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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0.4.4[点盛杯]赛中赛主题贴(3.24更新) [打印本页]

作者: 张砷镓    时间: 2010-3-10 22:15:53     标题: 2010.4.4[点盛杯]赛中赛主题贴(3.24更新)

本次比赛由“点盛魔方”独家赞助,分为WCA赛和赛中赛(正式名称待定)两个部分。

【比赛时间】

2010年4月4日下午15:00~下午18:00

(以上时间为暂定时间)


【比赛地点】

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南厅

【奖项设置】


冠军奖金:1500
亚军奖金:1000
季军奖金:500

赛后的颁奖仪式上将为选手颁发奖金以及精美奖杯。

被淘汰的选手将根据场次获得不同的鼓励奖品(小组赛:甲五,1/4决赛:旧版计时器,3/4名决赛:新版计时器

【报名及收费】

1、上午WCA赛结束后开始现场报名,开场前半个小时截止报名。

2、报名时选手必须有5次平均成绩

已参加上午WCA赛的选手自动以上午最好的5次平均成绩免费入档
没有参加上午WCA赛的选手需要缴费现场补测5次平均成绩入档
对自己上午WCA赛成绩不满意的选手也可缴费现场补测取得5次平均成绩入档(如现场补测成绩不如WCA赛成绩,仍按WCA赛成绩入档,重新补测需再次缴纳费用,最多允许补测3次

现场补测每次收费:10(因为会增加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同时限制选手无休止地补测)

3、截止报名后根据最终入档成绩排序,前16人获得正式赛资格,每人缴纳50元报名费,如开场前10分钟内获得资格的选手放弃参加或未及时缴纳费用,则比赛资格转让给未获资格名单中成绩排名第一的选手,如该选手也放弃参加或未及时缴纳费用,则比赛资格顺延给排名第二的选手,以此类推

4、观众可免费入场观看赛中赛

【比赛流程】

比赛流程副本.gif


1、开幕式

2、抽签仪式:16位选手抽签分组,领取号码

3、小组赛:获胜的8名选手进入1/4决赛,落败的8选手淘汰

3、1/4决赛:获胜的4名选手进入半决赛,落败的4选手淘汰

4、半决赛:获胜的2名选手进入决赛,落败的两名选手进入3/4名决赛

5、3/4名决赛:获胜的选手获得季军,落败的选手淘汰

6、决赛:获胜的选手获得冠军,落败的选手获得亚军

7、颁奖仪式

8、闭幕式

【比赛形式】

1、每场比赛只有两位由赛制指定的选手上场。


2、每位选手拥有相同数量的挑战次数(小组赛1/4决赛为3次,半决赛为5次,3/4名决赛为7次,决赛为9次),比赛时双方选手的剩余挑战次数将现场公示并不断更新。

3、开始比赛前,由裁判投掷硬币决定由哪一位选手先开始比赛。

4、进行比赛的选手需要在白板(或其他显示成绩设施)上公布自己要挑战的成绩,此前如果对手已有挑战成功的成绩,则选手公布的成绩必须低于该成绩(如对手挑战15.00成功,选手必须挑战14.99或更低的成绩,不能挑战15.00或以上的成绩)

5、选手还原魔方(还原过程中的规则基本同WCA规则,增加的细节下面将说明),最终成绩如低于或等于公布的挑战成绩,则视为挑战成功,选手获得公示的挑战成绩(如公布15.00,实际还原11.22,选手挑战成功,获得15.00的成绩,如实际还原15.01,选手挑战失败,重新挑战),换由对手进行挑战。如最终成绩高于挑战成绩,视为挑战失败,仍由该选手继续挑战。(无论挑战成功与否,均消耗一次挑战次数)

6、如有一位选手挑战成绩高于对手,且挑战次数用尽,则判这位选手落败,另一位选手获胜。


【细节说明】

1、在主持人示意某位比赛选手公布挑战成绩后,该选手必须在15秒内写出挑战成绩,超时则消耗一次挑战次数,并重新开始计时)

2、挑战成绩必须用带两位小数的阿拉伯数字书写,如15.00、23.56(以下书写方式不予认可:二十八秒、15)如果选手书写不符合规范,判挑战失败,消耗一次挑战次数。

3、选手书写的挑战成绩如等于或高于对方已挑战成功的成绩,判挑战失败,消耗一次挑战次数。

4、选手书写完挑战成绩后,必须在20秒内示意裁判开始,否则判挑战失败,消耗一次挑战次数。


5、选手挑战失败后继续挑战,可选择重新书写挑战成绩,但只允许减少不允许增加。

6、当选手超过公示的挑战时间5秒钟后还未完成还原时,主持人可要求选手停止还原,直接进入下次挑战,选手如故意拖延时间,判挑战失败,消耗一次挑战次数。

7、选手还原的魔方均由专业打乱人员使用现场随机生成的打乱公式进行打乱。

8、选手因任何原因无法继续比赛(如身体疾病、离开赛场等),判负。


9、在半决赛、3/4名决赛、决赛中,双方选手都拥有请求1分钟暂停的权利(半决赛和3/4名决赛每位选手可暂停1次,决赛每位选手可暂停两次,一次小组赛和1/4决赛选手无此权利)。选手只能在自己公示成绩到示意裁判开始这段时间内使用暂停权利。暂停期间,选手可休息或与他人交谈,但不得离开比赛场地及进入打乱区,以及接触自己的比赛魔方。暂停时间结束仍不在场的选手,判负。

10、任何时刻,选手都不允许接触对手的比赛魔方,否则判负。

11、任何时刻,选手都可以向主持人示意认输,剩余挑战次数均记录为挑战失败。


12、比赛开始后,选手不得更换比赛魔方,如因魔方损坏无法继续比赛,判负。


————————————————————————————————————————————


【回答问题】

32楼:貌似就是。A和B。。。A说18.18,结果自己没转到,然后就输了。。。然后几局几胜制。

举例:


A和B进行小组赛,投掷硬币决定由A开始比赛。
A公示18.18,实际还原18.19,挑战失败,重新挑战,剩余挑战次数为两次。
A修改公示成绩为17.00,实际还原12.35,挑战成功,获得17.00成绩,剩余挑战次数为一次,换B挑战。
B公示16.80,实际还原16.50,成功获得16.80成绩,剩余挑战次数为两次,换A挑战。
A公示16.50,实际还原14.55,成功获得16.50成绩,剩余挑战次数为零,换B挑战。
因为A已经用完挑战机会,B只要超过16.50即可获胜,所以B公示16.49。
第一次B还原16.60,失败,第二次B还原16.44,成功,最终B获胜,A淘汰。

33楼:以实战成绩为准还是以自己写的为准?A先赛,写个30秒,结果是15秒。B看到后,就只能写14秒99了?要是这样,写自己的挑战成绩就没有意义了呀。
好象有点绕,不如双方直接PK。


以自己写的为准,A写30,还原15,最终也只能拿到30秒的成绩。
你可以公示较慢的成绩,这样比较稳健,容易拿到成绩,但碰到LUCKY CASE就比较浪费,并且给对手的压力比较小,尤其是自己挑战次数落后时更为不利。
你也可以公式较快的成绩,比较激进,容易失误,但碰到LUCKY CASE就很HIGH,挑战成功后给对手压力很大,尤其是自己挑战次数领先的情况下。

35楼:假如A,B两个人挑战。双方基本18秒的水平来打比方,如果A一上来,就爆出一个13秒,那他就不用再比了,稳胜了吧。因为对方挑战几次都不太可能也爆。我的理解是不是这样?这样的话,这两个人后面的比赛基本就没有看头了。
等于是比双方最快单次。

在本赛制下,选手可以调整自己的策略,是紧跟对方步伐等待失误,还是自己主动出击施加压力,根据双方实力差距不同以及先攻后攻的区别,会有很多种选择。但你要想拿到成绩,就必须先公示出来,如果A想拿到13秒成绩,他就必须承担所有挑战次数用完还进不了13秒而直接出局的风险。







[ 本帖最后由 张砷镓 于 2010-3-24 14:25 编辑 ]

附件: 比赛流程副本.gif (2010-3-14 17:19:58, 22.55 KB) / 下载次数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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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rsace    时间: 2010-3-10 22:19:49

好强大的比赛,前排支持!
作者: 蒙特    时间: 2010-3-10 22:19:54

支持一下!
作者: strawberry    时间: 2010-3-10 22:32:51

支持,支持!!!
作者: 鞍山老于    时间: 2010-3-10 22:36:46

新赛程规则很吸引人 期待好评。
作者: 任逸    时间: 2010-3-10 23:01:31

好想去啊,这规则,,,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10-3-10 23:10:24

支持~规则都是在探索中完善的~
作者: wsmsbhg    时间: 2010-3-10 23:21:46

提个小建议,赛中赛收50是不是有些偏贵了?
作者: 乐阳!    时间: 2010-3-10 23:22:53

强烈支持!
作者: 勇闯魔界    时间: 2010-3-10 23:31:41

有那么点职业的味道了 呵呵 支持个
作者: ZJY    时间: 2010-3-10 23:38:45

点盛不是河蟹牌么?还有,观众也要买票,估计只有魔友才会去看--------
作者: mengfl    时间: 2010-3-10 23:38:58

看来只能在比赛后找视频看爽爽了
作者: 非扬    时间: 2010-3-10 23:42:43

支持老张~~期待比赛圆满成功~~
作者: flary    时间: 2010-3-11 05:31:19

不论最后效果如何,都将是载入史册的比赛!持续关注~
作者: Cheng_943    时间: 2010-3-11 07:56:16

很正式的 强烈建议不要收游客的钱啊!会阻碍很多人看的!不利于魔方发展啊
作者: 云飞雪    时间: 2010-3-11 09:20:25

支持老张 祝比赛圆满成功!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3-11 15:03:00

一天没来上网。就这么热闹。。。真是的。。。

PS:期待更新更多的。
作者: maqianxi    时间: 2010-3-11 15:06:39

嗯~~支持下~~陕西的高手越来越多了啊~~~
作者: zhsyt    时间: 2010-3-11 16:06:40

联系人是谁啊?好牛的规则哦!!!!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3-11 16:22:57

楼上的想联系谁呀?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3-11 21:36:06

顶赛中赛。。。期待更新。
作者: 魔鱼儿    时间: 2010-3-12 13:32:17

好厉害啊,级别很高的比赛啊
作者: lamianbu    时间: 2010-3-12 15:05:34

我也希望观众不收费。只是希望。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3-12 15:27:36

我是进来看更新的。。呵呵。没看到。
作者: dkjiaoyang    时间: 2010-3-13 19:36:53

向职业化联赛迈进,支持!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3-13 21:31:17

进来看下。还是没有更新哈。。。。继续观望中-ing...
作者: 星星闪    时间: 2010-3-13 23:47:20

还没更新呀,,,,,,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3-14 17:33:35

貌似更新了。。。。

不过细节还没出现。

持续关注中。
作者: 星星闪    时间: 2010-3-14 19:51:30

没太看明白挑战的方式。我还以为是双方直接PK来决定胜负呢。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3-14 19:55:03

恩。。。现在看着貌似还有点复杂。
作者: yaorendechong    时间: 2010-3-14 19:58:15

支持,比赛好曲折.......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3-14 19:58:18

貌似就是。A和B。。。A说18.18,结果自己没转到,然后就输了。。。然后几局几胜制。
作者: 星星闪    时间: 2010-3-14 20:02:49

以实战成绩为准还是以自己写的为准?A先赛,写个30秒,结果是15秒。B看到后,就只能写14秒99了?要是这样,写自己的挑战成绩就没有意义了呀。
好象有点绕,不如双方直接PK。
作者: 勤奋的景天    时间: 2010-3-14 20:06:36

我估计到时候赛前还得开一个小时的会~说明下比赛规则~
作者: 星星闪    时间: 2010-3-14 20:14:29

假如A,B两个人挑战。双方基本18秒的水平来打比方,如果A一上来,就爆出一个13秒,那他就不用再比了,稳胜了吧。因为对方挑战几次都不太可能也爆。我的理解是不是这样?这样的话,这两个人后面的比赛基本就没有看头了。
等于是比双方最快单次。

[ 本帖最后由 星星闪 于 2010-3-14 20:16 编辑 ]
作者: moshav2    时间: 2010-3-15 16:33:37

这比赛太刺激了。。有想法,顶一下!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3-16 10:37:11

原帖由 星星闪 于 2010-3-14 20:14 发表
假如A,B两个人挑战。双方基本18秒的水平来打比方,如果A一上来,就爆出一个13秒,那他就不用再比了,稳胜了吧。因为对方挑战几次都不太可能也爆。我的理解是不是这样?这样的话,这两个人后面的比赛基本就没有看头了 ...


不是这样的,写的是18.00,即使你转出来11,也是18.00成功,下次再挑战,只需低于这个就OK。

貌似是这个样子的。
作者: 星星闪    时间: 2010-3-16 12:46:37

先报的好象吃亏?比较费脑子,要费神想报多少。
会有这种情况:如果A头次写的成绩三次没达到,呵,B不用赛一次就直接取胜了。
作者: 张砷镓    时间: 2010-3-16 13:19:03

原帖由 星星闪 于 2010-3-16 12:46 发表
先报的好象吃亏?比较费脑子,要费神想报多少。
会有这种情况:如果A头次写的成绩三次没达到,呵,B不用赛一次就直接取胜了。


A自己报低了,或者没发挥出来,后果自负。
B还是至少要上场一次的,否则没有成绩。
作者: zqp2009    时间: 2010-3-16 20:43:50

估计我是进不了16强了~~~
作者: 风之    时间: 2010-3-17 10:13: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张砷镓    时间: 2010-3-22 13:51:58

更新了奖项
作者: 溪风    时间: 2010-3-23 17:20:47

老张辛苦啦,计划详细周密.祝比赛成功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3-23 17:23:14

谢谢刘哥支持呀。。。哈哈~~~主要是沈阳太远了。。要不然西安、沈阳也能凑个热闹。
作者: trcgood    时间: 2010-3-23 17:24:55

..很好..很强大...
作者: 龙魔    时间: 2010-3-25 12:02:36

我要报名西安赛了,支持张老大
作者: fisheseses    时间: 2010-3-25 12:48:31

很好很好  不是单纯的拼速度了 有点规则有点不决定性 比赛才会精彩
作者: mengfl    时间: 2010-3-25 12:59:45

好长好复杂,看看效果好吗,没准我们校内赛可以试试
作者: 东方小明珠    时间: 2010-3-25 13:26:42

原帖由 龙魔 于 2010-3-25 12:02 发表
我要报名西安赛了,支持张老大

欢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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