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魔域傲龙三阶魔方是盗版大雁三阶已经移入回收站 [打印本页]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4-4-29 11:14:19     标题: 魔域傲龙三阶魔方是盗版大雁三阶已经移入回收站

魔域傲龙三阶魔方是盗版大雁三阶已经移入回收站

这次已经涉及大雁三阶小内圆的设计!

多重轨道就不说了,轮回重创!

希望魔域能真正拿出自己的原创,造福魔友
作者: 张小乐    时间: 2014-4-29 11:26:46

支持大雁,支持烟头大哥。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4-4-29 11:31:33

估计楼下会出来一系列“卫道士”驳斥楼主。
作者: 千里马mazh    时间: 2014-4-29 11:33:02

没必要这样吧。。本来就是互相借鉴,互相进步的。。要这么说,也就gan的魔方是原创
作者: 面朝大海    时间: 2014-4-29 11:35:17

魔芋有些做法非常不好,从专利法的角度来说,墨鱼带小轨道不带小轨道都不是首创,属于类似同类产品,属于侵权
作者: 张小乐    时间: 2014-4-29 11:44:17

耗子哥哥 发表于 2014-4-29 11:31
估计楼下会出来一系列“卫道士”驳斥楼主。

看吧,你刚说完。。。
作者: 唐吴羽枫    时间: 2014-4-29 12:22:15

支持大烟头
作者: Ray_Lam    时间: 2014-4-29 12:51:15

就现在的情况来说,大雁需要赶上魔域,甚至超越魔域才可以。魔域的竞争力不小,虽然有“借鉴”。。。
作者: 假木瓜    时间: 2014-4-29 13:06:44

我怎么一看到卫道士就想到红楼梦?
作者: 无悔誓言    时间: 2014-4-29 13:10:53

借鉴这个东西真说不好。魔域近期搞的很火。又是抽奖又是啥的。
作者: 暴走天使    时间: 2014-4-29 13:41:46

感觉三阶魔方的坑太多了,估计未来新的设计怎么弄都会掉坑。
作者: 337639771    时间: 2014-4-29 14:26:22

以后魔方发展的趋势,可能只能是小内圆、多重轨道了。专利是无法改变的,希望大雁要继续出新产品啊。如果大雁的产品占据优势,魔友应该不会选择其他的三阶的。如果魔雨真的很好用,支持大雁是改变不了魔友的喜好滴。话说回来我觉得造福魔友的话,还是让魔友选择魔方。觉得大雁现在是把竞争力扼杀在摇篮中啊...
作者: iOL_普莱斯    时间: 2014-4-29 15:20:30

逗。。。。。。。。。。。
作者: ttzz    时间: 2014-4-29 15:29:37

快去打官司啊,在这里你来我往都好几年了吧?能解决个毛。。。看看腾讯。。。
作者: shita    时间: 2014-4-29 16:56:52

无悔誓言 发表于 2014-4-29 13:10
借鉴这个东西真说不好。魔域近期搞的很火。又是抽奖又是啥的。

抽个毛,一次就两三名额,还都内定
作者: 数星丶    时间: 2014-4-29 17:12:11

shita 发表于 2014-4-29 16:56
抽个毛,一次就两三名额,还都内定

说内定起码拿出证据...
作者: czt0625    时间: 2014-4-29 17:29:09

互相借鉴才能创造更好的魔方,才是造福魔友啊!
作者: 无悔誓言    时间: 2014-4-29 17:32:41

shita 发表于 2014-4-29 16:56
抽个毛,一次就两三名额,还都内定

这话我同意,小气的很,我早就说,出产一种魔方,10只总要送的吧,送三个给那么多人抽奖,纯属搞噱头造势。
作者: 112321121    时间: 2014-4-29 18:13:51

唉,何必呢
作者: jimofc    时间: 2014-4-29 18:15:13

shita 发表于 2014-4-29 16:56
抽个毛,一次就两三名额,还都内定

抽不中就说内定了?
作者: 星灭    时间: 2014-4-29 18:52:05

无悔誓言 发表于 2014-4-29 17:32
这话我同意,小气的很,我早就说,出产一种魔方,10只总要送的吧,送三个给那么多人抽奖,纯属搞噱头造势 ...

每次测评名额15个,抽奖名额8个。但是只有3个是在mf8论坛上,其他20个名额在其他论坛上。
作者: 魔方老哥    时间: 2014-4-29 19:05:17

盗版必究,支持大雁!
作者: 蒹葭    时间: 2014-4-29 19:49:41

建议烟头研发新魔方吧~为魔界加入新力量!
作者: 至尊达哥    时间: 2014-4-29 20:10:43

哎。。。看到这。。。我眼中的魔域就。。。。。算了,我不想说啥了。。。。。。。。。。。。。。。。。。。。。。。。。。。。
作者: 末日残阳_    时间: 2014-4-29 21:54:16

you can you up
no can no bb
作者: xty_90    时间: 2014-4-29 22:57:09

千里马mazh 发表于 2014-4-29 11:33
没必要这样吧。。本来就是互相借鉴,互相进步的。。要这么说,也就gan的魔方是原创

所以357这么好用。。。
作者: 癞蛤蟆90    时间: 2014-4-29 23:17:20

耗子哥哥 发表于 2014-4-29 11:31
估计楼下会出来一系列“卫道士”驳斥楼主。

我就问,如果侵权,在中国能胜诉吗 还有完全仿制的呢
作者: 癞蛤蟆90    时间: 2014-4-29 23:18:34

千里马mazh 发表于 2014-4-29 11:33
没必要这样吧。。本来就是互相借鉴,互相进步的。。要这么说,也就gan的魔方是原创

也是借鉴了吧 不说别的 那个魔方没借鉴R R要是申请专利 魔方都发展不起来了
作者: 癞蛤蟆90    时间: 2014-4-29 23:21:38

数星丶 发表于 2014-4-29 17:12
说内定起码拿出证据...

双色球还有说内定的呢 哎

作者: 癞蛤蟆90    时间: 2014-4-29 23:45:52

千里马mazh 发表于 2014-4-29 11:33
没必要这样吧。。本来就是互相借鉴,互相进步的。。要这么说,也就gan的魔方是原创

我刚知道原来专利只有30年,而且R申请的是国内专利。加上魔方是近年发展的,R可以无视了。。。。。。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4-4-30 00:00:09

欢迎了解魔方结构,了解大雁三阶的来评论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4-4-30 00:06:21

我现在实在没精力跟人家去吵架,那人被我禁言了,刚才他那贴子也被我直接删了,理由是盗版


还让我去看别的地方人家评论,我真没兴趣,有没盗版了解大雁三阶专利及了解魔方结构的都会清楚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4-4-30 00:16:21

第一款威龙的时候,陈某人都打电话来向我承认有用到大雁三阶专利的一些设计,还说愿意付费,本人当时想你承认就行,也没收他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4-4-30 00:20:12

本帖最后由 溯叔叔 于 2014-4-30 00:28 编辑
大烟头 发表于 2014-4-30 00:06
我现在实在没精力跟人家去吵架,那人被我禁言了,刚才他那贴子也被我直接删了,理由是盗版


大快人心,前段时间一直在mf8内辱骂魔友。大烟头要是不早日摆明自己的态度,迟早某一天,此人会拿出自己“早在初中期间”就设计出“孤鸿”,“展翅”的著作权书来
看看当年的国甲,淳淳的设计都被写上了别人的名字。

楼下要是说“有本事直接打官司去”的。
请考虑中国国情,此人可以搞出设计时间远早于淳淳设计时间的“著作权书”来,还有什么搞不出。这也是此人当年打电话威胁我让我不要继续披露此厂行为时所表达的意思。
中国对于盗版的处理本来就是放之任之,加之此厂此人打擦边球,钻法律漏洞的“高潮手段”,又能如何呢?(为什么觉得这是国家的悲哀)
速拧王、单拧王、威龙、速龙、、、、这些别人帮忙生的孩子,几时才可以回到自己父母的身边,不被NTR呢?That is a sad story.
作者: 踏踏实实    时间: 2014-4-30 00:31:39

尊敬的大烟头先生,请问什么叫做节操?作为用展翅的魔方玩家,说句实话,魔域这两年出的所有魔方都没能超越展翅,但是魔域出的所有魔方都完爆磐石。魔域公司这两年为我们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魔方,适合各种人群使用,这才是一个公司进步的正路。大烟头,你在磐石上使用了小内圆,但是你的小内圆被证明是个失败的设计,你怎么还好意思对别人的内圆设计颠三倒四。这两年,一旦市场上出了一些很好的魔方,大烟头先生就会不知羞耻的抨击别人侵权,别人盗版,然后自己又没能力继续设计更好的魔方,只会唧唧歪歪。大烟头先生,您自己江郎才尽,已经没能力进步和发展了,还极力的阻止别人的进步,为了一己私利,请问节操何在,请问礼义廉耻何在?有本事,请大烟头先生设计出更好的魔方,再来这里唧唧歪歪。
作者: KirkChen    时间: 2014-4-30 00:33:49

对于mf8一片倒向大雁的趋势,我只想说呵呵。
默默不说话防止被查水表被封号。
我只想说:
果然论坛的没落和大雁的没落都是有原因的。
作者: Alexwildchild    时间: 2014-4-30 00:40:59

我不知道魔域有没有盗版,但我个人觉得威龙比展翅好用
作者: ttan660    时间: 2014-4-30 00:45:36

KirkChen 发表于 2014-4-30 00:33
对于mf8一片倒向大雁的趋势,我只想说呵呵。
默默不说话防止被查水表被封号。
我只想说:

谁告诉你大雁没落了?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4-4-30 00:55:03

ttan660 发表于 2014-4-30 00:45
谁告诉你大雁没落了?

老子把话拍在这里,你找个魔方比我手上的55mm展翅好用,我就让毛神请他吃饭~
作者: 沧海一声笑    时间: 2014-4-30 01:06:01

要我说魔域赶紧出一款能秒杀了55小展翅的魔方吧
这样就可以毫无保留的支持魔域了
作者: 踏踏实实    时间: 2014-4-30 01:08:20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00:55
老子把话拍在这里,你找个魔方比我手上的55mm展翅好用,我就让毛神请他吃饭~

你自己觉得好用而已,菲神看着估计是垃圾。有本事现在让菲神拿着展翅破世界记录去
作者: 泉无月    时间: 2014-4-30 06:17:56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00:55
老子把话拍在这里,你找个魔方比我手上的55mm展翅好用,我就让毛神请他吃饭~

把你的展翅抢过来,然后你买个新的,这样就行了。
作者: 蓝影凌云    时间: 2014-4-30 06:26:08

呃,不会打磨,什么魔方打磨后适合自己就好,支持烟头哥
作者: shita    时间: 2014-4-30 07:21:16

数星丶 发表于 2014-4-29 17:12
说内定起码拿出证据...

证据是没有的,现象是有的,所以质疑一下也是可以的把
作者: shita    时间: 2014-4-30 07:22:55

jimofc 发表于 2014-4-29 18:15
抽不中就说内定了?

难道你没注意么,某几个人每当不在测评人员名单的时候必然出现在中奖名单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4-4-30 07:31:06

shita 发表于 2014-4-30 07:22
难道你没注意么,某几个人每当不在测评人员名单的时候必然出现在中奖名单

同意 那几个长期中奖的 看着就让人恶心 果断不再参与抽奖活动 下三滥玩法
作者: liuyueblue    时间: 2014-4-30 07:37:37

本帖最后由 liuyueblue 于 2014-5-2 15:42 编辑

如果真有侵权必然人人得而诛之,但是作为版主直接删掉人家的贴子似乎不是很妥。
作者: shita    时间: 2014-4-30 08:22:35

liuyueblue 发表于 2014-4-30 07:37
如果真有侵权必然人人得而诸之,但是作为版主直接删掉人家的贴子似乎不是很妥。


斑竹也是为了发贴人好,删了帖子就让发贴者少了不少侵权责任,这是在保护发铁人,怎么会不妥呢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4-4-30 08:26:48

本人只想跟那些侵权的说个做人的道理,对于一个小偷被人指责,首先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最好的做法是道歉认错,至少要低头保特沉默接受批评。

既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哪里有这好事,为何删贴禁言呢,本人没兴趣跟立牌坊的人争论,本论坛也决不允许这种牌坊的出现,陈某人的品性如何我很清楚。

本人这几年由于大雁三阶一出就被盗版,所以对设计三阶失去动力,也许这让很多期待大雁那继续推出新品的魔友感到失望,以后我会尽力满足魔友的需要。
作者: 癞蛤蟆90    时间: 2014-4-30 08:37:50

liuyueblue 发表于 2014-4-30 07:37
如果真有侵权必然人人得而诸之,但是作为版主直接删掉人家的贴子似乎不是很妥。

支持 公道自在魔友心中。其实我还想知道哪些纯模仿的怎么没人关注。。。。。
作者: 曹育吉    时间: 2014-4-30 08:51:00

很明顯的,一大堆的侵權,都是大雁的衍生品,稍做改變還硬要聲請專利。
支持大雁。
作者: 小盛    时间: 2014-4-30 09:16:05

侵权不侵权不懂。
不过想问一下之前有人说和大烟头照相要十块钱的事谁能解释下吗?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4-4-30 10:46:54

小盛 发表于 2014-4-30 09:16
侵权不侵权不懂。
不过想问一下之前有人说和大烟头照相要十块钱的事谁能解释下吗?

贴吧里面这样的黑本来就是个笑话,我觉得有点智商的都不应该会相信这种奇怪的话。
哪个想要“抽奖抽中”永俊的小孩脑子坏了吧。

作者: 小盛    时间: 2014-4-30 11:41:25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10:46
贴吧里面这样的黑本来就是个笑话,我觉得有点智商的都不应该会相信这种奇怪的话。
哪个想要“抽奖抽中” ...

你确定没有这件事?如果你能确定这件事是假的,请告诉我你是怎么确定的。
作者: 唐吴羽枫    时间: 2014-4-30 11:58:05

以后我会尽力满足魔友的需要。。。。。。。。。。。。。。。喜欢大烟头的最后一句
作者: 洛阳狼王    时间: 2014-4-30 12:17:04

对三楼呵呵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4-4-30 12:17:59

小盛 发表于 2014-4-30 11:41
你确定没有这件事?如果你能确定这件事是假的,请告诉我你是怎么确定的。

话说,你搞反了吧,你应该让那些抹黑别人的拿出证据来。要是有人说cyh先生一晚上10块,是不是又该由说这句话的人来提供证据呢?盲目就相信贴吧小学生?不是太暴露自己的智商了。
作者: 张小乐    时间: 2014-4-30 12:24:32

大烟头 发表于 2014-4-30 00:00
欢迎了解魔方结构,了解大雁三阶的来评论

大雁三阶果断了解,大雁铁杆粉丝。
作者: 张小乐    时间: 2014-4-30 12:27:14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00:20
大快人心,前段时间一直在mf8内辱骂魔友。大烟头要是不早日摆明自己的态度,迟早某一天,此人会拿出自己 ...

so sad
作者: 张小乐    时间: 2014-4-30 12:29:00

KirkChen 发表于 2014-4-30 00:33
对于mf8一片倒向大雁的趋势,我只想说呵呵。
默默不说话防止被查水表被封号。
我只想说:

我也想说谁说论坛没落了,谁说大雁没落了。。。
作者: 张小乐    时间: 2014-4-30 12:31:16

野 子 发表于 2014-4-30 07:31
同意 那几个长期中奖的 看着就让人恶心 果断不再参与抽奖活动 下三滥玩法

有几个人是果然很眼熟。。。
作者: 张小乐    时间: 2014-4-30 12:32:54

大烟头 发表于 2014-4-30 08:26
本人只想跟那些侵权的说个做人的道理,对于一个小偷被人指责,首先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最好的做法是道歉认错 ...

烟头大哥不要失去动力啊,加油啊,挺你。
作者: 阿魔老叟    时间: 2014-4-30 13:06:55

大家都玩过轮滑吗?我说的是单排的轮滑,发明人科特·奥尔森的故事值得我们反思,学习借鉴可以,但要懂得尊重,尊重有时会让你更成功。

【敢于借鉴才有发明,尊重前人才会成功】

35年前,当斯科特·奥尔森(Scott Olson)为不能在夏季练习冰球而苦恼的时候,没有人意识到,这个不肯随波逐流的19岁少年在自家地下室一次大胆的尝试,最终怎样改变了这个世界。

1979年,正值高中年少的斯科特与小他4岁的弟弟布伦南(Brennan)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在叛逆摇滚与酗酒闹事上释放他们的荷尔蒙,而是选择了体育、选择了冰球,斯科特梦想着成为一名伟大的冰球运动员、成功的体育明星。他与布伦南不停地练习,不断提高着自己的成绩。

然而,明尼苏达州炎热的夏季让兄弟俩无法找到一个廉价的冰场,可季节并没有成为他们循规蹈矩的理由,相反,一个打破常规逆向思维的想法让他们决定做点什么。

四个轮子的旱冰鞋在当时早已发明,对于许多人来说,四个轮子的旱冰鞋似乎比传统的冰鞋更难以控制,因为四个轮子显然没有直排的冰刀鞋更容易侧倾发力。尽管在斯科特之前已经有人发明过直排旱冰鞋,但那些都因设计的不完善而一直不能商业量产,能不能发明一种真正能经得起实战考验的直排轮滑旱冰鞋呢?

说干就干,兄弟俩悄悄地在自家的地下室动起手来。他们在借鉴前人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很快就找到了真正的旱地冰球感觉。为了尊重前人的智慧,他们将之前的专利买了下来。对自己产品的信心让他们很快就拿到了新的美国专利。

事实上,发明从来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敢于学习与借鉴、敢于超越十分重要,发明往往就是你想要比别人更好,并勇于将这种想法付诸实施。

世界各地都不乏新奇产品的发明人,但大多数发明人除了卖专利与在等待卖专利中终老一生之外,几乎都无所作为。成功的发明必须要经得起市场的检验。经过仔细调研,奥尔森兄弟俩决定抓住机遇让市场来说话,他们先是买下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然后又成立自己的公司。他们身体力行热情洋溢地向人们推销着自己发明的新产品,市场反应良好,人们都为能拥有真正可以在夏季像冬季一样拥有自由自在的地滑冰体验而高兴。

Rollerblade不仅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商用量产的直排轮滑旱冰鞋、风靡世界的第一轮滑品牌,也成为了世界轮滑大赛指定的专用产品。自面市以来,Rollerblade一直被模仿,但从未被超越,如今生产Rollerblade的公司已经发展为年销售2.5亿美元的大型体育产品公司。

Rollerblade直排轮滑鞋的面世与计算机、手机以及便利贴一起,被美国《时代》杂志评选为20世纪100个最酷的产品之一,称其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健身门类,并以自己的方式改变了世界。

如今,Rollerblade在英语地区几乎代替了Inline skates等其它有关旱冰与轮滑的所有词汇,成为了这种运动的代名词,但事实上Rollerblade只是一个公司的产品品牌。

(以上文字是我采访科特·奥尔森Scott Olson后发表的文章中的一部分,最后我想说,中国人如果不能认真的尊重知识产权,与韩国棒子说,围棋、中药、孔子都是他们的有区别吗?)
作者: 张小乐    时间: 2014-4-30 13:12:23

阿魔老叟 发表于 2014-4-30 13:06
大家都玩过轮滑吗?我说的是单排的轮滑,发明人科特·奥尔森的故事值得我们反思,学习借鉴可以,但要懂得尊 ...

最后是亮点,端午节,中秋节,清明节啥的。。。
作者: Cheng_943    时间: 2014-4-30 14:45:36

本帖最后由 Cheng_943 于 2014-5-3 00:12 编辑

客观的说两句,不站在任何一方面前,因为我对结构完全没研究.

1.好多人说大烟头恶意打压竞争对手,我想说,如果大烟头真要打压,就不是只在论坛说两句话了.因为论坛的魔友大多是专业速拧的,没人会真去较真专利权什么的,只会去选适合自己的魔方. 而零售给非魔友的才是利润的大头,比如上次魔域用一点钱拿下菲神的代言,大烟头一点应对措施都没有,这完全是市场竞争上不作为的姿态,一定会处于竞争下风的. 本人从若干现象觉得,大烟头就是发自内心觉得魔域盗版了自己的东西,而确实不是利用论坛管理员身份恶意要打压竞争对手.

2.我个人觉得魔域的魔方都很不错,但是从我个人的手感来看,总是差了一点点不知道是什么(指用于三阶速拧). 直到两天前我还一直使用大雁孤鸿+作为第一主力三阶,而我用孤鸿作为主力三阶已经至少有三年了. 前两天那时候,我装好了GAN357,发现特别特别好,直接就刷了PB,因此现在准备和孤鸿+一样用作主力三阶. 说这点就是想说,大雁三阶也是很好的,除了我本人,现在也还有很多魔友在用,这些都在比赛的时候能看到的,并且是我觉得大雁三阶让三阶魔方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是一个里程碑,这点希望大家都能记得. 也顺手赞一下GAN357(我没拿GAN的钱哈,GAN应该都不认识我)

3.转自我们经济法老师的个人经验:我建议大烟头养成重要电话录音的习惯. 往论坛上"咵"把录音链接一放,整个事情就更不一样了.

这三点仅个人看法,再次重申对结构没有任何研究,仅表示下周边问题
作者: 小盛    时间: 2014-4-30 14:47:36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12:17
话说,你搞反了吧,你应该让那些抹黑别人的拿出证据来。要是有人说cyh先生一晚上10块,是不是又该由说这句 ...

好的,我知道了,大雁的好朋友。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4-4-30 14:52:40

小盛 发表于 2014-4-30 14:47
好的,我知道了,大雁的好朋友。

我和很多厂家朋友都保持着很好的关系,大烟头说实话倒不是最熟。
你应该理性看问题,不要因为那几个拿了永俊魔方的人的几句话,就妄加判断。
永俊在某些地方“交了保护费”自然不会有人在盗版狗的地方说他坏话,在盗版狗的地方说他坏话,也会被莫须有地被请出去。
作者: 小盛    时间: 2014-4-30 16:01:17

大雁的三阶魔方是魔方界的神作,从我接触孤鸿开始三阶就一直用大雁的做主力,直到上个月才换成SS风。。。
魔域新出的魔方真的很好用,出了很多高性价比很高的新品,为魔界做出很大的贡献。
关于各个品牌的魔方,只要性能价格OK我都会去选择,至于版权专利什么的,本人不懂懒得去掺和。
作者: horsecat    时间: 2014-4-30 16:51:59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14:52
我和很多厂家朋友都保持着很好的关系,大烟头说实话倒不是最熟。
你应该理性看问题,不要因为那几个拿了 ...

话说交了保护费,后面blabla的,说这样的话是需要负责的,去年我国钢对网络谣言出台了管理办法。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4-4-30 16:55:58

至尊达哥 发表于 2014-4-30 16:15
十五阶的怪不得看不到了,删帖感觉是不是有点狠心了。。。。。
==================================== ...

果然,小丸号的设计被他注册了。呵呵。
作者: horsecat    时间: 2014-4-30 16:59:38

反正我只是知道菲神用了威龙后,连续单次刷进6秒,平均直接刷进7秒。找菲神代言,花没花钱,我不知道,估计也没几个人知道,那个和魔域势同水火的哥们更不可能知道,但是作为普通玩家的角度来看,菲神用魔域产品后,成绩大幅提升,这个是事实。其实我用过威龙后,一直有种感觉,威龙过滑了,一般人没法控制威龙,只有像菲神一样的世界顶级高手才能发挥出威龙的最大能量。高阶魔方,我只用过威速傲速圣手,和圣手比起来,前者确实是真的难以想象,四阶魔方做出了三阶手感。一句简单的盗版,就混淆了视听,我只是想知道盗版的比正版的还好,这个盗版的还能叫盗版么?
作者: 黄新宝BAO    时间: 2014-4-30 17:12:51

我才不管你那么多,反正我主力是智龙。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mf8现在又搞的乌烟瘴气。
作者: アマツキツネ    时间: 2014-4-30 18:45:34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对了大烟头  现在市场上的是大雁磐石2吗?  
作者: XJEARS    时间: 2014-4-30 19:51:56

其实就算抄袭,也没什么
只不过那个原创值得吐槽
至于魔方,重点是性能,而不是原创,是不是?
一个人是原创,但是做得比一个非原创的差,大家自然会去挑非原创的,对于魔友,我们更在意性能

当然,那个“原创”,的确很值得吐槽,不过在此懒得说完喝水了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4-4-30 20:04:38

千里马mazh 发表于 2014-4-29 11:33
没必要这样吧。。本来就是互相借鉴,互相进步的。。要这么说,也就gan的魔方是原创


互相借鉴这词很有问题,陈某人的东西我没借鉴过,我的凭什么给他借鉴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4-4-30 20:14:33

挺多人离题了,本主题好像不是在讨论魔方手感

我说专利,有人就开始说借鉴

小偷是“偷”还是“拿”?
作者: 魔无止境    时间: 2014-4-30 20:19:02

和谐和谐。。。。。。
作者: 大烟头    时间: 2014-4-30 20:19:38

小盛 发表于 2014-4-30 09:16
侵权不侵权不懂。
不过想问一下之前有人说和大烟头照相要十块钱的事谁能解释下吗?

和大烟头照相要十块钱的事,本人表示不知道

你关注的事情很奇特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4-5-1 00:02:57

大烟头 发表于 2014-4-30 20:19
和大烟头照相要十块钱的事,本人表示不知道

你关注的事情很奇特

据说是从永俊群里冒出来的消息,和你照相要十块钱,当年见到烟头的时候,应该照两张,估计省下来的钱可以在贴吧搞个抽奖,收买下人心。
估计烟头已经对我本人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吧。。。。
作者: 箫丶    时间: 2014-5-1 00:25:19

我还是喜欢大雁,支持烟头哥
作者: feifucong    时间: 2014-5-1 00:33:37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4-30 16:55
果然,小丸号的设计被他注册了。呵呵。

这两款魔方是互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的,小丸号发布之前,我就私下看过傲龙的图纸,真心实话。

不过,至于小丸的cx3和魔域的傲龙,我个人观点是这两款都和轮回有相似之处。至于是恶意抄袭?借鉴结构?还是无意为之??这个我就真不知道了。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4-5-1 01:00:00

feifucong 发表于 2014-5-1 00:33
这两款魔方是互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的,小丸号发布之前,我就私下看过傲龙的图纸,真心实话。

不过 ...

对了,洋葱,我正好有事情找你,回头有空QQ说吧。和永俊没关系。

作者: 小盛    时间: 2014-5-1 08:44:36

大烟头 发表于 2014-4-30 20:19
和大烟头照相要十块钱的事,本人表示不知道

你关注的事情很奇特

好吧,知道了,抱歉。
作者: 白色幻影1    时间: 2014-5-1 09:09:05

差不多三年前我就了解了大雁魔方的构造,一个孤鸿用到现在。最近重上mf8,新品铺天盖地,又有点似曾相识。只有gan3让我眼前一亮。我不是有钱人,但我是不会因为价格高就抛弃大雁的。为了有创意的产品花钱,心甘情愿。
作者: 呆娃    时间: 2014-5-1 10:24:28

永远支持大雁,支持烟头叔,支持正版!!
作者: Forever_黄    时间: 2014-5-1 11:59:21

哪个好用就买哪个是永远的真理
作者: Cheng_943    时间: 2014-5-1 13:31:49

horsecat 发表于 2014-4-30 16:59
反正我只是知道菲神用了威龙后,连续单次刷进6秒,平均直接刷进7秒。找菲神代言,花没花钱,我不知道,估计 ...

魔域找菲神代言花了钱,这是魔域自己承认的,理由是世界纪录奖学金,我记得是这样,在某个帖子里说过(具体理由名字可能字不完全一样,但是是那个意思)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4-5-1 13:56:00

Cheng_943 发表于 2014-5-1 13:31
魔域找菲神代言花了钱,这是魔域自己承认的,理由是世界纪录奖学金,我记得是这样,在某个帖子里说过(具体理由 ...

据说花了一万,貌似,我记不得了,那个时候永俊貌似说所有的比赛也是赞助一万。
成都(还是重庆),厦门都说拿了一万。至少陈永煌是这样声称的。
作者: horsecat    时间: 2014-5-1 17:50:45

Cheng_943 发表于 2014-5-1 13:31
魔域找菲神代言花了钱,这是魔域自己承认的,理由是世界纪录奖学金,我记得是这样,在某个帖子里说过(具体理由 ...

魔域的说法是只要是用了魔域的魔方破了世界纪录就会给奖金,这个是魔域给世界纪录的奖金,这个事谁都知道,但不是代言费好不,代言费指的是我用你的形象,你比赛的时候必须用我的牌子的魔方,我卖魔方的时候可以将使用你的形象。你先把什么叫做代言费搞清楚吧,你说的那个帖子,其实都不需要找这个帖子,魔域公布给大家的联系方式中,就有一条破世界纪录申请奖金这个联系方式。
作者: horsecat    时间: 2014-5-1 17:59:39

溯叔叔 发表于 2014-5-1 13:56
据说花了一万,貌似,我记不得了,那个时候永俊貌似说所有的比赛也是赞助一万。
成都(还是重庆),厦门 ...

这个是魔域的赞助费,魔域给菲神的是因为菲神用威龙破了世界纪录,给的奖金,其他的什么办比赛赞助一万,那个是赞助费,人家公司现在正准备抢占市场份额,必须在宣传上下血本,哪像某雁,有了一定的名声,可以坐享其成,现在的市场都是这样,后来者想要挑战原来的市场地位,就必须在宣传上下血本。拜托你谴责别人的时候先把逻辑理清了,把理搞清了。作为普通消费者,也作为这件事的旁观者,我们很不希望看到因为魔方界的各种内幕竞争,利益纠葛,然后毁掉一个蒸蒸日上的品牌,就像中国足球一样,坠入谷底。作为旁观者,我们也没证据说魔域是盗版,说大雁是血口喷人,我倒是希望两家直接上法院,孰是孰非,在法律层面解决,而不是各种口舌之利,搅得魔方界乌烟瘴气。
作者: 广场的地摊    时间: 2014-5-1 18:25:05

干的漂亮!!!漂亮!!!
那个我看某龙四阶中心块和小吧四的中心块。。。。。
作者: Cheng_943    时间: 2014-5-1 18:44:10

horsecat 发表于 2014-5-1 17:50
魔域的说法是只要是用了魔域的魔方破了世界纪录就会给奖金,这个是魔域给世界纪录的奖金,这个事谁都知道 ...

你说的我认可 但是如果你觉得这个所谓世界纪录奖金和代言费完全是两码事 我觉得值得商榷. 这个奖金和菲神代言是同时期,而且三阶魔方的世界纪录中国有人有实力破么~ 有种变相的感觉
作者: Cheng_943    时间: 2014-5-1 18:50:08

本帖最后由 Cheng_943 于 2014-5-2 00:26 编辑
horsecat 发表于 2014-4-30 16:59
反正我只是知道菲神用了威龙后,连续单次刷进6秒,平均直接刷进7秒。找菲神代言,花没花钱,我不知道,估计 ...

另外澄清一下,我没有和魔域势同水火哈,不要乱说话哦
只是上次他们在他们论坛上用魔友号乱发贴的事情比较不爽而已,这个事情魔友们包括我没有一点责任,永骏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后来删贴了处理好了,那就算了.也没有因为一件事情影响对魔域总体的评价,并且行为和魔方产品又是两码事

作者: 溯叔叔    时间: 2014-5-1 18:53:15

本帖最后由 溯叔叔 于 2014-5-1 19:28 编辑
horsecat 发表于 2014-5-1 17:59
这个是魔域的赞助费,魔域给菲神的是因为菲神用威龙破了世界纪录,给的奖金,其他的什么办比赛赞助一万, ...


据说花了一万,貌似,我记不得了,那个时候永俊貌似说所有的比赛也是赞助一万。
成都(还是重庆),厦门都说拿了一万。至少陈永煌是这样声称的。

这部分是我的原话,我不觉得我这里面有一个字说错了。当然喽,像是成都什么的钱到底是怎么花的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后来他们那边的主办说是要来找我约架,我对于比赛不了解哦,办过的比赛也就是100人之内的规模,也没有花费超过2k的,我不知道他要是同样类比一下,多出来的钱是花在哪一部分了,我想过要主板方面列出收支情况,是不是有“约架”的费用包含其中?不过想想,这比赛与我无关,顾作罢。

然后我们来看看你刚刚说了我什么?
“这个是魔域的赞助费,魔域给菲神的是因为菲神用威龙破了世界纪录,给的奖金,其他的什么办比赛赞助一万,那个是赞助费,“
我觉得我没有将两者混为一谈,你解释了一下,可我没有抓住你的point,不明白你想说明什么?

”人家公司现在正准备抢占市场份额,必须在宣传上下血本,“
没问题啊,只是什么事血崩我不懂啊。

”哪像某雁,有了一定的名声,可以坐享其成,“
话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了,说难听点,大雁从来不做什么宣传,也不做什么营销,每次比赛赞助几乎都是无条件的,基本上所有的比赛都有赞助,要是转化为钱的话,之前几年的积累不会比”永俊实际的花销“少吧?团委干部都表示不理解,甲方提供了奖品赞助,要求缺什么都没有。团委也权且当做我”神通广大“,实际上我们魔友都明白烟头赞助奖品几乎是无偿的。
所以烟头的名声来自于两方面,一是自己设计上的独特想法,二是对于比赛支持的无私。
至于后来永俊是以何种手段抹黑烟头,楼主是不是也相信什么永俊说的“和大烟头合影要收费十元”的鬼话?我觉得这个是暴露智商系列啊。以管窥豹,到底有多少“需要充值”的少年相信了各种抹黑烟头的话啊?之后的以讹传讹,难道只是为了抽奖的“人品更好”?
话说这些谣言是在哪里传出来的?
那里的管理员是不是要对此种谣言的传播负责呢?关于此类问题的讨论:http://bbs.mf8-china.com/forum.p ... &extra=page%3D1


“现在的市场都是这样,后来者想要挑战原来的市场地位,就必须在宣传上下血本。拜托你谴责别人的时候先把逻辑理清了,把理搞清了。作为普通消费者,也作为这件事的旁观者,我们很不希望看到因为魔方界的各种内幕竞争,利益纠葛,然后毁掉一个蒸蒸日上的品牌,就像中国足球一样,坠入谷底。”
毁掉一个品牌?楼主原话是这样说的么?楼主你听说过国甲么?听说过M么?你听说过vcube么?你知不知道永俊在毁别人品牌的行为么?
你可以列举一家10年前,永俊没有盗版过的牌子么?

“作为旁观者,我们也没证据说魔域是盗版,说大雁是血口喷人,”
作为魔友,大烟头也是我们的一份子。

“我倒是希望两家直接上法院,孰是孰非,在法律层面解决,”
陈永煌先生“手段高明”,在11年国甲淳淳设计出多款魔方之后,突然拿出了05年的著作权书,我觉得这得多懂得“礼义廉耻”才拿的出来啊?
这剧情就好像,陈永煌先生现在养了好几岁的孩子,突然拿出来说“这个孩子和XXX长得一样哎,但是这一定是我的孩子,我有这孩子的出生证,这孩子是我老婆生的,肯定不是XXX的。”
你确定这不是9点档狗血国产婆媳伦理剧?自己的孩子是别人帮忙“设计的”,这不是当年陈永煌最大的笑话么?


“而不是各种口舌之利,搅得魔方界乌烟瘴气。”
如果狗都改了不吃屎,这个世界能有更好的明天。

对了,让有本事的人帮我申请下这段回复的“著作权”,就申请04年的好了。
作者: horsecat    时间: 2014-5-1 19:06:32

Cheng_943 发表于 2014-5-1 18:44
你说的我认可 但是如果你觉得这个所谓世界纪录奖金和代言费完全是两码事 我觉得值得商榷. 这个奖金和菲神 ...

代言费是属于商业行为,是需要签合同的,合同双方是有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奖金属于赠予行为,不需要签合同,双方没有任何的法定的权利或者义务。OK?
作者: Cheng_943    时间: 2014-5-1 19:21:39

horsecat 发表于 2014-5-1 19:06
代言费是属于商业行为,是需要签合同的,合同双方是有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奖金属于赠予行为,不需要签合 ...

ok啊我认可啊,我说我觉得你说的对啊,法律上确实是这样的啊.

不过这两个事情难免让人有遐想你不觉得嘛? 菲神答应可以使用他的头像,可能是口头的可能是书面的,可能洽谈了代言问题可能也只是口头答应啊. 法律上和实际上也要分开看的吧. 比如你是世界纪录,某魔方品牌直接给你2万说是奖金,同时提出希望用你的头像,这个时候你可以说好,也可以说代言另加钱. 至于结果是如何我不知道我也没乱说啊, 我只是说这件事很容易让人遐想. 而且我说大烟头这件事上没有一点对策, 也没说别的.
作者: horsecat    时间: 2014-5-1 19:38:11

Cheng_943 发表于 2014-5-1 19:21
ok啊我认可啊,我说我觉得你说的对啊,法律上确实是这样的啊.

不过这两个事情难免让人有遐想你不觉得嘛? ...

如果真的是商业路子,大烟头出价更高,做的魔方可以让菲神取得更好的成绩,这个就是最好的对策。
作者: 广场的地摊    时间: 2014-5-1 19:42:05

大烟头 发表于 2014-4-30 20:14
挺多人离题了,本主题好像不是在讨论魔方手感

我说专利,有人就开始说借鉴

我发现不懂专利法的人太多太多了。。
作者: 飞錡    时间: 2014-5-1 20:09:28

中国魔方界什么时候能学习一下外国?可能到我死的那一天都看不到了。
作者: smile零凌    时间: 2014-5-1 20:23:39

支持下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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