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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绿球风波后的版规补丁 [打印本页]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0-7-28 17:15:08     标题: 绿球风波后的版规补丁

原帖由 chankoonyugary 于 2010-6-29 16:00 发表
前言:
規則是人定的.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 不過我現在是魔方吧.收藏區見習版主的身份當然要尊首規則.記得大煙頭超級版主也說過.某些稀有不常見的魔方轉讓不會看管那麼緊.會有彈性處理.我不是專業賣家.我只是愛收藏魔方.我有多余的.同樣的,有人要我一定會轉.我沒空也不想放上網拍.所以我相信這個是可以利用彈性處理方法.曾經也不少人轉賣收藏.這是交流.不叫賣家.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吵,即日起,严禁任何商业性质或广告形式的帖子、图片!包括稀有魔方的出售与转让!

作者: OUT欧优惕    时间: 2010-7-28 17:18:34

大烟头生气了
作者: 狼蛛    时间: 2010-7-28 17:19:59

真的生气了!!!!!!!
作者: r_517    时间: 2010-7-28 17:20:04

一刀切是最无奈但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了……
作者: dangerxxxx    时间: 2010-7-28 17:21:10

静观事态发展
作者: 东又西    时间: 2010-7-28 17:21:46

烟头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作者: Iam氯化钠    时间: 2010-7-28 17:22:13

估计要上热门了  [字数补丁.exe]
作者: 赵世主    时间: 2010-7-28 17:26:17

把烟头惹毛了,后果很严重!

那么一般魔方的出售和转让呢?之前一段时间也出了很多出售旧魔方的帖子~虽然没吵起来
作者: ineil    时间: 2010-7-28 17:26:31

看主角出现怎么说~~~~~~
不过各位在签名一栏说什么发售、转让、什么什么TB店,是不是以后都要被和谐了?

[ 本帖最后由 ineil 于 2010-7-28 17:28 编辑 ]
作者: Xiao汗籽    时间: 2010-7-28 17:27:36

呵呵,跟我没什么关系,我只是看看,顺便支持。
作者: ddykhdx    时间: 2010-7-28 17:32:02

支持支持,这样才好,
作者: aganghan    时间: 2010-7-28 17:32:06

烟头哥都这么说了,那底下带签名说转让XXXX的算不算呀
作者: 赵世主    时间: 2010-7-28 17:34:02

原帖由 aganghan 于 2010-7-28 17:32 发表
烟头哥都这么说了,那底下带签名说转让XXXX的算不算呀


说我呢

话说签名档有淘宝链接多的是

签名被版主和谐掉的也有人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10-7-28 17:34:47

顶一个!
绿球风波……
这个问题不止是价格问题、不止是广告嫌疑问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原因是什么呢?
是一个人的态度。
呵呵。
最近网上关于唐骏的事情也很火。我很有感触。
最深的感触就是我国现在很多人的价值观就是:
我是打酱油的。关我毛事啊?
所以难免有人会想:
我做事有自己的风格。关你毛事啊?
这很不好!
作者: Ken823    时间: 2010-7-28 17:36:04

支持!
這樣就可以減少一些爭執了
作者: dangerxxxx    时间: 2010-7-28 17:37:28

魔方交换还可以吗
作者: 居士    时间: 2010-7-28 17:38:06

一些玩家的个人转让还是应该允许的...
作者: K_daSh    时间: 2010-7-28 17:38:07

烟头兄终于出来发话了!
作者: latios    时间: 2010-7-28 17:38:55

最簡單的方法應該是辭退某人
作者: trcgood    时间: 2010-7-28 17:39:17

吧里有些人野真是的..这样也好啊 哈哈
作者: 夜雨听风    时间: 2010-7-28 17:56:00

这样也好,免得……………………算了  字数
作者: ineil    时间: 2010-7-28 18:00:35

大家注意lz的签名~~~~~
作者: 居士    时间: 2010-7-28 18:06:34

原帖由 ineil 于 2010-7-28 18:00 发表
大家注意lz的签名~~~~~

版规是允许签名里宣传自己网店的哦.
作者: 刘超    时间: 2010-7-28 18:11:59

我也感觉现在的论坛跟我刚来到时差别很大了,技术性的东西少了,商业性的东西多了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0-7-28 18:22:20

支持烟头 晒魔方应该没问题吧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10-7-28 18:41:02

应该说具体一点…普通的魔方转让帖是否也应禁止?
作者: 214wang    时间: 2010-7-28 18:42:49

原帖由 r_517 于 2010-7-28 17:20 发表
一刀切是最无奈但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了……

非常赞同,赞同赞同。。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0-7-28 19:44:49

我的观点,卖东西不重要,欺骗行为重要,人品重要。
版规不是给非人类擦屁股的。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10-7-28 21:36:04

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应该应该
作者: godong    时间: 2010-8-5 14:41:48

支持,不能让骗子有生存空间。
作者: zhaojay07    时间: 2010-8-5 14:47:11

这吧里最近火气比较大,天热啊
作者: LAL    时间: 2010-8-7 13:11:21

交换允许不啊???~
作者: SMAZ    时间: 2010-8-15 02:12:56

原帖由 大烟头 于 2010-7-28 17:15 发表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吵,即日起,严禁任何商业性质或广告形式的帖子、图片!包括稀有魔方的出售与转让!


似乎沒有說明, gary版主這種發貼子的手法是適當.

現在就像一粒老鼠屎, 跌了落米缸, 全部米都不能吃.
只是著眼於"避免不必要的争吵", 我認為這是消極的做法.

許多不適當的行為, 都是靠大家每天看貼子,然後反應出來,
遇有不平事, 直指其缺點, 有何不可?

我認為只要不使用粗言x語, 便不屬於争吵, 吵架,

反而魔方吧管理層遇到這類貼子,更應該快速處理,
警告違規的魔友, 再向大家公佈處理的內容, 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方法.


純屬以事論事, 煙頭兄見諒
作者: A J    时间: 2010-8-17 17:21:55

有点砍脚指避沙虫的感觉。
作者: 午四    时间: 2010-8-17 22:21:19

我是买不起的,只能玩玩国产货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1-1-7 01:51:51

看看吧~~~收藏的~~~倒腾收藏品的人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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