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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關於高校比賽違規的事情 [打印本页]

作者: 前进    时间: 2009-1-8 01:39:18     标题: 關於高校比賽違規的事情

由于我在校大一学生严禁使用电脑,因此最近回到家上网才发现我已经"默认"了我是一个教唆罪名!
  这次我借学生证给人去参赛,是不对的,在这里我向各位主办公作人员表示一个迟来的抱歉,并对各主办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表示敬意
       其中,报名的时候所有人的名都不是我报的(除了我自己的名)!我没有教唆他人比赛!我不能背负教唆的罪名!
      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确确实实没有教唆他人去比赛,如果我有,我就天打雷劈。”

[ 本帖最后由 前进 于 2009-1-8 14:26 编辑 ]
作者: 吖锋    时间: 2009-1-8 06:51:19

发生什么事了?看来我太久没上来了…
作者: ds2007    时间: 2009-1-8 07:31:29

虽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是怎样的,但是有两点,一是借学生证去比赛是不对的,这种情况下应该拒绝,同意借给他学生证就是认同这种做法,如果知道了就等同于认可。
       另一点没有检查学生证就可以说明借学生证参赛是正确的了?就好像说没有警察就可以随便闯红灯了?然后被抓住后就可以说因为没人管我才闯的,责任在警察?那红绿灯是干吗用的?从比赛的名称就可以看出来是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比赛,比赛规则就像是红绿灯一样,树在那里大家看到了一样有效,不一定非要警察盯着才去遵守规则,有没有人查也一样不应该使用别人的学生证。
       还有我没看明白,全国性的问题?你是说如果全国人民都愿意借自己的学生证给别人参赛所以我就可以借了?有时候要自觉,不要管什么大环境,至少我不借,别人都借我也不借。
作者: cyz    时间: 2009-1-8 09:08:03

无论怎么样,违反比赛章程就是不对的
作者: 青蛙小    时间: 2009-1-8 09:54:43

我都不多说了,请参考楼上和楼上上~~谢谢!
作者: Z_Mary    时间: 2009-1-8 09:58:20

无言,参考楼上。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9-1-8 09:59:31

事情还没有过去啊。大家多交流吧,本来是因为魔方才成为朋友,这样不值啊
作者: Lonely_7X    时间: 2009-1-8 10:37:42

既然是比賽 就肯定有比賽規定 國內的比賽越來越多了 參賽者還真的要多多了解比賽規定
作者: 旺    时间: 2009-1-8 10:53:51

事情都过去了~~~~何必喋喋不休,耿耿于怀。
没有人是针对你的~~~但是赛事组织方有自己的处理原则;
在这件事情中,你自然有你做错的地方,正视错误,改正错误,一切都没有什么大不了;
既然享受魔方的乐趣,就拿出真正玩魔方的心,刷成绩是一种快乐,但不要功利化。
祝你成绩进步~~~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 ... &extra=page%3D2
作者: 录    时间: 2009-1-8 13:08:29

完全不懂違規和你的成績之間的聯係是?
作者: 豆钉    时间: 2009-1-8 13:15:44

完全看不懂,肥猪流、繁体字,还有符号
关键是全文都没逻辑,前面在骂人,后面变了炫耀,真搞不懂
作者: sing2    时间: 2009-1-8 18:11:48

支持一下,我们整个中山的都会支持你的







中山魔友群  66628858
作者: sing2    时间: 2009-1-8 18:20:23

看来小孩子还是没有生存空间啊,被迫改东西..........无言了我

[ 本帖最后由 sing2 于 2009-1-9 08:28 编辑 ]
作者: 豆钉    时间: 2009-1-8 18:29:49

原帖由 sing2 于 2009-1-8 18:20 发表
趁着寒水还没有封帖和封号,讲讲个人观点,这又不是服用禁药,也没有什么规则说明可以禁赛,就是你一个人说了算,这算什么规则,分明就是独裁,有经过什么许可吗???????顺便说一句很厉害的话:如果这帖和号你封的话你会受到整 ...

1.趁着寒水还没有封帖和封号
有谁说过寒水要封帖和封号?这明显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我告诉你,版主不能封你的号,而且寒水完全没必要封

2.没有什么规则说明可以禁赛,就是你一个人说了算,这算什么规则,分明就是独裁,有经过什么许可吗
这个裁决是经过占星、老大等人商议得出的结果,而且还请示了WCA的老大,这样叫一个人说了算吗?

3.还有前往别在中山出现.不然你也许就回不去了,回去以后也未必能拧魔方
你应该多拜神,希望寒水别去中山,去中山也别出什么事,否则。。。

[ 本帖最后由 豆钉 于 2009-1-8 18:37 编辑 ]
作者: 东莞的8    时间: 2009-1-8 18:39:11

原帖由 sing2 于 2009-1-8 18:20 发表
顺便说一句很厉害的话:如果这帖和号你封的话你会受到整个中山和大部分珠三角地区魔友的鄙视,还有前往别在中山出现.不然你也许就回不去了,回去以后也未必能拧魔方

这句话的确很厉害.大家都很怕.趁寒水没有拿刀杀人和藏尸之前我建议报官.

[ 本帖最后由 taiabobo 于 2009-1-8 18:40 编辑 ]
作者: 录    时间: 2009-1-8 18:44:24

还有前往别在中山出现.不然你也许就回不去了,回去以后也未必能拧魔方<-------這不是叫做恐嚇叫什麼?
作者: Z_Mary    时间: 2009-1-8 18:47:28     标题: 回复 13# 的帖子

哦~牛人啊!你不仅代表了中山,还代表了大部分珠三角地区。
顺便问一句:你什么时候去收复台湾?
作者: 大头    时间: 2009-1-8 20:27:36

请参阅wca规则中关于组织非公开比赛的章节。

[ 本帖最后由 大头 于 2009-1-8 20:28 编辑 ]
作者: 大头    时间: 2009-1-8 20:36:37

发言的各位,我都希望你能为你自己的言论负责,并且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作者: 寒水    时间: 2009-1-8 22:21:20     标题: 回楼主

你确实是默认了,还记得你之前发的那贴么,你知道被禁赛后,所表现出来的无动于衷和不屑,说明了什么?现在那贴是被删了,死无对证,但我相信,看过那贴的人都心里清楚的。
    如果你不是自己默认的话,你当时会对被禁赛没什么其他的意见?假设正如你所说,你是被冤枉的,那么,照常理来说,当时你就会为自己辩护了,但你为何不呢?别告诉大家,西瓜没跟你说你被禁赛的原因,谁会相信?在你发贴之前,西瓜就已经在论坛公布了他对处理结果的不服了,而你跟他的关系如此密切,所以你不可能不知道你是因教唆而被禁赛的,在知道的情况下,你都不为自己辩护,不是默认是什么,请告诉大家
    如果发誓可以说明问题的话,我也发誓,我完全是按照西瓜跟我以及西瓜跟青蛙小的聊天记录来办事的
作者: 寒水    时间: 2009-1-8 22:49:58     标题: 回sing2

趁着寒水还没有封帖和封号,讲讲个人观点,
      先不说我没有封这贴跟封你号的权限,即使我有,我也不会这么做,何必跟你一般见识呢?让大家看看你的言行不是更好么,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这又不是服用禁药,也没有什么规则说明可以禁赛,就是你一个人说了算,这算什么规则,分明就是独裁,有经过什么许可吗???????
     我不知道你的眼睛是如何看文章的,处理结果那贴,你也有回了,那么,你到底看了贴没?都说了,是“现行的wca规章只给出对在官方比赛中作弊者进行处罚,对非官方比赛中的作弊行为没有相应的规定,故无法禁止其参加官方比赛。经过和wca会员陈丹阳和cube-master商议,决定……”我再附上WCA老大ron发给陈丹阳的邮件的原文吧,英文好的同学帮忙翻译一下
    About the cheater in an unofficial competition. The current regulations explicitly state that the cheating must be done during an official competitions.
First there are of course many levels of unofficial competitions. If it was an unofficial competition but run as an official competition, then the cheating is more important than just a fun cube meeting in McDonalds. Another thing is of course the level of cheating: if a person was actively cheating or if he accidentally stopped the timer twice and really thinks that he did not stop the timer the first time.
Third is the social part. Is the person still welcome in the community and daring to come to a competition.
I will think about if and how we can solve this in regulations.
顺便说一句很厉害的话:如果这帖和号你封的话你会受到整个中山和大部分珠三角地区魔友的鄙视,还有前往别在中山出现.不然你也许就回不去了,回去以后也未必能拧魔方
借用17楼朋友的话,你是牛人啊!你不仅代表了中山,还代表了大部分珠三角地区。对于你的威胁,我好怕啊
寒水快认错
我真的错了吗?
作者: 西瓜    时间: 2009-1-8 23:11:41


寒水啊,你就拿着我跟青蛙的对话就说是证据,,
那时我在和他开玩笑而已啊,

如果现在我说..我是被寒水教唆的..
那李本杰是不是可以拿着我说的话去做证据..证明不是他教唆我的..而是你教唆我的..


作者: sing2    时间: 2009-1-9 08:35:13

看了西瓜的话,让人感觉寒水没有证实到证据或是供词的真实性啊,还有之前看到一个聊天记录说什么不公布姓名什么的具体是怎么回事来的着???????
作者: zyyzyyzyy1    时间: 2009-1-10 15:19: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10 17:54:23

大家都别拿WCA规则说事了
WCA的“非公开赛”指的是WCA承认的、限定参赛资格的赛事
也就是WCA公示里面那些不带Open的,比如XXX Master, XXX Championship等等
广州的高校比赛不是WCA赛事
作者: sing2    时间: 2009-1-14 10:24:02

旧事重提一下,在老大和占星商议的时候除了听取寒水的报告以外,有没有亲身的听取过西瓜和杰的意见(或者直接说"供词"算了)吗???
唯一的证据也就一份网络的聊天记录,而且这份"证据"还被西瓜("证人')否认了,还能拿来做证据吗???现在'证人"西瓜都否认供词的真实性,是不是应该重新审查?????忘记最重要的一点了,网络的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可靠吗??????? 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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