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乌木 先生典型问题集锦 [打印本页]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8-8-8 08:30:31     标题: 乌木 先生典型问题集锦

 
  
      本主题探讨一下 乌木 先生过去一段时间或目前一段时间里魔方理论中

出现的典型问题,希望广大魔友汲取经验教训!



      本主题 欢迎 有数学能力的魔友就相关问题深入探讨。 但 不欢迎 某些

魔友进行 灌水、炒作 甚至借机 攻击、漫骂
。 望广大魔友理解,谢谢合作!



      本主题“分割了”与其无关的以前的内容,敬请大家理解。相关分割后的

另一主题,有兴趣的请参考:“ 1 的对数”不必讨论、“一阶魔方”不必讨论
   
     
     
  

[ 本帖最后由 ggglgq 于 2008-11-22 16:02 编辑 ]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8-8-8 08:33:20

 
  
      乌木 先生曾同本人在论坛上发表过一些争论,因 本人不屑 同别人去“争议”!

或者说是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谐共处” 是我的为人之道,这些问题好象暂时

被搁置起来,快被人遗忘了,今翻开几个典型帖子看看:

原帖由 乌木[转帖]美专家证明任意状态魔方最多只需26步解开 9 楼发表
8楼说“美专家证明任意状态魔方最多只需 26 步,并没有证明存在 26 步态。”
这话不好理解。我能不能这样想:
既然说的是魔方的“任意状态”,当然它们都是存在的咯?不见得会超出N(N约为四千亿亿个)个状态范围吧?如果连研究的对象存在不存在都未定,就有如何如何的结论了,会有这种事吗?



      这说明 乌木 先生对数学上“最多”、“存在”等概念理解含糊、甚至是错误的!
   
     
  

[ 本帖最后由 ggglgq 于 2008-11-22 16:05 编辑 ]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8-8-8 08:35:59

 
     
  
原帖由乌木请大家为 《 0 号位置的“镜像操作”》 提供更好的名字 发表
与其叫那一幅幅图为“48同态图”,还不如叫“48同类图”或别的什么名字,以免读者误会。他用词不当,不是一个魔方态有48个同态,而是若干个魔方态及它们的部分同态按照某种规律结合在同一幅图中。还有,用“镜像”一词也很容易引起误会,他那“镜像”并非一个魔方状态及其镜像,否则就不是同一魔方了。用词不当,很不当!





      魔方的“镜像”分为“镜像操作”和“镜像状态”,这个是经过我认真研究和

上权威网站核实过的。“镜像操作”是没有异议的,“镜像状态”是可以定义的!



对于“同一魔方”,在不至于混淆时,借用其自身一一对应的关系,可以这样定义


“某一操作”的状态 与其 “左右镜像的操作”

的状态 互为“镜像状态”!





      由于 乌木 先生的空间数学思维的局限性,对于“镜像”一词的认识不足,可以
理解。 在这里特别澄清“镜像”一词的正确含义!
   
     
  

[ 本帖最后由 ggglgq 于 2008-11-22 16:06 编辑 ]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8-8-8 08:37:49

原帖由 乌木各类魔方最远状态 与 该魔方最大循环周期的公式 无关 24 楼 发表
问:二阶魔方不是只有8个块位置吗?怎么会有24个块位置呢?您把24个色片从0~23编号,每一号都有镜像,总共48个。不会是色片可以推移的吧?色片是贴牢在魔方块上的呀,又不是Puzzler中那种色片可以一片一片推移的“推移魔方”。


   
  
      呵呵,这个最无聊。花了 100 余楼,好象才勉强给 乌木 先生汇报(解释)

      清楚正六面体二阶魔方-48“同态”图解呀,真累!
   
     
     
  

[ 本帖最后由 ggglgq 于 2008-11-22 16:08 编辑 ]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8-8-8 08:39:34

原帖由 乌木 二阶魔方的最远状态 (第11步) 99 楼 发表
哈,这“77条”倒是不错的“炒作”资料。否则,我是没有一些较具体的东西,就不大容易展开思考。


   
  
      科学不是股票和人气等,她不会因别人的 炒作、恶炒 而增值或减值,呵呵!

类似 乌木 先生因“炒作”“扰动、非扰动”的人数多而“人云亦云”不加判断地

使用“扰动、非扰动”,当然不是科学的态度“奇偶差异性”魔方不仅仅只是

正六面体 N 阶魔方 呀。
   
     
  

[ 本帖最后由 ggglgq 于 2008-11-22 16:10 编辑 ]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8-8-8 08:40:53

 
  
      通过 乌木 先生在数学问题上的这些“荒唐言论”(仅 形象比喻,并无恶意),

就可以理解 乌木 先生发表以下内容了:


原帖由 乌木简单魔方~~急!!!31 楼 发表

这问题蛮可以探讨一下。如果这种2×1×1算魔方,那么3×1×1,4×1×1……等等“糖葫芦串”似的也都算魔方,弯弯曲曲如“神龙摆尾”般的一条小立方块串也可算魔方,对吧?如果不算,那就要弄个准则排除之。该是什么样的准则呢?



原帖由 乌木简单魔方~~急!!! 35 楼 发表
是否这样:一帮子部件结合在一个系统中之后,在状态变化中除了有些部件可以有(但不一定每次都发生)取向(比如“色向”)改变,还必须可以有(但不一定每次都发生)一些部件之间位置交换,这种系统才叫“魔方”。这样,“糖葫芦”和“神龙摆尾”就没有部件位置交换,后者整体形状再怎么变,永远没有位置交换,所以不能叫魔方。所以2×2×1魔方是最简魔方。



   
  同样, 乌木 先生因“炒作”“‘骰子’不算魔方”的人数多而“人云亦云”

不加判断地“弄个准则排除‘骰子’”,也不是科学的态度!不得不怀疑您或许

是“炒作”或“炒股”高手 。请问,在辉煌的 2008 年,您跟着“炒” 8 了吗?
   
     
     
     
     

[ 本帖最后由 ggglgq 于 2008-11-22 16:14 编辑 ]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8-8-20 21:48:18

 
     
  
      乌木 先生对魔方的“逆状态”概念“唯一性”的混乱! 请大家参考:

      小议《广义魔方存在3置换的一个充分条件》 22 楼、23 楼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2792&extra=page%3D2&page=3    
     
     
  

[ 本帖最后由 ggglgq 于 2008-11-22 16:16 编辑 ]
作者: 乌木    时间: 2008-8-21 20:56:27

我自己加些“集锦”:

关于镜像,常识告诉我们,态A和态B互为镜像的话,两者决不可能是同一魔方!反之,无论哪种理论称在同一魔方上可转出“镜像”来,恐怕这才是“搅混概念”的始作俑者。再怎么定义这,定义那,于事何补?还能“定义”得推翻常识不成?!

关于逆状态,本来,态1经变换 f 得到态2;态2经逆变换 f'  得到态1,则称态1和态2互逆。可是怪事又来了,又定义这定义那地要推翻常识。不称其为“搅混概念”的理论又何以称呼之?

再弄些定义,何愁“糖葫芦”和“神龙摆尾”不忝列魔方门墙。

莫非高深学问就可以如此不食人间烟火?

[ 本帖最后由 乌木 于 2009-1-31 20:30 编辑 ]
作者: earthengine    时间: 2008-8-21 21:39:52

原帖由 乌木 于 2008-8-21 20:56 发表 我自己加些“集锦”:
关于镜像,常识告诉我们,态A和态B互为镜像的话,两者决不可能是同一魔方!反之,无论哪种理论称在同一魔方上可转出“镜像”来,恐怕这才是“搅混概念”的始作俑者。再怎么定义这,定 ...


你这回可是错了。尽管我同意你的“初始状态”可以随意的观点,但是讨论到逆状态时,你必须都从统一定义的“初始状态”开始,才能谈论“逆状态”。即使是按照你的定义法,也只能说,两个状态相对于变换f互逆。而不能说两个状态无条件互逆。

也就是说,gg(我都不知道怎么拼,sorry)先生说的逆状态,指的是两个状态相对于同一初始状态,所对应的两个变换互逆。你理解的逆状态则是,两个状态相对于某个特定的变换互逆。这也就难怪牛头不对马嘴了。
作者: 乌木    时间: 2008-8-21 22:08:02

是不是(比如)三阶纯色的4.3×10^19个态中除了复原态外,其余4.3×10^19-1个态都是一一配对为“状态-逆状态”的?如果是的,后一数是奇数啊?!
作者: earthengine    时间: 2008-8-21 22:31:54

原帖由 乌木 于 2008-8-21 22:08 发表
是不是(比如)三阶纯色的4.3×10^19个态中除了复原态外,其余4.3×10^19-1个态都是一一配对为“状态-逆状态”的?如果是的,后一数是奇数啊?!


错了。仅含有若干对换的变换所对应的状态,以及复原态(对应于空变换)的逆状态是它自身。所以尽管有配对,在奇偶方面我们不能下任何断言。
作者: 乌木    时间: 2008-8-21 22:44:07     标题: 回复 11# 的帖子

我断定的奇数是指“43 252 003 274 489 856 000 -1 ”(1个复原态)。

楼上的意思是说这些态中还有不能配成“状态-逆状态”对子的态?那么这种态的数目一定是奇数咯?不过,这得加以证明的--证明这种“自逆态”的总数是奇数(不能仅仅从上述那奇数减去一偶数后得到的余数为奇数这样的倒轧账式的“证明”,而要证明状态统计时排除同态的数目是奇数),我不会证明,哪位证明一下?

也就是证明不存在既不是复原态,也不是“有逆态的态”,更不是“逆态就是自身的态”这种“三不是”态。
也就是只有那三种态。如果把复原态也看作“逆态就是自身的态”,则三阶纯色魔方的态只有两种,好比一种是“有性生物”,另一种是“中性生物”,数目各为偶数。

如果说这无须证明,不知各位是否同意?是否放心?我可是常常会不知不觉“混乱”什么的。

[ 本帖最后由 乌木 于 2009-1-31 20:43 编辑 ]
作者: 乌木    时间: 2008-8-22 06:49:48

原帖由 bbshanwei 于 2008-8-21 21:41 发表   我也来支持乌木老师。


上面是 bbshanwei 在另一与本帖话题有关的帖子中的跟帖。

哈,你支持错了。8楼我那“我自己加些‘集锦’”属于变相的认错--调侃调侃群论,把搅混概念的责任推给群论,可以说是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如此而已。

尽管这样,有一现象是存在的:有的高一层的学问很“懒惰”--更新一些概念的内容后,不更新概念的名称,无异于给门外汉设置了一个个陷阱啊。

事情又不够格,否则倒可以学学老外,想不出新名称的话,干脆把发明人、首创者的姓名冠于原名称之前,至少门外汉也不会上当。

[ 本帖最后由 乌木 于 2009-1-31 20:47 编辑 ]
作者: smok    时间: 2008-8-22 07:06:16

干脆将镜像状态称为:ggglgq/earthengine状态,表彰他们发现魔方镜像状态的巨大功绩,镜像状态的一个伟大推论就是不同簇之间可以交换块,这是PENGW无意中发现的,pengw为他的N阶定律找到了一个破产的绝好理由。

然而,一个状态到其镜像状态是不能通过转动来实现的,似乎PENGW又找到了苟存的理由,但是,earthengine发现了这样一种合法状态,即转动无法到达的合法状态,又称为earthengine群状态,这下还不知pengw拿什么话来说。魔方上没有这样的属性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数学上有,魔方能不屈服吗?还有什么能比数学伟大?看看这些伟大结论,如果不懂群论,有谁能推导得出来?井底之蛙,少见多怪。

只要懂群论,还须要懂魔方吗?乡巴佬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8-8-22 10:35:33

警告 smok ! 以后这种帖子一律删除!

这里 提倡有数学能力的魔友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但 不欢迎 某些

魔友进行 灌水、炒作 甚至借机 攻击、漫骂





在这里请大家用 理智、科学、负责 的态度探讨魔方问题。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8-8-22 12:47:28

原帖由 乌木 于 2008-8-21 22:44 发表
我断定的奇数是指“43 252 003 274 489 856 000 -1 ”(1个复原态)。

楼上的意思是说这些态中还有不能配成“状态-逆状态”对子的态?那么这种态的数目一定是奇数咯?不过,这得加以证明的--证明这种“自逆态”的总数是奇数(不能仅仅从上述那奇数减去一偶数后得到的余数为奇数这样的倒轧账式的“证明”,而要证明状态统计时排除同态的数目是奇数),我不会证明,哪位证明一下?

也就是证明不存在既不是复原态,也不是“有逆态的态”,更不是“逆态就是自身的态”这种“三不是”态。
也就是只有那三种态。如果把复原态也看作“逆态就是自身的态”,则三阶纯色魔方的态只有两种,好比一种是“有性生物”,另一种是“中性生物”,数目各为偶数。

如果说这无须证明,不知各位是否同意?是否放心?我可是常常会不知不觉“混乱”什么的。


原帖由 乌木 于 2008-8-21 08:00 发表
“是哪一态找不到自己的逆了呢?”

对此问题,我想想,是否这样:魔方毕竟不同于数轴,若g老师所说是对的--除了复原态之外,每态有自己的唯一的逆,那么,在此,还得把“消同态”时排除出4.3×10^19的、类似“UU态”和“U'U' 态”之一的态请回来亮亮相,或者说,4.3×10^19中,有些态的逆就是它自身,它(们)无须分堆于复原态的两边的。看来,魔方和数轴的区别不是一点点啊!还是别拿数轴出来瞎比划为好。

顺便,若把复原态和比如“UUUU态”也看作一对互逆的态,或把复原态看作“自身逆”的态,则在此问题上复原态就不特殊了,它也有逆--自身。

问题是,除了复原态外,这种“双重国籍”般的态的数目一定要是奇数,才能使复原态两边的、互逆的态都能一一配对。

我不会证明那种态的数目一定是奇数,哪位证明一下?如果证反,岂不是有至少一个既“无逆”又非“自身逆”也不是复原态的态,这是什么怪物啊!




观点正确,您提到的 正六面体 N 阶魔方 所谓“双重国籍”身份的状态

(应该包含 复原状态,因 复原状态 的逆也是自身)的总数一定是 偶数 !

您的说法没错! 这个关于 正六面体 N 阶魔方 命题非常简单,大家可以自行

讨论证明!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8-8-22 12:50:25

原帖由 earthengine 于 2008-8-21 22:31 发表
错了。仅含有若干对换的变换所对应的状态,以及复原态(对应于空变换)的逆状态是它自身。所以尽管有配对,在奇偶方面我们不能下任何断言。

这回是 earthengine 先生错了 !


乌木 先生这里是指 正六面体 N 阶魔方(特指 正六面体三阶纯色魔方)

所说的呀!

事实上,多数“奇偶差异性魔方”都具备性质:“逆状态”是自身状态

(包含 复原状态,因 复原状态 的逆也是自身)的 总数 为 偶数!

乌木 先生的说法没错!



相关“奇偶差异性魔方”的定义,请大家参考:《奇偶差异性魔方》

作者: 乌木    时间: 2008-8-22 15:32:48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earthengine兄指出我“在奇偶方面我们不能下任何断言”,大概是因为我没说清楚,我后来回复说,我是指(4.3×10^19-1)是奇数可以断言。后来推想推想,认为具有逆的态的总数应为偶数,另一些就是自身就是逆的态,总数也是偶数。

g老师现在指出“多数‘奇偶差异性魔方’都具备性质:‘逆状态’是自身状态(包含 复原状态,因 复原状态 的逆也是自身)的 总数 为 偶数!”  这一点,我是不懂了,再说吧。

[ 本帖最后由 乌木 于 2009-1-31 20:53 编辑 ]
作者: earthengine    时间: 2008-8-22 16:59:03

原帖由 ggglgq 于 2008-8-22 12:50 发表 这回是 earthengine 先生错了 ! 乌木 先生这里是指 正六面体 N 阶魔方(特指 正六面体三阶纯色魔方) 所 ...


对,我想当时我指的是状态的总数可以是奇数也可以是偶数。不过错了就是错了。
作者: 乌木    时间: 2008-8-22 20:31:37     标题: 回复 19# 的帖子

不过,是不是不管什么样的魔方,状态总数都是偶数?这问题好像蛮难嘛。
作者: earthengine    时间: 2008-8-22 21:20:27

原帖由 <i>乌木</i> 于 2008-8-22 20:31 发表 <a href="http://bbs.mf8-china.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220562&amp;ptid=12877"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bs.mf8-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alt="" border="0"></a>
不过,是不是不管什么样的魔方,状态总数都是偶数?这问题好像蛮难嘛。
在广义的魔方上这不正确。比如版主gg先生提到的“循环遍历型”魔方,就是状态数为奇数的例子(其实是素数,也就是说除了2阶都是奇数)。<br>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8-8-24 15:22:08

再来学习一下,提高提高!
作者: 想学点东东    时间: 2008-11-16 14:55:34

看了几位行家的研讨,虽似懂非懂,却为你们严谨的科学态度所感染。
   

       支持谦虚、严谨、理智、科学、负责的态度探讨问题!!!!!!!!!!
作者: d24316626    时间: 2009-1-31 20:15:38

激烈的争论。。。。。。开始
作者: illxyxjw    时间: 2009-2-11 13:53:10     标题: illxyxjw

顶。。。。。。。。。。。。。。。。。。
作者: ximyloh    时间: 2009-2-16 16:12:14     标题: 学习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ykawyj    时间: 2009-2-26 22:13:01

哈,你支持错了。8楼我那“我自己加些‘集锦’”属于变相的认错--调侃调侃群论,把搅混概念的责任推给群论,可以说是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如 ... [/quote]


呵呵  真可爱
作者: TomesWill    时间: 2009-4-19 17:12:01     标题: hao

haohaohao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9-10-20 20:28:11

原帖由乌木 于 2008-8-21 20:56发表
  
我自己加些“集锦”:

关于镜像,常识告诉我们,态A和态B互为镜像的话,两者决不可能是同一魔方!反之,无论哪种理论称在同一魔方上可

转出“镜像”来,恐怕这才是“搅混概念”的始作俑者。再怎么定义这,定义那,于事何补?还能“定义”得**常识

不成?!

关于逆状态,本来,态1经变换 f 得到态2;态2经逆变换 f'  得到态1,则称态1和态2互逆。可是怪事又来了,又定义

这定义那地要**常识。不称其为“搅混概念”的理论又何以称呼之?

再弄些定义,何愁“糖葫芦”和“神龙摆尾”不忝列魔方门墙。

莫非高深学问就可以如此不食人间烟火?

[ 本帖最后由 乌木 于 2009-1-31 20:30 编辑 ]

    
  
  
    “莫须有”的根源才被我发现! 惊愕呀! 在论坛待了多年,原来我一直
  
在和一个对自己说过的话“不负责任”(但“城府颇深”)的人 打交道!
  
  
    当时只是希望“莫须有 先生”能以 严谨、科学、负责 的态度对待别人
  
的理论,不要在自己 不理解、甚至是错误理解 别人的理论时 妄加评论,而
  
造成对别人的伤害!


  
  
原帖由乌木 于 2009-8-1 16:28 发表
  
你的问题我猜对了,有你这样提问题的吗?还好这里是一般不必负什么责任的场合,换了别的场合别的事情,你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但当时并不知道“莫须有 先生”是一个至少对自己说过的话“不负责任”
  
的人,这样的人怎么能以“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对待别人的理论呢?
  
  
    这样的人发表这些“不负责任”的见解也就不足为奇了!
  
   
  
    
   
  
  
作者: ggglgq    时间: 2009-11-23 23:36:13

原帖由 HeyShawn 于 2009-11-23 16:40 发表
  

转载
        对魔方研究来说, 群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优点, 就是它可以充分利用魔方的对称性。
我们前面提到 4325 亿亿这个巨大数字时, 其实有一个疏漏, 那就是并未考虑到魔方作为
一个立方体所具有的对称性。 由此导致的结果, 是那 4325 亿亿种颜色组合中有很多其实
是完全相同的, 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去看 (比如让不同的面朝上) 而已。 因此, 4325 亿亿
这个令人望而生畏的数字实际上是 “注水猪肉”。 那么, 这 “猪肉” 中的 “水份”
占多大比例呢? 说出来吓大家一跳: 占了将近 99%! 换句话说, 仅凭对称性一项,
数学家们就可以把魔方的颜色组合减少两个数量级[注五]。


原文链接:
http://www.changhai.org/articles/science/mathematics/rubikcube.php



原帖由 乌木 于 2009-11-23 17:38发表
  
  109楼说“……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去看 (比如让不同的面朝上) 而已。……”,说得很不对。

“4.3×10^19”这个数目是指纯色魔方六个中心块不动位置的条件下,角块和棱块经过转魔方方法所能得到的不同状态数目,谈不上什么“让不同的面朝上”之类的说法。也就是说,决无半点“水分”!在计算三阶纯色魔方的式子中根本没有中心块状态的变化数,一个魔方的中心块各自固定位置之后,还怎么“让不同的面朝上”?!即使计算全色魔方,中心块也只有各自的自转变化数,没有魔方整体运动。

在计算偶阶魔方的总态数时,一般已经排除了魔方整体运动产生的24同态问题,所以,也决无“水分”。

  
    
  
    卢昌海 的那篇科普读物《魔方与“上帝之数”》在论坛中早有人转帖,
  
谢谢!它很好地诠释了 正六面体三阶魔方 的最远状态寻找的艰难过程。其
  
   “仅凭对称性一项, 数学家们就可以把魔方的颜色组合减少两个数量级
  
的科学性,利用我的《正六面体 N 阶魔方-48“同态”图解》 及其 逆变换
  
    http://bbs.mf8-china.com/data/attachment/forum/dvbbs/2006-5/20065719274976097.rar
  
直接可以验证,其 压缩比率 为 1/96 ! 
  
  
    关于我的《正六面体 N 阶魔方-48“同态”图解》的详细讨论,请大家
  
参考: 《正六面体 N 阶魔方-48“同态”解释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220&extra=page%3D1&page=3
  
  
    《正六面体 N 阶魔方-48“同态”解释》占了 100 余楼,浪费了我大量
   
时间和精力,因此我也不打算再花精力去整理了。能看懂的不整理也能看懂,
  
看不懂的整理得再好也白搭!
  
  
  
  
  
作者: Cheng_943    时间: 2009-11-25 08:19:31

顶~  ......
作者: ggglgq    时间: 2010-2-28 08:12:04

原帖由 乌木 于 2010-2-27 23:12发表
  
smok:偿试了多次,发现已知的三阶二角块色向变换公式都是偶数步,难到就没有奇数步的二角块色向变换公式?   注意:这里所谓的步数是指90度/步。

乌木:好像题目的条件还少了什么?否则,不加有关条件的话,我有奇数步翻正两个角块的例子。

smok:条件就是仅有二个角块发生色向改变,其余块保持不变,90度为一步.

乌木:正是。这“其余块”包括棱块等。

此外,1楼还提到这问题是“似是而非的问题”。

我想,确实有点似是而非。
既然“其余块保持不变”,就意味着它们的位置不变;
既然其余块位置不变,那两个被翻色的角块的位置也就不可能改变。这样,所有的角块、棱块的位置都不变。
所以,魔方的扰动情况没有变化;
表层一转90°,魔方扰动情况切换一次;
一转一切换,一转一切换;
唯有偶数次“一转”,魔方扰动情况才维持原性质;
这偶数次一转一转组织得好的话,居然各块没有位置变化!
留下的变化就只可能是一些块的色向变化了。
这样,就值得把这些步骤冠以什么什么公式的美名啦。
  

  
  
  
  
    这种“耐人寻味”的话,论坛中可能只有“莫须有 先生”才能说的出。
  
    有一定魔方理论基础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忍氏一族”问题之所在!
  
请参考《“ N 阶定律”早该更新完善了》,那里的乱码我不愿再整理了。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351
  
   
    “莫须有 先生”之所以给出这种 莫须有 式的回答,用“莫须有 先生
  
自己的话说,或许就是这种“骑虎难下”的 莫须有 式的表白:
  
      “我自己加些‘集锦’”属于变相的认错--
  
调侃调侃群论,把搅混概念的责任推给群论,可以说是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

  
即“莫须有先生”是用这种方式承认了 骰子是魔方 ! 假如真是这样的话,
  
这倒是蛮可爱的,呵呵。
  
   
   
  
   
      注:本回复中的关键所在是:魔方 中层 旋转,即 魔方 整体 翻转
  
骰子是魔方 ,三者的统一。

[java3=300,300]
  [param=scrptLanguage]SupersetENG[/param]
  [param=scrpt]MR L' R [/param]
[/java3]
  魔方 中层 旋转 ( 魔方 整体 翻转 )  改变 魔方的  状态 和 奇偶性 !
  

  
    即 魔方中层旋转 改变魔方状态 得到 魔方整体翻转 改变魔方状态!
  
由 魔方整体翻转 改变魔方状态 得到  骰子是魔方
反之亦然!
  
  
  
  
  
  
  
    
  
  
  
  

[ 本帖最后由 ggglgq 于 2010-2-28 11:58 编辑 ]
作者: lylylyly    时间: 2010-4-8 07:37:27

乌木先生是比较严谨和求实的,绝少言词尖刻和人身攻击,令人起敬.给人的感觉是很厚道的长者.
意见分歧难免,言辞激烈也时而有之.学术讨论,只问真理.
作者: 乌木    时间: 2010-4-8 11:27:37     标题: 回复 33# 的帖子

能被当作错误认识的典型,不仅对我有益,但愿别人也从中有所收获。
作者: 锅神    时间: 2010-4-8 11:58:11

看到两位高人的对话,实在深奥啊
作者: ggglgq    时间: 2010-4-8 13:56:12

  
  
  
    呵呵,事出有因,这个帖子是在讨论 骰子算不算魔方 时的产物,而且
  
影响不可谓不久远。当时希望大家用 谦虚、严谨、理智、科学、负责的态度
  
探讨问题!  骰子是魔方 的真理最近又被几位 年轻有为 的魔友 证实,这是
  
可喜的。
  
  
  
原帖由 乌木 于 2010-4-8 11:27 发表
  
能被当作错误认识的典型,不仅对我有益,但愿别人也从中有所收获。


  
  
  
  
    我可没有把您 当作错误认识的 典型 ,只是《乌木 先生 典型 问题集锦》。
  
如果您要把自己当做 典型,我倒可以迎合 lylylyly “绝少言词尖刻和人身攻击”
  
给出证明,不能不说您 循循善诱的功夫 了得,希望您能把它用在真理的传播上: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3021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36145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用 谦虚、严谨、理智、科学、负责的态度探讨问题!
  
同时希望各位魔友少参与如“绝少言词尖刻和人身攻击”的问题,这只能激化
  
矛盾。    请把心思还是放在探讨魔方问题上吧。
  
    
    
    
    
作者: limite034    时间: 2010-4-8 15:07:12

我是路过,无发言权。说话也可以不负责任。别太我的“刺儿”。从对话中可以看到,都是搞研究的。
   如果从理论上讲,骰子应当是魔方。这样可以把魔方的定义规范和系统化。我刚刚常来魔方吧仅仅半年(虽然注册时间有一年了)。我的感受是,大家对魔方的概念理解有很大不同。用词也不统一,我自己就有很多与别人不一样的叫法。譬如“阴三面”和“阳三面”。如果不加以解释,恐怕不知道我试图说些什么。再譬如,三面循环六面换心“阳三面”和“阴三面”各自循环移入和三面循环三点循环移入换心。这些词连我自己都觉得绕口。甚至,我还发明了“陪衬”的用词。
  总之,应到有人根据魔方发展的历史和工作,搞一个规范的理论术语词典。这样大家会一目了然。新的内容随时填入。还拿是“陪衬”一词举例。它是针对使用旋转“高花”出现的不对称图案,为了解决图案中的不对称点,将“阴三面”复原后在“阳三面”得到的除了不对称点子块以外,所出现的另一种颜色的子块。由于它和不对称子块处在同一水平线上,并占据着“对称”点的对应位置。这个点的子块叫做不对称点子块的“陪衬”或者“陪称”。
   为什么会出现“骰子是否是魔方”的争论?如果有某些注重于标准的一些专家聚在一起深入的研究一下。恐怕会达成某些共识。
   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谁,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人把骰子当魔方玩。这话楼主也能接受吧!
作者: 宋永强    时间: 2010-4-8 15:42:29

两位前辈对魔方的理解和认真求知的态度是我等晚辈万万不及的!希望你们能通过一翻争论成为真正的朋友!这也会成为中国魔方事业发展的一段佳话!
作者: winclouds    时间: 2010-4-9 16:01:01

2008年8月8日
这个帖子的时间也有意义
作者: xh176233756    时间: 2010-4-16 03:45:57

lz的行间距和淳淳走向两个极端
作者: r_517    时间: 2010-4-16 03:53:54

原帖由 xh176233756 于 2010-4-16 03:45 发表 lz的行间距和淳淳走向两个极端
这么严谨的帖子看到最后一贴让我喷饭了。。。
作者: pengw    时间: 2010-4-16 08:04:58

从数学定义的完整性上看,定义一阶也未偿不可,但要明白,魔的含义是变,而一阶不俱有这个特性,当然数学解中也常有没有现实义意的垃圾解。

绘地图,不能站在月亮上,魔方状态相当于地图,偶阶找不到固定块,并不意味着找不到方位参照系
看自转,不能站在地球上,相当于整体转

一些人老分清楚这二项的区别而混为一谈,搞糊了自已

[ 本帖最后由 pengw 于 2010-4-16 18:22 编辑 ]
作者: 铯_猪哥恐鸣    时间: 2010-4-16 08:30:27

楼上骂人的习惯还是没改啊,我都不和你争了还到处攻击。。。还有就是你置顶的那个说循环变换是伪理论的贴可以撤下来了。不属于理论版讨论的范围嘛。

[ 本帖最后由 铯_猪哥恐鸣 于 2010-4-16 08:44 编辑 ]
作者: yq_118    时间: 2010-4-16 10:06:47

原帖由 pengw 于 2010-4-16 08:04 发表
绘地图,不能站在月亮上,魔方状态相当于地图,偶阶找不到固定块,并不意味着找不到方位参照系
看自转,不能站在地球上,相于于整体转

怎么找不到固定块,随便固定一个角快就好,这样公式就具有唯一性了。
作者: pengw    时间: 2010-4-16 12:04:43

原帖由 yq_118 于 2010-4-16 10:06 发表

怎么找不到固定块,随便固定一个角快就好,这样公式就具有唯一性了。


当然你可以固定一个角块,销死三个转层,不过,这已经不叫正常魔方
作者: yq_118    时间: 2010-4-16 13:21:53

这个版好不容易才开的,Cs你做好你该做的,别来浪费口水。
作者: jtr1888    时间: 2011-3-4 15:41:00

学习。。。。。。。。。
作者: ggglgq    时间: 2011-3-23 09:09:15

原帖由 乌木 于 2010-7-17 20:13发表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56808&page=2#pid1074311

别误会。我以前是搞不懂“48态”,后来看了“铯”等人的帖子,有点知道了。在本帖,我没有否定“48态”,只是觉得不是楼主说的(比如)RUF和R'U'F' 两式来获得“48态”, 而是RUF和L'U'F' 两式获得“48态”的。

  
  
    嗯,说得好听。事情已经过去 200 多天了,怎么不见实际行动呢?!
  
    以前是没有搞懂“48 态”,现在算是“知道了 48 态”,那就不要再像
  
以前对待“骰子是魔方”那样 死不认账、前后矛盾、不负责任 地 说话 了: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29179&page=5#pid580581
  
最起码现在应该在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7450&page=11#pid831304
  
事后澄清一下吧?!

    事情已经过去 200 多天了,怎么还不见实际行动呢?!

  
  
  
作者: quancai    时间: 2011-5-16 00:21:26

支持版主谦虚、严谨、理智、科学、负责的态度探讨魔方问题!

刚来这里时对乌木颇有好感,但在这里看到的却是善于“诡辩”的乌大师。

原帖由 乌木 于 2008-8-21 20:56 发表
关于镜像,常识告诉我们,态A和态B互为镜像的话,两者决不可能是同一魔方!反之,无论哪种理论称在同一魔方上可转出“镜像”来,恐怕这才是“搅混概念”的始作俑者。再怎么定义这,定义那,于事何补?还能“定义”得**常识不成?!

关于逆状态,本来,态1经变换 f 得到态2;态2经逆变换 f'  得到态1,则称态1和态2互逆。可是怪事又来了,又定义这定义那地要**常识。不称其为“搅混概念”的理论又何以称呼之?

再弄些定义,何愁“糖葫芦”和“神龙摆尾”不忝列魔方门墙。

莫非高深学问就可以如此不食人间烟火?


论坛中能和忍大师同流合污的,恐怕也只有乌大师了,这或许就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难怪乌大师在帖子中发表了那些排斥“镜像状态”的“诡辩”!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568

那些排斥“镜像状态”的“诡辩”,对于玩魔方的资深玩家来说,只能是耻辱!
因为对于魔方玩家来说,“镜像状态”、“镜像公式”是学习魔方的入门常识,连这都不懂,愧称魔友!

而且,乌大师和忍大师的共同点是连“知错就改是为人之本”的道理都不懂,特犟。
还自以为是地以为别人可能都不知道“镜面成像的状态不存在”,拿着“镜面成像的状态”排斥魔方“镜像状态”的存在性。

除了对镜像状态的“诡辩”,下面是历经数次提醒,乌大师明明知道是自己的认知错误,但就是不改的“诡辩”: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7450&page=11#pid831304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56808&extra=page%3D1&page=2

看来,我们往往不是不知道自己错了,而是缺乏承认错误的勇气!
这种“诡辩”可以蒙蔽别人一时,或许得到的将是被人鄙视一世。只有勇于面对错误并且敢于改正错误的人,才能赢得人们的尊敬!
我只想说一句真心的话:乌大师,面子是什么?我切实认为有的时候,面子是用来维护虚伪的面具!乌师觉得呢?
作者: ggglgq    时间: 2011-5-19 22:10:16

  
  
    相信 乌木 能够汲取教训,以后不再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 quancai    时间: 2011-7-3 11:52:43

乌木大师怎么不说话呀?可能是羞愧难当吧,毕竟乌大师做了亏心事。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58793
中有老外对魔方上下方向48“镜像状态”的描述,不知能否唤醒乌大师内心的良知,改邪归正呢?
作者: Jersey    时间: 2011-7-11 15:23:11

有点要攻击别人的感觉!
作者: amsn    时间: 2011-8-25 12:00:57

感觉好多贴被人删了,看不到真相。
作者: 42752277    时间: 2011-8-25 12:04:06

分割是什么意思?
作者: jinxian    时间: 2011-8-25 12:39:29

  
  
    回楼上的几位魔友:
  
    最近删除的是 大烟头 的“米田共”的帖子,分割的也是 大烟头 合并的无关本主题的内容。
  
相关情况请参考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79171
  
其中的很多内容已被 大烟头 删除!
  
    衷心希望大家能本着 严谨、科学、负责 的态度探讨问题不要发 攻击、谩骂、挑拨是非的帖子
  
  
  
  
   
作者: 刀田一日    时间: 2011-8-27 10:40:25

翻了几页,
好像是神仙在吵架

在我看来,能舍得花时间来吵架(打字)
也可以算得上非常关注这些问题了

我打这些字是想提个意见:
    请把改域名后诸多论坛内部链接修复一下
作者: hunpo    时间: 2012-9-13 13:24:42

没看懂。。。
作者: ggglgq    时间: 2012-9-13 13:52:30


  
  
    
  自本主题 30 楼以后,我就只希望 乌木 能改正你的错误观点,承认错误。非但 乌木
  
直到 48 楼也没认错,而且还在论坛不断发表错误观点。我没有说错吧? 这一点不需要我
  
为你举证吧? 相信有正义感的 铯_猪哥恐鸣、黑白子 等魔友可以作证。
  
  
    本人真诚希望大家能坚持真理,本着 严谨、科学、负责 的态度探讨问题,你却认为是
  
“人身攻击”,你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
  
  
    再次重申,本主题是探讨问题的,不是像 乌木 这样来发表“人身攻击”言论的!希望
  
广大魔友能本着 严谨、科学、负责 的态度探讨问题。
  
  
  
    
  
  
作者: jinxian    时间: 2012-9-16 15:21:53

乌木 发表于 2012-9-15 21:47
从“魔方图库”(http://www.dayan-cube.com/——魔方图库)可以看出,两极类魔方没有“阶”的概念。

    请参考 http://bbs.mf8-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2055&page=2#pid1653332


  
  
  
  
    请问 乌木,“魔方图库”中有关“阶”的理论介绍在哪里?
  
  
   
    这种“拉大旗作虎皮”的做法和最近 日本军国主义 仰仗 美国霸权主义 上演的
  
“购岛闹剧”的性质都一样:“狐假虎威”(这里的“虎”都指“纸老虎”), 请参考
  
http://bbs.mf8-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6808&page=6#pid1652570
  
  
    试问,两极类魔方凭什么不能有“阶”的概念?
  
    我们是否可以给两极类魔方一个“阶”、“层”、“秩”等魔方应有的名分,其
  
前提是必须要有科学的理论作支持 ,而不是放个“魔方图库”式“纸老虎”来唬人的
  
  
  
  
  
  
  
  
  
  
作者: 乌木    时间: 2012-9-16 16:18:30

本帖最后由 乌木 于 2012-9-18 07:53 编辑

59楼说:"这种‘拉大旗作虎皮’的做法和最近 日本军国主义 仰仗 美国霸权主义 上演的
   
‘购岛闹剧’的性质都一样‘狐假虎威’(这里的‘虎’都指‘纸老虎’)"

强烈抗议59楼的这种又一次人身攻击!

指出我对认识魔方的问题,这是正常的;我反对的是,说我的对魔方的认识问题时把我比作日寇。如此而已。

至于两极类魔方有无“阶”的概念,是可以探讨的。
作者: ggglgq    时间: 2013-3-20 13:33:17

  
  
  
    对于本主题,我多次重申:希望大家能本着 严谨、科学、负责 的态度探讨问题。
  
我真诚地希望 乌木 能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 (乌木 非但至今都没有承认错误并消除
  
错误影响,有时还要鼓动他人小心“中毒”,真让人寒心),亦希望其他魔友能从中
  
汲取经验教训,这是本主题的目的。本人不会也更不想与任何魔友进行无聊的口水战,
  
请有此爱好的魔友离开。
  
  
    铯_猪哥恐鸣、noski、Cielo、earthengine、quancai 等多位魔友也都曾对 乌木
  
古板落伍 的 魔方观点 进行过指正, 尤其是 铯_猪哥恐鸣、noski、Cielo 曾多次
  
撰写帖子真诚地指明 乌木 观点的 错误所在,令人敬佩。 他们的数学能力和深厚的
  
魔方理论功底,在魔方吧里属于上乘水准。 希望广大魔友能向他们学习,坚持真理,
  
不断提高自己的魔方理论水平。
  
  
  
  
  
  
作者: ggglgq    时间: 2013-5-1 08:18:48

  
  
  
  
    在下面的这个帖子里
  
    http://bbs.mf8-china.com/forum.p ... p;extra=&page=2
  
有很多“历遍”的名词。 在论坛里有些跟风的还给“加分”了,甚至还有人跟风地人云亦云也“历遍”
  
一通。 由此可以看出 乌木 的影响力 并非一般,其错误的说法对正确的魔方理论的健康发展都是有
  
副作用甚至是危害的。
  
  
    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是“历遍”,它和我们常用的“遍历”是一样的吗?
  
  
    如果 一样,那为什么 乌木 要反着说呢?  我想这不会是 乌木 疏忽的缘故吧? 因为乌木 一直称
  
“历遍”的,而我是在论坛建立初期最开始就一直称“遍历”的,而且“遍历”一词是计算机搜索编程
  
中 最常用 的术语之一。
  
  
    如果 不一样,那么它和我们常用的“遍历”有何不同? 至少我看不出来 乌木 反着说的“历遍”和
  
正常的“遍历”的意义有何不同?!更不知道论坛里的那些喜欢跟风的在那里跟风地瞎“历遍”什么呢?!
  
真诚地希望大家在理论方面要 认真、严谨,切不可 不懂装懂 地去跟风,搞出把“牙刷”说成“刷牙”的
  
错误。尤其是 版主,更应以身作则!
  
  
  
  
  
  
作者: ggglgq    时间: 2013-9-11 12:19:15

  
  
  
  
     “骰子”是魔方。
  
    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在国外几乎不予讨论的定论,在国内却被 大烟头、乌木、pengw 等人
  
因为 一己之私利 而 误导、困惑 广大魔友 多年。 尤其是 乌木 对此非但 死不认错、知错不改,
  
有时还要鼓动他人小心“中毒”,真让人寒心。
  
  
    在下面这个主题中,问题的本质是:“骰子”是魔方。 即:魔方整体旋转改变魔方状态 ,或者
  
正六面体 N 阶魔方 中层转动 改变魔方的状态。乌木 不惜刻意掩盖 魔方整体旋转改变魔方状态 而
  
误导他人:
  
    http://bbs.mf8-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0904&extra=page%3D3&page=18
  
    令人可喜的是,黑白子 并没有被 大烟头、乌木、pengw 等人误导。经过自己的认真专研、分析
  
研究 得出正确结论。 其专研精神,令人敬佩:
  
    http://bbs.mf8-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9328
  
  
  
  
  
  
  
  
  
  
作者: 钱游湖    时间: 2013-11-11 13:52:27

没想到计算机的厉害角色还可以如此理论,深邃~ 希望大家能通过一翻争论成为彼此了解真诚合作的朋友!或许这还会成为魔方软件发展的一段佳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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