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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ary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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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希望可以從新反回收藏群 有請-群主嘎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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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元老

51#
发表于 2011-3-18 22:41:26 |只看该作者
每次这只楼主一发帖子。。。。最好看的不是帖子的内容。。而是耗子哥哥犀利的回复!

摆事实讲道理。。。给力!


PS:Gary这个人我觉得以前做过错事,但是不代表以后还不会再做坏事,中国有句话叫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我们这样的恶意攻击可能会造成的是他表面真诚,而内心越来越虚伪,但也有可能彻底改过自新。  耗子哥哥你看不起Gary。。其实可以根本无视的,万一他再行骗,你完全可以截团表留证据,然后发帖公之于众的,真的没必要骂来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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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魔

非著名魔方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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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大使 六年元老

52#
发表于 2011-3-18 22:44:0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 的帖子

把他买了说不喜欢那叫牟利。
河南省魔方学院:4275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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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魔

豆頁号虎正攵三台豸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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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爱好者 魔方评论家 六年元老 八年元老

53#
发表于 2011-3-19 00:16:5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eadrat 于 2011-3-18 18:30 发表
LZ希望你别以为我给你加分是支持你,我是按照这个帖子来的。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51952&extra=page%3D1

你一面在这说好话,一面又到处说耗子哥哥骂你,这让人情何以堪?

尽管我不是什么 ...


  有关的规则的帖子链接你自己贴着,里面明确说的“对评分进行撤销处理”,如果你是觉得扣分有问题,可以去举报,可以去撤销,甚至可以按照相关的说法取消我加扣分的权限。
  身为版主,不按照相关的规则处理,仅仅用自己加分平衡的方式,是大错特错。

  解释也没用,我早就说过,人类不能理解畜生的思维方式,即使你解释了说并不是支持,但是行为本身就容易被别人理解成支持,更何况本来就是一个别有用心的畜生。

  错误的行为,错误的处理方式,我不可能接受。

  有人曾经斡旋,我的要求相信你也看到了,同意不同意随意,我犯贱,帮助过你这么一个东西,就当我以前瞎了眼好了。

  结果是你选择的,和我无关。

  加一句:不用回复,我不会看的。

[ 本帖最后由 耗子哥哥 于 2011-3-19 00:18 编辑 ]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诺大的北京,容不下一个平静的魔方!
不让人说话的发言人和组织者代表什么样的团体?
魔方吧出过公众人物、前见习版主、商人老爸、带头大哥、发言人、走狼、变成壳、白魔代表。对了,还有一个自封无耻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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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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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爱好者 魔方评论家 六年元老 八年元老

54#
发表于 2011-3-19 01:07:2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oojain 于 2011-3-18 19:49 发表


这位耗子哥哥:


这位耗子哥哥:

· 回想你十几岁的时候,你还会和你当年一样,对同一个问题有着相同的观点,对同一种事情有着相同的做法吗?人都是从幼稚到成熟的,我相信你也一样。

  回想我十几岁的时候,我还真没有网可上,但是我同样不会搬弄是非损毁他人名誉,不会散布谣言中伤别人,不会骗取他人信任高价买东西。现在也不会,难道你需要我改变一下观点,改变一下做法?人都是幼稚到成熟,没错,幼稚的时候本应该是性本善的,但是有一只前见习版主的幼稚就是本恶的表现。我的幼稚到成熟都是建立在一个基本的道德前提之下的,我相信你也一样,从善到恶的变化我见过很多,但是从恶到善的除了影视作品之外我还真没见过,现实生活中犯过罪的人也是被司法改造才变好的,我相信如此的一只前见习版主需要的也是管制,而不是包容。
  扯句题外话:这只前见习版主,也许你觉得需要保护,但是所有和它有过接触的,有谁说过它好的?在香港混不下去就来祸害魔方吧,惹了事就去糟蹋TP,在TP闹事被删号回来继续糟蹋魔方吧,现在又在TP注册了个马甲继续?

· 大家都知道Gary是个小孩,心智不成熟,他显然不会表现得有如成人一般。他当初的恶行,现在看起来是非常幼稚的,那么现在所表达的善意(且不论他是否真的想改过)肯定不会让人接受。我们能以对待成年人的方式,来要求一个小孩进行这种反省吗?

  这句,提取一下,主要的观点是我应该让着它,接受他的不知是真是假而表现出来的表面的善意。
  笑话,小崽子(P.S.:注意用词,不要不小心把前见习版主和人类等价)就得照顾?动物的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体力弱,战斗力差的幼崽往往成为食肉动物的捕食对象,谁让着了?我没见过哪知狮子发誓不捕猎幼崽,自己等着饿死的。
  就算退一万步,对待人类,对待小孩的时候,让也是有限的,一个小孩子跟你打闹的时候,你肯定不会出全力去和他对抗,当然我也不会,不过如果他拿着刀呢?我相信你会保护自己,我也会。
  说回前见习版主的行为,它的很多言行都曾经很明确地针对我,甚至连续不断地删除我发布的内容以限制我说明一些我需要说明的事情,如果说在现实中一个孩子拿着刀来与我对打的时候我需要保护好自己,那么在论坛上,我需要保护的是我发言的权力,在它如此践踏的前提下,我为什么不应该保护自己?

· Gary早期的行为让很多人蒙受了经济上的损失,这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的。耗子哥哥你是非常懂法和守法的人(这一点从你对待版权问题上可以看出)。那么你一定知道对他人的人身攻击也是违法的。

  我从来没有对于这只前见习版主把一个东西卖了个高价有任何意见,你能这么认真地回复这个帖子,应该是对全部事情了解得比较清楚的,但是我想问问,你通过什么途径获取了我表示过前见习版主买贵了东西是怎样?我一向认为交易本身永远是双方认可才可能实现的,无论价格的高低都不应该由非交易方去指责。但是我一直明确表示着的观点是魔方吧明令禁止版主卖东西,它自从骗取了版主的位置之后就不停地为自己卖东西制造机会,所以我一直在反对的就是它当版主这个事情。
  这只前见习版主很明白失去了版主的身份就会失去获利的机会,所以在它占据见习版主的位置的时候反复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对我进行了一系列人身攻击以及各种个样的造谣损毁,直到成功地骗取其他魔友的信任,抓住一个机会赚取了较高的利润。

  我懂法,也守法,更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名誉,既然这只前见习版主曾经对我进行过多方面的诽谤,以及曾经在魔方吧对我投诉,我也需要在魔方吧挽回我的名誉。
  我并没有对它进行畜身攻击(P.S.:注意用词,不要不小心把前见习版主和人类等价),只不过把它曾经的行为如实地描述出来而已,仅仅为了提示大家,这只前见习版主有过肮脏的前科,与它进行任何交往都要注意,小心你的正直会被它诋毁。

  两方面进行分析之后,我认为,第一,前见习版主的交易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不应涉及通过法律途径讨回的处理,而我并没有对它进行攻击,所以本身也并不违法。
  综上所述,这一个段落可以跳过。

· 我对Gary的同情在于:一个小孩,心智尚未成熟,便一头钻进了这人心险恶的社会,从事着他根本不能控制的事业,以至于心灵堕落到这般境地,实在可悲!

  我不理解你的同情,不明白“一个小孩,心智尚未成熟,便一头钻进了这人心险恶的社会,从事着他根本不能控制的事业,以至于心灵堕落到这般境地,实在可悲!”的说法从何而来?难道你亲眼见证了它“艰辛的童年生活”?如果没有,你从哪里听来的?关于这只前见习版主的谎言我看过了太多,如果你是听它所说,抱歉,本身没有可信度。
  不过,倒是它用谎言去搭建自己的世界,更是可悲,但是可悲也是它自己制造的,不能怪社会,反过来社会应该怪它,只是因为它的几句谎言,好好的社会就被你理解成了“人心险恶”了。

· Gary的可塑性在于,他以后必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要么完全地改变,抛弃那些令人厌恶的品性;要么变得阴险狡猾,不再明目张胆而是暗地里做这种事了。

  我觉得你的判断不错,不过,它现在表现的,包括这种在公众面前骗取别人同情的帖子,更加证明你后一个判断,难道这是你希望的结果?
  阴险狡猾,我相信不是褒义的,你是觉得有望将它塑造成这样?哈,我挺佩服你的是非观念的。

· 说白了,我就觉得耗子哥哥你总在跟一个小孩过不去。Gary几乎不敢跟你正面接触了,你也就没必要三番五次地在他的帖子里找他的麻烦。他做他自己的事情,不理他就行了。还有你的支持者们,也没有必要“放下身段”跟一个在你们看来是“畜牲”的人纠结了。不是么?

  不敢正面接触?好事,千万别正面接触,不过……这个帖子点了我的名,算是“不敢”?它做它自己的事情为什么扯上我的名讳?点着你的名字你能不理?
  我不想放下身段,问题是它跟屎一样黏在我的鞋底,甩不掉,擦着再恶心也得擦吧?没办法。
  不过我不明白一点,这泡屎你不嫌恶心,还给它说好话?或者你是一朵鲜花需要它提供养料?希望如此。

· 你们拥有着对那个收藏群的绝对管理权,拒绝他即可。

  我没有任何“绝对”的权利,我也没拒绝它,它都没来加过我们的收藏群,反过来倒是在魔方吧表演了这么一出戏,不错,至少获得了你这么一位观众,也算它的成功。

· 最后,上面这些话估计要得罪耗子哥哥和你的支持者们。尤其是耗子哥哥,你总说BJ容不下一个平静的魔方。其实你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不平静有很多因素,自己是不是也要负一点责任呢。

  没得罪我,我倒是愿意把事情讨论清楚。我的支持者?抱歉我不知道你指的是那些人,我从来没有培育过自己的支持者,你得罪的任何人都是得罪了他们个人,不要给人家挂上“耗子哥哥的支持者”的头衔,谢谢。
  此外,“BJ容不下一个平静的魔方”是另外的故事,这个帖子写不下了,需要的话可以点播,我同样把事情罗列清楚,你来帮我判断一下我应该负多少责任也好。
  需要的话,欢迎点播,任何人想了解这个故事都可以。

  回帖结束,希望字数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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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魔

死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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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1-3-19 01:54:3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 的帖子

你愿意看不看,随便。
你不曾给我任何机会做进一步解释,我也了解你的为人,也没想解释。斡旋的人是和你和我关系都不错的朋友,不是我求人家斡旋,是人家好心。

千万别忘了,是你违反版规在先。那个版规是因为我发的帖子牵扯出来,最后制定出来的。我当时看不惯用加扣分这种方式来进行“沟通”。现在依旧看不惯。按照版规来说,我没举报你,而是自己找齐,这确实是我的不对。我这个级别的版主没有撤销你的加分的权利,也没有撤销你加分权利的权利。我当时没选择举报你是因为我觉得举报你比较伤感情。我没那么形式主义,我表达了我该表达的也就完了,点到为止。我一天只能加200分,不值得我在你们两个人身上浪费那么多。

你帮助过我的我自然记得。你觉得我是个东西也好,不是个东西也好,那是你的事。我怎么做,是我的事。我认为是错的东西,我就要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纠正。我说了对事不对人,就是对事不对人。可惜你喜欢对人,而且估计你也很乐意承认这一点。既然如此,那么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别指望我对自己没做错的事情道歉。

也别说自己瞎了眼。选择权可不在我手里,我可没拉黑你。你不听我说话就把我拉黑,可见你也未曾把我当过朋友。要说瞎了眼,得说我瞎了。是你把你我的选择权都放弃了的。

[ 本帖最后由 Deadrat 于 2011-3-19 02:22 编辑 ]
我从来都没卖过贴纸或者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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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魔

家里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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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元老

56#
发表于 2011-3-19 08:53:11 |只看该作者
有工作 就 有工资 有工资 就有闲钱  有钱才能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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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9 09:45:51 |只看该作者
“貌似楼主曾经打算卖我一个凡太齐魔球,幸好我没买,到街上一问,八倍差价!楼主果然神奇!”
黑心不在年少!之前心太黑,要染红变色的心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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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1-3-19 16:23:12 |只看该作者
对于吵架内容没多大兴趣,我只在感叹,香港的工资太高了,三四千都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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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0 00:16:56 |只看该作者
你们这是怎么了。


好好玩魔方  也能有这么多讨厌的事吗。、。
我是咩咩。咩咩的咩,咩咩的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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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魔

速度,难度,精度,大度,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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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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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0 09:44:32 |只看该作者
看来楼上是富二代,骗子们 赶紧行动吧
qq:10948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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