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skywalker船长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skywalker船长    时间: 2009-4-24 18:50:39     标题: skywalker船长声明

近日,由于本人的言论,很多会员误以为本人是魔方厂家、商家,对本人的言论以厂、商角度来看,及来短信询问我魔方的价格,在此特别声明一下:

  本人既非生产厂家,也不是经营魔方的商家。本人从事的职业与魔方及其周边产品毫无关系。本人的言论只是以一个魔方爱好者的身份,本着推广普及魔方运动的热情而发表。
特此声明。
作者: 时空    时间: 2009-4-24 18:52:53

呵呵~楼主应该借机开店卖魔方,瞬间就能招揽若干下线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收到各种短信~不过比你的要稍微复杂些~

[ 本帖最后由 日寸穴工 于 2009-4-24 18:54 编辑 ]
作者: R_胆小鬼    时间: 2009-4-24 19:00:16

我没有收到短信啊
作者: tonylmd    时间: 2009-4-24 19:02:42

嘿…理解理解
作者: wjfstam    时间: 2009-4-24 19:03:33

原帖由 日寸穴工 于 2009-4-24 18:52 发表
呵呵~楼主应该借机开店卖魔方,瞬间就能招揽若干下线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收到各种短信~不过比你的要稍微复杂些~

你是斑竹。ls也应该是吧
作者: skywalker船长    时间: 2009-4-24 19:15:31

原帖由 日寸穴工 于 2009-4-24 18:52 发表
呵呵~楼主应该借机开店卖魔方,瞬间就能招揽若干下线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收到各种短信~不过比你的要稍微复杂些~

说真的,入坛初期曾有过开店卖魔方的念头,后冷静分析过,若以纯卖魔方谋生,根本行不通----市场太小了。若以兼营的方式,又没有这个时间精力,觉得还是自己本行来钱易。
得个人认为无论对自己有利或无利,魔方还是值得去推广普及的。
作者: 汕头=老沙    时间: 2009-4-24 19:22:43

6。楼说得好。还是干本行好。
作者: 时空    时间: 2009-4-24 19:40:24

晕,发重复了,本区版主删一下,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日寸穴工 于 2009-4-24 19:42 编辑 ]
作者: 时空    时间: 2009-4-24 19:41:14

原帖由 wjfstam 于 2009-4-24 19:03 发表

你是斑竹。ls也应该是吧


看看我那版,你就能理解了~~

原帖由 skywalker船长 于 2009-4-24 19:15 发表

说真的,入坛初期曾有过开店卖魔方的念头,后冷静分析过,若以纯卖魔方谋生,根本行不通----市场太小了。若以兼营的方式,又没有这个时间精力,觉得还是自己本行来钱易。
得个人认为无论对自己有利或无利,魔方还 ...


恩恩,说的有道理~~

[ 本帖最后由 日寸穴工 于 2009-4-24 19:43 编辑 ]
作者: lamianbu    时间: 2009-4-24 20:03:25

1楼的,我过去也有和你 同样的遭遇啊。

特别是 最早 那几篇 介绍点盛的 文章推出之后。

成天短信箱 塞爆,问我哪儿买点盛。

我很无奈,只好每次都推荐两家 淘宝店。
作者: 肥熊    时间: 2009-4-24 20:06:24

呵呵..相信你啦..
不过现在的人都草木皆兵了.!!
作者: 122047397    时间: 2009-4-25 01:42:55

赞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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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ry    时间: 2009-4-25 11:29:16

呃  LS的各位都可以收钱写枪文了
作者: skywalker船长    时间: 2009-4-25 19:13:01

原帖由 RoCry 于 2009-4-25 11:29 发表
呃  LS的各位都可以收钱写枪文了

个人认为这种想法不可有,人毕竟是有良心的,误导他人,自己也不好过,做枪手赚不了几个钱,搞不好半夜做恶梦,出街过马路都脚软啊。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9-4-25 20:21:49

1#和10#的遭遇很让人感动啊,说明你们太象卖家了,太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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