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标题:
教育和魔方之争,各位都停一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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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头
时间:
2008-7-23 08:18:01
标题:
教育和魔方之争,各位都停一停吧
<P>刚刚看到几个帖,是关于老师,魔方等等。</P>
<P>看来看去,有支持老师的,有支持学生的。</P>
<P> </P>
<P>怎么说呢,一碗水,总不能端平,我也是在极端的教育中成长的,可以理解中学生魔友们的心情,但教师队伍,不可能因为某一位或者几位和魔友有意见冲突的教师,而被魔友全盘否定甚至上升到教育体制甚至素质的高度,这,大可不必吧。我们的魔友们呢,毕竟,中学的时候,玩还是要有个度的。毕竟玩物不要丧志。</P>
<P> </P>
<P>总是和某个小朋友说,你现在好好学是是为了以后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玩魔方。我们的教育口的朋友们呢,是不是能想一下,如何正确引导那些“玩物”的小魔友们呢,例如魔方这样的玩物,可以拿来为我所用,作为教育的促进和催化。</P>
<P> </P>
<P>争是争不出结果的,发泄也是愤怒时候的必要过程,而且,正确的引导,要好过全面的打压。毕竟,魔方不是神,“还原”不完全等同学习成绩。</P>
<P>对立和统一,才是事务发展的关键。只有对立没有统一,就没有休止了。</P>
作者:
dzbalc
时间:
2008-7-23 08:32:45
感谢大头哥哥的提醒,
你现在好好学是是为了以后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玩魔方 这句话很对
作者:
Xiao_Jin
时间:
2008-7-23 08:37:58
教育和魔方本是不沾边的两件事...不过因为个别人废寝忘食的玩,才导致了争论的发生,其实什么东西都是有两面性的,魔方可以锻炼思维,可以灵活手指,但魔方在这个以考试成绩论优劣的社会不不能带个你什么,无非是一些羡慕的眼光,或者是一些不屑的话语.无论怎样,学生还是应该以学习为主,魔方为辅<BR>PS:不过比起网游之类的来说,魔方还是一个不错的玩具,估计在正确的引导下,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
作者:
snowchou
时间:
2008-7-23 08:44:4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玩全不理解楼主的意思,我们后面的争论,已经分开了,有对个案的分析,也有对共性问题的探讨。我觉得理是越辨越明的,不让争论,就只能让同样的事故一再重演,始终没个说法。针对个案,孰是孰非,很容易判定的。如果每个人意见不同,就各自陈述理由,尽量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以期达成共识。不知道楼主的和事老当的是什么意思,谁是谁非别管,还让魔方背着“害人”的骂名?
作者:
Lonely_7X
时间:
2008-7-23 08:49:37
魔方其實和學校教育并不衝突,其實有些學校都開過魔方的講座,關鍵在於掌握一個度,不能太沉迷,在課餘有時間的時候玩玩還是可以起到一定的鍛煉大腦的作用的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8-7-23 08:50:20
大头说的好!我赞成你的观点!<IMG alt="<img" src="http://bbs.mf8-china.com/images/smilies/default/handshake.gif" border=0 smilieid="17"> <IMG alt="<img" src="http://bbs.mf8-china.com/images/smilies/default/smile.gif" border=0 smilieid="1">
[
本帖最后由 kexin_xiao 于 2008-7-23 08:51 编辑
]
作者:
pengw
时间:
2008-7-23 08:51:43
玩魔方纯属个人爱好,以不影响前途生计为前提,明白了魔方变换的道理,魔方也就谈不什么魔力了,不必为此疯狂。
作者:
大头
时间:
2008-7-23 08:52:15
<P>回4#</P>
<P>第一、我看到了互相攻击。<BR>第二、我所说的停停吧,就是针对互相攻击。<BR>第三、我没有说不要发表个人意见,只是建议朝向相同的方向。<BR>第四、针对个案不可能让所有人达到共识。<BR></P>
[
本帖最后由 大头 于 2008-7-23 08:53 编辑
]
作者:
snowchou
时间:
2008-7-23 09:20:25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你没能把“停止相互攻击”表达清楚,我看到的是“教育和魔方之争,各位都停一停吧”...汗一下。<br>
“争是争不出结果的”,这一句是不是表述也有些歧义?我就是看到这句非常不爽。
作者:
popopopolo
时间:
2008-7-23 09:48:59
如果现在不理清这个矛盾,那魔方迟早也会像当年的电子游戏一样被视为洪水猛兽!<br> 家长老师一句“都是为你好”可以否定并扼杀掉学生所有的一切需求,存天理,灭人欲?只是这种天理,是中国人自己的天理,读书考试升官发财,就是唯一的真理??!!!<br> 这个社会并不只有考试,但仿佛中国的学生一生下来就是为了考试而存在,家长的一切投入都是针对这考试成绩来的,考试本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了这样的社会如此“中国特色”地把考试放在一个如此高的地位,以至于怨声载道。我们渴望自由,我们渴望有自己独立思考的空间,我们也知道只有将来有了成就,最起码对社会有了自己的贡献才对得起父母,但我们承受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不要口口声声说我们这一代多么多么地幸福,你们那一代多么多么地悲惨,我们这一代惟一比上辈们多的就是物质上的满足,但却遭受了更具毁灭性的精神摧残。<br> 在这里说这些并不是号召大家不学习,对抗老师,书还是要读的,没办法,再顽强的人在高考面前也必须做一回小绵羊。这整个事件的始末都值得我们思考,到底我们相信什么,追求什么,是非对错需要我们的分辨。好好读下去,等将来有能力改变这一切了,我们自然会全力以赴地走下去!
作者:
SIL
时间:
2008-7-23 09:53:14
我有两点:
1、你说争不出结果。也就是所谓事实胜于雄辩。那中国很多青少年颓废如何解释?青年人啃老族,追星族那么多又如何解释?很显然极端的教育并没有给人素质以正确的指导,你说你也是在这种教育下度过的,那我想问问:和你一样在这种教育下却不觉得它极端的人现在又怎么样了?难道他们很有素质了?
2、教育体制这个的弊端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我很早就说过教育体制会给魔方带来伤害。看看现在的魔友就能够应证我的那句话。谁说玩魔方和教育体制没有关系。看看我的文章就知道了
作者:
wxl5188
时间:
2008-7-23 09:53:52
我赞成大头的观点!!!!!!!!!!!!!!!!!!!!!!!!!!!!!!!!!!!!!!我想大头,咱们能保护好我们能见到的魔友,不让他们沉迷于魔方,影响学习,已经很不错了.伟大就是个例子,学习好,魔方也不错.大头我们还是有共同观点的.我也是在前两年,学足学饱后才得以有时间玩魔方的.至于魔方益智,我到现在还没感觉出来,但我觉得魔方到是个喜欢思考的人,拿来思考的好工具.特别等你开始盲拧的时候.对于智力好象没什么提高作用.
作者:
dzbalc
时间:
2008-7-23 10:26:56
标题:
回复 12# 的帖子
我不赞同你的观点,魔方是一种益智的玩具,你可以自己试试看,不要去找公式,自己想办法还原魔方,你就知道什么叫做益智,如果你一开始就依靠他人想出来的公式的话,那你就失去了研究出怎么还原魔方的那种喜悦,我现在也在研究SQ-1,我知道乌木老师发了怎么还原SQ的贴,但我就是不去看,因为我认为自己研究出方法还原那才叫强,而且,就算用别人的公式,也能提高手的灵活性,还有观察能力,还有快速判断的能力,还有空间想象能力,谁说魔方不能益智??
作者:
popopopolo
时间:
2008-7-23 10:30:25
回12楼:<br>魔方益不益智并不只是主观感觉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就你上个月数学考了90,玩一个月魔方后再考试还是考了90,就认为魔方没有益智作用<br>
[
本帖最后由 popopopolo 于 2008-7-23 10:33 编辑
]
作者:
snowchou
时间:
2008-7-23 11:28:13
关于益智与否的讨论,可以参考益智玩具的概念:
http://baike.baidu.com/view/8286.htm
<br>
另外,魔方是非常难的益智玩具。不过之前也看到过报道,说日本的老人青睐魔方,可以防止老年痴呆症。活动关节,训练思维。。。
作者:
SIL
时间:
2008-7-23 11:31:35
大头的观点我有些还是认同,但中国孩子吃苦等能力远远低于外国孩子,外国教育支持玩魔方等一系列事情,中国玩魔方的人少于外国,中国人文明素质还没有赶上外国这些都是不争、且对应的事实
作者:
wxl5188
时间:
2008-7-23 11:32:15
我自打玩后智力没得到任何提高.
作者:
dzbalc
时间:
2008-7-23 11:36:41
智力又不是血压,难道智力可以用仪器测出来的吗??
作者:
snowchou
时间:
2008-7-23 11:38:01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说明对你个人没有达到“益智”作用,或者你没觉察到。但客观来讲,它确实是益智玩具,只是你方法不当,或者你懒得“益智”而已。我最郁闷的事就是,被教愚地“从不思考”,只会想着别人塞给我一个“正确答案”“标准答案”。
作者:
franking1991
时间:
2008-7-23 11:43:14
什么时候干什么事,你所做的不符合你应该做的,就是不对
作者:
snowchou
时间:
2008-7-23 12:21:19
标题:
回复 20# 的帖子
在还是儿童的时候,就应该玩耍。看这里:
http://baike.baidu.com/view/102405.htm
儿童权利公约<br>
《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br>
《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的男孩和女孩,并认为每一位儿童既是一个独立的个人,又是家庭和社会的一分子。儿童享有一个人的全部权利。
<br>
儿童享有一个人的全部权利。《儿童权利公约》共54条,实质性条款41条,其中被提到的儿童权利多达几十种,如姓名权、国籍权、受教育权、健康权、医疗保健权、受父母照料权、娱乐权、闲暇权、隐私权、表达权等。 我们国家的现实是“娱乐权”“闲暇权”和“表达权”基本没有,连理论、抗争的机会都没。
作者:
大头
时间:
2008-7-23 12:38:57
算了,这个帖居然又成为了争论的场地
,争就争吧,不同的人看问题的观点不一样,争论也改变不了现实。我本也没想参与其中,因为,本来就没什么好争得。
作者:
wxl5188
时间:
2008-7-23 13:36:26
好,大头我也不再说了,也许我不是儿童,所以不能提高我的智力了,虽然我盲拧可以进40多秒了,我依然觉得我的智力没因魔方得到任何提高.
作者:
kexin_xiao
时间:
2008-7-23 13:59:30
大家如果都站在各自的立场不换位思考那就会永远的争论下去。没有意思,大家停止吧。
作者:
bbshanwei
时间:
2008-7-24 21:20:31
学生以学业为重,这是我们一直说一定要说的原则。
作者:
whoosah!
时间:
2008-7-24 21:38:49
恩,我赞成各位的观点,各位学生万不可玩物丧志!
作者:
by287599003
时间:
2008-7-24 21:50:48
讨论真激烈啊 、。。支持LZ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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