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关于南京赛最少步的官方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圆来了    时间: 2009-12-6 20:03:20     标题: 关于南京赛最少步的官方声明

请大家停止讨论南京赛最少步的诸多事端

现代表组委会发表声明:南京赛某选手的21步最少步解法系作弊行为,组委会正在商讨对该选手的禁赛事宜,现委托我发帖声明!、

请大家引以为戒,公正比赛,快乐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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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弊:选手在第一次提交了40步解法的答卷后,又修改了解法,成为21步解法,即使能解释的通,也是无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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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乱公式(20moves):
B R2 F2 D2 B D2 F' L2 U2 F2 D L F2 D2 F' U' B D L'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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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不要言辞过激,希望可以平静的公正的解决这件事!

[ 本帖最后由 小圆来了 于 2009-12-6 21:54 编辑 ]
作者: 木瓜    时间: 2009-12-6 20:04:19

小圆圆去南京了??
作者: 小圆来了    时间: 2009-12-6 20:05:04

去没去不重要,我是代为发帖

事情的真相就是真相,事实就是事实
作者: 奇遇    时间: 2009-12-6 20:09:49

soga,居然是这样…
作者: 刘超    时间: 2009-12-6 20:15:36

我解最少步最少的一次都没进过30步,不作评论
作者: Cheng_943    时间: 2009-12-6 20:15:53

原来是这样...  嗯..
作者: noski    时间: 2009-12-6 20:16:27

可不可以公布一下打乱公式呢。。
作者: tonylmd    时间: 2009-12-6 20:16:48

无法解释解法…
作者: annt053    时间: 2009-12-6 20:18:27

唉…原来如此!不过是怎么判决为作弊的呢?只是无法解释思路就作弊了嘛?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09-12-6 20:19:21

嗯,这个结果我喜欢,就是说我还有机会。
作者: 机器贝尔    时间: 2009-12-6 20:19:35

我想知道比赛他怎么能作弊啊?
作者: 证明题    时间: 2009-12-6 20:22:05

打乱公式(20moves):
B R2 F2 D2 B D2 F' L2 U2 F2 D L F2 D2 F' U' B D L' B
作者: 证明题    时间: 2009-12-6 20:24:52

话说我乱打乱撞瞎整出37步了…P skip
结果在重抄一遍答案的时候最后的U'漏抄一撇成U…
哭T_T…
作者: 今夜微凉    时间: 2009-12-6 20:30:16

~~原来真相是这样~~
作者: Paracel_007    时间: 2009-12-6 20:30:51

真相终究会大白于天下的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9-12-6 20:37:09

爱好就是爱好,为什么要看的这么重呢?
作者: oyyq99999    时间: 2009-12-6 20:39:56

计算机解法不是人力绝对不可能达到的。我相信他没有作弊。
作者: brainyuan    时间: 2009-12-6 20:40:47

但我修改前向裁判进行过咨询的啊?
作者: Cielo    时间: 2009-12-6 20:40:53

嗯不了解具体情况的人飘过~

不管怎样,肯定要服从裁判!
作者: brainyuan    时间: 2009-12-6 20:44:45

么事,我已经打算为了高考要停止练习1年了。
作者: 全职幽游猎人    时间: 2009-12-6 20:47:25

不明真相群众路过~
。。。。貌似LS是高二,空闲时间还是有的~~~
除非……
作者: 张砷镓    时间: 2009-12-6 20:47:37

楼主是问的管录入的女孩吧,但你的理由是少写了一个撇,结果呢。再参考下同样少写一个撇的证明题是怎么做的。
作者: 夜阑冰河梦    时间: 2009-12-6 20:56:55

完全不明真相。。就是进来看下帖子。
作者: 勇闯魔界    时间: 2009-12-6 21:00:52

当事人应该清楚怎么回事,裁判也应清楚,那么多人,肯定有知情者的!
作者: brainyuan    时间: 2009-12-6 21:05:12

我只是觉得,当初把目标锁定了纪录,就该去尽力尝试,当我交卷后,还在对后面的步骤进行验证。等结果出来后,我告诉了南大的那位同志,他也觉得,可以去问问,或许不该轻易放弃,于是就改了。第一个解法是比赛10钟后得出的。或许我的确没有利用好剩下的50分钟,但我确实喜爱这个项目。
我只是不知道解法有什么值得质疑,我没携带电脑,没携带手机,甚至家人都不知道我来参赛。没有理由不进行挑战。
作者: 鬼_张小凡    时间: 2009-12-6 21:07:53

请问就这么轻松的认定人家作弊了?
请问选手是怎么作弊的?
至少作弊要给出个依据吧..

难道你就能这样一锤子把人家打死吗?
来自谁说的是作弊的?
仅仅一个代发帖能说明什么?
作者: brainyuan    时间: 2009-12-6 21:10:36     标题: 回复 26# 的帖子

不用您质疑了,反正比赛结束了,结果我们也承认了,只是作弊的帽子我戴不得,吧里很多人知道我的能力。高考完了还有很多时间。大家可以抓紧练VH、F2LL、COLL,我们不会落后于外国。感谢各位的支持。
作者: sjx930924    时间: 2009-12-6 21:12:22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我只是一个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 本帖最后由 sjx930924 于 2009-12-6 21:14 编辑 ]
作者: 机器贝尔    时间: 2009-12-6 21:12:47

警察抓人也得要证据吧。。。。。。
作者: why1994boy    时间: 2009-12-6 21:19:21

可惜那时侯我去吃饭了,不能见证这个事件。。。所以我也不好说了!但愿这不是真的,我不希望魔友中有这么没素质的人!
作者: 小圆来了    时间: 2009-12-6 21:21:18

原帖由 鬼_张小凡 于 2009-12-6 21:07 发表
请问就这么轻松的认定人家作弊了?
请问选手是怎么作弊的?
至少作弊要给出个依据吧..

难道你就能这样一锤子把人家打死吗?
来自谁说的是作弊的?
仅仅一个代发帖能说明什么?



占星 老瓦 老张 证明 曲哥等人在吃饭,不能上网,打电话委托我发帖而已,占星的权威我是毫不怀疑的,出现问题我们应该及时解决,而不是在那些毫无意义的方面无谓的争吵
作者: 小圆来了    时间: 2009-12-6 21:23:31

原帖由 why1994boy 于 2009-12-6 21:19 发表
可惜那时侯我去吃饭了,不能见证这个事件。。。所以我也不好说了!但愿这不是真的,我不希望魔友中有这么没素质的人!




我也希望我们中国的魔友都是有素质的,高尚的!被人尊敬的!每次出现这种情况大家都是很痛心的!
我知道那位选手是很有实力的,但是确实这次比赛有不合规则的地方,面对无情的规则,只能说,希望那位选手可以不受这件事情的影响,在以后的比赛中再创佳绩
作者: kattokid    时间: 2009-12-6 21:27:27

可是也不能随便说作弊啊,这个字眼随便加在一个人身上、、、总是不好的,除非有真凭实据,不明真相的路过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2-6 21:29:05

顶,占星是负责任的人,不会轻易认定是否“作弊”。相信WCA会给出合理的判决。
作者: 勇闯魔界    时间: 2009-12-6 21:30:03

那就判DNF 不判作弊 作弊很伤感情的
作者: 今夜微凉    时间: 2009-12-6 21:37:44

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做弊”行为,因为成绩作废倒不要紧,DNF老瓦也很常见,关键是“做弊”二字关系到个人声誉,需要慎重研究并提出证据才能定论啊~
作者: lamianbu    时间: 2009-12-6 21:39:11

大多数人都不明真相。所以,围观。

作弊和禁赛,好像很严重的。

建议,当事人和占星协调,澄清事实,争取改为违规,成绩作废。

[ 本帖最后由 lamianbu 于 2009-12-6 21:41 编辑 ]
作者: 目方    时间: 2009-12-6 21:42: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csgqty    时间: 2009-12-6 21:43:15

我相信占星不会轻易说出作弊
之前在北京赛上的事情之后占星也是充分的注意到了选手的面子
并且最后给了他机会,让禁赛期缩短到半年
我相信占星的权威,这点不用置疑
不过不知道是具体怎么回事
还是等待进一步的说明了
另外,我觉得现在作弊的风气很不好
作弊都是涉及世界纪录的
这让外国人怎么看我们?
旺叔和我说过,有本事就凭真本事自己得纪录,对于这种人的姑息实际是害了他们。
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对被认定作弊的人加重惩罚
不要让他们觉得过了禁赛期就没事了一样
控制住这种不良的风气

我不针对任何人
只是非常非常看不惯作弊破纪录者中行为

外国的法庭在开庭前都会由书记员说一句话:愿上帝保佑我们的国家和这个神圣的法庭。
现在我想说:愿上帝保佑这个赛场和我们心中无上的正义与荣耀!
作者: 裸兰    时间: 2009-12-6 21:43:27

完全同意微凉的话,违规和作弊要分清楚。违规DNF
,作弊就可能要禁赛,对声誉也有严重影响。楼主只是高二学生,破纪录心切,但严重违规和作弊请慎重裁决。
作者: lamianbu    时间: 2009-12-6 21:47:28

原帖由 brainyuan 于 2009-12-6 21:05 发表
第一个解法是比赛10钟后得出的。或许我的确没有利用好剩下的50分钟,但我确实喜爱这个项目。
我只是不知道解法有什么值得质疑,我没携带电脑,没携带手机,甚至家人都不知道我来参赛。没有理由不进行挑战。




按照老张的说法,是质疑你 “没有按照规则提交修改解法”。

多亏你没带手机,大家相信你的实力。
作者: w_shangshang    时间: 2009-12-6 21:49:40

这家伙敢吃螃蟹啊 !!!!! 拖出去吧
作者: lernem    时间: 2009-12-6 21:56:00

不是吧!作弊??等待事情真相查明!
作者: oyyq99999    时间: 2009-12-6 21:57:43

现在我认为的情况是这样的,选手在提交答案(破世界纪录)后,发现自己的答案错误了,但是得到了一个新的可以破世界纪录的答案,于是就去向某人咨询了是否可以更改答案,那个被咨询的人同意了更改(但是这是违反规则的),于是就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我认为,选手违规了,但是没有作弊,而主要责任不在选手,在于同意修改答案那个人,是他/她的失误导致了这个情况的发生,使得一个可惜的DNF变成了所谓的“作弊”。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2-6 22:00:19     标题: 回复 25# 的帖子

“我只是不知道解法有什么值得质疑,我没携带电脑,没携带手机,甚至家人都不知道我来参赛。没有理由不进行挑战。”
家人不知道你参赛?你上高二应该还没满18岁吧?

WCA regulations:
2b) Competitors younger than 18 must first ask their parent(s)/guardian(s) for permission.
凭这条也能取消你资格……
作者: ANTY    时间: 2009-12-6 22:00:30

坐观事情进展,保留个人意见。
作者: 77880066    时间: 2009-12-6 22:01:34

支持十字手的說法,作為一名WCA代表,占星不會隨便說作弊的。中國人品德高尚,是嗎?接二連三的事情發生了。魔方的盜版不說,軟件的上午正版,下午盜版;上午出遊戲,下午出外掛。這樣看到的中國人是高尚的嗎?現在接二連三的這類事情發生,我們不得不反省下自己,是不是作弊?為什麼要40變成21,為什麼要更改答案,在提交前為什麼不更改?針對人是永遠存在的,但是針對的人是誰,永遠是不知廉恥的那些人。
話以至此,如果版主看不順眼,大可禁言,大可封ip。我只希望國人能夠自重。人要面樹要皮啊,希望參賽的選手,好好想想吧。
作者: 堕落的角    时间: 2009-12-6 22:02:15

南京赛让人纠结啊           .
作者: lamianbu    时间: 2009-12-6 22:04:33

http://www.worldcubeassociation.org/regulations/#fewestmovessolving

Article E: Fewest Moves Solving
E1) Regulations are as described in Article A (Speed Solving).
Additional/special regulations for Fewest Moves Solving are described below.
E2) Procedure for Fewest Moves Solving:
E2a) The judge hands a scramble sequence to all competitors with a print of the scramble position. The judge starts the stopwatch and says 'Go'.
E2b) The competitor has 60 minutes total time for solving the scramble in as few moves as possible.
E2b1) A judge should announce the remaining time after 30 minutes, 50 minutes, 55 minutes and 59 minutes, and 'Stop' at 60 minutes.
E2c) At the end of the 60 minutes the competitor must have his solution written down clearly for the judge, notation according to Article 12. Penalty: disqualification of the solve.
E2d) The metric to measure the length of the solution, is Half Turn Metric.
E2e) The solution of the competitor must not be in any way related to the scrambling algorithm. Penalty: disqualification of the solve.
E2f) The competitor must be able to give a clear explanation of the solution.

E3) The competitor may use the following objects: paper and pen (both supplied by judge), 3 cubes (self supplied), unlimited coloured stickers (self supplied).
E3a) Penalty for using other objects: disqualification of the solve.  

这规则定的很少啊。
作者: lamianbu    时间: 2009-12-6 22:08:35     标题: 回复 45# 的帖子

强!

字数补丁.exe
作者: qgbob    时间: 2009-12-6 22:14:05

我只是一个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期待看到正确公正 的结果。
作者: 小圆来了    时间: 2009-12-6 22:14:38

原帖由 vincentlamar 于 2009-12-6 22:00 发表
“我只是不知道解法有什么值得质疑,我没携带电脑,没携带手机,甚至家人都不知道我来参赛。没有理由不进行挑战。”
家人不知道你参赛?你上高二应该还没满18岁吧?

WCA regulations:
2b) Competitors younger  ...



服了!
作者: alabing11    时间: 2009-12-6 22:16:27

。。。。。。。。我支持44L狼的说法。
作者: 风流沙驼    时间: 2009-12-6 22:17:54

这是我们承担方的失误,没有任何关于最少步数的经验,我们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作者: rcsgqty    时间: 2009-12-6 22:21:21

原帖由 vincentlamar 于 2009-12-6 22:00 发表
“我只是不知道解法有什么值得质疑,我没携带电脑,没携带手机,甚至家人都不知道我来参赛。没有理由不进行挑战。”
家人不知道你参赛?你上高二应该还没满18岁吧?

WCA regulations:
2b) Competitors younger  ...


你怎么发现的……
佩服!
作者: icylemon    时间: 2009-12-6 22:25:21

原帖由 vincentlamar 于 2009-12-6 22:00 发表
“我只是不知道解法有什么值得质疑,我没携带电脑,没携带手机,甚至家人都不知道我来参赛。没有理由不进行挑战。”
家人不知道你参赛?你上高二应该还没满18岁吧?

WCA regulations:
2b) Competitors younger  ...

宏哥果然不是一般的强大。。佩服。。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2-6 22:28:35     标题: 回复 55# 的帖子

对规则略有研究,背过英文版规则,但是只背到了第三章(就像有些人背GRE单词背到C)。恰好这条在第二章。
作者: lamianbu    时间: 2009-12-6 22:33:20

原帖由 vincentlamar 于 2009-12-6 22:28 发表
对规则略有研究,背过英文版规则,但是只背到了第三章(就像有些人背GRE单词背到C)。恰好这条在第二章。


这个也有人背?

会不会以后大家都带着家长签字来比赛。哈哈
作者: alabing11    时间: 2009-12-6 22:35:13     标题: 回复 45# 的帖子

这么看来,理论上说,当事人应该是被剥夺本次比赛的参赛权利。
这一条件可以使得当事人所有比赛成绩作废,同时也可以洗脱比赛作弊的嫌疑。
因为从理论上看,当事人今天就是来打酱油的,没有参赛资格,自然就没有作弊的机会,从这一角度上讲。如果从尊重程序正义的角度上来看,当事人如果能够提供家长并未许可的证明,就可以摆脱被判作弊所带来的惩罚后果。
作者: leendj    时间: 2009-12-6 22:36:00

不会最小步的飘过。。。。。。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2-6 22:41:04     标题: 回复 59# 的帖子

我的45楼小亮了一下,丙哥大亮。
作者: rcsgqty    时间: 2009-12-6 22:42:17

7h)比赛场地必须有一个参赛者区域,只有参加比赛的(一组)参赛者待在并且必须一直待在参赛者区域内,直到他们完成一轮的比赛。对于盲拧,在参赛者区域的参赛者应不能够看到台上的参赛者的魔方。

这个规则不知道在这次的事情当中能不能用到
作者: yiqunyang2ep    时间: 2009-12-6 22:46:12     标题: 回复 62# 的帖子

应该不是这个条款,因为改结果时比赛已经确认结束无疑了。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2-6 22:49:30     标题: 回复 62# 的帖子

这条的意思是说,你不能拧完第三次之后上厕所回来拧第四次
作者: rcsgqty    时间: 2009-12-6 22:53:54

原帖由 vincentlamar 于 2009-12-6 22:49 发表
这条的意思是说,你不能拧完第三次之后上厕所回来拧第四次


明白了~~~~~~~~~~~~~
作者: Polunga    时间: 2009-12-6 22:56:16

既然不让讨论了,那么我就不回复了
作者: 奇遇    时间: 2009-12-6 23:01:13

原帖由 oyyq99999 于 2009-12-6 21:57 发表
现在我认为的情况是这样的,选手在提交答案(破世界纪录)后,发现自己的答案错误了,但是得到了一个新的可以破世界纪录的答案,于是就去向某人咨询了是否可以更改答案,那个被咨询的人同意了更改(但是这是违反规则的) ...

你认为的情况和老瓦告诉我的不一样
作者: 小地鼠    时间: 2009-12-6 23:02:06

顶顶,支持公正比赛。
作者: zhang1qaz    时间: 2009-12-6 23:10:38

教授的行为实在很费解。。。不过这最少步确实是南京赛一大败笔,老张都怒了。。
作者: 赵军408459443    时间: 2009-12-6 23:11:55     标题: 哈哈

研究一下。。。我是不会。。哎。。。
作者: nmliutao    时间: 2009-12-6 23:27:49

费解说说怎么做得??!!!
作者: 裸兰    时间: 2009-12-6 23:38:59

继续关注,我再差最后一帖就升级了,怎么办呢。
作者: superacid    时间: 2009-12-6 23:41:14     标题: 回复 72# 的帖子

再发一个贴水一下
作者: KuroKy    时间: 2009-12-6 23:46:20

此贴太厉害了,仅仅3个多小时,就上热门了
作者: zdw147    时间: 2009-12-7 00:26:14

交了卷应该就不能改了,哪怕是少一撇也不行,即使裁判同意了那也是违规,后面的事都是建立在违规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作不作弊可以不用讨论了
我没看过WCA规则,但这个是从小到大考试的常理

[ 本帖最后由 zdw147 于 2009-12-7 00:38 编辑 ]
作者: 裸兰    时间: 2009-12-7 00:44:25     标题: 回复 73# 的帖子

我直接水了个主题…………
作者: FairyTale_WL    时间: 2009-12-7 00:56:40

现在需要的是描述当时真实情况的贴子,带有个人判断的言语,会对没有在现场目睹的人造成误判。
作者: wuding1985    时间: 2009-12-7 02:04:51

作弊还是蛮严重的,这个涉及到RP问题,希望慎重。
作者: ANTY    时间: 2009-12-7 07:06:59

抛开谁对谁错的问题,不少比赛或多或少都会发生一点引起争议的事,其中不少都是可以避免的。之所以会发生这些事,大部分都是裁判及选手不熟悉比赛规则引起的。熟悉并正确理解比赛规则是裁判你和选手的义务。为保证不因违反赛规而影响成绩,并使自己的比赛条件处于最利于发挥状态(如对比赛用品的要求),选手应该熟读赛规。当然,我们现在可能还没到利用赛规的地步,但起码不要因此影响成绩。裁判熟悉赛规则是更加重要的责任。只有熟悉并正确理解赛规才能保证比赛公平公正顺利的进行。因为不少组织者都是首次组织比赛,或者因为人员不够一些裁判本身不是魔友或刚成为魔友就仓促上岗,我是听说过比板时裁判要进行打乱的笑话。每次比赛都靠占星等wca代表或主裁判来解决一些很基本的问题,他们怎么忙得过来。其他工作人员也应该对赛规进行了解,不然就让选手询问裁判。涉及到比赛,每一个工作人员都需要对自己的话负责,因为如果出错,主办方也要负责任的。这里,主办方必须做好相应的裁判培训工作,特别是比赛有新增项目的时候。另外,由于我们绝大部分比赛都是由当地的热心魔友组织的,因为种种客观原因无法完全达到比赛规定或者比赛不是wca赛,主办方对赛规的一些修改应该在赛前及时向选手说明。以上言论不针对任何比赛和个人,只是希望大家对赛规能够更加重视,每次比赛都能圆满结束。建议弄个帖进行赛规的咨询,并把常见问题整理汇总。占星身为wca代表,责任重大,常常要处理比赛的争议事件。我相信占星的压力也挺大,在这说声:占星同志,辛苦了!下次再有机会找你蹭饭~
作者: znf2    时间: 2009-12-7 08:48:32

判断作弊要有证据,并允许申诉
作者: 小小豆豆    时间: 2009-12-7 09:49:27

小小豆豆到此一游
作者: ursace    时间: 2009-12-7 10:32:05

昨天一天不在,是什么情况,能有个前因后果的说明么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9-12-7 10:47:38

我觉得,组织比赛一定要分清重点,比如容易引起矛盾的环节,容易产生纪录的比赛,容易破纪录的人等等,都要重点注意,否则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争执。魔方水平的提高是一个整体的提高,裁判、选手、观众...等等,很多细小的环节的集合。总之,魔方比赛虽小,需要的却是我们本身素质的整体提高,这个目标,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 本帖最后由 kexin_xiao 于 2009-12-7 10:48 编辑 ]
作者: rubik-fan    时间: 2009-12-7 15:44:45

小圆,我out了。你以后发帖前偷偷告诉我一声,让我也占各前排啊
作者: 408342494    时间: 2009-12-7 16:33:57

其实   我想说的是   打乱为什么是选手自己打乱   


这是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
作者: 小圆来了    时间: 2009-12-7 16:52:15

原帖由 408342494 于 2009-12-7 16:33 发表
其实   我想说的是   打乱为什么是选手自己打乱   


这是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



这事最少步比赛!拜托!
作者: 奇遇    时间: 2009-12-7 18:04:25

原帖由 408342494 于 2009-12-7 16:33 发表
其实   我想说的是   打乱为什么是选手自己打乱   


这是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

不懂规则别在这里瞎嚷嚷
作者: MickeyLeo    时间: 2009-12-7 18:08:55

冠军最后是48步,....,,.,,,.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2-7 18:13:27     标题: 回复 87# 的帖子

奇遇同学说得太好了,气势啊
总是有一些不懂装懂的烧饼在显摆自己的无知
作者: 奇遇    时间: 2009-12-7 18:24:50

原帖由 MickeyLeo 于 2009-12-7 18:08 发表
冠军最后是48步,....,,.,,,.

汗。。。
话说老张在沈阳赛已经吃过一次这个亏了,怎么南京赛还这样
上次沈阳赛的时候不止是因为他的打乱有误而DNF,另一个是开始没写整体转动。。
作者: vincentlamar    时间: 2009-12-7 18:28:06     标题: 回复 90# 的帖子

貌似老张当时也没意识到这问题,上个DNF的原因被“错误打乱”掩盖了
作者: 奇遇    时间: 2009-12-7 18:55:42

原帖由 vincentlamar 于 2009-12-7 18:28 发表
貌似老张当时也没意识到这问题,上个DNF的原因被“错误打乱”掩盖了

唉。。。
要不然以老张的公式量能够解出很不错的结果的
作者: mrliao123    时间: 2009-12-7 21:38:17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但该接受的处罚还是要有的啦。

[ 本帖最后由 mrliao123 于 2009-12-7 21:51 编辑 ]
作者: 飞扬    时间: 2009-12-8 07:41:07

作弊最可耻了,这种人一定要终身禁赛
作者: fan66292929    时间: 2009-12-8 09:46:09

最好没丢中国人得脸!
作者: wendaomaye    时间: 2009-12-8 23:20:01

禁赛?那以后就不让参加魔方比赛啦?不是吧…………
作者: 周一    时间: 2009-12-11 13:01:49

组委会发的“官方声明”?
应该是该次比赛的裁判委员会吧;
为何不见占星出来说;为何发出来说比赛者作弊的贴都是转发、借号?没有真凭实据,就说作弊,不对吧?
我们希望看事实,由WCA代表、当值裁判、组委会负责人及当时的见证者,一起来说明。
作者: Anything    时间: 2009-12-11 18:58:59

sogaxinai 原来这样
作者: alexjoaquin    时间: 2009-12-11 21:51:12

这样的人应周身禁赛。。。
作者: 五叶草    时间: 2009-12-12 10:45:33

小圆很严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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