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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年后 [打印本页]

作者: 105952530    时间: 2013-8-3 23:02:00     标题: 两年后

本帖最后由 105952530 于 2013-8-3 23:09 编辑

    原本不想再来写这一篇,主要原因是嫌麻烦,可如你所见,还是写了。有人说,如果你用抛硬币来决定一件事,那么当硬币飞起来的时候,那一瞬间你脑海里的念头就是你真实的想法。由于嫌麻烦,我硬币也都没扔。两年虽然短暂,但是如同经历了完整的一生。
    欢迎回到现实的世界,它糟糕的要命,但你我都会习惯的。
    故事的结局就是离去,此外就没什么其他的了。
    后面的东西,是一堆文字垃圾,没有阅读价值,慎入。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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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2‎日,‏‎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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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8日,17:34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当我睡着之后,不知道多久,我开始做梦,梦见一个熟悉的地方,但是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来过这里,一切都模糊不清。我看到熟悉的柜子,箱子,和透过玻璃的水纹般的影像。无论冬天还是夏天,我都会回到在那个小镇边缘的家。房子和院子太过简易,让我充满了不安全的感觉,但是我无处可去。我梦见过的那些熟悉的地方,熟悉的让我觉得那就是我前世所生活的地方。现在我所生活的地方,我已经住了两年,两年后,这里才第一次出现在我的梦中。
    多少年我的梦中,从来都只出现在那个地方。只有两间屋子和一个小院子,门前有一个土墙,南边是公路和水坑,那里还有一个工厂,有高高的围墙和铁丝网。后来围墙越来越多,都围了起来。我不知道那些是什么,只知道是工厂,我只知道还在盖的时候我还能进去玩,盖好了以后我就进不去了。围墙下有一堆沙子,不知放了多久,沙子聚在一起,像一块无比坚硬的石头山,我爬到那个山上,迈一步,就能越过围墙。围墙下面是一个墓地,至少以前是。我在工厂里偷铁,把混凝土多出来的那一截钢筋折下来,卖废铁的钱用来买雪糕。
    每次下雨,南边公路边的大水坑就会蓄满雨水。我在那里学会了打水漂。工厂再往北是一个学校,每天都能看到学校的旗杆,我看了十年,却从来没有去过。我不在那里上学。这里的人,我也一个不认识。如果我在那里上学,那么相遇的时间,就要提前好多年。我在这里住了十年,却从未遇见过离我如此之近的女孩。十年之后,我家从这里搬走,那年是二零零一年。


    关于故事,还有另外一个开始。我从出租车上下来,拎着三个包,向路人打听我要去的目的地。我预想了一切要面对的东西,但是没有想到我要住的地方是如此之破。看到屋子里的床和柜子,我觉得我是穿越到了五十年前。这里更像是一个城乡结合部,除了空气质量,没有一个特征像是一个大城市。我带着一段别扭的异地恋来到这个城市,准备结束异地的生活。
    很多人都喜欢问,你工作以后赚的第一笔钱用来做了什么,或者打算做什么。这个问题我也想过,并且有过很多种设想,比如去吃顿饭庆祝一下,比如买一些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但不幸的是,我的第一笔钱到手之后,就立刻用来还债了。我原以为这里什么都有,其实是什么都没有。我从家里出发,几乎没有带钱。
    当我终于静下心来开始适应这个破烂的宿舍的时候,公司投入了一笔号称8位数的款项来重新装修宿舍。这件事看上去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但是其实正好相反。装修就意味着里面不能住人。于是我搬到了另外一栋楼里,比先前的还要破。我决定搬出去,租房子。
    很多人都喜欢说,初恋是美好的。有人说这是因为情感纯真,有人说这是因为无疾而终。在我看来,美好的前提是要同时具备这两种情况。不幸的是,我觉得我都不具备。我盲目地坚持并付出,虽然在别人看来,这是一种非常美好的品质。我还是选择重新做回我自己,当异地结束,恋也同时结束。搬家那天,吃了在一起时最后的一顿饭。这个房子也很破,我从没有想过我能在这里住上两年,直到今年春天去交网费的时候,我才迫不得已地相信了。
    需要补充的是,不管怎么说,分手总不是件能让人高兴的事情,除非能够结束很多的痛苦。从这点来讲,我感觉非常高兴,但是一想到我如同亲手扔掉了一个养了好几年的孩子,从这点来讲,我又感觉非常难过。综合来看,我的感觉应该是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但是实在是太难受了。在二零一一年的夏天,我研究了一周,花了用见习工资攒下的一半积蓄,买了一块手表,剩下的准备用来出门远行。旅行的意义,是否存在,不知道。


    每次搬家,只有一件事是确定会发生的,就是会扔很多东西。我的各种破烂,包括我自己摸索了好多年也没有学会的三块钱的魔方就在那个时候消失了。这些东西现在让我看到,我也只能认为那确实是一堆破烂。但我就是一个怀旧的人,就是喜欢守着一堆破烂。不幸的是,已经没有破烂可以守了。我就在这个时候遇见了你。或者说是你遇见了我。遇见你以后的时间过的很慢。那一段时光,让人很迷茫。冬天,夏天,上学,放学。书桌,楼梯,自行车,晚自习。这些细碎的回忆,碎的像恍惚的梦境一般。我没有想到,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这些细碎的记忆也给我带来了细碎的难过,碎的无从找寻。
    我上小学的时候,希望以后去上清华,初中的时候,降了一档,目标调整为复旦,高中的时候,很不幸又降了一档,还好很轻松地考上了。高考结束后的这三个月是一个转折,我整整闲了三个月,导致以后无论什么事情都积极不起来。那一段时间,我写了很多东西。那个年龄段,写东西喜欢往里抄歌词。

one night in beijing
我留下许多情
不敢在午夜问路
怕走到了百花深处

人说百花的深处
住着老情人
缝着绣花鞋
   
    这首歌因此成为了某人最不喜欢的一首歌,或者说,是最不喜欢的一首歌之一。这年八月四号,变成了一个纪念日。虽然你我所剩的记忆不同——比如那天早上,我是否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遇见过你——但总是应该有些一样的地方。不得不说,接下来以迷茫状态开始的这一段,失败的不得了。为失败的是,我还坚持了那么久。所以,故事才会有另外一个开始。
    关于以上,有无数的东西是可以补充的。那天,我绝对遇见了你,无论你多么坚决的否认,我还是会记得。大学别扭的恋爱期间,这个镜头无数次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无比想念。如果那不是你,那我一定是在梦中。那天晚上英格兰还二比零赢了一个什么队,我在网吧跟同学玩了到凌晨停电,才出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那一次,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看着你擦肩而过。我没想到,这个瞬间,让我心碎了无数次。

    故事的另外一个开始,也是这样的:一个排在我前面的人,满头大汗,不停地问有没有北京的票。售票员用非常坚决语气不停地说:没有了!站票都没有了!我感叹,不愧是首都,去一趟这么难。我买好了往返票,用时不到60秒。火车很慢,跑了一下午,都没有出辽宁。车上没认识的人,路上睡了好几觉。迷迷糊糊直到半夜,我忽然醒过来,看了一眼窗外,脑子里出现了这一行字:卧槽!这不是北京吗?
    然后我立刻释然:应该是路过,不停。
    然后列车员开始怒吼:北京站!北京的准备下车!
    此后的半程,我精神了许多,并且开始和对面的三代同堂的一家人聊天,整晚惊异于这趟破车为什会路过北京。剩下的时间,一直在用手机上网,查火车,确认了好多遍。八月四号,我在内蒙做了一个决定,回程时我要在北京下车。
    关于这样的一个开始,可以补充的是,那两天的心情几乎是我有生以来最好的两天。无论以后发生什么,都再也改变不了定格的时光。


    人生就是无数次的相逢与别离,十年一样,两年也一样。

    那年,出行前,合租的同学养了一条叫亮亮的小狗。某人第一次见亮亮,也是我最后一次见亮亮。亮亮是条很笨的狗狗,最喜欢吃,特别胆小。虽然经常让我讨厌的要命,但是却让我无比想念。某人总是有着一个和亮亮一样可怜巴巴的表情,把亮亮抱起来,可怜巴巴地说:“亮亮。。。”。过年之后,亮亮回到了它主人的家,再也没有回来。过年的时候,我在家突发奇想,搭上了东去的大巴车。我不知道会留下什么回忆,但是我努力让自己去行动。那里的风实在是太冷了。每次思考未来,我都会变得迟钝。我觉得想太多不对,于是就不再怎么想,简单点好。于是在这个寒冷的春天,一直想离开这个城市的我顺手买了个房子,之所以是顺手,是因为前后历时不到48小时。这件事让我自己都不太理解我为什么会这么神速,买手表的时候都还研究了一周。还有的记忆就是清明假期的沈阳、高温假期在大连、我想起那还赶上了我的生日,我忘了吃面,晚上吃了一碗冷面补回来的,但是没有鸡蛋。冬天,我又去了一次沈阳的故宫。我最不喜欢在冬天最冷的时候在外面逛,但是我两次去沈阳故宫,都是最冷的冬天,真是杯具。我从成都回来,发现合租的同学已经搬走。虽然之前知道,但是开门发现已经人去楼空的情景,还是让人很难过。在冬天最冷的一个大清早,我被一个电话叫醒,就再也没有睡着。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再次去了成都,阳光还很温暖,火锅还很热辣。虽然这又是出差,但旅行的意义就在于,它绝不会让你身心俱疲。这一年的冬天特别长,直到四月还在下雪。在这个本应是春天的冬天里,我第一次相亲,就碰到了一个奇葩女,奇葩的让我无地自容。我做了一件更为奇葩的事情,请这个奇葩女吃了第二顿饭,事实证明,负负不一定会得正。五月份的时候,夏天突然就来了。由于各种阴错阳差,又搬来了一个美女合租。我已经没法完全反应过来,随它去吧。八月三号,我回来,发现又是人去楼空。虽然我依旧提前就知道,但是还是依旧让人很难过。我在这里住了两年了,在她搬走那天,我不在,她告诉说梦见了我。第二天,我也梦见了她,跑到我电脑前,让我给她找恐怖电影。两年后,这个房子终于出现在我的梦中。今天回来,却只看到了空空荡荡的房间,以及留在我桌上的钥匙和一个小盒子,里面有一句话。虽然上一件事情还没有反应过来,但这次我感觉我可能又错过了什么。2012年,我又开始每天写日记。再翻出时,发现所有的细节又历历在目。每一天的心情,如同时光倒流一样飞了回来。打过的所有的电话,都录了音,我不敢再听。这一切都让人觉得恍如隔世,在麻木的一个个瞬间,两年就过去了。

        

    要是说点正事的话,就没什么了。魔方这东西,十秒很难,但是拧十分钟可再容易不过了。即使一个严肃的事情变成了玩笑,你也不能怪玩笑不靠谱。我并不是十分爱好,我只是有一点兴趣研究了一下。我从来没有耐心去教别人,可我还是教会了一个。“一分钟十二秒,看来这个还真不容易忘”。看着微博,我突然想起你的理由是不是用来骗我的,但是我已经不想再思考。照片里的,不是我留在北京的魔方,也不是你按我那个自己另买的,不知道是谁的,那种感觉,像大风大浪后的物是人非。不知道是谁的,不是我的。我的舍不得用。这句话让我心酸,无论过去还是现在。


    另外的一个事就是这个故事要有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最终如你所见,是这么一堆乱糟糟的东西。原本我打算把同学的结婚照贴上,然后说,我最终以两分十二秒的成绩完败,以防止有人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有点误导青少年,不过有些书或者改编而来的电影专靠误导青少年赚钱,我视其为榜样。我设想的另一个结局是我本人在两年前就已得知身怀绝症,于是编了这么一个理由来骗人。两年后,男猪脚早已挂掉,托另一个人发布一篇同样是写于两年前,饱含深情,让人读完热泪盈眶的告白。这写出来,我感觉绝对要火。。。我还设想过另外的结局。。。

    让人心酸。

    已经定格的时间,就无法再改变。出门,左转。幸福永远是飘忽不定,如同那种丢失的安全感。两年前,本是想留在那里一篇莫名其妙的东西,给自己留个念想,给他人一些笑料,最后还是有意无意地给人告诉了这个论坛,最终还挖出了我的帐号。这一次,你不会再看到这一篇了,也应该没有人再来回应了。这回,应该不会了。

    不会有能够看懂的人来到这里了。我已经可以在这里尽情说,我真的很难过。

    我能记住所有的事情,除了人的长相。这是两种病,前者叫超忆症,后者叫脸盲症。还好都不严重。所以就出现了一张脸,我即记不住,也忘不了。无论我离开多远多久,总是会有些东西,卡在两种病里,出不来,回不去。不知游荡在哪里,也无法梦魇般继续。

    关于故事的开始,还有一些可以补充的地方。我回到那里,那里完全变了样,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不再在梦中。那里有大风卷起很多尘土,埋掉了青草地、水坑和混凝土,以及触手可及的时间和模糊的笑靥如花。如果没有结束,故事就不能算是故事,没有了故事,也就没有了开始。

    白白,如果一切都已离开,请不要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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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祭司zhangcy    时间: 2013-8-4 11:47:15

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
作者: 闷十九    时间: 2013-8-4 14:50:45

结局还是无疾而终了么。。。
作者: 安谷    时间: 2013-8-5 18:26:36

这世道的无常,注定敢爱的人一生伤。
作者: 花无缺0228    时间: 2013-8-5 18:54:53

看不懂要表达什么
作者: 提线木偶    时间: 2013-8-5 19:39:01

写的很好啊,为什么没人来看?顶起~~
作者: 734844442    时间: 2013-8-5 19:42:44

看着好伤感。。。。。。
作者: liudong    时间: 2013-8-6 16:17:09

想知道最终娶了没有?
作者: 太空奶牛    时间: 2013-8-6 16:37:48

lz加油吧 字数补丁.exe
作者: 玩转魔方    时间: 2013-8-24 21:05:25

最终的结局_____
作者: 追风的骆驼    时间: 2013-8-25 07:22:24

。。。。。。。
作者: shita    时间: 2013-10-31 09:19:52

心中有过煎熬,有过刻骨铭心的悲伤才能写出如此……怎一个殇字了得
作者: shita    时间: 2013-10-31 09:24:53

很多时候,所谓的爱情都是靠不住的,只有柴米油盐酱醋茶。当代的中国人早已忘记了理想,被埋在奢靡的欲望里,还有谁愿意追求真理,追求爱情呢?最纯真的东西往往被最早丢弃。
作者: 鸣乐清风    时间: 2013-11-2 17:38:03

15年前的初恋,已经把我到现在还记得的一些细节全部忘了。
打开尘封的记忆,只是恍惚的迷离。

作者: 张yao    时间: 2013-11-7 22:35:29

弱弱的问一句  对魔方的热情 消退了没。。。
作者: 天方魔    时间: 2013-11-11 03:00:46

我承认我没有看完,只是扫一眼,完全不知所云。我主要是怕伤感,怕感动!
作者: cad    时间: 2013-12-5 09:18:44

有点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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