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最少步作弊方法已被重现 [打印本页]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09-12-11 09:38:32     标题: 最少步作弊方法已被重现

大家好,我是来自未来的魔方玩家,我主攻的项目是三阶最少步
相信你们还记得2009年12月南京赛发生了“作弊门”事件,
自从那个时候(也就是你们的“现在这个时候”)我就开始钻研最少步,
从那位差点成功打破WR的“前辈”那里得到了灵感,
每天废寝忘食的琢磨到底如何实现最少步比赛的现场作弊,以实现打破WR的目的。

在刚结束的2012年北京夏季魔方刚开始赛上,我再次打破了最少步比赛WR,成绩为20步
之前的21步世界记录是我在2011年南京公开赛上创造的!
由于2009南京公开赛上那位“老师”的失败案例,我的作弊方法得到了完善
没有被任何人发现,自然也没受到任何处罚(等你们再过几年就知道了)

实在抱歉,我不能公开我的方法,
而且我跟东方关系不错,盗用了他的账号来发这贴,被他发现就麻烦了!
如果公开了方法,WCA就会做出防范,同时也能找到我3年后打破WR的证据。
我在这里只是重现一下我那位“老师”的方法,
希望抛砖引玉,能给一些人以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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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暂且将那位“老师”简称为“b某”)
首先,b某在参加3年前的南京公开赛之前,确实研究了不少国内外关于TM解法的资料
虽然自己做不到,但拿着那些术语和理论吓唬吓唬别人还是没问题的,
同时笼络了一大批FANS相信他是未来的最少步之神!

紧接着,b某想到了CE可以开解最少步,他又对CE进行了一些研究,
惊喜的发现CE所使用的降群法和TM的原理如出一辙。
当时产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比赛中如果想办法使用CE,就可以轻松得到打破WR所需的步数”
同时我可以用我掌握的TM理论来解释思路!
占星、老瓦、老张他们都不懂TM,我随便说一堆理论肯定能混过去

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在比赛中使用CE,
感谢上帝!手机硬件发展如此迅速啊,哈哈哈哈~~
好了,准备充足,我去比赛了!!

比赛开始了!气氛跟我想象的不一样啊,观众怎么那么多!
裁判也一直在周围监督,占星还时不时过来看看
这我要是掏出手机还不直接被哄出去。。。。
放弃?不行!!
准备了那么久,一定要打破WR!

看来首先得躲开这么多双眼睛的监督,
随便编个40步解法先交上去吧,离开场地就没人看我了!

b某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他所提交的答案,
原来比赛结束之前一直放在QQ群直播女孩的旁边呀
根本没有人看管!!
机会来了。。。

赶紧掏出我可爱的设备,打乱公式记得还很清楚
ok,搞定!22步解法出炉,快去修改!!
不对,目前的WR是22,我得写一个21的才行!!
再去改一下。

比赛结束了,老瓦他们好像都很兴奋的样子!
必须的嘛,有人打破了最少步WR,能不高兴么
他们核对完结果肯定就要来恭喜我了!

b某被叫了过去,原来最后一步少了个’
占星还真TMD严格啊,居然说成绩无效,
这么久的努力白费了。。。。。。。。

最让b某郁闷的事情来了,
由于对b某的诡异行为存在疑点,他们让其解释21步解法的思路!
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事,
把TM一大套理论一说,全都蒙了
主办方居然没人懂TM?哈哈哈,太次了!

回到家后,看到mf8在热烈讨论着刚发生的事情,
虽然这次没能打破WR,我得让大家知道我有这个实力
下次比赛打破WR就不会有人怀疑了
于是,ok,开始敲键盘。。。。。。

杯具来了!!
老瓦居然公开发帖说我作弊,还那么多人支持,太过分了!!
幸好其中有一些之前被我忽悠的FANS,还在替我说话
不过他们都不重要了,看来我得澄清一下。
好在我对TM和CE都有不少了解,而且又是名校高材生,还是奥数分子
毕竟mf8还是菜鸟多,说一堆理论直接拍死他们,哼哼!!

靠!居然删我贴,看来必须得花点时间做解法说明了
幸好我还保存着打乱公式和那个遗憾的21步解法
只要找出G0~G4几个步骤,然后配上一堆理论和CE原理,肯定能通过!
找答案不会,照着答案解释谁不会呀?
于是b某就发出了“最少步受质疑解法已被重现”这么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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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到底发展成什么样了呢??
过几天你们就知道了,嘿嘿
这位“老师”的做法给了我很多启发,然后。。。。。。。。

哦!不好意思,一会儿还有个记者招待会!
各位拜~~~~~~~~~
作者: 张砷镓    时间: 2009-12-11 09:41:17

谁删他帖了?老大不过是锁了他一个主题而已,这是为他着想,想就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谁知他不知好赖,非要再开个主题自找没趣。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09-12-11 09:41:43

东方,这个应该发到图书出版那个区吧,呵呵。。。
作者: windancerlxp    时间: 2009-12-11 09:45:55

昨天竟然又发了重现一贴
自己搬石头砸自己脚
当时自己还说不可能重现
昨天下午自习课研究了一下竟然重现了
比赛都过去4天了
作者: 今夜微凉    时间: 2009-12-11 09:52:34

~都N帖了~各大在场高人和不在场高人都出来说过自己观点了~大家心中都有数了~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09-12-11 09:55:20

这帮记者还真够烦人的,不就是个世界纪录么
又没啥技术含量!
百事可乐说要请我代言他们的新产品“建仁可乐”
还有一个戒烟产品叫什么“富烟戒”
最可气的就是万年归宗的“收礼只收脑残精”

CCAV春晚导演来电话了,你们先聊,888888888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09-12-11 09:58:33

靠!!!!你居然盗我账号
不过看在你写的还好,忍了!

对了,等回到未来帮我看看我们申请的两限房搞定了没?
还有我是哪次比赛打破的单手WR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09-12-11 10:00:59

赶紧攒钱吧,再过9个月你就该交首付了!
至于单手WR嘛。。。。。。好像还没打破,
不过你去年单次干出了一个14.00,平均现在是18秒多
继续加油吧!!


补充一句:你媳妇生了个女孩儿
作者: 今夜微凉    时间: 2009-12-11 10:04:18     标题: 回复6,8楼

请用时光机帮忙看一看南京赛的事情始末呗~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09-12-11 10:04:37

对了,其他魔方记录有什么重大变化么?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09-12-11 10:08:51

按你的时间再过一礼拜,就是12.20那个北京赛
老瓦盲拧进30了
其他记录没什么变化。。。。。
对了,国内三阶NR既不是老张也不是小鬼了
你猜是谁??
我们的小恩希刚学完CFOP就赶上个OP skip,8.73s

刚才春晚导演安排我跟JAY同台
他耍双节棍,我玩魔方,看谁先累死
作者: 奇遇    时间: 2009-12-11 10:11:49

支持lz!!
作者: 木瓜    时间: 2009-12-11 10:11:49

我是未来的魔方玩家…这谁的号啊…借来用下…………

刚刚看完2009南京赛的重编电影,天啊…原来在2009年还有这么厉害的作弊思路,这个太牛了,最小步21步,比俺家的电脑都厉害…不行…要换电脑配置了!
忘了是那年的比赛了,某星球某国某人貌似破了单次世界记录,好像7.07这个成绩吧…震惊世宇宙了………很多外形魔友都说这人太牛了…(哈哈…他们都是白痴,连怎么作弊的都看不出来)……
请继续关注我的作弊方案档



纯娱乐…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09-12-11 10:28:56

谁盗用了木瓜的账号我就不公布了,嘿嘿
我刚拿到淳淳送给我的甲7试用版,改进相当大胆啊
一会儿去打磨试试
作者: panyun920    时间: 2009-12-11 10:32:46

假设以上各位没有精神分裂。
我会看完这个帖子,并说,找到组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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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纯属娱乐,请勿跨省……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9-12-11 10:40:06

论坛一下子跨越到2012年......
作者: wxl5188    时间: 2009-12-11 10:46:58

谁盗用我的号了!刚才有人用我的号发言说:
"这件事情全世界的世界冠军都知道,所有人都认为人脑用他那个方法算不出来!Danjun Cheng (我拼的不对)那个高阶的世界记录保持者说他的21步是crap:英文意思我还是不写了,影响不好!.不好意思,这是他的原话!"

[ 本帖最后由 wxl5188 于 2009-12-11 12:30 编辑 ]
作者: dcxiaolin    时间: 2009-12-11 10:48:36

东方。。。你实在太有才了,对你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小林留
作者: 来西剑一    时间: 2009-12-11 10:50:52

啊。。。。 我时空错乱了。。。。。。现在是在2012年么。。。。。
作者: 冷云吉    时间: 2009-12-11 10:54:26

作弊已经过去了  你们能不能不在讨论这事了  想想当事人得感受好不好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2-11 11:11:32

听说明年(2013)世锦赛要在天津举办了
我得好好练练脚拧四向OLL PLL去
作者: 囘菋    时间: 2009-12-11 11:18:40

,,额。好有才。郁闷死。。。。
作者: 今夜微凉    时间: 2009-12-11 11:23:24

原帖由来西剑一于 2009-12-11 10:50 发表啊。。。。我时空错乱了。。。。。。现在是在2012年么。。。。。
哈哈,“时空”错乱~
作者: 张砷镓    时间: 2009-12-11 11:27:51

原帖由 冷云吉 于 2009-12-11 10:54 发表
作弊已经过去了  你们能不能不在讨论这事了  想想当事人得感受好不好


我们也想让事情过去,是他自己跳出来找打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2-11 11:32:12     标题: 回复 24# 的帖子

老张,有没有顺脚的CFOP?
作者: 魔鱼儿    时间: 2009-12-11 11:35:18

这个汗了,这么多人关注最少步数还原,呵呵
作者: 风流沙驼    时间: 2009-12-11 11:54:11

东方有分裂的潜质~~~注意调养,呵呵呵
作者: alexjoaquin    时间: 2009-12-11 11:54:18

b某 你很有钱啊 一个学生还带个iPhone
作者: kaylmu    时间: 2009-12-11 11:58:19

够了吧,即使他是错的,也不应该再去写这些了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2-11 12:00:17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怎么处理,完全要看占星提交的报告和WCA官员的决定了
作者: Light    时间: 2009-12-11 12:00:53

原帖由 wxl5188 于 2009-12-11 10:46 发表 谁盗用我的号了!刚才有人用我的号发言说:"这件事情全世界的世界冠军都知道,所有人都认为人脑用他那个方法算不出来!Danjun Cheng (我拼的不对)那个高阶的世界记录保持者说他的21步是crap:粪, 屎, 排便.不好 ...
老瓦是想说Dan Cohen吗……
作者: alabing11    时间: 2009-12-11 12:05:38

太过分了,太过分了,你们太过分了。
作者: zhang1qaz    时间: 2009-12-11 12:07:20

这就不好了,都是大师级人物了,开这种玩笑就太过了…痛打落水狗这种事情显的很卑鄙啊!孩子始终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的,不是吗
作者: 子坎    时间: 2009-12-11 12:19:14

火贴火贴~~
作者: maqianxi    时间: 2009-12-11 12:24:43

写的真有意思~~东方太有才了~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09-12-11 12:55:56

原帖由 zhang1qaz 于 2009-12-11 12:07 发表
这就不好了,都是大师级人物了,开这种玩笑就太过了…痛打落水狗这种事情显的很卑鄙啊!孩子始终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的,不是吗


真同情你们这种学生,被应试教育害得一点语言能力都没有了!
如果当事人息事宁人了,那我的做法可以叫落井下石,或者你说的“痛打落水狗”
当事人自己跳出来挑事,我这叫以XXXX还致XXXX

还不明白吧?
再说简单点,你街上看见一个乞丐被人揍,你走过去踹他一脚
这叫痛打落水狗,这叫卑鄙
如果乞丐站起来先抽你一巴掌,你再踹他,能叫卑鄙么??

语言能力成熟之前少来论坛这种地方!!
作者: 全职幽游猎人    时间: 2009-12-11 13:08:44

貌似那位XX没有骂人,没有什么语言上的强烈冲突吧? 只是在“狡辩”而已,何必。再说此贴臭虫应该挪到闲聊区,和那个帖子同等待遇才是啊?~~~
作者: wxl5188    时间: 2009-12-11 13:09:07

支持下东方!!!!!!!!!!!!!!!!!!!!
作者: 大头    时间: 2009-12-11 13:11:41

原帖由 haohmaru 于 2009-12-11 09:55 发表
这帮记者还真够烦人的,不就是个世界纪录么
又没啥技术含量!
百事可乐说要请我代言他们的新产品“建仁可乐”
还有一个戒烟产品叫什么“富烟戒”
最可气的就是万年归宗的“收礼只收脑残精”

CCAV春晚导演来电 ...


只有@V节目的春晚?
作者: kaylmu    时间: 2009-12-11 13:14:23

原帖由 haohmaru 于 2009-12-11 12:55 发表


真同情你们这种学生,被应试教育害得一点语言能力都没有了!
如果当事人息事宁人了,那我的做法可以叫落井下石,或者你说的“痛打落水狗”
当事人自己跳出来挑事,我这叫以XXXX还致XXXX

还不明白吧?
再说 ...
“语言能力成熟之前少来论坛这种地方”      这句过分。我恍然大悟,这里是成,人,论,坛,我们这些语言能力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不应该来

[ 本帖最后由 kaylmu 于 2009-12-11 13:23 编辑 ]
作者: 今夜微凉    时间: 2009-12-11 13:18:23

~~~~论坛变成“论”坛了~~~~
作者: zhang1qaz    时间: 2009-12-11 13:21:53

原帖由 haohmaru 于 2009-12-11 12:55 发表


真同情你们这种学生,被应试教育害得一点语言能力都没有了!
如果当事人息事宁人了,那我的做法可以叫落井下石,或者你说的“痛打落水狗”
当事人自己跳出来挑事,我这叫以XXXX还致XXXX

还不明白吧?
再说 ...

出于对你的尊重我们可以这么客气的说话,作为魔方高手,我们敬佩你,不过除此之外你没有什么可傲之处,至少在语言能力方面还没有到你来随意指责的地步!这点请您注意。 其次他作为当事人,如果真的作弊了我们对他的指责无可厚非,但指责就是指责,是正面的善良的,出于教育意义的,不带人身攻击的。开这种玩笑我不是很清楚你到底是想说明你对这件事了解的多么深刻呢 还是炫耀一下你所谓的语言能力呢?不得而知。。。呵呵
作者: 狼月孤灯    时间: 2009-12-11 13:23:19     标题: 哈哈

东方~老张~老瓦~同时出现在一帖子里~让我们这样的粉丝莫名的激动啊~!!哈哈~~~~
作者: 刘超    时间: 2009-12-11 13:26:35

过火了 没必要
作者: wxl5188    时间: 2009-12-11 13:26:48

回44楼,他真的作弊了,我们可以指责他了吧!你别再厚非了!
作者: 偶尔路过    时间: 2009-12-11 13:36:52

既然讲到作弊(本来希望魔方比赛是块净土),讲讲我所知道的作弊方法,以做参考。(对非速度的比赛有用)。

具国内的一个认识的人讲(他就是生产这个东西的,现在人到外国了)。有一种作弊机,如米粒大,在考场里的人将此放到耳朵里,完全没法察觉。场外用无线设备可以将作弊内容念给场内人听。因为这个作弊机太小了,没人看到和听到。

所以以后非速度类的比赛要小心这样的作弊。必要时上厕所要有人跟着。具体的措施可以参考高考的模式。

其实如果条件不成熟,可以不举办类似最小步的比赛。其实观众也没兴趣看这样的比赛。如果真有实力,到世界竞标赛去,那才是为国增光。

决不希望在魔方的比赛中看到有类似的作弊机出现。只是提个醒。
作者: 静水流    时间: 2009-12-11 13:38:14

主题很火啊!   LZ文章不错!提交过程作弊是事实,再具体一点的作弊证据(譬如用设备,被抓现)似乎也没有,就算处罚应该不会很重,这次的成绩肯定不行了,小伙子牛*的话,下次比赛成绩证明,别在这儿发那些讲不清的贴出丑,其实有理论大师就好了,如果他真的没到那个程度,大师可以在理论上就把他整熄火~~~
作者: zhang1qaz    时间: 2009-12-11 13:38:41     标题: 回复 47# 的帖子

指责就好好说啊,用不着以发开这种玩笑的帖子这种方式吧!
作者: versionxp    时间: 2009-12-11 13:54:33

原帖由 静水流 于 2009-12-11 13:38 发表
主题很火啊!   LZ文章不错!提交过程作弊是事实,再具体一点的作弊证据(譬如用设备,被抓现)似乎也没有,就算处罚应该不会很重,这次的成绩肯定不行了,小伙子牛*的话,下次比赛成绩证明,别在这儿发那些讲不清的 ...

下次比赛得受多大的压力啊!
作者: 可乐小描咪    时间: 2009-12-11 15:00:02

哈哈,mop风格。
不过这个什么作弊事件搞出好多小白。我单方面认为当事人以后没胆量参加比赛了,恰好也让无人能敌的传奇留在这一刻吧
作者: sjont    时间: 2009-12-11 15:39: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jont    时间: 2009-12-11 15:43: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ursace    时间: 2009-12-11 16:01:18

这帖太happy了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09-12-11 16:11:44

原帖由 kaylmu 于 2009-12-11 13:14 发表
“语言能力成熟之前少来论坛这种地方”      这句过分。我恍然大悟,这里是成,人,论,坛,我们这些语言能力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不应该来


“语言能力不成熟”和“未成年”完全没关系
也许几十岁的人都不会说话,也许几岁的孩子都能看懂
这么简单的逻辑关系都能理解错误,你比他强!
作者: haohmaru    时间: 2009-12-11 16:20:43

原帖由 zhang1qaz 于 2009-12-11 13:21 发表

出于对你的尊重我们可以这么客气的说话,作为魔方高手,我们敬佩你,不过除此之外你没有什么可傲之处,至少在语言能力方面还没有到你来随意指责的地步!这点请您注意。 其次他作为当事人,如果真的作弊了我们对他 ...


说他语言表达有问题就代表我傲气了??
那我说丁俊晖这次比赛没发挥好,难道代表了我认为自己比他强??
我说张艺谋的《三枪》很难看,就代表我觉得自己比他拍的好??

第二点,现在不流行伪善装SZ了
还动不动就“正面的 善良的”“出于教育的”
我们想教育他,想善良了他,那也得看看他是啥态度

一个偷钱包的贼被抓了现行
本来警察叔叔打算教育他以后改正
可他除了叫嚣“我什么都没干!你们冤枉我!那叫非主流贷款,你们不懂!”
难道他还需要“正面的,善良的教育”??
作者: 可乐小描咪    时间: 2009-12-11 16:23:00

非主流贷款
笑而不语的飘过~
作者: zhang1qaz    时间: 2009-12-11 16:38:02

原帖由 haohmaru 于 2009-12-11 16:20 发表


说他语言表达有问题就代表我傲气了??

...

这个主谓宾还真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恕本人水平有限,无法理解这么“高超”的“语言表达”啊。。。呵呵呵。。。
作者: 大头    时间: 2009-12-11 16:43:36

(说他语言表达有问题)【状语作主语】(就代表)我(傲气)(了)【语气词】??

反问句,陈述句表达为:这么说他可不代表我傲气哦~
作者: 大头    时间: 2009-12-11 16:47:51

我理解了,这个……算是装*么……其实还好吧……
作者: wendaomaye    时间: 2009-12-12 17:31:59

CCAV…这个频道很诱人啊。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09-12-12 17:51:28

这件事短时间内是不会平息的
作者: aben306    时间: 2009-12-12 18:21:29

...这件事情太严重了...大家和气一些嘛.
作者: Anything    时间: 2009-12-12 19:04:03

原帖由 冷云吉 于 2009-12-11 10:54 发表
作弊已经过去了  你们能不能不在讨论这事了  想想当事人得感受好不好

他想作弊作弊,我们想说还不让说了?
哎呀我的妈啊,你妈被人XX之后,你是不是还要问问他有没有感觉?
作者: 。涙o    时间: 2009-12-12 19:09:06

哇..大家都吵架了...这样可不好哦!!
作者: 全职幽游猎人    时间: 2009-12-12 19:18:27

原帖由 Anything 于 2009-12-12 19:04 发表

他想作弊作弊,我们想说还不让说了?
哎呀我的妈啊,你妈被人XX之后,你是不是还要问问他有没有感觉?


又回来回个贴。
“ 想想当事人得感受” 不是“问问他有没有感觉”
拜托别说出那么脑X +矛盾的话好不?
黄段看多了可以乱说话?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09-12-12 19:19:22     标题: 回复 65# 的帖子

你需要注意说话的语气
作者: fan66292929    时间: 2009-12-12 19:29:36

其实东方,木瓜,老瓦的号都是我盗的。目的只有忆个,就是告诉大家,以后的WR会被中国选手一个一个慢慢打破!
作者: zhwnuaa    时间: 2009-12-12 23:23:58

大家心平气和一点,吵架是不好的。。我还是去练魔方吧。。。
作者: maqianxi    时间: 2009-12-13 08:44:29     标题: 回复 69# 的帖子

什么意思??~~~~
作者: 五叶草    时间: 2009-12-13 08:58:04

真离奇啊。。。。
作者: cyz    时间: 2009-12-13 12:26:02

……讽刺类小说……
自从中国网络被和谐之后我很久都没看到过了
作者: 勤奋的景天    时间: 2009-12-13 12:32:55

大家都玩得好开心~~要感谢东方~汗~~~
作者: Cheng_943    时间: 2009-12-13 13:40:56

写的很好啊....   看完了
作者: happyangel888    时间: 2009-12-14 13:46:54

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拨凉拨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会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优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作者: FairyTale_WL    时间: 2009-12-14 16:55:18     标题: 回复 76# 的帖子

我对你的景仰已超过对楼主的了,哈哈。
作者: FairyTale_WL    时间: 2009-12-14 17:09:55     标题: 我想回复一下这个贴子里一直帮b某说话的z某

如果一个犯错的人知道自己错了,认识到自己的所做所为是错的,肯于改正,那么放心,所有人都会心平气和的说话,都会期待他以后有所做为。

但是现在呢,态度傲慢,不肯承认错误。在明确得知自己成绩至少是DNF之后,仍在吧里说:如果这次失败了,就怎么怎么样。

没有诚意的解释,而是拿什么全国名校,高材生,什么答辩,什么专利来说自己有多厉害,想通过说自己厉害来表达“自己不会作弊”的观点,真的很幼稚,一美遮百丑现在已经不行了。厉害就不要怕被人质疑!

事后那么久,把比赛当时说的“算法无法重现”的话丢在一边,来一个“……已被重现”,这又是什么态度?

现在这事慢慢的由原来只是涉嫌作弊,发展成现在大家对其人品的怀疑(对其能力来说,大家相信其理论水平),这都是他一人造成的。
作者: zhang1qaz    时间: 2009-12-15 00:16:04

原帖由 wl325 于 2009-12-14 17:09 发表
如果一个犯错的人知道自己错了,认识到自己的所做所为是错的,肯于改正,那么放心,所有人都会心平气和的说话,都会期待他以后有所做为。

但是现在呢,态度傲慢,不肯承认错误。在明确得知自己成绩至少是DNF之后, ...

我想回复一下再这个贴里极端派的W某两个问题:
1.不知道这个Z某指的是谁呢?
2.请问这位W某是从哪句判断了这个Z某是支持B某的呢?
作者: 小圆来了    时间: 2009-12-15 12:08:58

最少布他妈法,终于在这个无聊的冬天着实火了一把,话说东方很牛,哈哈

作者: 马良    时间: 2009-12-15 12:35:15

原帖由 小圆来了 于 2009-12-15 12:08 发表
最少布他妈法,终于在这个无聊的冬天着实火了一把,话说东方很牛,哈哈


小圆用自己的语言描述了 TM法!很牛!我开始看的时候就想这么说,可是怕被 KO!
作者: xiaoshudian    时间: 2009-12-15 13:20:59

过去的事还是让他过去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大家用平和的心态看待过去的事。毛爷爷说过,有错知改,还是个好同志。
作者: 肥熊    时间: 2009-12-15 20:30:19

呵呵..
好科幻的感覺..
作者: fuwu1927    时间: 2009-12-16 12:51:03

呵呵,太搞了!
不过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作者: annt053    时间: 2009-12-16 15:20:00

其实很支持楼主!要是只是作弊知错就改还会有这么多事情么?就是他自己还要狡辩!这个是关键…该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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