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处,请朋友批评指正)
祝大家吉祥
傻二
原帖由 jackal 于 2010-1-10 16:36 发表 ============= 已经给他两次机会,而他却再三要显示他的“辩论”能力,只好“事不过三”了。 对于我个人的事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这里是来去自由 ...
原帖由 kexin_xiao 于 2010-1-10 20:19 发表 建议少发一些针对某人的评论,没有意义,多谈魔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