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港男與latios講和 [打印本页]

作者: sonicgod    时间: 2012-5-22 01:17:07     标题: 港男與latios講和

大家好!記得我一年前剛來魔方吧時,大家對我都很友善!不久就有一個叫latios的人發短消息給我,要求我刪除我的網頁內,其中一篇有提及他的文章!由於網頁是我本人的私人空間,我有寫作報導事情的自由!所以我拒絕他的要求!於是他就開始發表報警及投訴我偷取他的個人資料的言論!我起初以為他只是靠嚇!誰會無聊到為了一個無人認識的人,無人瀏覽的網頁內,有一篇文章提及他,就花時間精神到處去報警投訴呢?而且他還是大專生!受過高等教育啊!但後來我的網頁及facebook戶口真的被人刪除了,才知道原來他真的有本事啊!可惜他的本事只是應用於對付一個無人認識的人,無人瀏覽的網頁!如果他的本事是應用於工作,學業,前途一定光明!結果我花了幾分鐘登記了新的戶口!按一個鍵就將資料重新上傳了!沒錯!他要將青春,前途完全用來跟我對抗是他的自由!他刪除了我的網頁,我又重新登記!對我沒有損失!但他最近找到了工作,工時很長,連搭車出九龍灣拿禮品的時間也沒有!但他卻每天利用工作的時間,偷偷上網不停做投訴我的網頁的事情!他的老闆遲早會發現!將他辭退!我真的不希望一個原本大好前途的青年,為了堅持做一件毫無意義的事情,而淪落失業大軍!領取綜援過活!增加社會開支!浪費納稅人(包括我)的錢!所以我現在與latios講和!我以後不會再在網頁內提及任何有關他的事情!條件是他不要再做任何投訴我的事情!希望大家化敵為友!
作者: sjont    时间: 2012-5-22 01:24:13

港男境界太高。能预知将来的事还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考虑到纳税人的大局观。佩服。
作者: rocksiu1998    时间: 2012-5-22 08:47:49

哇。。这就一年了。。时间过得真快=.=llll
作者: latios    时间: 2012-5-22 09:18:05

我一開始不就已經主動跟你講和?
一開始你答應過我互不侵犯互不干預
然後過一排後我才發現你仍然在你的網站在進行所謂 "網上欺凌" 的幼稚行為, 你沒有守誠諾
是你死都要狂追猛打

我第一次報警時, 是交由雜項調查組更進
我打算給你個機會, 我轉了手機號碼, 你無法進行電話滋擾就算了, 然後去消案放你一馬

結果是你變本加厲, 在網上放上更多我的個人資料

第二次報警是交由重案組調查, 事實上警方說你絕對已經犯法,只有還沒有刑事成分,
警方暫時沒權力追查IP地址, 不過如果你再有進一步行動, 絕對會繼續調查, 而且這一次我絕對不會消案的了

只要你的網站沒有我的資料/相片, 我保證不干擾你的網站放什麼東西
第一次我向有關公司投訴刪除某一頁資料 (已經很好人的了, 結果還繼續不改善)
第二次我向有關公司投訴刪除帳號
如果再有非法使用我的資料/相片, 下次就要投訴封IP的了
作者: ttan660    时间: 2012-5-22 12:21:15

不会又要变成热门贴吧。。。。
作者: 夏季已逝    时间: 2012-5-22 12:39:03

我的感受也是,都一年了,時間真的太快了。
作者: 潜水艇    时间: 2012-5-22 17:06:27

学习港男好榜样,忠于魔方忠于大事化小事化了无音信守承诺~~~~~
作者: 小忆    时间: 2012-5-22 17:38:10

搞什么啊。。。好弄上警察了……
都是香港的啊。。。话说、你们能把繁体字改成简体字再发一遍不、
看的一知半解、超级累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2-5-22 17:43:00

原帖由 小忆 于 2012-5-22 17:38 发表
搞什么啊。。。好弄上警察了……
都是香港的啊。。。话说、你们能把繁体字改成简体字再发一遍不、
看的一知半解、超级累
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啊,这点繁体字应该还是看得懂的呀。
作者: abandon    时间: 2012-5-22 19:20:22

果然有只看标题不认真看帖的
作者: sonicgod    时间: 2012-5-23 01:24:56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很好!還以為你會因為聲言報了警,而警方不處理你的投訴後,從此不敢再跟我交談!事實上,我不喜歡跟任何人結怨!不知為何我上了香港的魔方論壇,發表一些解魔心得,有些人就出來挑釁我了!又說他比我早解了三階魔中魔八大行星(事實上只會解三個),又說我幼稚,又說大隻佬好蝦!我只在網頁內寫過一篇文章提及此人!之後已經忘記了他!但他卻說我對他窮追猛打!他聲稱不認識膠so等人!但見到我在網頁內寫有關他們的事情,他就深深不忿,要梃身而出替他們出頭來對付我!最奇怪一點,我從來沒有叫任何人看我的網頁!為何有些人會知道我的網頁的存在?甚至連我幾年幾月幾日,有哪篇文章寫過甚麼人?甚麼事都暸如指掌?

過去的事不再多提了!你現在已經是在職人士!工作了一段日子,相信對人情世故,在社會的人際交流會有多點認識吧!尤其是辦公室政治,你應該會體會到!相信你會慢慢變得成熟!你那種固執的性格,對無意義事情上,為求目的不惜任何代價的堅持,隨著你的智慧成長,應該會改善吧!之前豆腐都跟我言好!我想你也可以的!最後,希望你專心工作!不要再做損人不利己的事!
作者: latios    时间: 2012-5-23 10:29:02     标题: 回复 11# 的帖子

又說他比我早解了三階魔中魔八大行星(事實上只會解三個)
<<<我只發了三個教學不等於我只會解三個

又說我幼稚
<<<這句話我不打算收回

又說大隻佬好蝦!
<<<這個我道歉好了, 我說的時候是當開玩笑, 沒你這麼認真

認識膠so等人!但見到我在網頁內寫有關他們的事情,他就深深不忿,要梃身而出替他們出頭來對付我!
<<<你想像力未免太過超乎現實, 你網頁寫的是"我"的資料, 那就是燒到我頭上, 即是我的事, 怎麼可能替比你更幼稚的膠SO出頭,

最奇怪一點,我從來沒有叫任何人看我的網頁!為何有些人會知道我的網頁的存在?甚至連我幾年幾月幾日,有哪篇文章寫過甚麼人?甚麼事都暸如指掌?
<<<我也很奇怪你當時從什麼非法途徑取得我的電話號碼

不要再做損人不利己的事!
<<<這該是我對你說的
盜用他人資料, 網上欺凌, 電話滋擾
難道就很利你?
作者: 小忆    时间: 2012-5-23 14:52:25

大面积的繁体字看的我头疼眼花……
两位港胞,我也没弄明白,你们既然都已经私下解决无效了
再发MF8,算?!
MF8貌似不是专门给大家吵架的地方吧??!
作者: sonicgod    时间: 2012-5-27 02:05:54

latios 发表于 2012-5-23 10:29
又說他比我早解了三階魔中魔八大行星(事實上只會解三個)

先此聲明:我現在不是要跟你吵架!只是有些事情想弄個明白!

一,你說你第一次報警後,改了電話號碼!之後我已沒有做任何滋擾你的事情!為何你說我死都要狂追猛打?究竟
    這個期間發生了甚麼事?

二,你之前留言說過我偷完一次又一次,偷完十次又偷十次!我除了在你的網誌及facebook取得了一些你上傳的
    資料外,甚麼也沒有偷過!究竟你還有甚麼東西失竊了?

三,你說我變本加厲, 在網上放上更多你的個人資料!除了之前寫過一篇關於你的文章外,我之後沒有做過與你有
    關的事!而且我所知你的個人資料只得很少!根本沒有"更多"可以發放!

四,你說你第二次報警是交由重案組調查,警方說我絕對已經犯法,只有還沒有刑事成分!既然是犯法,為何會沒有
    刑事成分?不是自相矛盾嗎?重案組顧名思義就是調查嚴重罪案!沒有刑事的案件,怎會交由重案組處理?

五,你將一件小事(我的網頁發佈了一篇無人看的文章)鬧大!到處投訴,報警!目的是甚麼?消磨時間?伸張正義?既
    然你決心要將我消滅,為何又會自行銷案?

六,你只發了三個教學不等於你只會解三個!同樣地,你在網上看到我的事情,亦不代表是我的全部事情!我與其他
    人之間的事,也不關你事!誰是誰非?你無權批判!你用受害人來稱呼某人,等同承認你跟他是同道中人!

最後一句:你不犯我,我不犯你!我不會看你的網誌!不會看你的facebook!永遠不看!你最好也不要看我的網頁!大家各行各路!那就相安無事了!

作者: Boeing777    时间: 2012-5-27 19:17:32

香港警察果然不一般,这种事情放大陆警察这边效率会很低。
作者: mrmnm    时间: 2012-5-27 19:37:38

Boeing777 发表于 2012-5-27 19:17
香港警察果然不一般,这种事情放大陆警察这边效率会很低。

香港的刁民很多,特別是收了外国錢拿筆桿子殺自己人的, 一有機会就挑刺, 警察工作的質量給折騰很高了
作者: latios    时间: 2012-5-28 09:30:14

sonicgod 发表于 2012-5-27 02:05
先此聲明:我現在不是要跟你吵架!只是有些事情想弄個明白!

一,你說你第一次報警後,改了電話號碼!之後我 ...


你不犯我,我不犯你!大家各行各路!
<<<我重申一次,我早在一兩年前就已經這樣說, 是你沒守承諾
因為你違背過承諾, 所以我無法相信你
我不會看你的網頁, 但會不定期在搜尋器上搜尋一下我的個人資料有沒有人被公開
如果搜尋結果出現了你的網頁, 那就不得不看了
作者: Boeing777    时间: 2012-5-28 21:14:40

mrmnm 发表于 2012-5-27 19:37
香港的刁民很多,特別是收了外国錢拿筆桿子殺自己人的, 一有機会就挑刺, 警察工作的質量給折騰很高了

我这暑假要去香港住一个月,到时候观察下那边的制度
作者: sonicgod    时间: 2012-5-29 00:57:41

latios 发表于 2012-5-28 09:30
你不犯我,我不犯你!大家各行各路!

"你不會看我的網頁"!希望這句是真話!當我知道世上有一個人每天都不停查看我的網頁內容,不停看我的影片,相片,文章 . . . . . .我幻想這個人是一個很迷戀我的美女!有一天在街上遇上,她會像看見劉德華般跟我打個招呼!但當我發現原來那個"她"是你時!感覺我變了張國榮,黃耀明了!
作者: 狂怒的狗    时间: 2012-6-4 17:37:44

sonicgod 发表于 2012-5-29 00:57
"你不會看我的網頁"!希望這句是真話!當我知道世上有一個人每天都不停查看我的網頁內容,不停看我的影片,相 ...

哈哈~你这有点侮辱性质了吖~哈
作者: 魔_物理_控    时间: 2012-6-4 18:41:07

呃……好吧,又是香港……
作者: sonicgod    时间: 2012-6-5 00:52:20

本帖最后由 sonicgod 于 2012-6-5 00:53 编辑
狂怒的狗 发表于 2012-6-4 17:37
哈哈~你这有点侮辱性质了吖~哈


是啊!有些人聲稱他不喜歡大隻佬!又說我幼稚!但卻每天不停看我的網頁!不停看我的半身裸照及影片!如果她是女性,感覺還好的!但他是個男的!我真的感覺被人侮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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