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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随手写的。。大家随意观赏。。。多谢雅正。。。。
落叶西风独掩门
——由魔方想开去
“哐当”一声,自习室的安静被尖锐地打破。
我不顾周围细琐而不耐烦的窃窃私语声,放下手中还原到一半的魔方,蹲下身就去找飞出去的顶层棱块。
半蹲在桌旁,伸手出去,不够长,我立时直接跪下去,将手指一够,捡起,并不忙装上,轻轻地吹掉卡脚上似有似无的灰尘,又用手掸了掸,“啪”,嵌入。
继续还原,还原到最后一层发现刚刚的棱块装反了,又抠下来,翻个面,装上。
旁边的女生已经开始斜眼鄙夷地瞅我。我叹了口气,收书包,离开教室,
秋深了,满地暗枯细碎的残叶,不安地悉悉索索来回翻滚,然后被人踏平,入泥,归尘。
去年夏末,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能在我不眨眼间就将魔方拼好,简直像看见奥尼尔在弹钢琴一样,惊奇透了。于是从此深深地陷入这个小小的方块中不可自拔。
一开始还原魔方只是为了炫耀,就像我当初看见那第一个教我魔方的人还原完六面的心情是如此讶异钦服,我希望我面前,也能有这样一个或一群人,在我还原完之后,由衷而欣喜地表示,我是这样厉害,会做这么难的,以至大部分人如果不钻研,是永远也做不到的事。
走出教室已经百来米远了,我发现我竟然从没想好要走去哪儿。只是循着地上整齐划一的砖格,沿着似乎不会到头的林荫,一步一步地拖着身躯行进。
没有目标。
第一次试着不看教程就还原了魔方是半个月后,用了三分多钟,兴奋地不知所措,久久不舍得再打乱。后来公式越背越熟,越做越连贯,渐渐地忘记了公式,只记得手部的连贯动作,将它一气做成的畅快。以至后来有同学问我,做到这一步应该用什么公式?我拿起笔竟写不下来。
主力使用的魔方换过好几个,我的还原时间也渐渐地缩短到一分钟,五十秒,四十秒,三十秒,到现在的二十多秒,到以后更大的进步。玩魔方的种类也从以前单一的三阶到现在二阶到五阶,还有镜面,心形,金字塔,SQ,五魔等异形魔方。
我发现,我玩魔方的目的已渐渐明朗而单纯。
那就是我已经爱上了这个小小的方块。
我追求的已不是别人看着我还原魔方的艳羡,不是别人的嘉奖与赞叹,而是我从日复一日地重复这项单一而复杂的运动中收获的快感,从不断钻研新方法中体会的欣喜,从速度一天天提升中得到的满足。
我可以在枯燥乏陈的课堂上连续不断地转上一个上午或下午,可以在路边烧烤摊烟雾缭绕酒话交杂中心无旁骛地练魔方,甚至在酒吧high到1点以后在旁边的KFC点杯咖啡不停歇地转魔方转到六点。
可能我生活得肆意,但不随意,洒脱,而不放浪。人生,尽兴而已。
一束明晃晃的光线直冲进我眼睛,伴随着叭叭叭叭的喇叭声。我思绪收回,退后一步让那辆傲然的本田先过,低头瞧了一眼被我随手打得无比凌乱的原色展翅,迅速将它还原,又迅速打乱。现在似乎得了强迫症,看到打乱的魔方就想将它还原,看到还原好的,又想把它打乱。
领口灌进一阵凉风,飕飕地冻人。我紧了紧脖子,看了下时间,晚上九点半。再过半个钟头就该回宿舍了。小怡看到我一定又会说,看你就知道又没认真自习,光顾玩魔方了吧,真不知道你整天转来转去有什么好玩的呢。
有什么好玩的?我又恍神了。到底有什么好玩?我突然发现了问题所在。玩?我并不觉得我在玩啊。这一年多以来,魔方已然成为了我个性的一部分,是我的个人特征。我的QQ、人人、贴吧、微博头像全都与魔方相关。去实习的时候,组里的小姐妹们戏谑地称我小魔女。
我常常会想,没有魔方,我现在在做什么。
但我现在有魔方。并且我很喜欢它。这就够了。
为自己所喜欢的去活,去笑,不用想值不值得,只要自己从中攫取了快乐,别的不重要。
我不禁想到前两天有一个朋友对我讲,对一个人好很累。我驳道,那你便不是真正对她好,喜欢一个人,或是一件物事,亦即想他好,只要他好,你便也觉好,你若是觉得累,便是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回报,而未得罢了。
喜欢魔方,喜欢唱歌,喜欢喝酒,喜欢泡吧,是真正随心喜欢,随性喜欢。喜欢,便去做,这是我的人生座右铭。以我三阶魔方二十多秒的水平,很难在比赛中得到什么名次,但我也决计不可能因而放弃。
没有目标。依旧没有目标地随意走。但我似乎又明白了什么。
我不用在乎终点等我的是什么,是甜是涩都无妨,我有看到这整个过程,我走来的旅程,我经过的泥泞。此便已是生活的意义。萧萧的黄叶依旧飘落,但在我眼中竟美了起来。也许正是因为,我爱上了这段不计终点的路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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