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我又见到有人乱扣分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按错键    时间: 2011-10-24 17:02:23     标题: 我又见到有人乱扣分了

引用自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51952&;extra=page%3D1



扣分

1、灌水贴、标题不明贴、骂人贴,可扣分(-1至-5分)。(注:如果顾及发贴人的面子,可以直接对贴子进行修改或删除处理。)

2、广告贴,可扣分(不限)

禁加扣分

1、对于正在争论中的内容,禁止按个人观点来加扣分

2、禁止亲情加分,禁止恶意扣分!

3、严禁用加扣分形式来反驳、讽刺发贴人!

--------------------------

欢迎来讨论本论坛的分扣分原则。

欢迎来这举报乱加扣分的行为!

(对本贴发表日期之前的乱加扣分的情况,对加扣分的当事人将不做处罚,只对其评分进行撤销处理。
对本贴发表日期之后,因乱加扣分过于频繁被举报的人,将取消其加扣分的权限!
相信以后不会再出现这情况了,被人举报也是不光彩的事。




======分割线======

个人观点:无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1-10-24 17:03:53

都是骂人的,可合法扣分。
作者: 仙与仙寻    时间: 2011-10-24 17:04:58

飞层。。。木有用的。。。同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了。。。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7:05:14

对于第三点表示疑问。。。。。木有明白肿么就加分了还能讽刺。。。。
作者: 按错键    时间: 2011-10-24 17:06:28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 ... =&highlight=&page=4
这一帖里面的3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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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态也表完了,该看到的也都看到了,就别让这个帖子出现在最近回复里了。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耗子哥哥 经验 -5 你也是参与不回帖行动的脑残之一。 2011-10-2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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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见到该楼有任何骂人的字眼 =3=

然后,我不知道你和36L的人有何恩怨,只知道你的行为有违你喜欢强调版规。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1-10-24 17:06:29

原帖由 仙与仙寻 于 2011-10-24 17:04 发表
飞层。。。木有用的。。。同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了。。。


  赶紧解释你关闭别人帖子的行为。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7:15:33

占着茅坑的版主们应该跳出来了 把积分制度都取消了吧 这样就没人在乎分了 然后开始对骂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7:20:19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还是疑问第三点。。。。。。。。
然后就是版主们都是做过很大贡献的,而见习版主都是正在协助管理的,谈何占着茅坑
作者: meigen    时间: 2011-10-24 17:28:00

亲情加分是有的,高阶区、录像区一搜一大堆

==好像搞错了.应该发到原帖去

[ 本帖最后由 meigen 于 2011-10-24 18:52 编辑 ]
作者: latios    时间: 2011-10-24 17:28:42

如果我夠權限的話早就把滋事者禁言幾天甚至幾個星期了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7:29:48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就留着看吧。。。。。。等各位大大们出来止戈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1-10-24 17:33:16

原帖由 latios 于 2011-10-24 17:28 发表
如果我夠權限的話早就把滋事者禁言幾天甚至幾個星期了


  今天的滋事者首先是那个乾申大那多,无缘无故地在mf8讨论一个本来是淘宝的事情。
  第二个滋事者是一个不要脸的欲仙欲死的东西,无缘无故地关闭别人正常讨论的帖子。
  第三个滋事者就是这个帖子吧?挑起矛盾。

  你要禁言哪个?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7:40:20

原帖由 mutou2000 于 2011-10-24 17:20 发表
还是疑问第三点。。。。。。。。
然后就是版主们都是做过很大贡献的,而见习版主都是正在协助管理的,谈何占着茅坑

版主大人 要想从见习变成正式 恐怕需要了解魔方吧的历史 详见: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79723&highlight= 做过贡献不假 但不能成为占着茅坑的理由 可以接受群众的缅怀 但不能再占坑 不干事 个人拙见 欢迎讨论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7:46:46     标题: 回复 13# 的帖子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老大的帖子还是什么的对于长期不上线的版主会根据其做出的贡献升级为资深版主或者神马的,具体的时间我忘记了。这种情况应该是没有达到具体期限,或者老大没有时间,是可以有点点妥协的吧。
作者: gqc294981    时间: 2011-10-24 17:50:30

对于某种无耻的行为 已经无法说了。
简直侮辱魔方 刷屏 水贴 骂人 乱扣分 还自己很有理 我真不知道 这种人格是如何形成的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1-10-24 17:55:21     标题: 回复 15# 的帖子

被你(们)这样的脑残逼出来的。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7:56:43     标题: 回复 14# 的帖子

这么多占着茅坑的 何时才能升迁成资深版主从而不再占着茅坑呢?这些占着茅坑的升迁后谁来接替这些占着茅坑的位置呢?有公平么?有选举么?有公开么?也许只是一种托词 和天朝学的
一旦出现事端,往往长时间没有版主出来主事,出来顶多就是全部删掉,没有实际意义
妥协?套用叶问2的一句话:为了生活,我可以忍,侮辱魔方,糟蹋论坛就不行。
因为喜爱魔方才如此关注论坛,如果不爱,我管这些鸟事干毛?
作者: LAL    时间: 2011-10-24 17:59:03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全球范围内有多少论坛的版主是公开选举的啊?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8:03:02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请问如何才算是一中公平的选举?
在这个网络形势下,怎么做到???
而我们的各位版主都是由老大批准的,老大自会有一套他的标准。
而且换句话说,这个网站并不是大家出钱出力建起来的,说白了,并不是说仅仅考虑大家的想法,也要考虑管理者们的方便与否的,毕竟我们也有我们自己的事情。
就拿我们桥式区来说,我有问题也要请教残爱,而残也会抽时间来区里回答些问题,这又有什么问题呢?如果都将这些元老与能人撤掉,伤了大家的心,中国魔方又要倒退何许呢?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1-10-24 18:03:45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我想问问,我爱魔方,我爱论坛,谁他妈的爱我?

就今天这事情吧,小圆帮大家买衣服,你看看都出来什么人物?说小圆黄牛的,说淘宝态度不好的?

咱们的团购都做了什么?你也是组织者之一,多麻烦多费力气你看到的只是报名那么一点,收钱到淘宝,付钱购买,清点货物,分货理货,安排快递……麻烦有多少?然后还有人借助团购的机会进货赚钱,有人想法设法从团购的组织里面赚取更多的利润……

咱们得到的是什么?同样的价格一样能买到魔方,把优惠分给大家在某种程度上还是舍弃了自己的价格优惠,然后呢?有放鸽子的,有拖着不交钱的,有反复拍了多少遍的,有让你便宜几毛钱跟你磨叽好半天的……

我他妈的爱论坛,谁他妈的爱我了?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8:04:17     标题: 回复 18# 的帖子

那就继续黑暗着,潜规则着,无耻着,下贱着
无所谓,啥环境我都能适应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8:08:36     标题: 回复 21# 的帖子

不明白潜规则是怎么冒出来的,反正据我所知的我们黑龙江地区的几位版主以及见习版主都是对魔方抱有极大热情的,并且对该领域比较精通。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8:12:50     标题: 回复 19# 的帖子

别拿大字眼考我,如何实现相对意义上的公平大家心里都有秤,如何做到是版主需要考虑的,统治阶级奴役人民也要编造些看似合理的形式,一位的潜规则民怨自然越来越深。
没几个是官,富二代,谁都得工作生活,上网时间不充裕的就别再占坑了,如果不能为论坛服务,那么形式上是版主又能怎么样呢?管吃管喝?有利可图吧!
撤掉做过贡献的人,大家伤心?牛顿,爱因斯坦死了,有多少人伤心了?对全人类有如此大贡献的人况且如此,他们的精神和给我们留下的知识才是最值得尊重的,而不是站着坑位永垂不朽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8:15:56     标题: 回复 23# 的帖子

你看,你又把东西都推到管理阶层了。
咱们网站的管理阶层并不是有偿的,也就是说大家都是义务的。
而且你也理解错我的意思了,我说的伤心是指伤了那些被撤掉的人的心,比如要是撤掉了残爱,那么中国的桥式界就会少了好多的新的东西和减缓发展了。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8:16:01     标题: 回复 22# 的帖子

真有当领导的范儿
拿着官腔
装着糊涂
前途无可限量 祝福你
作者: 铯_猪哥恐鸣    时间: 2011-10-24 18:16:42     标题: 回复 23# 的帖子

表示你觉得应该怎样?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8:20:42     标题: 回复 25# 的帖子

残,蒙特,时空,这些东西难道聚会的时候大家会看不到么!!!表示就说这些了,跟大家解释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8:22:25     标题: 回复 24# 的帖子

什么叫我把东西推到管理层?管理层是什么东西?论坛是否需要管理层?管理层需要为论坛做什么?不作为是否需要问责?你把这些知识恶补一下再回来讨论吧
谁说是有偿的了?义务的就应该胡搞?乱搞?瞎搞?黑暗?作孽?
义务是什么?是对魔方的热爱,是执着的追求
不热爱了就自觉让位,让贤,这才能发展,进步,版主大人,您了解么?
在这个位置上就承担者一份责任,不管你是有偿的还是无常的,都应该尽到这份责任,不然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还有你不要用主管臆断我的想法,什么叫我误解了你的意思?某个版主是否撤掉并不影响魔方的发展,当不当这个版主只要他还爱着魔方就能促进魔方的发展 除非另有所图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8:25:46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你拿出这几个人是为了举例说明他们还爱魔方么?
我发的帖子里截图的常年不上线的版主 你核对一下都有谁
你拿出这几个人来说明不了任何事
作者: 铯_猪哥恐鸣    时间: 2011-10-24 18:26:36     标题: 回复 29# 的帖子

那请你给出你的建议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8:28:09     标题: 回复 26# 的帖子

我觉得怎样,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不知道是你听不懂还是怎样,不知道你觉得怎样?
还维持这现在这样隔三差五论坛一堆出来开骂?
作者: 铯_猪哥恐鸣    时间: 2011-10-24 18:29:48     标题: 回复 31# 的帖子

你觉得论坛现在这样不行,那请你给出一个更好的方案。

如果你只会说什么什么不好,什么什么不行,而永远无法给出一个更合适、可实现、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我觉得天涯等论坛更适合你。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8:31:43     标题: 回复 30# 的帖子

给你有用么?
作者: 铯_猪哥恐鸣    时间: 2011-10-24 18:32:46     标题: 回复 33# 的帖子

没用,所以我没让你pm我,当然如果你已经pm给了老大或者超版,那我无话可说。
但如果你其实根本无法给出一个更好的方案却只会抱怨现有的情况,那你就和某些人一样了。
==========
我不会再回复你,因为和你争论中谁都学不到任何东西,除了骂人的技巧。
就好比魔方评测,我相信如果评测只有一个字“烂”,那这个评测对于魔方厂商显然是毫无意义的。

[ 本帖最后由 铯_猪哥恐鸣 于 2011-10-24 18:49 编辑 ]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8:33:52     标题: 回复 34# 的帖子

回答亮了。。。。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8:38:01     标题: 回复 32# 的帖子

哈哈 冒出来一个 你是当官的吧?影响你的既得利益了?不要意思 我多嘴了
原来这里不允许说领导不好 我错了 魔方吧领导万岁!
我只会说那里不好 给不出建议 没那个本事 没那个造化 得罪了 对不起
另外没听说过天涯论坛是什么不太了解 没兴趣
看来你也是喜欢给人定罪的大人物 惹不起 呵呵 抱歉
魔方吧前途一片光明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8:41:33     标题: 回复 34# 的帖子

如果惹到你了 或者是影响到你了 实在抱歉
重申 我只会说说 没有任何建议和意见 其实我就是一个粗人 没脑子 没文化
实在对不起 您万岁
另外某些人是谁啊?隐喻着伤到别人就不好了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8:42:29     标题: 回复 36# 的帖子

其实大家都是为了论坛好。那么野子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也不是什么大人物,也不能做什么,你在这里辩论,我们给你解释,这个过程我们又是在干什么?难道不是在解决问题么???难道要只要有人说与魔方无关的话题就大幅扣分,就禁言,把魔方吧弄垮才是解决问题么?
作者: latios    时间: 2011-10-24 18:55:49

原帖由 耗子哥哥 于 2011-10-24 17:33 发表   今天的滋事者首先是那个乾申大那多,无缘无故地在mf8讨论一个本来是淘宝的事情。  第二个滋事者是一个不要脸的欲仙欲死的东西,无缘无故地关闭别人正常讨论的帖子。  第三个滋事者就是这个帖子吧?挑 ...
當然就是每次MF8有罵戰都有他的份那個人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8:56:09     标题: 回复 38# 的帖子

还是你说话平易近人 愿意和你聊 刚才那个好怕怕
其实我觉得还是制度的问题 应该大家群策群力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不然矛盾会越来越深
单凭某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 这才能体现出论坛的力量 论坛的确是大家的论坛
如果隔三差五论坛就闹事 那没准真和什么天涯论坛差不多了 虽然我不知道天涯论坛是干啥的 但我听得出来他是在贬损我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0-24 19:06:40

論壇便是討論問題的地方,大家存着不同意見才會進行討論。
論壇有不同意見,不同觀點是正常不過。
沒有必須行得通的論證,才能拿出來討論的原則。
大家通過討論,而認識某件事,或者認識某個人,這才是論壇。

如果你有耐性看完我的文字,恭喜你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9:06:50     标题: 回复 40# 的帖子

咳咳,这个天涯论坛先放一边去。。。。
网络这个东东真的很神奇,因为没法知道用户名后面的是什么样子的,所以大家一般都很随意。而论坛管理者只能是起到有限的协助作用,没有办法切实的管制,那么就只能依靠大家的自觉性和舆论的引导。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用手中的有限的权限,来进行舆论引导。。。。。。。
所以会比较乱。。。。。。
而且铯也不是很凶,确实他好像很理性的样子,所以说话可能有点犀利,不过感觉人还是不错的。。。。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19:38:11     标题: 回复 42# 的帖子

看白岩松节目有感,很多社会现象和问题他都经常用尖锐的语言一针见血的评论,代表了很多百姓的心声,然而很多问题是他无法解决和无法如何思考怎样解决的,节目最后往往会说针对某某问题某某体制还希望有责任人员思考。。。。等等。
  也许百姓在某个角色上和某种角度看问题上唯一的话语权只能是发现问题,反应问题,真正能够改变这些的是对这些事负责任的人,在魔方吧,这些人不拿一分钱,义务劳动,精神值得敬佩的同时责任是推卸不掉的,当其自身能力无法解决时也不能放之任之,不作为,推卸责任,其表现形式为-抓住某个反映问题的-你给我拿出建议!不然就别在这儿叨叨,去某个污秽论坛混去吧。。等等 个人觉得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是逃避现实的表现,也是自我否定的表现,是不自信的表现。如果没有能力可以广征民意,集体智慧,实在不行也可以让贤。
  都是喜欢魔方来到魔方吧,也都是想魔方吧好才尽心尽力,但付出也要有技巧,怎样能够改变魔方吧的现状是领导层需要深思的,而不是像信访办似的大事化小,打压,限权,广大魔友的话语权都被剥夺后紧接着剥夺的难道将会是人格尊严么?没有人想把魔方吧变成尔虞我诈的社会,如何能让魔方吧变成大家都想来放松心情,开怀畅谈的家也许是大家应该做的,希望管理层能够感受到大家对魔方的热情和对你们的尊敬,尽量做好自己的本分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9:48:08     标题: 回复 43# 的帖子

太长了。。。。。有点晕了。。。。。
作者: yeruzhen    时间: 2011-10-24 19:50:31

飞层,没用的,无谓和他吵。TO某人:你一直说魔方吧不平静,版主一直靠扣分删帖的手段来"维持秩序",为毛不想想滋事的到底是谁?是你们还是我们?是先有滋事帖再有删帖的行为还是先有删帖然后才有滋事帖我想正常人都知道。如果我们不靠这种手段来不让你们滋事请问我们又应该怎么做?放手不管让你们自己解决?不要以为版主很好做,如果你们认为我们占着茅坑那请向老大申请让你们来做做试试。你们自己看看真正有实力的人有哪个是滋事的,臭虫,豆钉就不用说了,LBJ,飞层,ROUNDY,XO,包括我们深圳团的成员都极少牵扯其中,真心爱魔方的人不会和你们去争辩去吵闹,这才是我们版主在你们眼里"占着茅坑"的原因,总比一些人靠三寸不烂之舌闹遍整个魔方吧好。顺便对这件事情表个态:那位隔夜便催的魔友,的确太急,但是他的语言没有任何不妥。退一万步讲,别人专门发帖声讨你是不对,那么你还特地发个帖反声讨不仅仅说明你把素质降到和别人一样还说明你的肚量干瘪到一定境界。说了那么多,我也不希望你能听懂,我只是替我等版主说一句公道话,还请你别把矛头指向版主们。老大选择我们而不是你们,自有原因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19:53:11     标题: 回复 45# 的帖子

叶总V5了。。。。。。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0-24 19:54:18     标题: 回复 43# 的帖子

原則上我認同你的問題,但解決方法便需要討論了。
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永遠存在,
所以論壇的管理是最困難的了,不是有版主在線便能解決所有問題,
所以佔着矛坑那個説法不敢認同。
但非常支持提出對論壇不完善的地方
作者: yeruzhen    时间: 2011-10-24 19:55:32

原帖由 野 子 于 2011-10-24 17:56 发表 这么多占着茅坑的 何时才能升迁成资深版主从而不再占着茅坑呢?这些占着茅坑的升迁后谁来接替这些占着茅坑的位置呢?有公平么?有选举么?有公开么?也许只是一种托词 和天朝学的一旦出现事端,往往长时间没有版主 ...
到底是谁侮辱魔方,我想大家心里都已经得到答案了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20:10:33     标题: 回复 45# 的帖子

你看看,你们,我们的分的这么细致,这也不是分帮派,不至于把。没有那么多利益纠葛,大家都是喜爱魔方的一家人,这么说好一些。另外这里讨论的是体制问题,你把矛头转移到滋事的问题上了,滋事的人滋事只是表象,归根结底还是制度的问题,就像每个社会形态都有相对应的法律来约束其作为和不作为,但是即便有约束,还是会有人越雷池,然后制度在这期间不断完善和修改以求保护人民的最大利益和自身权益。
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多,需要的是群策群力的思考,而不是互相推诿反问。
你提到真正有实力的人,这个问题就比较模糊了,何为实力,我想你指的是在魔方速拧领域成绩比较好的人吧,恕我冒昧,这只是魔方的一个乐趣和方向之一,并不能代表一个人的综合人品考量,这里就不说题外话了。还有你说的那几个人名和深圳团,敬仰,但不认识,不好意思,和我们吵?似乎我们没有在吵,都是在为魔方吧好而讨论办法。
老大是值得尊敬的,毛主席也是值得尊敬的,但是都是人,功过还三七开呢,呵呵开个玩笑,选择你们是什么意思?你们是一个团体,然后把所有魔友划分为另一个被管理的团体?有点你们居高临下虎视眈眈的感觉,给大家这样的感觉是不利于将来管理的,友情提醒 呵呵。
人是复杂的,魔方吧也一样,这里只希望每个人都各尽其责,包括版主和见习版主在内,大家能和蔼的说话,和睦的相处,你是领导,这个回帖可有点冲,要注意影响啊
作者: yeruzhen    时间: 2011-10-24 20:15:34

原帖由 铯_猪哥恐鸣 于 2011-10-24 18:32 发表 没用,所以我没让你pm我,当然如果你已经pm给了老大或者超版,那我无话可说。但如果你其实根本无法给出一个更好的方案却只会抱怨现有的情况,那你就和某些人一样了。==========我不会再回复你,因为和你争论中 ...
同意,我认为真正喜欢魔方的人,已经没有必要和他们吵了,当然你如果说我们版主是占着茅坑如今不做贡献的,那我无话可说,群众心里明白就够了。另,这次是我第一次牵涉吵架帖,上次和你们有交集是叶子的那件事上应该不算吵架帖。请某些人自重,我们版主不是不理,是懒得理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20:16:45

回复47楼,好的 我改为占着位置不动弹
回复48楼,这个罪过。。。。承受不起啊 哈哈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20:23:02     标题: 回复 50# 的帖子

还是将版主孤立出来 强调我们版主等等
我觉得这样不妥 应该贴近魔友 我们,你们的,人为的将本是一个团体的魔友分割出区块,感觉像有什么利益往来似的,呵呵。
懒得理?广大魔友尊敬的版主们怎么能用这个词形容呢 ?责任是不受心情左右行事的
可以改为-静观其变,这样比较好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0-24 20:29:40

原帖由 latios 于 2011-10-24 17:28 发表 如果我夠權限的話早就把滋事者禁言幾天甚至幾個星期了

見習版主有這個想法,是覚得有權力的話,便可以禁止某人某事嗎?
希望作為準版主的你要放棄這種思維方式,這樣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禁言或封號有什麼用?轉眼便申請新的帳號了,禁得了嗎?
作為版主,應該以協調的方式去處理魔友的問題。
禁言和封號,一點意義也沒有。

純粹提醒,多多包涵
作者: yeruzhen    时间: 2011-10-24 20:35:54

谁真正有实力,我想大家也知道。你也别把我当领导,你也大可问问和我接触过的魔友我有没有虎视眈眈居高临下的感觉,说我说话冲,我反倒绝对某个人说话更冲。你说我把"我们""你们"分的那么清楚,我也只是把你们的暗喻实质化了而已,总比你们说什么"这种人""那类人"还有什么脑残名单好得多,你们都有本事把一些魔友划分到脑残了,就别怪我们把你们划分出去了。我可看不出你们真心爱魔方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20:37:41     标题: 回复 53# 的帖子

大师所言极是
做事做人都要理智,理性
培养一个敌人不如培养一个朋友
既然老大任命了一些见习版主,魔友们当然是尊重老大的选择,希望未来的正式版主们能不辱使命,理智做人,理性做事,坦率做人,坦诚做事,尽量抽时间听取大家的意见,尽量妥善安排在线时间,将论坛管理好,建议将看问题的视角打开一些,看问题远一些,宏观一些,从小事看到事物的本质,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魔方吧一个温馨的氛围
作者: 野 子    时间: 2011-10-24 20:44:36     标题: 回复 54# 的帖子

友情提醒一下啊 你说的“我们”其实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像一个帮派似的 呵呵 ,如果非要分成我们  那就我们把 另外我个人没有说过什么脑残啊 这类人 那类人之类的话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啊
  那个 至于我是不是喜爱魔方 这个 很多人也是知道的
作者: yeruzhen    时间: 2011-10-24 20:49:29

原帖由 野 子 于 2011-10-24 20:44 发表 友情提醒一下啊 你说的“我们”其实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像一个帮派似的 呵呵 ,如果非要分成我们  那就我们把 另外我个人没有说过什么脑残啊 这类人 那类人之类的话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啊  那个 至于我是不是喜爱魔方 这 ...
相比于某人,你还是很能理性思考问题的
作者: mutou2000    时间: 2011-10-24 20:57:00

晕了~~~~~不过看样子事情是解决了。。。。。。。
作者: latios    时间: 2011-10-24 23:06:00

原帖由 SMAZ 于 2011-10-24 20:29 发表 見習版主有這個想法,是覚得有權力的話,便可以禁止某人某事嗎?希望作為準版主的你要放棄這種思維方式,這樣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禁言或封號有什麼用?轉眼便申請新的帳號了,禁得了嗎?作為版主,應該以協調 ...

起碼以我分別在3個論壇當了6年版主經驗讓我知道有些人是不會改變的
禁IP是最直接給他教訓
再申請帳號就是他的事
再搞事就再禁
管理者要禁一個IP是很簡單的了
會員要轉一個IP再申請帳號就是麻煩事
漂亮的說話誰都會說, 但現實不是這樣
版主責任是管理好論壇, 使大家能在良好討論氣氛下分享
對於有些人不斷地破壞討論氣氛
是不應該在論壇上存在的
頭一兩次還可以給機會
現在的次數已經多到數不了

[ 本帖最后由 latios 于 2011-10-24 23:14 编辑 ]
作者: 耗子哥哥    时间: 2011-10-24 23:30:36

哈哈,3年6个论坛都不知道ID和IP的区别,这样的经验真丰富。

没关系,你有你的观点是好事,但是麻烦把事情看全面一点,破坏讨论气氛的是什么人,什么事情都有前因后果的。没有无缘无故的抱怨态度,可能有人讨论态度?没有脑残发起的不回帖行动,可能有人抓住那些食言而肥的出尔反尔?

看全面一点,机会应该给谁?满口脏话的就可以,正面讨论的就不给?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0-25 01:32:00

原帖由 latios 于 2011-10-24 23:06 发表 起碼以我分別在3個論壇當了6年版主經驗讓我知道有些人是不會改變的 禁IP是最直接給他教訓 再申請帳號就是他的事 再搞事就再禁 管理者要禁一個IP是很簡單的了 會員要轉一個IP再申請帳號就是麻煩事漂亮的 ...

抱歉,原來閣下已經有3個論壇當了6年版主經驗,失覺失覺
但就以這個貼子的回應來看,不論版主或見習版主,都沒有作出正面的回應,
所有回應都偏向負面的,
作為版主或見習版主,跟魔友斤斤計較,爭辨不休,拙拙相迫,是正確的做法嗎?

魔友提出論壇做得不足的地方,作為管理人員,便需認真思考,
而不是推卸責任,說那些當版主是義務性質的説話是沒有意義的,版主便是管理員,不管你有沒有工資也是管理員。
站在普通會員立場,野子提出的是有建設性的提議,是希望更好地管理魔方吧。
但他的想法不一定行得通,也沒有非做不可的理由,這只是他的個人想法。
很遺憾見到有人回復說這是一個吵架貼,辨論,爭論,吵架。都一樣嗎?

個人意見,我希望我只是一個魔友
作者: woodd    时间: 2011-10-25 20:10:02

这帖子不是争端帖的延续,我认为只是因为那些争端帖将问题浮现.

这个帖子不乏热情回覆,mrmnm 板主选择性的加分让我觉得是按照个人喜好的观点来加分.
而加分权并非是一般会员的粉魔以上级别,而是因为身为板主,
板主的加扣分权利应该用于论坛的管理,促进论坛的正面发展,
他与 Facebook 的 "Like"不同.

个人认为这个加分不太合适,本帖本身就是讨论加扣分问题,
虽然楼主以扣分为主要讨论,但不当的加分,也是影响公平性,
当拥有权利却不当行使,会让人质疑公平性,也导致会有反对特权的想法.

我看到有些楼层在本帖回覆也很"热情",却没看到任何人加分.
而热情到你一次加20分,那么我看到有些帖子热情回覆只加5分,
这个热度有温度计可以量多少热度要加多少分?

希望对于论点讨论,避免用加扣分回覆.尤其是扣分进行回覆更令被扣分的不舒服,
要是反对观点何不回帖说清楚自己的观点?用扣分去回覆,就像站在高处对着台下的教训.

这里提建议:

管理员对所有加分与扣分设定好"加扣分的理由",不同的理由的加多少分或扣多少分已经设定好,
并且不允许进行加扣分动作时修改理由字句以及该理由所设定好的分数.
有权利加扣分的根据帖子符合该理由来进行操作.

这个建议缺点是会使加扣分不灵活,但优点是让加扣分较符合管理者"当初设定"的期望,
减少加扣分因个人观点情绪或认知差异造成不公正的现象.

如果对于加扣分理由简短的几个词句太抽象,无法详细描述而令人错用,
可以发布一个帖子对所有加分扣分的词句做更具体的描述与注解或条件说明.

额外一题:

"不文明用语"这是具体还是抽象?如果定义模糊自然就有争议,
如果能够具体把所有的词都抓出来,那还不如干脆全部列入和谐屏蔽.
有谁能够提提更好的看法?

这里不针对任何人,但提到 mrmnm ,这里对 mrmnm 先说声抱歉,
我是对加扣分这件事提出自己看法,并以这帖子中的加扣分"这件事"表示一下意见,
而不是对 mrmnm 个人或是板主这个职位有意见.

这里顺便一提,板主对论坛的帖子的管理,编造目录,整理帖子,方便会员阅读,
希望别因为会员提一点意见而打击板主的积极性.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0-25 20:58:44     标题: 回复 62# 的帖子

我也對被加20分感到無奈,
這種胡亂加扣分的行為只能說明他們沒有認真地看論壇的規則。
在這個非一般的辯論貼子,不適當的加20分,讓人感到"為什麼"

請各版主,見習版主,有加分權力的魔友,在加/減分的時候,參考以下規則。



举报“乱加扣分”专用(附:论坛加扣分原则)

论坛管理中加扣分原则:

加分

1、对魔友们有帮助的技术贴(竞技、mod等教程),可加分甚至加精(10至30分)。

2、热心回复答疑,可加分(5至15分)

3、发表聚会及赛场图片,可加分(5至20分)

4、新人发略有技术的贴子,可加分鼓励(5分)

5、收藏展示、魔方美图的,可加分(5至20分)

扣分

1、灌水贴、标题不明贴、骂人贴,可扣分(-1至-5分)。(注:如果顾及发贴人的面子,可以直接对贴子进行修改或删除处理。)

2、广告贴,可扣分(不限)

禁加扣分

1、对于正在争论中的内容,禁止按个人观点来加扣分。

2、禁止亲情加分,禁止恶意扣分!

3、严禁用加扣分形式来反驳、讽刺发贴人!

--------------------------

欢迎来讨论本论坛的分扣分原则。

欢迎来这举报乱加扣分的行为!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 ... page%3D1&page=1

[ 本帖最后由 SMAZ 于 2011-10-25 21:46 编辑 ]
作者: SMAZ    时间: 2011-10-25 22:04:25

這個加扣分的指引,去年已經推出。
但似乎仍然有人刻意不去遵守。

是否要加入更有力的個人扣分制度,版主扣上一定分數,便不能再做版主。
普通會員扣上一定分數,便刪除帳號?

以上提議,只是想魔方吧的加扣分不再被濫用。

歡迎提出意見
作者: woodd    时间: 2011-10-26 00:35:28

原帖由 SMAZ 于 2011-10-25 22:04 发表
這個加扣分的指引,去年已經推出。
但似乎仍然有人刻意不去遵守。
是否要加入更有力的個人扣分制度,版主扣上一定分數,便不能再做版主。
普通會員扣上一定分數,便刪除帳號?
以上提議,只是想魔方吧的加扣 ...



我觉得当初制定的比较宽松,有很大的酌情空间,
因酌情空间大,使得欠缺公平性.规要人遵守应该明确,宽松可能模糊,模糊导致难以遵守.模糊也导致争议.

我比较偏向于讨论是否该将加扣分定得严谨与清晰.但我不赞成删除帐号或撤销板主,在MF8这好似判这个帐号死刑.
严刑酷刑去吓阻,不如将規定得清晰让人容易遵守,不如改变程序,让人不容易去违反.

如果加扣分能设定好预设条件,让加分的"分数"与加分"理由"由管理员于论坛的管理选项设定定好,要求行使加分权的不能更改,
那么应该就可以减少不合适的加减分.

将规定与程序用成文方式去定得太严谨,也有他的缺点,欠缺弹性,使得需要弹性去处理时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再严谨的规定或程序也有他的漏洞,如遇到需处理但无规可依时,再去新的规定并立即套用,这就有点欠妥.
因此这时保持弹性也有他的好处.

我将这事的两面看法举出,看各位怎么看待.

我觉得有讨论空间.如未取得共识宁可保持不变,只是管理者应该对有权限者发站内信去宣导提醒.

未来MF8面对的不是"他站"的竞争,而是面对新的交流平台的威胁,
新的交流平台会否让我们分散失去共同轴心,应该趁早准备.

保持让大家都觉得合适的环境,要知道大家的想法,需要让大家说出自己的意见.
作者: 焚寂    时间: 2011-10-26 08:40:10

酌情而定。。。。。。。。
作者: 佐耳    时间: 2011-10-26 14:13:12

额,这事情似乎很难禁止吧。。。。
作者: 小豹子    时间: 2011-10-27 23:35:30

同意,,,,,,,,
作者: Iam氯化钠    时间: 2011-10-29 10:42:39

飞层啊,这种问题争论没啥用,你发个帖,别人乱扣分的照样,有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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