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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魔方之争,各位都停一停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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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08:18:0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P>刚刚看到几个帖,是关于老师,魔方等等。</P>
<P>看来看去,有支持老师的,有支持学生的。</P>
<P>&nbsp;</P>
<P>怎么说呢,一碗水,总不能端平,我也是在极端的教育中成长的,可以理解中学生魔友们的心情,但教师队伍,不可能因为某一位或者几位和魔友有意见冲突的教师,而被魔友全盘否定甚至上升到教育体制甚至素质的高度,这,大可不必吧。我们的魔友们呢,毕竟,中学的时候,玩还是要有个度的。毕竟玩物不要丧志。</P>
<P>&nbsp;</P>
<P>总是和某个小朋友说,你现在好好学是是为了以后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玩魔方。我们的教育口的朋友们呢,是不是能想一下,如何正确引导那些“玩物”的小魔友们呢,例如魔方这样的玩物,可以拿来为我所用,作为教育的促进和催化。</P>
<P>&nbsp;</P>
<P>争是争不出结果的,发泄也是愤怒时候的必要过程,而且,正确的引导,要好过全面的打压。毕竟,魔方不是神,“还原”不完全等同学习成绩。</P>
<P>对立和统一,才是事务发展的关键。只有对立没有统一,就没有休止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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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21:50:48 |只看该作者
讨论真激烈啊 、。。支持LZ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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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21:38:49 |只看该作者
恩,我赞成各位的观点,各位学生万不可玩物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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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魔

红舞半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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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21:20:31 |只看该作者
学生以学业为重,这是我们一直说一定要说的原则。
一切从“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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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魔

小欣然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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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建设奖 爱心大使 八年元老

24#
发表于 2008-7-23 13:59:30 |只看该作者
大家如果都站在各自的立场不换位思考那就会永远的争论下去。没有意思,大家停止吧。
天津1群11471969,2群583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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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群62974165,欢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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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13:36:26 |只看该作者
好,大头我也不再说了,也许我不是儿童,所以不能提高我的智力了,虽然我盲拧可以进40多秒了,我依然觉得我的智力没因魔方得到任何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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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12:38:57 |只看该作者
算了,这个帖居然又成为了争论的场地 ,争就争吧,不同的人看问题的观点不一样,争论也改变不了现实。我本也没想参与其中,因为,本来就没什么好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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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元老

21#
发表于 2008-7-23 12:21:1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的帖子

在还是儿童的时候,就应该玩耍。看这里:http://baike.baidu.com/view/102405.htm  儿童权利公约<br>
《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br>
《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的男孩和女孩,并认为每一位儿童既是一个独立的个人,又是家庭和社会的一分子。儿童享有一个人的全部权利。
<br>
儿童享有一个人的全部权利。《儿童权利公约》共54条,实质性条款41条,其中被提到的儿童权利多达几十种,如姓名权、国籍权、受教育权、健康权、医疗保健权、受父母照料权、娱乐权、闲暇权、隐私权、表达权等。 我们国家的现实是“娱乐权”“闲暇权”和“表达权”基本没有,连理论、抗争的机会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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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11:43:14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干什么事,你所做的不符合你应该做的,就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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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元老

19#
发表于 2008-7-23 11:38:0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的帖子

说明对你个人没有达到“益智”作用,或者你没觉察到。但客观来讲,它确实是益智玩具,只是你方法不当,或者你懒得“益智”而已。我最郁闷的事就是,被教愚地“从不思考”,只会想着别人塞给我一个“正确答案”“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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