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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耗子哥哥

【耗哥MOD】俄罗斯方块(外一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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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元老

发表于 2011-7-22 11:18:11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帖子怎么没人看没人顶呢,可惜啊

[ 本帖最后由 仙与仙寻 于 2011-7-22 12:14 编辑 ]
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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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魔

豆頁号虎正攵三台豸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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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11:51:0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的帖子

  关于剽窃创意,我想2楼已经说明过,岡本勝彦风车魔方的例子就足够说明。
  没错,设计很简单,或者可能在你看来,根本没有任何创意所在,岡本勝彦只是在TP论坛放出风车魔方的图片,就被某厂家KO。这么一个简单的创意被窃取,伤害到的是设计者的激情。
  没错,我不配和岡本勝彦比,这个俄罗斯方块也不配去对比人家设计的风车,但是创意本身是不是应该尊重呢?

  为什么我会邀请“各位集结反对我的各种联盟”,事实上难道不是这样吗?我比较好奇的一个问题是面对一个事情的是非判断的时候,应该对事还是应该对人?
  对事:剽窃创意的事实明摆着,未经过我的许可发布的做法也是明摆着,这些责任人本身都没有争辩,是非需要讨论吗?
  对人:没问题,可以照顾,可以迁就,但是照顾和迁就建立在对错误的认识这个前提之下,不承认错误并且用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是不可能获得照顾的,你搜到的那个帖子聊天记录很完整,我给出过相关的要求,但是换来的不是积极地改正和弥补,而是开脱的理由,在这样的行为下,你帮她寻求迁就?我想反问你的是非观念何在?

  宽容的确是美德,但是宽容需要建立在被宽容的对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否则一味的迁就只能让他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缺点和错误是有差别的,人的缺点肯定存在而且不可改变,犯下的错误需要自己认识清楚去弥补,我揪住的并不是缺点而是错误,而且全过程中我的态度很明确,删除该帖并公开道歉,我认为对于一个错误这是很简单的弥补方式,但是当事人没有选择采纳。如果错误应该放任,甚至连基本的弥补都不需要的话,法律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还是那句话,我不想在一个MOD的帖子里面跟你讨论无关的事情,你要是觉得需要讨论建议另行开贴,不要糟蹋别人辛苦编辑的成果,如果你继续挑事的话,请离开我这个MOD内容的帖子,新发帖我会回应的。
  当然,你一直是这个坏习惯,别人好好的帖子下面去歪楼挑事,这应该算是个缺点吧,但是行为本身都是错误。还是那句话,需要宽容,我不会在乎你这个缺点,但是你的行为本身的错误需要指责。
  如果你觉得你做得这些事情对别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自行删除这些歪楼的帖子才是好的弥补方法,我也建议你改正这些错误。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诺大的北京,容不下一个平静的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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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魔

SM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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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爱好者 魔方改造大师 八年元老

发表于 2011-7-23 00:31:47 |显示全部楼层
MOD 是 modify 的簡稱
修改, 改裝,
總之是做一些事情,令它跟原來的不一樣, 便是MOD.

混裝這個項目不是我發明的, (最早的混裝可能是國甲一的黑白相間吧,)
不過似乎我做的混裝, 總讓人留下深刻印象

零手工的混裝  絕對讓人印象深刻
IMG_2699.JPG


[ 本帖最后由 SMAZ 于 2011-7-23 01: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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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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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大使 六年元老

发表于 2011-7-27 21:44:46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这有什么创意的路过。
河南省魔方学院:4275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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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魔

豆頁号虎正攵三台豸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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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爱好者 魔方评论家 六年元老 八年元老

发表于 2011-8-12 10:50:35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洛阳狼王 于 2011-7-27 21:44 发表
不明白这有什么创意的路过。


  理解,对于一个镜像公式都需要别人写好字母设计好手法把操作都手把手教会的来看,创意的确不是东西。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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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3:08:31 |显示全部楼层
漂亮 拆的是什么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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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00:34:14 |显示全部楼层
额,俄罗斯方块,卢比克积木,额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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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3 15:00:56 |显示全部楼层
哇塞,我是看到有买这个表明了地址等信息,跳转过来的,你的创意很巧妙。(这个帖子许多年前的了,能看到实属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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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7 22:20:05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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