GATSBY 发表于 2010-1-17 16:11:14
有道理嘛.....敏感字符 发表于 2010-1-17 16:16:03
好像很长时间的帖子了,今天又看到了,顶一下吧jeticlspp 发表于 2010-1-17 16:18:45
太有道理了!正在吸取教训……bluesky812 发表于 2010-1-17 16:41:47
還不錯 有些還是值得借鑒的 樓主有心了ichsnameyt 发表于 2010-1-21 16:47:31
呵呵,楼主说出了初学者的心声哈。。。zj54088520 发表于 2010-1-21 20:36:04
还好我先看到了,先学习了,谨记!!谢谢楼主!!jfdsi 发表于 2010-1-22 00:40:57
智障 发表于 2010-1-22 20:49:07
打酱油路过~~~~~冰寒若水 发表于 2010-1-22 20:57:36
说的太对了!!!!!越野海洋 发表于 2010-1-23 09:44:46
真是语重心长啊 ,。多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