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 发表于 2011-7-21 15:55:16

创意很好啊,如果能出产品就漂亮了

小七阶 发表于 2011-7-21 17:02:45

哈哈,有意思.............

Cielo 发表于 2011-7-21 17:17:02

原来还有第三种复原状态啊,看来当时没找出来。

螃蟹___" 发表于 2011-7-21 17:50:26

有意思,有创意。
LZ也太有钱了。用大雁来MOD

仙与仙寻 发表于 2011-7-21 18:48:30

真有创意,顶一个~~~这都能想到,人才啊~

[ 本帖最后由 仙与仙寻 于 2011-7-22 12:16 编辑 ]

latios 发表于 2011-7-21 19:53:59

樓主你肯定smaz認同混裝是mod?

耗子哥哥 发表于 2011-7-22 09:05:38

回复 25# 的帖子

  好说,麻烦你心平气和地看她提供的聊天记录的截屏。关于配色规划设计我的帖子里面说明了面对的一系列难题和解决的办法,虽然我并没有在跟她私下聊天的过程中全面形容出来,但是找到这样一个设计是需要一定的精力投入的。
  相信你也能在聊天记录中看到,有关展开图、有关Java涂装截屏,我觉得我能清楚地看到发言人的ID,如果你觉得她这样的拿来主义没什么错误的话,我不反对,但是做出来就不经过我的同意发表,如果你认为不是剽窃,我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去探讨一下你的是非观念的基础了。

  我的要求并不高,简单的说,只要她不是照搬我的设计方案,自己设想出一个新的组合,我不会有任何意见,可是她实际上的做法呢?
  我的要求并不高,一开始我就明确说明,删掉帖子,并且公开道歉,然而她的做法是什么?先说木瓜也想到了——后来看她截取的聊天记录证实木瓜想到的也是用大雁彩色制作;后来又说跟我说我不理;再后来反复强调说帖子里面说明了是我设计的。我只想问,虽然那个帖子现在已经删除了,但是自己想想后面的回帖,有多少在说小忆设计的好,有人说我的创意了吗?包括你,因为之前她发表了那个内容,现在跟我来讨论原创性,如果她没有发表过呢?更过分的是她还在聊天记录的截图里面反复曝光我设计的组合形式。

  高三不是什么借口,谁都有忙的时候,但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观念不应该以是否忙碌、是否方便联系而改变。在小忆反复强调的理由里面包括高三被家里管着不方便上网——有时间发帖子还找这个借口?笑话!还有跟我说话我没有回答——没有得到允许就可以拿走别人的东西是吗?这不是盗窃是什么?

  那个帖子有什么问题?很简单,逃避自己的错误,用各种各样的借口去掩饰自己,这就是全部的问题。

  顺便说一句,你要是愿意挑事,别在我的帖子里面糟蹋!

sjont 发表于 2011-7-22 09:30:46

哟西~~~~有意思~~~~~~改天自己搞一个玩玩~~~

仙与仙寻 发表于 2011-7-22 10:58:40

LSS和LX怎么说着莫名其妙的话歪楼呢,真是糟蹋了这么好的MOD帖了
(PS:想看这帖修改前内容的可以跟我站内信联系~;P)

[ 本帖最后由 仙与仙寻 于 2011-7-22 12:19 编辑 ]

耗子哥哥 发表于 2011-7-22 11:02:11

回复 29# 的帖子

  你心平气和了吗?聊天记录明摆着,你还说是她的创意,你仔细看过相关的内容吗?

  你要是做到心平气和,会用前面的那种角度和语气来说这些?

  要求别人的时候先想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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