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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辩论(魔方是玩具吗?) [打印本页]

作者: 一马平川    时间: 2010-3-15 14:29:44     标题: 辩论(魔方是玩具吗?)

如题,正方:魔方是玩具
          反方:魔方不是玩具。
2楼开始(双数)代表正方
3楼开始(单数)代表反方  
请回复的魔友看清楚楼层!

[ 本帖最后由 一马平川 于 2010-3-15 14:31 编辑 ]
作者: 魔鱼儿    时间: 2010-3-15 14:41:32

目前在市场上魔方其实就是以玩具的形式出现的.
作者: qq46475692    时间: 2010-3-15 14:47:03

不对,是艺术品~~~~~
作者: 楓叶    时间: 2010-3-15 15:02:49

是啊!經常被說那麽大的人還玩這樣的東西!
作者: 今夜微凉    时间: 2010-3-15 15:08:05

魔方是一种运动器械~是一种收藏方式~是一种交友工具~是一种人生品位~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10-3-15 15:22:09

我觉得是玩具
作者: K_daSh    时间: 2010-3-15 15:39:58

到了我们魔友的手里已经算是一种运动器材了,而魔方的发展主要靠我们魔友的努力,而不是依靠把它当玩具的人
作者: Cheng_943    时间: 2010-3-15 15:44:34

是不是玩具都无所谓 玩具不是贬义词~
作者: 柴米油盐    时间: 2010-3-15 15:45:08

玩具,肯定的.....
作者: 子坎    时间: 2010-3-15 15:47:59

玩具  
作者: 洗腦大師    时间: 2010-3-15 15:54:13

起初不是當作玩具而發明的
作者: 小波    时间: 2010-3-15 15:54:27

这种问题与上帝到底掷不掷骰子还是有根本上的区别
作者: 陆飞    时间: 2010-3-15 15:55:14

魔方是在我眼中,就像个女人,我的情人~嘿嘿~
作者: 弘傑    时间: 2010-3-15 16:25:40

是大部分人不会玩的玩具,是高智商玩具…
作者: trefoiles    时间: 2010-3-15 16:35:27

在我眼里,她就不是玩具,是一种生活的伴侣。
作者: 全职幽游猎人    时间: 2010-3-15 16:56:20

同12楼。此问题无解,那看什么叫做玩具~~
作者: ANTY    时间: 2010-3-15 17:13:22

单数,不是玩具。没办法,谁叫我是反方呢~~~
魔方是一种爱好,一种兴趣,我们已经超脱了玩!
作者: wuzhongyan007    时间: 2010-3-15 17:13:35

不是     应该是竞技运动          有竞争,这叫运动      手指的运动           对于不懂魔方的来说是玩具     对于了解魔方的人来说不是玩具        
晕    LS抢先一步了

[ 本帖最后由 wuzhongyan007 于 2010-3-15 17:20 编辑 ]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0-3-15 17:14:23

是玩具有什么不可以的吗?魔防本来就是一个玩具,一种娱乐,一种陶冶自己的方式。

楼层不容易掌握,我的观点是魔方是玩具,只要我们能够从中获得乐趣,获得自己的满足感,那就不必在乎别人的眼光。
作者: ANTY    时间: 2010-3-15 17:18:12

哈哈,我又变成正方了!!魔方是玩具,当然是玩具!!
因为魔方带给我们娱乐,带给我们朋友,带给我们无穷的快乐!竞技魔方只是极少数人的想法,玩魔方就是要开心。既然是玩,当然是玩具。
作者: robester    时间: 2010-3-15 18:33:31

适合成人玩的玩具
作者: dangerxxxx    时间: 2010-3-15 18:38:48

还是玩具                                  。
作者: 机器贝尔    时间: 2010-3-15 18:42:35

玩具,要评论魔方是不是玩具,得看它除了玩还能干什么
作者: 今夜微凉    时间: 2010-3-15 18:44:47

原帖由 ANTY 于 2010-3-15 17:18 发表
哈哈,我又变成正方了!!魔方是玩具,当然是玩具!!
因为魔方带给我们娱乐,带给我们朋友,带给我们无穷的快乐!竞技魔方只是极少数人的想法,玩魔方就是要开心。既然是玩,当然是玩具。
相对论学得不错~~~ 一会儿正一会儿反,我也变了~~~~变成偶数楼了~~~那就是玩具吧~~~

[ 本帖最后由 今夜微凉 于 2010-3-15 18:45 编辑 ]
作者: 天行北斗    时间: 2010-3-15 18:47:21

这个辩题有个偌大的致命伤  没有可辨性……
作者: KimiR    时间: 2010-3-15 18:53:43

玩具。。。
可能对于一些人来说是收藏品~
作者: 风之    时间: 2010-3-15 1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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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ester    时间: 2010-3-16 09:09:25

如果你用来玩,那就是玩具
如果你用来收藏,那就是装饰品
如果你用来防身,那就是工具
如果老张的职业赛推广的话,那么对于那些选手来说,魔方就是工作

换个例子,比如篮球
对于大多数爱好者来说,是玩具
对于篮球职业队员来说,是工作
作者: zykey    时间: 2010-3-16 09:41:20

艺术品.........................
作者: 一马平川    时间: 2010-3-16 21:34:47

魔方正如这道题一样,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得出的结果就不一样。老马谢谢各位了!
作者: 魏森    时间: 2010-3-16 21:50:15

可以是玩具,也可以是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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