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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魔方比赛!至于么!?从经济学角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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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14:23:1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本人没有去杭州赛,但是本人仅从经济学和博弈学的角度阐述一下自己的看法,
1  如果打乱员是我,那我一定不会造这么简单的case,以至于弄得有点速拧基础的人都能看出来破绽,,我一定会前一天晚上就和选手商量好!把case练好。


2     又是如果我是打乱员,我要给选手造case,我一定有自己的目的,我不可能在对自己没有任何利益的情况下单纯的去帮助一个选手破WR,大家想想,这次如果别人没有看出来,没有怀疑,那么,我是否能得到经济上或是名誉上的好处呢?!很显然不能,谁会去关心一个世界纪录背后的打乱员呢?!


3     国内高手很多,国外高手更多,杭州赛风风火火,没开始之前已经很火!如果出来WR高手们会不注意么?!只要有视频,肯定会留下证据!那些最少步,单拧,速拧的高手们会       一个人都看不出来破绽么?!到时候,在国际上的影响怎么办?!我个人的影响怎么办?!对我以后的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都不利!我干嘛去干这事?!难搞是因为爱国之心?!


4     综上所述,结合当事人自己的描述,我觉得这是一次中国魔方比赛不正规,场面混乱,组织不严密的重要失误的暴露,反映了中国魔方比赛的普遍体制问题,就是而论,我觉得,这次事件本身很简单,打乱员因为周围很混乱,人太多,很嘈杂,打乱自然会出现问题,某一个选手的魔方送来打乱,到一半,因为别的原因打乱员被动转移了注意力,而裁判因为也没有尽好本职工作,没有检查魔方就以为打乱完成,拿给选手,而打乱员再回头根本不见魔方,再因为还有这么多魔方需要打乱,所以把这件事请忽略不计,可正好这位选手真是LUCKY男,创造了“WR”,我们要思考的是更深层次面的体质组织问题,而不应该对事情本身斤斤计较,非要分出个所以然,指责已没有意义,人家也没有被认定为WR不是?道过谦也就算了,如果不从体制上,组织上彻底改变中国魔方比赛的混乱性,聚会性,粗糙性!那么,说不定杭州赛一波未平,哪里又会一波又起!!杭州赛只是体制问题暴露下的一个事件而已,体制,组织才是问题所在!!!望各位聪明的魔友三思。请WCA代表慎重考虑!!

铜魔

豆頁号虎正攵三台豸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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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14:44:3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oaini3939044 于 2011-8-25 01:10 发表
哦!这个我真应该考虑在内!但是。有必要么?!重金收买破三单WR,那为什么补重金收买破三速WR呢?!如果我是选手,我要作弊,我一定挑三速的!既然要作弊,那就来个大的!但是翻过来思考,有没有可能打乱员开出的三 ...


  逻辑角度,三速的关注度太高,如果获取世界纪录,风险也比较大,更关键的地方在于也许即使是用一个足够简单的打乱,也不敢保证能够在世界纪录之内。相比之下,三单的风险偏小,获得成绩的几率也偏高,从风险收益的权衡角度有更高价值——经济学角度这样分析也合理吧?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诺大的北京,容不下一个平静的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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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1:13:4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的帖子

对词汇的理解不一样而已!我习惯称之为敌人,我当然不会把比赛当成你死我活的斗争,但是敌人和朋友之间角色的场下场上的换位,我倒觉得很有意思,可以追溯到人性的本质问题!!哈哈跑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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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1:10:3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8# 的帖子

哦!这个我真应该考虑在内!但是。有必要么?!重金收买破三单WR,那为什么补重金收买破三速WR呢?!如果我是选手,我要作弊,我一定挑三速的!既然要作弊,那就来个大的!但是翻过来思考,有没有可能打乱员开出的三速作弊价码太高,选手只能退而求其次?!哈哈,这是我瞎想!中国魔方界至少还到不了那种程度,毕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利益驱动,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成本太高,收益太低!虽然是个世界纪录!但是迟早都要穿帮的!所以!我相信选手和打乱员都不会冒那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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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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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1-8-25 00:42:1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的帖子

我说了,仅仅从逻辑角度讨论,这种可能性本身是存在的。

另:经济学角度讨论的话,这样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所以你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应该加入这一部分,你觉得呢?

[ 本帖最后由 耗子哥哥 于 2011-8-25 00:46 编辑 ]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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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21:54: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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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有些观点还是不反对的,表示持续关注杭州赛
只希望能够一直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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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21:25:1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oaini3939044 于 2011-8-24 21:21 发表
敌人的定义为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属于敌人!但是敌人绝不仅仅是竞争对手啊!我觉得讨论越来越有深度了!吃饭去!一会来场头脑风暴!哈哈

问题是在魔方比赛的时候,我最多只能将其他选手定义为我的竞争对手,
难道你比赛的时候是定义为敌人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就没有必要和你讨论了,
比赛的时候有人把我当敌人看,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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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21:21:1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 的帖子

敌人的定义为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属于敌人!但是敌人绝不仅仅是竞争对手啊!我觉得讨论越来越有深度了!吃饭去!一会来场头脑风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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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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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21:15:4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oaini3939044 于 2011-8-24 21:08 发表
敌人的含义很广泛!有竞争关系的都可以称之为敌人!敌人和朋友这两种关系是可以共存的!

有竞争关系只能称为竞争对手,不能称为敌人,二者区别还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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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21:08:1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 的帖子

敌人的含义很广泛!有竞争关系的都可以称之为敌人!敌人和朋友这两种关系是可以共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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