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4999元,寻找魔方高手! [打印本页]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10-10-11 17:29:51     标题: 4999元,寻找魔方高手!

101日在郑州的二七广场,联想手机举办了一次魔方大赛。我觉得不说比赛,说成促销活动更合适。一等奖是价值4999元联想笔记本一台。二等奖是价值2999元手机一台。三等奖是价值1999元手机一台。奖品很诱人!我觉得不说奖品,说成劳务费更合适。(因为我觉得参赛选手其实是他们促销活动的演员而已)但是劳务费又不是人人都有。只有前六名可以有。其他选手会有“精美纪念品”。不过到今天,我都不知到精美纪念品是啥?

通过参加这次比赛,我略有感触。试着夹叙夹议一下。
一日逛街,见到一个女孩站在大街上拿着魔方,做出举目四望,寻找佳人的姿态。我过去询问,得知是联想手机的魔方大赛。她这里是一个海选的分场。我跟我老婆参加了海选。海选时由于鄙人速度较快,小姑娘很惊讶,问我是否某某协会的成员。我说,其实唱歌是我的强项,玩魔方只是略懂。她就正告我,有个某某协会的人来找过她。还说我可以跟该协会联系一下。说实话,她当时也没有说清楚是啥协会。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是啥协会的啥人去找过她。所以,我还是找不到组织。
问题:
一、他们的比赛时间改了几次,比赛规则、比赛方式从未公布过。
作为一个参赛选手,我一直很忐忑。还好河南群有一位热心的魔友,他似乎对这个比赛很了解。给我做过一些解释。
二、他们反复强调这不是正规的比赛。而是一个为所欲为的促销活动。
联想很聪明,规则自己定。比赛自己由着性子来。把选手当猴耍。

比赛当天:
樊浩伟从西安赶来。很高兴能够见到他。
在比赛开始之前,曾有很多表演项目:舞蹈、杂技等。然后魔方比赛推出。主持人在每位选手开始之前,都会啰嗦很多句:我们联想公司创立于……。等你开始拧了。她又说:我们的联想手机是通过魔方的理念设计,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怎么翻就怎么翻……,同时还会有巨大声响的喜庆类音乐播出。害得我在现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都没有听到。
在比赛进行到某时刻的时候,还会加入某些舞蹈、杂技类项目。。。。。
哦,忘了一个重要的说明:
A\比赛规则是三次取最快。
B\没有观察时间。
C\完成状态如果某层超过45度,被判为没有复原。
在如此极爽的噪音环境下,在如此诡异的比赛规则下。我顶着压力硬着头皮。极其幸运地来了一个15秒的成绩。进入了决赛。
下午的决赛,比赛规则稍微有了变化。加入了观察时间。但是判罚还是没有变化。
中间的各种舞蹈和吹打、杂技仍然进行着。就这样,我们纠结着参加了整个比赛。
结果:
樊浩伟11秒第一名。木瓜12秒第二名。蚊子13秒第三名。我14秒第四名。李云龙15秒第五名。天花板上吊着猫16秒第六名。很奇怪的成绩和名次。
恭喜以上六位选手,获得了冠军、亚军和季军。
樊浩伟抱走了笔记本。我和木瓜每人拿了一台手机,急速赶往了广州。
叙事完毕。啰嗦几句以供大家讨论:
1、这次参赛的选手。大家玩的开心吗?别人不清楚。反正我不开心。但是我拿到了手机,我很高兴。如果这是一次真正的魔方比赛,不管是wca还是国内赛事。我即使拿不到任何奖品我仍然会很开心。但是这次比赛,我除了手机带给我的物质上的欣慰,我一点都不开心。也许我是个怪人。
2、魔方比赛如何能够与商业合作?
这次比赛,(哦忘了我把它定义为促销活动了。)联想为啥没有选择跟某某协会合作?或者他为啥不关心比赛的规则?
原因是他不需要。他是商业。他要的是自己的广告效应。他要的是准确的量化的宣传。例如:联想魔方手机创立与2002年。联想魔方手机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等等宣传语要在这次活动中念到几遍,甚至都有要求。他才不管谁拿了第一名,谁的成绩是否有效。选手有没有发挥出自己的水平?所以,4999元,寻找魔方高手。这样的宣传语极具个性。哪怕第一名18秒多,他仍然可以很高调。

3、这样形式的魔方比赛,会受欢迎吗?
我认为很受欢迎。部分人,例如我。抱着侥幸的能拿奖品的心理,参与其中,即使我很累。我为了那些奖品,我就当卖艺了我。
还有其他人。众多的魔友,他们也很欢迎。因为大家都希望能聚在一起。大家都想比赛。这部分人也包括我。
但是,我觉得这样的魔方比赛,任何协会还是不要与之合作了。首先,人家商业根本不需要规则。不需要社团参与。其次。我们没有必要为了办比赛,为了经费赞助。致使比赛为商业让路。
如果我组织一场比赛,某商家给我说:它提供非常牛比的奖品和经费赞助给我。但是要求我在选手比赛时给他高唱一曲公司的广告歌。我会选择拒绝。
4、我理解的魔方比赛。
魔方比赛,应该是在某一个适合比赛的场地里。在一个公平的,至少是多数人认可的比赛规则下。大家共同交流与提高。快乐是参加比赛和举办比赛的第一目的。
我也建议有举办比赛想法的魔友:
不要为了争取赞助而向商业活动妥协。不要让魔方成为别人的工具。不要让魔友成为一个个戏子。
谢谢各位阅读。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0-10-11 17:32:13

哈哈,联想那款手机和我们杂志合作,还参观了我的魔方呢,结果人家觉得中国人不认识这些新鲜魔方,就放弃了。

别把他们想的多好,不过是借着魔方做噱头宣传自己而已。
作者: kattokid    时间: 2010-10-11 17:33:04

那个奖品好慷慨啊!…赞…
作者: 宇枫 幽蓝    时间: 2010-10-11 17:34:18

对笔记本产生兴趣,其他木有感觉。
作者: 喝着牛奶数星星    时间: 2010-10-11 17:36:37

魔方成为商家宣传自己品牌的一枚棋子真是太可怕了  感觉有辱魔方
作者: 无限空间    时间: 2010-10-11 17:38:36

大部分人玩魔方还是处于兴趣的,我个人不喜欢不魔方和这种商业活动结合起来
作者: 浅草丸    时间: 2010-10-11 17:38:54

奖品是好的,不过这样的比赛确实让人不爽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10-10-11 17:39:00

原帖由 喝着牛奶数星星 于 2010-10-11 17:36 发表
魔方成为商家宣传自己品牌的一枚棋子真是太可怕了  感觉有辱魔方

楼主我表示深有同感。
作者: windancerlxp    时间: 2010-10-11 17:40:55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现在各个品牌促销方式多种多样
可以利用的全部利用
大部分的形式应该都还可以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10-10-11 17:42:08

原帖由 耗子哥哥 于 2010-10-11 17:32 发表
哈哈,联想那款手机和我们杂志合作,还参观了我的魔方呢,结果人家觉得中国人不认识这些新鲜魔方,就放弃了。

别把他们想的多好,不过是借着魔方做噱头宣传自己而已。

魔方被当作噱头。选手被当作戏子。很多商家都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在某些情况下。我认为某些魔方商家卖魔方跟卖烧饼差不多。某些厂家生产魔方跟摊煎饼差不多。
耗子哥哥,以后对着卖煎饼的摊子,你就别跟人家较真了。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10-10-11 17:43:21

商业化的运作是有一定规则的,不能广告商说了算,呵呵
作者: keypoints    时间: 2010-10-11 17:49:29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言过其实了
这个很正常
商家需要的就是噱头
不能强求他把魔方当做纯真的乐趣看待
但客观上这件事情对魔方推广也算有一定作用
作者: andyzhangdayu    时间: 2010-10-11 17:50:41

这么做真的有辱魔方这项运动!就好像一支古典乐队给人家茶话会伴奏一样。想必楼主比赛的时候也很尴尬吧!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0-10-11 17:51:36

原帖由 rubik-fan 于 2010-10-11 17:42 发表

魔方被当作噱头。选手被当作戏子。很多商家都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在某些情况下。我认为某些魔方商家卖魔方跟卖烧饼差不多。某些厂家生产魔方跟摊煎饼差不多。
耗子哥哥,以后对着卖煎饼的摊子,你就别跟人家较真 ...


  恕我眼拙,敢问你是在用烧饼和煎饼的拼音缩写说事吗?
作者: 木瓜    时间: 2010-10-11 17:52:41

我表示我拿到的那个手机连500都不值。
作者: liuliuliu789123    时间: 2010-10-11 17:54:44

魔方真像唱歌那样普及就好了。。
作者: sky妖媚    时间: 2010-10-11 17:56:47

有意思。。。嘈杂环境魔方表演赛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10-10-11 17:57:35

原帖由 keypoints 于 2010-10-11 17:49 发表
言过其实了
这个很正常
商家需要的就是噱头
不能强求他把魔方当做纯真的乐趣看待
但客观上这件事情对魔方推广也算有一定作用

客观上是有一定作用。

在比赛结束后还有一个小桥段来着。
联想的某经理让获奖选手在没有参赛压力的情况下表演一次三阶速拧。
可以加大人群效应,所以大家的成绩越好的话,效应估计会越大。
选手这时,使用了自己练过的某个打乱。结果达到了7秒多的成绩。
轰动一时。推广作用估计也会很大。不过我认为还是不够狠,应该在四五秒左右才够震撼。

以后当你跟别人说世界记录是7.08s的时候。会有人不屑地反驳你,去,我见过一次联想的比赛。某选手四秒多就搞定了。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10-10-11 18:02:05

原帖由 耗子哥哥 于 2010-10-11 17:51 发表


  恕我眼拙,敢问你是在用烧饼和煎饼的拼音缩写说事吗?

我只是认为我找到了最形象的类比。
缩不缩的看人家了。
作者: happyangel888    时间: 2010-10-11 18:08:02

前天魔友小叉也基本上义务表演了杯子和速拧。
主办方对这些规则是不懂的。所以过程难免会有一些小ganga, 多次类似活动好像都难免这样的问题。
我只能理解他们仅需要的是:我们为他们的活动争取到更多眼球的关注。

还是应该恭喜你:取得了不错的物质奖励!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10-10-11 18:13:40

原帖由 happyangel888 于 2010-10-11 18:08 发表
前天魔友小叉也基本上义务表演了杯子和速拧。
主办方对这些规则是不懂的。所以过程难免会有一些小ganga, 多次类似活动好像都难免这样的问题。
我只能理解他们仅需要的是:我们为他们的活动争取到更多眼球的关注。
...

拿了人家的手机,我还发帖说玩的不开心。
我真有点不厚道。惭愧啊
作者: 42752277    时间: 2010-10-11 19:09:16

fan讲的第三条太不好了……我在最初比赛都有过一次
作者: 鞍山老于    时间: 2010-10-11 19:26:51

路老师哪天参加K歌大赛 得了冠军后再秀魔方 这个效果就更好了
作者: 柴米油盐    时间: 2010-10-11 19:36:15

这只是一个促销活动只是拿魔方说事?
作者: 魔鱼儿    时间: 2010-10-11 20:01:49

很多商家拿魔方当宣传自己产品的广告。
作者: paull    时间: 2010-10-11 20:09:01

我咋没遇过这好事呢
作者: kattokid    时间: 2010-10-11 20:12:08

只要达到宣传效果,拿什么做宣传他们都会愿意
作者: law294189476    时间: 2010-10-11 20:17:33

鄙人也在商业魔方比赛上获得过笔记本电脑。
作者: 正义    时间: 2010-10-11 23:19:01

致楼主:
我也是也是此次活动的比赛选手,由于水平有限,没有拿到名次,借此在国庆节假日里到二七广场一游很是开心,赛前还有梦想要是人品爆发得个手机大奖,该是多么惬意的事呀!虽然没拿到名次,但是在赛场上瞻仰到新升任亚洲冠军的范浩伟的精彩表演,那个开心没法用语言表达,羡慕!仰视!开心极了!
但是看了楼主的帖子开始觉得有道理,想了想不对越看越别扭,那就吐一吐想法。这里就事说事,要是楼主气急败坏的骂人(楼主可事先有例,在XX帖,骂倒了祖宗,在河南群曾经骂声一片可能记录还有,要是楼主需要证据的话可以转发过来,连XX娘都骂了出来楼主可不能去编辑,要是编辑了是能看出来的,说不定有人早有抓图呢)我可要投诉到鄙视帖里举报要求对你禁言和封号。
第一、联想这次比赛,事先声明是商业活动,人家找的是魔方界才子达人,不是正规比赛,来参加他们的比赛活动,只有你玩的好就有奖品拿,关于比赛规则,你认为不好或者不对,你可以不来吗?那你既然来了,就要遵守人家的游戏规则。据我所知楼主是在河南群里若干次讯问比赛规则和日程以及奖品设定的,我可想问问楼主,你敢说你不清楚比赛规则,你既然什么都知道,你干吗要来参加比赛,难道就是侥幸拿走手机后就指责人家?不管怎么说人家是组织的魔方比赛,怎么说也是对河南魔方运动的肯定和促进,同时也是对河南魔友的玩魔方兴趣的激励,也会使现场那么多不会玩魔方的观众对玩魔方欲望大增的刺激。难道这不是促进魔方发展和普及?除了范浩伟一人非河南籍外那个不是河南人?难道人家给这么多的河南魔友办比赛发奖品就是要得到像你这号人来挑刺指责的吗?要是搞个舞蹈大赛K歌大赛还关你什么事?你还会得到手机吗?你还会来发这样的帖子吗?这不值得楼主反省吗?
第二、由于联想的商业活动,比赛不是按正规赛制比赛的事,像你们这些组织过正规比赛的所谓组织者可以找人家谈,下次要是在搞此一类活动,一定要事先通知你们这些会搞比赛的人,给人家出主意想办法,只有他们给比赛经费解决了,又能按照正规赛程比赛那该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想想我们郑州搞比赛时没经费那个难拿,以至于组织者自己掏腰包给WCA代表解决路费和食宿问题,最后不就是因为经费问题两个主要负责人闹翻脸骂翻天,连祖宗爹娘都赔上了,那叫个舒心愉快开心吗?事后又是骂又是吵最核心问题是什么还不是经费问题吗?你们要是能静下心来替人家联想公司想一想,首先肯定人家这次活动起到了对魔方普及运动的推动作用,是件魔方界的快事,人家该有多么开心呀!人家会对河南魔方充满信心说不定还会搞更大规模的比赛,如果能和正规比赛结合起来,那将是魔方界多么大的一件盛事,但是人家看到像楼主这样的人那心呀将是哇凉哇凉呀!像这样的大型企业还有那个老总再去打这种主意,所以作为曾经组织过正规比赛的人你的行为不仅是对河南支持魔方运动的企业是一个打击,同时也是对全国所有想对魔方赞助的非魔方企业排斥和打击,你对得起魔方运动吗?你这种行为作为一个普通魔友发发牢骚还可以,但是你作为一个资深魔友同时又是组织者这该是你说的话吗?你扪心自问,你这样做对得起魔方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吗?从某种角度讲你是阻碍魔方运动发展的罪人。
第三、我怎么横看竖看楼主发的那个成绩都有摆显的意思,请问楼主在正规比赛那次有这么好的成绩?两天后的广州赛成绩如何? 看我怎么这种不平衡心态,不好!吃不到葡萄还说葡萄酸。登不上领奖台还说人家摆显,自己摆一个看看,这算是对自己的警告,不敢再多说了多说也比不过楼主和他的老婆,再多说可真的要被骂了·····
作者: zizuiwo    时间: 2010-10-11 23:31:20

事情过去就过去了  就不要提了  楼主就像一个愤青
纯粹的魔方是不好发展  必须借助一些东西  那就是商业的宣传   有时是直接的有用的就像WCA各个赞助商的奖品  这也是一种商业宣传   另一种就是间接的就像这次联想举办的   毕竟魔方群体不像其他群体一样 无论是那种  对魔方还是都有意的 毕竟让更多的人看到了魔方   了解了魔方,看到了我们这个魔方群体。我话说完了。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10-10-12 09:05:39

原帖由 正义 于 2010-10-11 23:19 发表
致楼主:
我也是也是此次活动的比赛选手,由于水平有限,没有拿到名次,借此在国庆节假日里到二七广场一游很是开心,赛前还有梦想要是人品爆发得个手机大奖,该是多么惬意的事呀!虽然没拿到名次,但是在赛场上瞻仰 ...

一、敬请你把我在x贴里骂人的话发出来,我想看一下是我什么时候骂过人,敬请你不要断章取义。谢谢。
二、我在本帖里发的每一个字,我没有看出来任何一点表示了我对联想公司规则不认同。我只是如实记录了比赛的过程。难道我把我参加的比赛感受和见闻说出来也有错吗?
三、在我们可爱的河南群,还有一个人说我:诽谤联想公司,占了便宜还反咬人、是个祸害专家、丢尽了河南魔友的脸等等。对此我一并在此回应:我没有诽谤联想公司任何事情,倒是有人诽谤我。我在贵公司的规则下参加比赛,就算是侥幸获得了名次。奖品也是我赢得的。我不知道哪点说明是我占了便宜?我反咬人,我也不知道我所说的哪一个字是在反咬人,请高人指出。最后我是个祸害专家吗?第一次听说,谢谢。我真是丢尽了河南魔友的脸……
四、对于你对我公布成绩的事情。你说我有点显摆?
不太明白什么意思。结合你后面的话我才知道:你的意思是说我水平不行,平常的成绩远达不到这个水平,在联想手机大赛上人品爆发拿到了奖。所以我就为了显摆自己14秒的成绩是吗?还反问我广东赛的成绩呢。
首先,这个成绩真的很搞笑。名次和成绩各位数的秒数相同。我觉得有意思,每人相差一秒很整齐。
第二。麻烦你在发帖前思考一下,或者看看我的官方成绩。就单次最快的话,我在很久前就达到了14秒的成绩。而且我在广东赛,单次最快也是14秒。
就算我的水平很差。在单次最快的赛制里,谁爆出好的成绩,都是很正常的。
作者: 小圆来了    时间: 2010-10-12 10:33:12     标题: 回复 29# 的帖子

29楼说的极是,可是这么精辟的言论干嘛非得用马甲说呢?

原来的魔方吧ID不好开口么?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10-10-12 10:52:31     标题: 回复 32# 的帖子

天凉了,老人家穿个马甲暖暖身体是人之常情啊。
作者: aircheng    时间: 2010-10-12 11:19:50

看见标题就进来了,看了看,感到不爽呢。
其实也没什么所谓啦,毕竟对魔方普及有点点作用。
作者: 佐助    时间: 2010-10-12 11:26:15

其实就是我给rubik-fan打的电话 但是现场太吵

很高兴河南赛之后再次见到你 下次西安赛见
作者: dkjiaoyang    时间: 2010-10-12 13:07:40

这种比赛不去参加。把魔方当成啥了。
作者: 岩玉    时间: 2010-10-14 16:54:59

不知道大家怎么想的,其实在你的生活当中你消费的任何一件商品都是在给商家做宣传,如果你不想去为商家做宣传那你就不要去买它?可谁又能做到呢?想过没有,商品没有广告的有多少?其实在现在这个社会没有什么活动可以不借助商业宣传能发展的更好的。像联想举办的这次魔方比赛,也是河南魔方事业与联想的一个共赢,他做到了宣传他手机的目的,同时也让河南更多人了解了魔方,更多人去喜欢魔方,同时加入到魔方队伍里来。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人去卖魔方,没有人为魔方做任何宣传,那人们怎么会知道还有魔方这种智力玩具呢?所以想让自己清高还要考虑一下这个社会是否会让你清高。还有就是,真的想清高就不要消费任何一样商品,因为你消费的任何一样商品都是通过各种广告宣传知道的~~
作者: y362165960    时间: 2010-10-14 19:33:00

我要笔记本 小樊~ 你聚会怎么不说一下啊?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10-10-14 19:44:40

29.30.37.。。

这三层楼的马甲是一个人吗?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10-10-14 20:05:51

夜阑。你说话小心点啊。背后有眼睛看着你呢。
作者: 365950674    时间: 2010-10-15 19:08:44

奖品丰厚啊…
作者: TanLaiChen    时间: 2010-10-15 19:20:08

同楼3说法。。。
作者: 我爱侯颖林    时间: 2010-10-15 19:24:46

看前面(不知道小樊来的时候),我在想 如果小樊去了 他第一。
他没去 木瓜 第一。
结果看完之后发现我的预感好准确啊。。。




欢迎光临 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http://bbs.mf8-ch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