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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魔方爱好者,闻“南京赛’作弊’门”而不问,心中不快!但对最少步研究不多,仅从外围谈谈个人观点:
作弊——用欺骗的手法去做违背制度或规定的事情。(现代汉语辞典解释)
既然选手是去比赛的,而且希望成绩被赛事所认可,选手就应该遵守比赛的规则。所以如果选手违背了赛事的规则,自然要接受赛事的处罚,无可非议。
但是不是作弊呢?从词语的解释可以看出“作弊”的关键在是不是用的“欺骗的手法”。至于是由选手来举证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是由赛事方来举证以证明选手的欺骗?这就要看赛事方对“作弊规则”的解释了,一般来说解释权自然来自赛事方了,选手不服可向上一级组织申诉。
所以,我们要确定几个问题:
1、南京赛对于最少步比赛的规则上有没有规定“选手在递交答案完成比赛(但时间未到)后允不允许修改答案?”。——那位选手在比赛时究竟有没有修改答案?(不论是不是因笔误还是字迹潦草,或者一次还是几次)。
2、南京赛对于最少步比赛的规则上有没有规定“选手的成绩(破世界纪录的成绩)要被认可需要不需要提供解法思路?解法思路的合理性如何认定(可不可以说当时就是“大仙附体”)?什么时候提供?(当时?一年后?百年后?)。——那位选手有没有提供解法思路?有没有按规则提供合理的解法思路?什么时候提供的?
3、南京赛对于最少步比赛的规则有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如果赛事方尽到了告知义务,而那位选手不知道,那位选手只有抽自己嘴巴,然后去买块豆腐……)。
如果赛事方今后认定那位选手是“作弊”,而那位选手申诉未果,想得到广大魔友的认可,机会多多,听说那位选手未成年,但总会成为男人的,是男人就要哪摔倒就在哪爬起来,魔方比赛多着呢,下次吃透规则,遵守规则,卷土重来,说不定最少步20-的纪录还是那位选手的。看看各路魔界高人,就说国内的老瓦、老张、占星(按汉语拼音,排名不分先后)……,他们若是仅靠某一次的“大仙附体”,何来今日在魔界的地位。
题外话:世间万事,道理相通,古人有云:要作文先做人。我认为:要修魔道,先修人道。看那位选手志向不小,敢于向记录挑战,如果真是自己错了,承认错误可是大勇之举,要不心结难除,永远无法达到至高境界。
再有,南京赛组委会是不是也要检查下自己,一个赛事有违规之事发生,终难完全避免,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若是对之不察,甚而将违规成绩上报,贻笑天下,这责任就大了,好在这一切并没有发生……
[ 本帖最后由 lgbs_bl 于 2009-12-11 14:4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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