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点背,不能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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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bshanwei
时间:
2008-4-14 18:55:45
标题:
点背,不能赖社会!
<P>今天上班,在工作中把脚崴了!那个疼哦,俺是瓷牙咧嘴的,忍到吃了中午饭去医院看的骨头没事,(菩萨保佑,阿弥陀佛!),韧带拉伤,工伤是不可能的了!</P>
<P>有先例,一夜班职工为阻止老乡偷油,被活活打死,厂部愣说该职工是由工程车上跳下摔死的,属于违章操作!!!</P>
<P>这年头,哪说理去!</P>
作者:
goat279
时间:
2008-4-14 19:02:58
同情一下,楼主不要太生气,保重身体要紧
作者:
bfans2004
时间:
2008-4-14 19:11: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阿猪
时间:
2008-4-14 19:55:21
生气就狂拧魔方
作者:
NTZ
时间:
2008-4-14 20:20:22
莫生气....莫生气啊!!!!
作者:
小狐狸
时间:
2008-4-14 20:27:48
幸亏不是用脚玩魔方。。。
作者:
bbshanwei
时间:
2008-4-14 20:38:50
<P>不知道有没有玩魔方的啊。那一定很牛叉!</P>
<P> </P>
作者:
warm
时间:
2008-4-14 21:48:49
同情楼主,快点把脚伤养好吧
作者:
mofangwl
时间:
2008-4-17 21:13:26
狂拧魔方最要紧
作者:
bbshanwei
时间:
2008-4-19 13:37:47
如果用脚拧魔方的吧一边倒脚崴了,是不是会修炼出“单脚复原魔方”???
[
本帖最后由 bbshanwei 于 2008-6-9 22:33 编辑
]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8-5-2 23:59:02
“单脚复原魔方”?! 我等你表演了,哈哈
作者:
bbshanwei
时间:
2008-6-9 22:34:28
今天才发现自己是个错别字大王啊,要好好的吧自己的帖子浏览修改一遍历。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8-6-14 21:00:53
标题:
回复 12# 的帖子
你不是错别字,是发贴是太赶时间了,呵呵
作者:
深蓝
时间:
2008-6-14 21:07:08
买几个5元的垃圾魔方出出气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8-9-13 12:49:42
红舞现在发帖质量的正确率都大大的提高了!
作者:
世纪末wizard
时间:
2008-9-13 13:20:20
小心保养 不要有后遗症
作者:
gozichen
时间:
2008-9-13 13:25:33
我帮你标题加一句:<BR>
命苦,不能怨政府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8-9-13 13:51:27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他不敢怨政府,他现在是“领导”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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