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乐 发表于 2014-4-30 12:31:16

野 子 发表于 2014-4-30 07: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 那几个长期中奖的 看着就让人恶心 果断不再参与抽奖活动 下三滥玩法

有几个人是果然很眼熟。。。

张小乐 发表于 2014-4-30 12:32:54

大烟头 发表于 2014-4-30 08: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人只想跟那些侵权的说个做人的道理,对于一个小偷被人指责,首先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最好的做法是道歉认错 ...

烟头大哥不要失去动力啊,加油啊,挺你。

阿魔老叟 发表于 2014-4-30 13:06:55

大家都玩过轮滑吗?我说的是单排的轮滑,发明人科特·奥尔森的故事值得我们反思,学习借鉴可以,但要懂得尊重,尊重有时会让你更成功。

【敢于借鉴才有发明,尊重前人才会成功】

35年前,当斯科特·奥尔森(Scott Olson)为不能在夏季练习冰球而苦恼的时候,没有人意识到,这个不肯随波逐流的19岁少年在自家地下室一次大胆的尝试,最终怎样改变了这个世界。

1979年,正值高中年少的斯科特与小他4岁的弟弟布伦南(Brennan)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在叛逆摇滚与酗酒闹事上释放他们的荷尔蒙,而是选择了体育、选择了冰球,斯科特梦想着成为一名伟大的冰球运动员、成功的体育明星。他与布伦南不停地练习,不断提高着自己的成绩。

然而,明尼苏达州炎热的夏季让兄弟俩无法找到一个廉价的冰场,可季节并没有成为他们循规蹈矩的理由,相反,一个打破常规逆向思维的想法让他们决定做点什么。

四个轮子的旱冰鞋在当时早已发明,对于许多人来说,四个轮子的旱冰鞋似乎比传统的冰鞋更难以控制,因为四个轮子显然没有直排的冰刀鞋更容易侧倾发力。尽管在斯科特之前已经有人发明过直排旱冰鞋,但那些都因设计的不完善而一直不能商业量产,能不能发明一种真正能经得起实战考验的直排轮滑旱冰鞋呢?

说干就干,兄弟俩悄悄地在自家的地下室动起手来。他们在借鉴前人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很快就找到了真正的旱地冰球感觉。为了尊重前人的智慧,他们将之前的专利买了下来。对自己产品的信心让他们很快就拿到了新的美国专利。

事实上,发明从来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敢于学习与借鉴、敢于超越十分重要,发明往往就是你想要比别人更好,并勇于将这种想法付诸实施。

世界各地都不乏新奇产品的发明人,但大多数发明人除了卖专利与在等待卖专利中终老一生之外,几乎都无所作为。成功的发明必须要经得起市场的检验。经过仔细调研,奥尔森兄弟俩决定抓住机遇让市场来说话,他们先是买下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然后又成立自己的公司。他们身体力行热情洋溢地向人们推销着自己发明的新产品,市场反应良好,人们都为能拥有真正可以在夏季像冬季一样拥有自由自在的地滑冰体验而高兴。

Rollerblade不仅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商用量产的直排轮滑旱冰鞋、风靡世界的第一轮滑品牌,也成为了世界轮滑大赛指定的专用产品。自面市以来,Rollerblade一直被模仿,但从未被超越,如今生产Rollerblade的公司已经发展为年销售2.5亿美元的大型体育产品公司。

Rollerblade直排轮滑鞋的面世与计算机、手机以及便利贴一起,被美国《时代》杂志评选为20世纪100个最酷的产品之一,称其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健身门类,并以自己的方式改变了世界。

如今,Rollerblade在英语地区几乎代替了Inline skates等其它有关旱冰与轮滑的所有词汇,成为了这种运动的代名词,但事实上Rollerblade只是一个公司的产品品牌。

(以上文字是我采访科特·奥尔森Scott Olson后发表的文章中的一部分,最后我想说,中国人如果不能认真的尊重知识产权,与韩国棒子说,围棋、中药、孔子都是他们的有区别吗?)

张小乐 发表于 2014-4-30 13:12:23

阿魔老叟 发表于 2014-4-30 13: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都玩过轮滑吗?我说的是单排的轮滑,发明人科特·奥尔森的故事值得我们反思,学习借鉴可以,但要懂得尊 ...

最后是亮点,端午节,中秋节,清明节啥的。。。

Cheng_943 发表于 2014-4-30 14:45:36

本帖最后由 Cheng_943 于 2014-5-3 00:12 编辑

客观的说两句,不站在任何一方面前,因为我对结构完全没研究.

1.好多人说大烟头恶意打压竞争对手,我想说,如果大烟头真要打压,就不是只在论坛说两句话了.因为论坛的魔友大多是专业速拧的,没人会真去较真专利权什么的,只会去选适合自己的魔方. 而零售给非魔友的才是利润的大头,比如上次魔域用一点钱拿下菲神的代言,大烟头一点应对措施都没有,这完全是市场竞争上不作为的姿态,一定会处于竞争下风的. 本人从若干现象觉得,大烟头就是发自内心觉得魔域盗版了自己的东西,而确实不是利用论坛管理员身份恶意要打压竞争对手.

2.我个人觉得魔域的魔方都很不错,但是从我个人的手感来看,总是差了一点点不知道是什么(指用于三阶速拧). 直到两天前我还一直使用大雁孤鸿+作为第一主力三阶,而我用孤鸿作为主力三阶已经至少有三年了. 前两天那时候,我装好了GAN357,发现特别特别好,直接就刷了PB,因此现在准备和孤鸿+一样用作主力三阶. 说这点就是想说,大雁三阶也是很好的,除了我本人,现在也还有很多魔友在用,这些都在比赛的时候能看到的,并且是我觉得大雁三阶让三阶魔方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是一个里程碑,这点希望大家都能记得. 也顺手赞一下GAN357(我没拿GAN的钱哈,GAN应该都不认识我)

3.转自我们经济法老师的个人经验:我建议大烟头养成重要电话录音的习惯. 往论坛上"咵"把录音链接一放,整个事情就更不一样了.

这三点仅个人看法,再次重申对结构没有任何研究,仅表示下周边问题

小盛 发表于 2014-4-30 14:47:36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1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话说,你搞反了吧,你应该让那些抹黑别人的拿出证据来。要是有人说cyh先生一晚上10块,是不是又该由说这句 ...

好的,我知道了,大雁的好朋友。;P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14:52:40

小盛 发表于 2014-4-30 14: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的,我知道了,大雁的好朋友。

我和很多厂家朋友都保持着很好的关系,大烟头说实话倒不是最熟。
你应该理性看问题,不要因为那几个拿了永俊魔方的人的几句话,就妄加判断。
永俊在某些地方“交了保护费”自然不会有人在盗版狗的地方说他坏话,在盗版狗的地方说他坏话,也会被莫须有地被请出去。

小盛 发表于 2014-4-30 16:01:17

大雁的三阶魔方是魔方界的神作,从我接触孤鸿开始三阶就一直用大雁的做主力,直到上个月才换成SS风。。。
魔域新出的魔方真的很好用,出了很多高性价比很高的新品,为魔界做出很大的贡献。
关于各个品牌的魔方,只要性能价格OK我都会去选择,至于版权专利什么的,本人不懂懒得去掺和。

horsecat 发表于 2014-4-30 16:51:59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14: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和很多厂家朋友都保持着很好的关系,大烟头说实话倒不是最熟。
你应该理性看问题,不要因为那几个拿了 ...

话说交了保护费,后面blabla的,说这样的话是需要负责的,去年我国钢对网络谣言出台了管理办法。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16:55:58

至尊达哥 发表于 2014-4-30 16: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十五阶的怪不得看不到了,删帖感觉是不是有点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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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小丸号的设计被他注册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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