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覺 发表于 2011-2-12 23:26:41

很有想法的想法。頂一個~

相思常青 发表于 2011-2-13 13:02:51

第二个和第三个不符合乘法规律。但是存在时间的先后,也可以理解。

乌木 发表于 2011-2-13 13:57:36

1楼说“如果你想做花样,一定要先会还原魔方,使得魔方进入‘整齐’的状态…………”,如果这是指一定要先要复原魔方再做花样公式,那么,不一定,从一个混乱态可以直接做出某一花样(当然就不用花样公式了,但所用的广义复原法看作一个大公式未尝不可),这样就属于“混乱+整齐=整齐”一类变化了。
还有,混乱态1+整齐(指广义复原法)=混乱态2,这是1楼没有计入的又一类变化。

想开了的话,混乱态和复原态,从某种角度看,是等价的,因为,任一状态(包括复原态)分别执行同一公式之后,所得到的各个不同的状态,各自和做公式之前比较,所发生的变化模式是完全一样的。例如,复原态+U,某一混乱态+U,变化模式不是完全一样吗?

[ 本帖最后由 乌木 于 2011-2-13 14:27 编辑 ]

盲拧着摸象 发表于 2011-2-13 14:05:25

这个不错 楼主想象力真丰富啊 赞一个

angler 发表于 2011-2-13 14:05:31

哈哈 很有意思 如果写多点就好了

魔界斌哥 发表于 2011-2-13 14:48:17

有点意思~~~~顶下

撞上琉璃 发表于 2011-2-13 16:38:03

楼主解释很有意思
乌木老师后面的有点像在说佛经,就是初看没什么,仔细想想这样也对

aubell 发表于 2011-2-13 17:40:02

乌木老师是心中无乱的大师,其实只用第一个公式。:victory:

魔一方549393033 发表于 2011-2-13 17:58:38

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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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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