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嚴正譴責nowstore盜版魔方吧第二届DIY大赛参赛作品:鬼 [打印本页]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16 02:07:52     标题: 嚴正譴責nowstore盜版魔方吧第二届DIY大赛参赛作品:鬼

被meffert香港代理nowstore盜版的參賽原創作品
魔方吧第二届DIY大赛参赛作品:鬼脸(原创)作者:s_n44056


魔方吧連接: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 ... p;extra=&page=1

外國TP論壇連接:
http://twistypuzzles.com/forum/viewtopic.php?f=15&t=15015


這個地球上,沒有小湯給我草圖,我沒有把這個魔方做出來,
便沒有"鬼臉魔方""grimace cube" 這魔方存在,
我把它做出來,命名"grimace cube","鬼臉魔方" 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無論結構,外形和名稱,都屬於是我的創作。無須爭議。這個魔方從來便沒有在TP論壇出現過。

半年之前我這個原創作品,被meffert香港代理nowstore盜版量產了,事前沒有通知我這個原作者,
經過投訴沒結果之後我亦放棄跟進。

但最近接二連三的不合理事件,令我不得不舊事重提。啞忍不等於接受,不出聲不等於可以受欺負。

今天花了我一個下午的時間,跟我喋喋不休的不是討論對我的賠償道歉,而是討厭的惡人先告狀的態度。
為此我決定在這個曾經舉行魔方吧第二届DIY大赛以MOD版區,發帖譴責nowstore這種無賴行為.呼籲nowstore停止售賣grimace cube,鬼臉魔方,這個曾經被評審給過分數的參賽魔方。

作為國際知名魔方生產商meffert的香港區代理,自身做出侵害別人版權的事情,實在令在下感嘆。
難道大公司便有雙重標準?meffert的便不能侵權,別人的創作便可以侵權?


為了對nowstore表達我的強烈不滿,我亦已經通知nowstore停止售賣印有我品牌的魔方。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16 02:08:05

凌云這個詞語不是大煙頭發明的,每個人都可任意使用
"凌云魔方"便是煙頭的發明,內裡包含魔方,名字

如果有另外廠家生產一款叫凌云的魔方,便是盗版的行為

[ 本帖最后由 SMAZ 于 2011-12-16 02:14 编辑 ]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16 02:10:05

我沒有多餘的錢去打官司,我亦沒有足夠的錢去為我所有創作買專利版權。
喜歡盜我版的,我可以告訴你,你隨便的喜歡什麼都行,
但請記住一點,盜版的便需承認是盜版,不要盗了版之後自我澎漲,妄想會成為正版。

而且必須接受原創者,大庭廣眾的責罵。接受不了的,便不要盜人家的版了。

[ 本帖最后由 SMAZ 于 2011-12-16 08:55 编辑 ]
作者: 潜水艇    时间: 2011-12-16 02:30:00

痛恨盗版!!!力顶SMAZ大神!!!
作者: 咖啡糖    时间: 2011-12-16 03:46:05

看不惯恶人先告状。
作者: 焚寂    时间: 2011-12-16 07:48:07

支持楼主,打击盗版,支持正版。
作者: TOSO    时间: 2011-12-16 09:01:50

支持大师。
盗用魔方专利已经侵害了原创者的利益。
魔方发展需要的是更多大师这样的原创。


作者: strawberry    时间: 2011-12-16 10:42:30

支持SmaZ大师!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16 11:57:46

nowstore 量產的這個盜版貨,在我投訴之前,已經被TP論壇禁止發佈。

在魔方吧,我亦看不到這個盜版貨的發佈。

這事實証明了,即使我沒有為我的創作購買專利註冊,
在道德常理上面,這個還是盜版貨,侵權的行為,偽冒品仍然是被禁止發佈。

很高興作為世界魔方中心的TP論壇,為我主持了公道。禁止了盜版貨的發佈

很高興作為中國魔方中心的魔方吧論壇,為我主持了公道。禁止了盜版貨的發佈

[ 本帖最后由 SMAZ 于 2011-12-16 12:22 编辑 ]
作者: Crazy Tien    时间: 2011-12-16 12:08:14

全坛捐钱打官司!!!
作者: 魔一方549393033    时间: 2011-12-16 12:13:13

这个要支持.......M也盗版......
作者: ZJY    时间: 2011-12-16 12:14:29

嗯,昨天在群里还未弄明白,这个所谓的鬼脸魔方1999年的专利?还有dino1998年的专利?解释一下。
作者: 海上晴天    时间: 2011-12-16 12:30:19

鄙视盗版行为 不过版主把结构拍的如此清楚 就要有心理准备堤防无耻之徒
作者: godong    时间: 2011-12-16 12:48:43

原帖由 ZJY 于 2011-12-16 12:14 发表
嗯,昨天在群里还未弄明白,这个所谓的鬼脸魔方1999年的专利?还有dino1998年的专利?解释一下。




关于DINO,可以看其在TP的留言。是中文的。
http://twistypuzzles.com/forum/viewtopic.php?f=15&t=22503

复制如下:
在我決定生產別人擁有的設計的時候,雖然那個專利已經過了期,

但我仍然希望重新做出來的產品,跟原來設計者的不一樣,
讓大家容易分別。
所以今次這個產品,除了核心不一樣之外,我還刻意把dino cube做大一點,跟原來的大小不一樣。
而且我原意是統一使用空心貼紙,在外觀上和原來的更不一樣。
但後來基於市場因素,放棄了這個想法。

我不希望我的產品被盜版,如果我侵犯了你的版權,請通知我。
謝謝
SMAZ
作者: godong    时间: 2011-12-16 12:54:09

原帖由 ZJY 于 2011-12-16 12:14 发表
嗯,昨天在群里还未弄明白,这个所谓的鬼脸魔方1999年的专利?还有dino1998年的专利?解释一下。


这个涉及到原创的定义问题了。我想SMAZ在帮小汤制作这个鬼脸魔方时没有看到过以前西班牙的专利,而且手工再制作对于靠工业化生产的魔方来说也不算盗版,就算20年专利保护期没过,也不能称为盗版。

我认为,SMAZ和小汤的鬼脸魔方不算原创,虽然是自己想出来的,但不幸的是和以前人设计的魔方重复了。
作者: godong    时间: 2011-12-16 14:03:32

关于鬼脸魔方(Grimace cube)之争

各位去看TP吧,全是英文。

2009年9月底 SMAZ在MF8 发表鬼脸魔方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39785&extra=page%3D1
分类为“原创”,一直到2009年10月底,没人发现之前有人设计过(1999年专利),甚至后面两年也没人质疑。  后来帖子被淹没。

2009年10月 SMAZ在TP发表了 Grimace cube
http://twistypuzzles.com/forum/viewtopic.php?f=15&t=15015
没人提到1999专利,有个人留言说有同样的想法但是没做出来。 后来帖子被淹没。

2011年7月 有人在TP论坛发表香港铜锣湾店里有人在卖  Grimace cube
http://twistypuzzles.com/forum/v ... 21482&hilit=Grimace
范生(excalvin )出来宣传,SMAZ出来谴责称其盗版(因为魔方是量产的而不是手工制作的)。
因为论战嘛,帖子自然火了,关注的人多了,这时有人贴出西班牙1999年的专利。
http://www.espatentes.com/pdf/2163982_a1.pdf
里面有设计图,竟然和SMAZ的鬼脸魔方惊人的相似(这也是我第一次见到1999年专利)

事实:括号内是我的分析。
1. SMAZ 制作鬼脸魔方时,没人注意西班牙1999年的专利,MF8和TP上都认为是“原创”。
  (目前我认为应该算不上原创了,由于SMAZ是手工制作的,也没有去生产,不存在盗版的问题。)
2. SMAZ第一次将其命名为 Grimace cube,这个名字应算作SMAZ的原创作。
3. 范生网店里售卖类似魔方后,才有人贴出1999年有专利。
4. 范生售卖的类似魔方和SMAZ制作的鬼脸魔方结构上有区别。
5. 范生售卖的类似魔方也被命名为Grimace cube
(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该魔方的设计者或许参考了SMAZ的设计,这点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6. 在SMAZ对Grimace cube 提出异议后两人就开始争吵升级,范生不愿意更换Grimace cube的名字。

我的看法:
魔方是小众的,就这么几个人,啥事情最后大家都会知道的。 范生若事前和SMAZ沟通总好于事后争吵。和气生财。

[ 本帖最后由 godong 于 2011-12-16 14:04 编辑 ]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16 14:17:00     标题: 回复 16# 的帖子

這個不知從哪裡冒出來的據說是西班牙的設計圖,如果他的專利擁有人認為我的是仿冒他,自然會找我算賬,也由不得其他人指手劃腳。 
我創作的叫grimce cube,也沒有看到西班牙的設計圖有這個字樣,到目前為止,沒有收到所謂西班牙作者的投訴。

相反meffert的代理nowstore,竟然明目張膽的盜用我創作grimce cube的名字。
作者: 洛阳狼王    时间: 2011-12-16 14:20:05

支持正版打击盗版。
作者: chuchudengren    时间: 2011-12-16 14:31:33

仅为不知情者解释一下,基本参考自这个帖子.1983年Tony Fisher大师首先制作了这个魔方,链接,不过结构不稳固,这个魔方是2009年10月才公布,应该是看到Smaz发布鬼脸之后才公布自己作品的。
1999年Guitart Camps,Francisco申请了一个西班牙的专利,链接
2009年Smaz根据s_n44056提供的想法制作出了相同魔方,链接,并为其命名为鬼脸。
2011年某不知名厂家生产了类似的魔方,只是中间的三角形变成了六边形,并且同样以鬼脸的名字销售。
应该说除非是西班牙专利使用于世界且生效,魔方本身不应该认为K.O.,然后是真正问题所在的名字问题:
量产鬼脸的设计者宣称是自己喜欢麦当劳的奶昔大哥(英文名为Grimace,即为鬼脸),加上搜索网路上的信息发现不少三角切割的手工制作的魔方都含有Grimace(鬼脸),所以就将名字命名为鬼脸。鉴于这些手工制作的鬼脸相关的魔方的名字应该都来源于Smaz的鬼脸魔方,所以有理由认为这个名字就是从Smaz 的鬼脸魔方而来的。Now Store坚持认为该名字只是来源于麦当劳的卡通人物,因此用来命名魔方无可非议。所以问题就在于冠名权的问题:如果一个魔方之前被冠名了,如果厂家以同样名字量产销售时是不是要征求原来命名者的同意。(吐槽一下,突然发现大雁把魔方都叫做宝石之类,没把宝石3称为concept 11是多么明智)


然后恐龙魔方确实是2000年的专利,链接,晚的超乎我的想象,记得魔方是九几年(96?)生产的。不过结构不一样(有一点让我惊奇的是,专利里竟然是用正八面体开六个孔而不是彩虹中的八轴做内核,反而和mf8的内核更相似的点),算不上K.O.
作者: Numen    时间: 2011-12-16 14:36:50

支持正版~
反对盗版~
作者: abandon    时间: 2011-12-16 14:41:22

lss的太详细了~\(≧▽≦)/~

[ 本帖最后由 abandon 于 2011-12-16 14:44 编辑 ]
作者: 塞翁    时间: 2011-12-16 14:59:13

讨论之前大家应该首先搞清一些概念。
著作权与专利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千万不要把它们等同或混淆。
作者: 阿魔老叟    时间: 2011-12-16 16:45:24

设计者往往是最弱势的人,不打招呼就直接用别人的名字的确过分,就算盗版者抢先注册了也是不道德的。
许多年以前有个家伙就把我博客里的一些东西抄袭了去注册,但后来那家伙生不如死,真的很惨……

魔方没有净土,世上到处是江湖,岳不群、林平之、没绝师太、周芷若哪里都有。不过公道自在人心,有些事早晚是要还的。

[ 本帖最后由 魔金 于 2011-12-16 17:16 编辑 ]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16 16:59:28

希望大家都接受客觀的事實,
在尊重知識產權的TP論壇和魔方吧,都禁止了這個量產的魔方發佈。
原因何在?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16 17:46:42

樓主這麼多大話呀~ 說謊都不要拉太遠. 你說 這個量產的魔方 禁止了在TP發佈 ?
TP 從來沒有封這個帖. 大家還可以去回應~~~ 還有TP魔友放了短片上去~
TP網頁如下:
http://twistypuzzles.com/forum/viewtopic.php?f=15&t=21482


說到這裡, 現在就是SMAZ 對NOW STORE 用GRIMACE 名字 覺得有問題.
另外的所謂問題, 已經有其他魔友澄清了. 產品及結構不是侵權. 已經不是問題., 量產亦不是NOW STORE.

[ 本帖最后由 冰山一小角hk 于 2011-12-16 18:03 编辑 ]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16 18:01:27

原帖由 冰山一小角hk 于 2011-12-16 17:46 发表 http://twistypuzzles.com/forum/viewtopic.php?f=15&t=21482 樓主這麼多大話呀~ 說謊都要說好一點. 禁止了這個量產的魔方發佈? TP 沒有封~~~ 還有人家放片上去~

出現和發佈是兩回事,
nowstore的發佈被禁止了,這是事實。

這是由其他魔友展示的圖片,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16 18:05:45

NOW STORE 根本一直都沒有發佈過. 他們網站上架, 就有魔友幫他們上傳去TP.
你要跟貼一點才行.

情況跟以下這個帖一樣, 都不是NOW STORE 發佈~~只是他們網站上架, 就有魔友幫他們上傳去TP.

http://twistypuzzles.com/forum/viewtopic.php?f=15&t=22503&p=270854&hilit=DINO+CUBE#p270854

[ 本帖最后由 冰山一小角hk 于 2011-12-16 18:16 编辑 ]
作者: 牧马姑娘    时间: 2011-12-16 20:54:49

支持正版,大师为设计花了很多心血,应当维护自己的权益。盗版是非常非常可耻的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1-12-16 21:06:10

多嘴一句,代理商并不是专卖,所以它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跟Meffert并无关系,谴责无耻的人的时候没必要捎带上不相关的人或品牌吧?
作者: 加贝    时间: 2011-12-16 21:42:14

是啊,人家的辛苦,你去轻易的拿走,哎
作者: csgg    时间: 2011-12-16 21:50:48

好吧为了**,为了**,为了***,为了****,所以不掺和了………………
作者: csgg    时间: 2011-12-16 21:56:34

原帖由 42752277 于 2011-12-16 12:17 发表 支持SMAZ大师!支持正版!
V啊,这事你也敢掺和,看清楚本帖的弹劾对象吧……
声明:本人无任何立场……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17 00:58:31

原帖由 耗子哥哥 于 2011-12-16 21:06 发表 多嘴一句,代理商并不是专卖,所以它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跟Meffert并无关系,谴责无耻的人的时候没必要捎带上不相关的人或品牌吧?

作為世界知名的品牌代理商。便必須要自我檢討,反醒、行為就要辱沒了meffert的品牌
作者: mrmnm    时间: 2011-12-17 08:58:44

怎麼smaz說到好像人家盜用了你的設計似的? 人家用的最多只是用了你的命名吧?
老實說, 只要不是原創, 好像还沒資格說三道四.

一個己過專利保護, 人人也能生產, 大眾都叫同一個名字的魔方, 我真看不出有什么問題, 憑什么不讓人叫这個名字?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1-12-17 09:08:35

原帖由 SMAZ 于 2011-12-17 00:58 发表

作為世界知名的品牌代理商。便必須要自我檢討,反醒、行為就要辱沒了meffert的品牌


  这个商家我也觉得挺恶心的,说实话,我还真奇怪为什么Meffert品牌能看上这样一个不会做人的商人,用它做代理。
作者: 肥嘟嘟左卫门    时间: 2011-12-17 09:16:58

盗版确实不太好~打击盗版
作者: liuximing1999    时间: 2011-12-17 16:05:43

这个魔方连我都有,我还有三层的
作者: 潮州小魔王    时间: 2011-12-17 19:51:50

外行人说一句,不同领域的专业命名应该属于第一个公开提出的那个人,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
作者: s19810220000    时间: 2011-12-18 22:59:11

本來我認為nowstore一方應先下架待辦的,不過我再去去twistypuzzle去看那個grimace的帖,我發覺nowstore只是零售一方,不應該因為他們賣這些東西而說他們是製造KO的,是侵權的,何況該魔方和SMAZ的是有不同之處的
作者: s19810220000    时间: 2011-12-18 23:05:29

再引一段在tp SMAZ的留言:

sorry, all the nowstore bad guy I forget alreadly, (include you)

I no need to explain anything to you.

and please tell your boss (nowstore) don't sell my product.

thank you very much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18 23:53:52

原帖由 SMAZ 于 2011-12-16 14:17 发表
這個不知從哪裡冒出來的據說是西班牙的設計圖,如果他的專利擁有人認為我的是仿冒他,自然會找我算賬,也由不得其他人指手劃腳。 
我創作的叫grimce cube,也沒有看到西班牙的設計圖有這個字樣,到目前為止,沒有收 ...



如果西班牙專利擁有人認為SMAZ 的是仿冒他,自然會找SMAZ 算賬,也由不得其他人指手劃腳。 
那麼 NOW STORE 現在賣的那個又跟SMAZ 的不一樣, 都由不得SMAZ 在指手劃腳。

SMAZ 現只是說自己創作的叫grimce cube,

SMAZ, 你所謂你原創已不是原創.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43335&highlight=%B9%ED%C1%B3

另外, NOW STORE 只是叫 2 LAYER GRIMACE 及 3 LAYER GRIAMCE
英文上都不一樣~~~~
而且都沒有中文名. 自己去NOW STORE 網頁看~

大家都會看TP. 不要當全國魔友是白痴. TP 都沒有人支持你, 你現在就在MF8 這裡蒙騙國內魔友?
自己再看清楚, SMAZ 不要當所有國內魔友是 傻仔~

http://twistypuzzles.com/forum/viewtopic.php?f=15&t=21482
作者: mrmnm    时间: 2011-12-19 02:57:45     标题: 回复 41# 的帖子

要明白"撞橋"是一件令人灰心的事, 只能算smaz大師不幸了.
而且我也相信smaz大師原創確實是原創, 只是不能說首創吧

不幸的事情經已發生, smaz大師多不願意也要接受現實的, 希望他能早日把这篇令人想歪的文章改過來吧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19 06:25:59

原創定義:
研究屬於第一手資料,源自作者創立、原本由自己提出,而且未經過具公信力的確認。

這一款已經 經過一個具公信力的確認.  同時有專利及Tony Fisher 早在之前網上公佈.
所以SMAZ那款 已經不是原創~~~
作者: mrmnm    时间: 2011-12-19 10:24:51     标题: 回复 43# 的帖子

請問你的定義來自哪裡?
原創字面解研究屬於第一手資料,源自作者創立、原本由自己提出还能理解
未經過具公信力的確認可稱為首創吧?

我心中原創一詞, 原即源頭, 創即發明, 創造. 只要不是抄別人的都叫原創
今次SMAZ和別人撞橋了, 我会說SMAZ不是首創, 但还相信这是原創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19 14:29:26

定義來自哪裡如下網址:
http://zh.wikipedia.org/zh-tw/%E ... 5%E7%A0%94%E7%A9%B6

而且SMAZ 自己在TP 都承認了cube original designer 是 Tony Fisher, 不是他.

而且在TP 6月份時 上已說明了,
1) 不是NOW STORE 生產.  他自己都看過TP. 
2)  結構外觀是不同, 他自己都看過TP. 

但到現在還說NOW STORE 量產.
還說NOW STORE 出售的跟他的那個 結構外觀  一樣.
大家不是瞎了吧,眼睛都可看得出分別.
現在就在MF8 這裡蒙騙國內魔友.
SMAZ 不要當所有國內魔友是 傻仔~
作者: 午四    时间: 2011-12-19 17:44:54

敢情meffert也玩山寨啊,代理商这样做是不是会损害meffert大师的声誉啊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0 01:24:27

在中國淘寶網搜索鬼臉魔方, 便只有nowstore一家在賣.

在中國淘寶網搜索2-Layers Grimace , 便只有nowstore一家在賣.

在中國淘寶網搜索3-Layers Grimace , 便只有nowstore一家在賣.

世界上便有很多不幸的事情發生, 很不幸的是讓我知道, 這個盜版貨是nowstore出資生產的.




<<另外, NOW STORE 只是叫 2 LAYER GRIMACE 及 3 LAYER GRIAMCE
英文上都不一樣~~~~
而且都沒有中文名. 自己去NOW STORE 網頁看~>>




鬼臉魔方搜索.jpg


兩層鬼臉魔方.jpg

[ 本帖最后由 SMAZ 于 2011-12-20 01:32 编辑 ]

附件: 鬼臉魔方搜索.jpg (2011-12-20 01:27:41, 232.97 KB) / 下载次数 32
http://bbs.mf8-china.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Y4MjQzfGZkNDQ5YzQ2fDE3Mjc0MzQ0OTl8MHww

附件: 兩層鬼臉魔方.jpg (2011-12-20 01:32:42, 116.29 KB) / 下载次数 30
http://bbs.mf8-china.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Y4MjQ0fDJkMjdkMzRmfDE3Mjc0MzQ0OTl8MHww
作者: mrmnm    时间: 2011-12-20 07:25:30     标题: 回复 47# 的帖子

首先, 这設計專利己過期, 人人都能大量生產
其次, 首創这設計的朋友还未出聲
再者, 魔方發明出來不就讓人玩嗎? 無人生產難度要所有人一起mod才能玩? 我不明白你阻止nowstore發售的動機何在.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0 12:29:18

原帖由 SMAZ 于 2011-12-16 14:17 发表
這個不知從哪裡冒出來的據說是西班牙的設計圖,如果他的專利擁有人認為我的是仿冒他,自然會找我算賬,也由不得其他人指手劃腳。 
我創作的叫grimce cube,也沒有看到西班牙的設計圖有這個字樣,到目前為止,沒有收 ...


如果西班牙專利擁有人認為SMAZ 的是仿冒他,自然會找SMAZ 算賬,也由不得其他人指手劃腳。 
那麼 NOW STORE 現在賣的那個 又跟SMAZ 的不一樣, 都由不得SMAZ 在指手劃腳。

現在都看到是不同. now store 賣的那款 外觀及結構都不同, 到今天SMAZ還說人盜版.
在TP 沒人支持, 就在這裡說 ~

SMAZ 早在6月份在TP說
1) 說了 cube original designer 是Tony Fisher. 這都是道出了不是SMAZ 原創
2) 知道 NOW STORE只是轉售, 不是生產
3) 知道NOW STORE 轉售產品的外形結構 跟他自己的不一樣

但到現時, 在MF8
1) 又說自己原創. 無視TONY FISHER 及西班牙專利擁有人
2) 早在6月知道NOW STORE 只是轉售,但現在欺騙人家說 NOW STORE 是盜版產品
- 盜版已經不成立.因為結構外型不一樣. TP 已經說明了.現在又在mf8蒙騙人. 
3) 早在6月知道NOW STORE轉售產品的外形結構 跟他自己的不一樣. 但現在又說一樣.

現在又在開帖罵人, 前言不對後語. 在TP 已公開了 , NOW STORE 售賣的 不是侵權.
而且NOW STORE都只是零售商.  

SMAZ 完全無視之前 TP所有人的說話!

SMAZ 說: 很不幸的是讓我知道, 這個盜版貨是nowstore出資生產的.
你從何得知此產品是NOW STORE 生產.  
不要再在mf8 以自己是版主的身份 蒙騙別人~
作者: godong    时间: 2011-12-20 13:19:19

范生的大号都没来回复一下啊,当事人是范生吧。或是“冰山一小角hk”可代表范生?

SMAZ发这贴好像和他版主没啥关系吧?我总是忘记SMAZ是版主。

大家讨论归讨论,要注意不要用不文明语言,谁发现不文明语言骂人的话是可以举报的(帖子下方那个“引用”旁边的“报告”)。


从SMAZ发的图片来看,范生在淘宝店确实用了“鬼脸”来称呼这款魔方,“鬼脸魔方”又是SMAZ第一次提出来的。
很简单的解决争端的办法,换名字。

[ 本帖最后由 godong 于 2011-12-20 13:23 编辑 ]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0 15:22:51

我不代表范生,只是看不過眼有些人總是喜歡蒙騙人.
到今天還說人家盜版~

SMAZ 早在6月份在TP 說了 cube original designer 是Tony Fisher. 這都是道出了不是SMAZ 原創. 但現在又在mf8 說自己原創.明明外觀結構 不是一樣,都要說是一樣.
當全部人瞎了~

Grimace 是麥當勞的名字,只有麥當勞才是Grimace 此名的擁有人.
只有麥當勞才有權叫別人更改Grimace這名字.  

如果smaz 真是覺得只是名字出問題,就說清楚是名字問題.
可以要求麥當勞去處理.
不用東拉西扯. 世界魔方中心的TP論壇,結論 都是 這沒有侵權~

[ 本帖最后由 冰山一小角hk 于 2011-12-20 15:34 编辑 ]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0 15:57:52

原帖由 SMAZ 于 2011-12-16 02:10 发表
我沒有多餘的錢去打官司,我亦沒有足夠的錢去為我所有創作買專利版權。
喜歡盜我版的,我可以告訴你,你隨便的喜歡什麼都行,
但請記住一點,盜版的便需承認是盜版,不要盗了版之後自我澎漲,妄想會成為正版。
...


SMAZ 你不是原創者,
魔方是TONY FISHER 原創~~
名字是麥當勞 擁有~~
你就算去申請專利版權, 這款 你都申請不到.

SMAZ  你才是 盜版,
盜用TONY FISHER設計~~
盜用麥當勞Grimace 這名字~~
作者: legolee9    时间: 2011-12-20 16:45:36

我不明白SMAZ 阻止nowstore發售的動機何在.
只是為了 一個名字? 就大做文章?
所有人都知道Grimace 是麥當勞擁人. 而不是SMAZ 擁人.

如果Grimace 這個字都是SMAZ 的話, 我建議大家, 一起創造魔方, 再起名叫 LV 魔方, 肯德基魔方,
到時 肯德基, LV 都要跟你們買回名字.
作者: 子坎    时间: 2011-12-20 16:49:16

我只能说,若无专利或著作权,一切只能空谈...

[ 本帖最后由 子坎 于 2011-12-20 16:51 编辑 ]
作者: tengda    时间: 2011-12-20 21:41:12

香港魔方的战火烧到吧里来了。
作者: xiaoshudian    时间: 2011-12-21 12:41:01

即使是自己的,如果没有申请专利保护,别人用,你是没有发言权的。这应该是法律规定的范畴吧!所以,我认为54楼说的对。
作者: godong    时间: 2011-12-21 13:14:17

原帖由 xiaoshudian 于 2011-12-21 12:41 发表
即使是自己的,如果没有申请专利保护,别人用,你是没有发言权的。这应该是法律规定的范畴吧!所以,我认为54楼说的对。


话确实不错。无专利盗版(量产)不违法,不违规;有专利盗版(量产)违法,但追究的成本很大啊。也只能骂骂。

xiaoshudian 的不锈钢3阶的结构应该算是原创吧,我相信也没申请专利吧,专利其实很容易就绕过去了。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1 13:18:58

原帖由 xiaoshudian 于 2011-12-21 12:41 发表 即使是自己的,如果没有申请专利保护,别人用,你是没有发言权的。这应该是法律规定的范畴吧!所以,我认为54楼说的对。
岡本的空心三階沒有購買專利,當meffert在他的網站發表盜版的holy cube的時候,岡本還是出來說了,最終meffert也要放棄售賣。

Tony Fisher 的Fisher' cube沒有購買專利,當永x生產盜版的移稜魔方的時候,Tony還是出來說了。

他們出來指責,便沒有人認為是錯誤的。

以上的2個盜版魔方,售賣的時候都不敢採用原作品的名字,但仍然被指責是盜版。

我創作的作品,被盜版,便不能出來說一聲嗎?

而且這種指責,也沒有到法律的範疇,這種指責,是道德標準的範疇。

[ 本帖最后由 SMAZ 于 2011-12-21 13:22 编辑 ]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1 13:46:28

SMAZ 你盜回來的東西根本不算得 上是原創.

以上你說的例子,都是原創人申訴.
但這個魔方,你不是原創人.


原創 TONY FISHR 未出聲, TONY FISHER 如果覺得NOW STORE 有問題,
他會自己找NOW STORE. 但我相信TONY FISHER 都認為 NOW STORE 沒問題.
第一,     外形結構不一樣.
第二, NOW STORE 橫額 都可在TONY FISHER 網頁主頁 發現到~~

另外,Grimace 名字,原創不是smaz 你本人. 而是麥當勞.
如果有問題,麥當勞自然會自己去找NOW STORE.

如果說道德標準, SMAZ 你就是 侵犯了TONY FISHER 及 麥當勞

[ 本帖最后由 冰山一小角hk 于 2011-12-21 13:53 编辑 ]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1 14:52:01

2009年以前,這個地球上便沒有鬼面魔方grimace cube.

我於2009年10月6日,在TP論壇上發佈這個原創作品,在外觀,結構,命名上大家都沒有異議。
因為大家都沒有見到過這種魔方。

後來Tony Fisher於2009年10月也在他的個人網站首次發表了Triangular Prism Puzzle,說是1983年的作品。
Tony Fisher網站說明了以前沒有公佈過。

那個西班牙的1999年專利設計,只是設計圖,應該沒有量產的出來。而且設計圖都是在後來的2011年,才在TP論壇上出現。


我是不會懷疑Tony Fisher的誠實,他確實是最早做出這類型魔方的人。
這種外形結構的魔方便應該稱Triangular Prism Puzzle。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外國的魔方設計者,或是玩mod的,便對我這麼的尊重,凡是以這種結構變化岀來的魔方,都在名稱附上grimce cube 的名字,大家可以在TP論壇上搜一下。

重申一下,這種外形的所有的變化,都應該是Triangular Prism Puzzle,名字也應該是Triangular Prism Puzzle的變化。

grimce cube 鬼面魔方,只是我自己的創作,屬於我個人的。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1 15:06:12

grimce 這名字,本身就是有問題.grimace 是麥當勞擁有. 

如果你下次發明一個叫 LV 魔方,這樣,你都是 侵了LV的權.
你利用LV 名字, 令自己知名道上升.亦有損害LV 這名字.
因為LV 從未有生產魔方,就說可以用??? 這樣是不可以!!!!!! .

就算你是用了,都不可以說是自己原創.
LV 就是本身自己的品牌,你用人家品牌 當是自己創作,已經好有問題,是侵權!!!
Grimace 名字都是, 你用人家品牌當是自己創作,已經好有問題,亦是侵權!!!

你利用了麥當勞grimace 的名字, 還說自己創作. 借了麥當勞 上位, 增加自己知名道,   已是侵權!!!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1 15:28:48

SMAZ 現在你自己知道了 自己不是原創,就不要再說自己是原創了.
都不要忘記1999年西班牙已經有專利. 始終有專利就是有專利.
人家沒有在TP 刊登,不代表沒有.
沒有放實物圖去TP, 都不代表沒有.

不要用錯誤思想塗毒 國內魔友.
思想錯誤,言論荒謬~

你在TP 早已經知道是TONY FISHER 原創,而且都承認了原創人是TONY FISHER.
你一邊TP說TONY FISHER 原創, 另一邊在MF8 又說自己原創.
為什麼你要發這個帖說自己原創?
可能國內魔友讀書沒你那麼多, 但不代表可以容易受你蒙騙.
別當所有人是傻仔~

原創 TONY FISHR 未出聲, TONY FISHER 如果覺得NOW STORE 有問題,
他會自己找NOW STORE. 但我相信TONY FISHER 都認為 NOW STORE 沒問題.
第一,     外形結構不一樣.
第二, NOW STORE 橫額 都可在TONY FISHER 網頁主頁 發現到~~
作者: falling_rain    时间: 2011-12-21 15:35:22

原帖由 冰山一小角hk 于 2011-12-21 15:06 发表
grimce 這名字,本身就是有問題.grimace 是麥當勞擁有. 

如果你下次發明一個叫 LV 魔方,這樣,你都是 侵了LV的權.
你利用LV 名字, 令自己知名道上升.亦有損害LV 這名字.
因為LV 從未有生產魔方,就說可以 ...


大家据理力争, 互相辩论没有问题, 你的一些论据, 在这个帖子里已经重复5, 6遍了, 看客都看烦了, 谁还会有兴趣看你的帖子? 弄点不同的, 也好吸引更多的支持者. 掷地有声的东西不需要重复.
就本帖讨论的事情, 本人不加评论.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1 15:36:59

既然nowstore在tony的網站賣廣告,
似乎nowstore是沒膽量用Tony命名的Triangular Prism Puzzle的名字,去售賣這個盜版魔方了。

Triangular Prism Puzzle的名字不用,反而用我作品的名字,實在啼笑皆非。
作者: 盲人摸象    时间: 2011-12-21 15:54:05

打击盗版,严重、激烈顶楼主
作者: 橙橙不酸    时间: 2011-12-21 16:12:00

本帖最后由 橙橙不酸 于 2012-10-10 11:32 编辑

好吧,耐心看了下来,感觉还没怎么懂,版权问题一直都很难说清啊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1 16:38:13

正如我在一樓所說的,nowstore事前沒通知,事後沒商量的,
經過半年都是那種討厭的惡人先告狀的態度,令我覺得,已經不須要給面子nowstore了。
發怗譴責的唯一目的,便是保護我的創作。為我的作品被侵權吐一口氣。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1 17:44:17

now store 事前事後都根本 不需要 跟你商量.
第一, 魔方結構及外形 跟你的及之前所有的 都不一樣
第二, 你用Grimace 的名字, 都不是你原創, 不是你的創作

我再重申, 麥當勞是世界品牌, Grimace 是麥當勞名字.
你不要再用人家品牌, 當為自己創作.
侵了權, 還要說是自己創作.
你這樣 蒙騙所有魔友的 行為, 很可耻.

你這樣做, 等同 你明明知道是tony fisher 原創的魔方 , 但還要聲稱 是自己原創.

[ 本帖最后由 冰山一小角hk 于 2011-12-21 17:45 编辑 ]
作者: roundy    时间: 2011-12-21 19:05:45

印象中商标注册应该是分行业,全行业注册的代价很大,就算麦当劳注册了其中一个商标,但只要不是全行业注册,其他人有权利在其他行业自由使用。[/table][table=98%]

什么叫全类商标注册?
商标是分类别分行业进行注册的,一类一个商标,按照商标法国际分类标准共分为45个行业类别(其中11个为服务业类别),在全部45个类别都进行商标注册保护就叫“全类注册”。例如:浙江广厦房产集团,不仅仅在第36类房产、37类建筑上注册了“广厦”商标,而且在第1类化工、第2类染料、第3类化妆品……第20类家具……第25类服装……35类广告……45类餐饮服务全部45个类别都注册保护45个“广厦”商标,以实现全行业独家垄断使用“广厦”两字,这就叫全类注册!

例如:(杭州)华立集团,是专业的电表电器集团,如果在发展初期只是在第9类电器上注册“华立”,如果在房产行业上的“华立”被江苏华立房产开发公司所注册,那么现在华立集团做大后投资房地产成立了“华立房产”,或在房产上打上华立集团,这就是侵权。而事实上,华立集团在商标保护方面是做得很好的,在90年代初企业刚开始发展起步时就在各行各业全类注册了“华立”商标。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1 19:22:47

原帖由 冰山一小角hk 于 2011-12-21 17:44 发表 now store 事前事後都根本 不需要 跟你商量.第一, 魔方結構及外形 跟你的及之前所有的 都不一樣第二, 你用Grimace 的名字, 都不是你原創, 不是你的創作我再重申, 麥當勞是世界品牌, Grimace 是麥當勞名字.  ...

本來沒水準的,我是沒有回復的必要,但發覺冰山一角多次重複了一些事情。

1. 很有趣的是,冰山一角說不代表nowstore, 現在竟然代表nowstore說話了。(now store 事前事後都根本 不需要 跟你商量.)

2. 很有趣的是,作為創作grimace cube的我,沒有打算在grimace cube上獲取金錢利益,便是盜版麥當勞。

3. 很有趣的是,作為售賣grimace cube的nowstore,因為不是發明者,而利用別人的成果獲取金錢利益,便不是盜版麥當勞。

4. 我在欺騙mf8的會員, 這點很有趣。

冰山一角發表了很有趣的論證。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1 19:37:02

now store 事前事後都根本 不需要 跟你商量.
回答-
- 這個是我個人意見. 不可以的嗎?

SMAZ 常說 自己 創作grimace cube,沒有打算在grimace cube上獲取金錢利益.
回答-
1) SMAZ利用了麥當勞grimace 的名字,還說自己創作.
借了麥當勞 上位,增加自己知名道,   已是侵權!!!
侵了權, 還要說是自己創作. 個人誠信 好有問題!
2) 利益不只是限於金錢 這一點~~~

SMAZ 說: 作為售賣grimace cube的nowstore,因為不是發明者,而利用別人的成果獲取金錢利益,便不是盜版麥當勞。
回答-
1) 我已經說了, 如果麥當勞覺得有問題, 自己會找now store
2) now store 沒有說這個grimace 是自己創作. 亦說了不是他們生產. 

SMAZ 在欺騙mf8的會員,
1) 由一開始已經說自己是原創, 到最後更改到是自己創作.
2) 名字這方面,還不承認原創是麥當勞.
作者: legolee9    时间: 2011-12-21 19:46:39

說了這麼久,Smaz就是為了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名字 罵人。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1 20:09:06

剛打電話去問了麥當勞,
回復是沒有grimace cube 這東西。
作者: xiaoshudian    时间: 2011-12-21 21:05:14

既然大家都不是为了谋取利益,,说说就到此为止了,没有必要吵来吵去,和谐乃做人之本。
作者: chenqing12003    时间: 2011-12-22 20:26:08

支持楼主,打击盗版!!!!!1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2 23:17:44

原帖由 xiaoshudian 于 2011-12-21 21:05 发表 既然大家都不是为了谋取利益,,说说就到此为止了,没有必要吵来吵去,和谐乃做人之本。

閣下說錯了,是非黑白對錯,是必須清楚的,跟和諧沒半點關係。

不能夠對錯誤秘而不宣,和諧兩字,也不是用來掩飾錯誤的工具。

而且我認為我沒有吵來吵去,我是指出一些事實,我是在指責。

指責,譴責和吵架,吵來吵去,是兩回事。

多謝閣下的關注和回復
作者: Room    时间: 2011-12-23 15:37:35

meffert也算是一个品牌吗?原创的东西让他生产真是丢脸,质量真差,是一个披着品牌的垃圾.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1-12-23 18:43:24

grimace cube,鬼臉魔方的名称是大S在mod赛时命名的,没经大S同意就用这名称是不厚道的。

是否侵权先不论,至少可说这行为在魔方圈内是不道德的。
作者: mrmnm    时间: 2011-12-24 03:19:22     标题: 回复 78# 的帖子

大烟頭自己在用十字卡腳前也沒事先跟我提過的, 我也是看輪回的公開發佈才知这設計給用了
我的m3設計原意是以角定棱, 卡腳是定棱的方法, 為整個設計的其中一部分. 需然你用了我不介意, 但請你不要双重標準
作者: csgg    时间: 2011-12-24 10:39:54

香港的事本来就比内地的要~~~~~扯蛋扯蛋扯蛋扯蛋扯蛋扯蛋扯蛋~~~~~的多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1-12-24 10:55:12

原帖由 mrmnm 于 2011-12-24 03:19 发表
大烟頭自己在用十字卡腳前也沒事先跟我提過的, 我也是看輪回的公開發佈才知这設計給用了
我的m3設計原意是以角定棱, 卡腳是定棱的方法, 為整個設計的其中一部分. 需然你用了我不介意, 但請你不要双重標準


轮回公布时就引用你的贴子,用这十字卡脚这名称是尊重你的设计。其实这种设计之前就有魔友公开过,也私下建议我去采纳。

你的m3设计本来就是在孤鸿的基础上,也没经过我同意,随意改进别人的魔方并公布出来,这行为让我很被动,

这话是你自己说的:“先說明一下, 以下發明歡迎任何人免費使用, 我亦不打算以此獲利, 算是我對魔方界的貢獻吧”,试想下把别人的设计改进下再免费提供给别人,这事做得是不是有点过份?超小轨道圈与内陷倒角是大雁魔方原创的(有申请专利的),你设计的三阶都有这两个概念在里面,你那个最新设计的是不是有展翅的影子?这样的设计要免费提供给别人,考虑过我的意见吗?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4 12:14:42

IP mrmnm

见习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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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個要交会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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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90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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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大中小 发表于 2011-12-17 08:58          只看该作者
怎麼smaz說到好像人家盜用了你的設計似的? 人家用的最多只是用了你的命名吧?
老實說, 只要不是原創, 好像还沒資格說三道四.

一個己過專利保護, 人人也能生產, 大眾都叫同一個名字的魔方, 我真看不出有什么問題, 憑什么不讓人叫这個名字?


====================

忘記了回復mrmnm見習版主,

1. 我原創的鬼臉魔方沒有購買專利。
2. 你所指過了專利權的是另外一樣東西。
3. 人人都叫鬼臉魔方是他們專重我是原創。
4. 我沒有購買專利,並不代表我接受人人都可以隨便生產的不道德行為。
5. 我命名的魔方當然是屬於我的創作。
6. 任何無賴的行為,人人都可以去做,但要接受被人指責為無賴。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4 19:26:48

就smaz 說:
剛打電話去問了麥當勞,
回復是沒有grimace cube 這東西。


第1) 12月21日20:09 晚上打電話去麥當勞寫字樓還有人接聽?
你說謊話都說好一點吧~~~

第2) 你打那個電話號碼? 你不是打電話去麥當勞外賣熱線吧.
人家那邊是叫食物的, 回覆沒有你要的grimace cube食物,
有何出奇?

另外, SMAZ 早在6月份在TP 說了 cube original designer 是Tony Fisher.
這都是道出了不是SMAZ 原創. 但現在於mf8 說自己原創, 之後更改為創作, 到現在又說原創. 明明外觀結構 不是一樣,都要說是一樣.
當全部人瞎了~ 又在說謊話~~~
圖片就是smaz 自己認定了原創是tony fisher.
就這點, 你謊話連遍, 誠信好有問題. 已經是全無 道德可言~


Grimace 是麥當勞的名字,只有麥當勞才是Grimace 此名的擁有人.  
Grimace 名字,原創不是smaz 你本人. 而是麥當勞.
麥當勞是世界知名品牌, 你偷用了麥當勞grimace 的名字, 還說自己創作.
行為實屬可耻~~
你等同 製造一個自己命名為 LV / wal-mart 魔方,之後還說自己創作.
利用LV / wal-mart 名字, 令自己知名道上升.亦有損害LV / wal-mart  這名字.
你用了 世界各國受認的知名品牌 來 命名魔方, 再要說是自己創作.
就這點, 你這人已經全無道德可言~

這種無賴的行為,你是可以去做,但你要接受被人指責為無賴。 無賴!
你不要妄想 麥當勞製造Grimace魔方 要跟你買回Grimace這名字~

只有麥當勞!!! 才是Grimace 這名字的擁有人. 別再偷人家東西再強說是自己的~~

[ 本帖最后由 冰山一小角hk 于 2011-12-24 19:42 编辑 ]

附件: grimace.JPG (2011-12-24 19:28:38, 46.41 KB) / 下载次数 15
http://bbs.mf8-china.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Y4Mzk2fDQ0ZWRhYTQ2fDE3Mjc0MzQ0OTl8MHww
作者: ruitong    时间: 2011-12-24 23:25:42     标题: 标题

摆明就是永无止境的争下去。 从我个人观点我是支持S楼主的。
作者: mrmnm    时间: 2011-12-25 08:28:24     标题: 回复 81# 的帖子

如果我的m3對你做成不便, 我非常抱歉, 對不起了

孤鸿和m3的根本概念完全不同, 要說外形相似还不如說vcube
1. m3重點是以角定棱, 十字卡腳只是整個設計的其中一部份
2. 超少內圓也不是大雁首先提出, 首發的是國甲, 超小轨道圈是大垐突破了傳統結構極限把內圓做得更少, 但m3本來就不是傳統結構
3. 内陷倒角在m3.2中已經沒有出現, 可見沒有倒角的m3还是m3

那个最新设计的是不是有展翅的影子?
你可以这樣認為, 但还是一句, 要說外形相似还不如說vcube
再說三階魔方上也不是展翅先有翅的, gan的gan1就是, 發佈日期上巿時間都比展翅早

重申, 我提供的是具體概念, 畫图時我会加上現存的优化. 廠家未經授權用了你的專利你大可以去告他

[ 本帖最后由 mrmnm 于 2011-12-26 17:48 编辑 ]
作者: s19810220000    时间: 2011-12-25 10:38:04

"没经大S同意就用这名称是不厚道的"  "是否侵权先不论 "
- 這種"以偏概全" 說法, 我不能苟同.
 
那即是說, 一個打家劫掠, 姦淫婦女 的 土匪, 把盜回來的 1毫 掉去給 老乞丐.
而你就說, 別理會 那個土匪 打家劫掠, 姦淫婦女, 他施捨了 1毫 給 老乞丐 就是大慈善家.
別忘記, 那土匪的 1毫 也是盜回來的 !
作者: legolee9    时间: 2011-12-25 11:02:50

原帖由 SMAZ 于 2011-12-16 02:08 发表 凌云這個詞語不是大煙頭發明的,每個人都可任意使用"凌云魔方"便是煙頭的發明,內裡包含魔方,名字如果有另外廠家生產一款叫凌云的魔方,便是盗版的行為

很奇怪, 大煙頭會支持, 這個滿口大話的大話精 SmaZ !
原來, SmaZ 為了 煽動了大煙頭, 用了這個 不合理的例子.
大煙頭, 我們都很尊重他 ~


大話精 SmaZ 說 "便是盗版的行為"
- 請不要胡亂說話. 你指是 盗版 名字, 還是 盗版 魔方.
一個名字, 代表全部 ... 那"地球", 就代表 地球上 所有事物及人物了!
說話 要有信服力, 要有理據 ! 不要說含胡不清的歪理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1-12-25 11:23:26

魔方的设计撞车这是太常见了,鲁比克设计三阶时日本的石毛也差不多时期设计出三阶,直升机魔方也是同时期出现两个设计者,其中一个是日本的冈本。那款鬼脸魔方大s是帮小汤做的,之前在网上没人公布过实物,托尼是事后才公布他曾经做过,可能是觉得太简单没公开。

谁是首创从法律上来说是谁先申请专利谁就是首创,这专利我有看到是2002年法国人的专利,但结构与大S那款不一样,从实用新型专利上来说,大S当时完全可以申请这实用新型的专利,实用新型的专利是注重结构,不是指魔方外观的!不过现在申请是没用了,因为公开后就成了现有技术了,不受保护。

我在那个跟贴里没说法律上的事,只是从魔方圈内的道德方面来说,这鬼脸grimace cube名称是大S起的,而且魔方结构功能差不多,那量产的魔方用这名称就很不厚道了,虽然构不成违法,这是不道德的。范生与大S本来就有过节,如果大S把他家的小狗起个名叫范**,范生也会生气的,这也不违法,只是不道德。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希望能少一些争议。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5 11:45:00

大煙頭只說 魔方结构功能差不多,但根本魔方外形是不一樣.  
那已經道明了NOW STORE那款魔方 跟SMAZ的 不是相同.
現在是只是名字問題.

GRIMACE這名, 根本就有問題.
世界各國受認 的知名品牌 來 命名魔方,
大家用了, 麥當勞沒有找麻煩, 就表面上沒問題.

但用了就用, 不要說這是你原創!  偷了人家東西用, 還大聲說自己原創.
根本就好有問題
就這點, 已經全無道德可言~

原帖由 s19810220000 于 2011-12-25 10:38 发表
"没经大S同意就用这名称是不厚道的"  "是否侵权先不论 "
- 這種"以偏概全" 說法, 我不能苟同.

那即是說, 一個打家劫掠, 姦淫婦女 的 土匪, 把盜回來的 1毫 掉去給 老乞丐.
而你就說, 別理會 那個土匪 ...


別忘記, 那土匪的 1毫 也是盜回來的 !
別忘記,smaz用的 grimace名字 也是盜回來的 !

魔方圈内的道德方面来说, 盜取麥當勞 品牌名稱命名魔方再說 自己原創  已是不道德.
就全世界的道德方面来说, 盜取麥當勞 品牌名稱命名魔方再說 自己原創  都是不道德.

[ 本帖最后由 冰山一小角hk 于 2011-12-25 11:52 编辑 ]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1-12-25 11:58:55

范生也是吃饱没事干,那款魔方不是他开发的,本来与他没多大关系,他出售那魔方时还要起个名称与大S一样,这不是找刺激来的吗?
大S现在能做的是看下能否把那魔方申请成著作权,因为第一个公开发表的人就优先拥有这权力,著作权是个很下流的权力,可以保护到申请人死后50年,简直是一把黑烟滚滚、阴气沉沉的绝代凶器!专利权与著作权对比算个屁,只是一把小孩子玩的小木剑而已。
作者: 冰山一小角hk    时间: 2011-12-25 12:19:17

原帖由 大烟头 于 2011-12-25 11:58 发表
范生也是吃饱没事干,那款魔方不是他开发的,本来与他没多大关系,他出售那魔方时还要起个名称与大S一样,这不是找刺激来的吗?
大S现在能做的是看下能否把那魔方申请成著作权,因为第一个公开发表的人就优先拥有这 ...


范生也是吃饱没事干,那款魔方不是他开发的,本来与他没多大关系
- 行內人都知道不是 now store 生產, 這又再道出 SMAZ 一直在說謊, 蒙騙所有人說 NOW STORE 生產這魔方.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5 12:55:24

很可笑的論證:nowstore沒有出資生產這個盜版魔方,卻能夠替這個盜版魔方命名。

很可笑的論證:除了mmowstore外,找不到其他店售賣這個盜版魔方。

很可笑的是被譴責的nowstore都不出來說話,只派些小弟出來獻醜。

被指責的nowstore都不作聲,難道能說的,都已經被他的小弟說了?

我倒要看看nowstore有什麼話說:)
作者: s19810220000    时间: 2011-12-25 13:18:27

那麼smaz 你即是說大煙頭說謊.但按你近乎零的 誠信度跟崇高的大煙頭誠信度 相比來看,大家都相信大煙頭.以你打電話去麥當勞外賣部去問有沒有grimace cube 這行徑,你的邏輯思維比小學一年級還要低,你都不必再作推理,勿獻醜.

[ 本帖最后由 s19810220000 于 2011-12-25 13:22 编辑 ]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5 13:28:55

只能說,nowstore的動員能力太強了,
自己都不用上來說話

打電話去問麥當勞,去証實grimace cube這名字,是否麥當奴所擁有的最佳方法。

事實是我打了電話,回復是沒有,
難度你們打去問,會問的出來?

我說的是事實,你們不接受,是你自家事,
請不要說大話精等言論,這已經超出討論範圍,如再繼續作出誤導的言論,會向管理層投訴,請自重!
作者: s19810220000    时间: 2011-12-25 13:42:38

請問打去麥當勞那個部門問? 電話號碼多少號? 回覆你的是那位?

麥當勞名字只有grimace, 不是 grimace cube
沒有cube 字, 你是問grimace cube 還是 問grimace 這個名字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5 13:46:24

原帖由 s19810220000 于 2011-12-25 13:42 发表 請問打去麥當勞那個部門問? 電話號碼多少號? 回覆你的是那位?麥當勞名字只有grimace, 不是 grimace cube沒有cube 字, 你是問grimace cube 還是 問grimace 這個名字

請問你又是那位?

還是叫你的主子出來吧,這帖都上熱門了
作者: s19810220000    时间: 2011-12-25 13:51:33

我代表自己說話, 你為何迴避問題? 實屬可疑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5 13:54:17

原帖由 s19810220000 于 2011-12-25 13:51 发表 我代表自己說話, 你為何迴避問題? 實屬可疑

代表自己說話的先站一邊去,
被譴責的nowstore先要出來說話吧
作者: s19810220000    时间: 2011-12-25 14:02:03

原來你又是說謊,所以答不到我的問題.這是公開論壇,你為什麼不給魔友發表意見?你在想打壓言論自由?之前大煙頭,m3,冰山一小角等等....發表的個人意見, 都是你大人不允許的嗎?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2-25 14:05:27

原帖由 s19810220000 于 2011-12-25 14:02 发表 原來你又是說謊,所以答不到我的問題.這是公開論壇,你為什麼不給魔友發表意見?你在想打壓言論自由?之前大煙頭,m3,冰山一小角發表的個人意見, 都是你大人不允許的嗎?

被譴責的都不出來說什麼,你那有資格代表nowstore問我的問題?

還是站一邊去,叫你的主子出來比較好,告訴他,都100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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