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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讨论“版规” [复制链接]

铜魔

豆頁号虎正攵三台豸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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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09:38: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首先说明一下,这个帖子早已写好,不过考虑到某些大家都预见的得到的原因,这个帖子并没有公开发布,只是在少数相关人员之间进行了简单的传阅。现在我正在跟相关的人员在QQ上面讨论这个事情,而且得到该人授意说可以发到论坛上面公开讨论。
  既然这样那我不妨把这个帖子发布出来,供大家作为案例进行探讨:

正文开始:

  咱们社会主义国家大环境下,在法律建设的角度,遵循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原则。
  我觉得将这个原则平移到论坛,平移到mf8,平移到新品发布区,都是可行的。

  那么,咱们依次讨论这16字原则:

有法可依

  有吗?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用新品发布区置顶的两个帖子:
  【公告】玩家参与新品、赠送贴须知_09.12.27更新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38371
  【公告】厂家发布新品、赠送贴须知_2010.02.12更新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24463
  作为这里的根本规则。

  在这个原则下,我们进一步讨论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

  既然有了相应的规则,那么我们的一切行为和管理甚至处罚都应该基于相应的规则。
  然而在规则本身,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无论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应该“依法”进行。也就是说管理者应该依照规则制定下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被管理者需要按照规则所画出的框架去约束自己的行为。
  注意,“依法管理”也是有法必依的必要条件之一,否则就会出现被管理者守法而管理者违法管理的情形。

执法必严

  执法必严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违法行为的管理,二是对执法权力的限制,这两部分都应该严格才能够保证执法本身的正确可靠,有权利执法的管理者需要严格执法,没有权利执法的群体不得依靠法律进行任何管理,否则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这个角度和我要讨论的事情关系不大,从略了。

违法必究

  违法必究是法律公证性的极端体现,在执行版规的前提下也应该是体现公正的根本。而对于“违法”的定义也不仅仅是对于被管理者,对管理者的行为,法律也是有约束的,例如“越权执法”就是执法者违法的一个体现,同样,执法者不按照法律进行管理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同样平推到论坛里面,版面中,管理者或版主没有按照版规对网友进行了超越执法权限的管理,本身也是一种违反版规的体现。

  然而,在实际处理中,还有一些法律之外的事情。
  任何规则都不可能是完善的,所以规则不完善的时候就有钻规则空子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滞后现象,但是修改法律肯定不能朝令夕改,所以在没有法律可遵照的前提下,实行疑罪从无的原则很重要,如果你的年龄差不多的话,可以回想一下之前在有关逮捕某人的报道,之前的用词是“XX犯”,后来改成了“XX嫌疑犯”,直到现在的规范用词是“犯罪嫌疑人”,简单的用词变化就体现出我国法制建设在“疑罪从无”角度的进步,同样,在前面列举出的两条版规中也有一定的漏洞,在完善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没有相应条款做出限制的某个行为出现的时候,我们应该按照规则本身进行管理,而规则之外的不应该有任何过分的管理。

————————————————————我是严肃的分割线————————————————————


  前面的讨论没有任何指代,只是想表示出一个背景,咱们在这个背景下讨论“公正”。

  把我亲身经历的事件作为案例吧。

  所有的事情,源自“白色POM孤鸿评测”一帖: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3402

  这个帖子发布在新品发布区,也就是说按照新品发布区的规则进行管理是合情合理的。
  这个赠送评测属于有条件赠送评测,有关“有条件评测”的版规条款我并没有找到,不过按照之前曾经经历过的类似评测活动,有条件评测在某些方面(如回复楼层、开放时间)等方面可以松动,因此这个活动报名达到了297个回复,虽说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版规,已经属于“执法不严”,但是毕竟之前的实例中都有一定的松动,暂时不必讨论相关规定问题。

  我的回复在86楼,提供链接: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3402&extra=&page=9
  我回复的内容包括:
  “不符合要求,不报名了。
  上次拿到的还没来得及写评测呢,抓紧时间做出来。”

  这个很普通的回复得到了时空的扣分处理:“时空 经验  -5 不想参与请不要占楼.... 2010-10-16 21:56”
  请注意,在全部298个楼层中,除了楼主发布征集信息和时空1楼回复之外,一共296个回贴,其中有报名也有不报名,有成绩合格也有成绩不合格,但是全部回帖中,只有我一个的回帖被进行了扣分的处理。

  那么我首先想讨论的是,如果按照版规的操作,扣着五分的道理何在?

  作为普通玩家,我应该遵守的是:
  【公告】玩家参与新品、赠送贴须知_09.12.27更新
  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38371

  其中关于违规报名问题,提出的处理方式是:“中奖楼层一律由版主使用《铯写的 抽奖程序》随机挑选(如中奖楼层有违规的,则资格转给下一楼)”请问哪位看到了相应的规则里面有扣分的标准?
  而在全部条款中提到关于扣分的内容包括:
  1、发现用马甲来参与活动的用户,一律取消活动资格并删除马甲!主ID连带责任,轻者扣十分禁言5天,重者删除
  2、凡是参与的用户一连发N个回复的,当恶意灌水处理并加倍扣分
  4、任何评测帖均不得多次占楼(-10分)!
  这其中也没有出现关于不报名而回复的扣分标准。

  而关于不报名是否能够回复的问题上,我看到了一条:
  5、本人也会在赠送贴里回帖(偶尔),但并不参与任何赠送活动,拒绝接收任何赠送产品,以示公正!
  试问,既然“本人”可以在赠送贴里回帖,并不参与活动,拒绝接收,那么为什么普通网友不能回帖不报名?敢问这一条版规中的“以示公正”,仅仅来自口头还是来自具体行为?

  那么,我现在就不能理解了,我回复一个赠送活动的帖子,并且表示自己不符合赠送规则,不报名,把机会留给楼下的朋友,全部行为中哪一条有违版规?哪一条在版规中有明确的说法说明应该进行扣分处理?

  扣分的根据何在?

  最后我留下一句话给这位尊贵的版主,无视版规,肆意妄为的版主反正也不会被弹劾,依然可以叫嚣,甚至可以颠倒是非黑白地发出“一切按版规行事”的谎言,如果所有版主都向这样的人学习怎么办?有了权限谁不会删帖封人啊!

  我也下一句通牒:有关签名问题,我继续拿出探讨的态度,允许你提出关于哪些部分不满的指责,但是前提必须你指出。但是关于不符合版规滥用职权扣分的行为,我需要你道歉,否则我将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 本帖最后由 耗子哥哥 于 2011-6-5 17:10 编辑 ]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诺大的北京,容不下一个平静的魔方!
不让人说话的发言人和组织者代表什么样的团体?
魔方吧出过公众人物、前见习版主、商人老爸、带头大哥、发言人、走狼、变成壳、白魔代表。对了,还有一个自封无耻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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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09:40:03 |只看该作者
我只想等待某人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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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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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09:42:13 |只看该作者
会和谐吗??
http://www.tmbbs.com/?fromuid=2949
   魔方闲聊群:101500269【加群注明mf8】
http://www.tmbbs.com/?fromuid=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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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09:44:09 |只看该作者
1、人家对别人的签名不感兴趣。你就别拿你的签名说事了。
2、在你指出的违规的回复贴里。就有人被抽到了。并没有顺延到下一楼。
拿起你的魔方,我们就是朋友了!
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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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09:46:58 |只看该作者
3、版主都很忙滴。你等人家有了时间再回复吧。
不过就算你等到了他有时间了。他也许只有匆匆回几个字的时间。由于时间仓促,逻辑混乱或者答非所问也在所难免。到时候你别失望就行了
拿起你的魔方,我们就是朋友了!
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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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建设奖 两年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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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10:20:18 |只看该作者
各退一步,才好解决。但是看来有点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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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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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11:00:28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说不让你发么……
一蓑烟雨任平生
我已厌倦看穿虚伪,请隐藏好你内心的丑恶念头与每一丝邪念。
天主,你曾使圣十字若望忘我牺牲,热爱十字圣架;求你使我们现世追随他的芳表,将来也能永远瞻仰你的光荣。因你的圣子、我们的主耶稣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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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12:28:39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看文章学东西的。
北京海淀天作淘宝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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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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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15:43:02 |只看该作者
首先版规不可能写的像国家法律那么健全,另外就算是国家法律也一样有漏洞可循


并非所有的加减分操作都必须找到版规,在所有的论坛都如此,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都会根据个人的主观意识进行加减分操作。如果你想追究这个,那么论坛里有追之不尽的扣分操作,足以让你玩到2012


关于评测贴扣分的事情,你的做法已经增加了版主的工作量,并且影响到了抽奖结果,通常这种情况下我会删帖或者小小的扣点分警告一下。但是你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做,之前的几次只是删帖而已,就在国丙3的帖子里你依然如故,捣乱也得有个限度的吧,你在魔方吧最大的乐趣就是钻版规空子,玩文字游戏,你也是30+的人了,不觉得这样做很幼稚么


POM孤鸿评测的那个帖子之所以特意加了一句“3、不想参与的请不要回帖占用别人的机会”,也是因为评测条件有了改动。但是条件里并没有要求必须写上自己的成绩,也没有要求必须写上“参与评测”之类的

“5、本人也会在赠送贴里回帖(偶尔),但并不参与任何赠送活动,拒绝接收任何赠送产品,以示公正!” 这条主要是针对一些权限更高的用户发帖我无法修改的情况,相关规则我只能在沙发上回帖才可以。

欢迎您采取下一步行动,我拒绝为你的胡搅蛮缠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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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16:05:3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时空 于 2010-10-26 15:43 发表
首先版规不可能写的像国家法律那么健全,另外就算是国家法律也一样有漏洞可循


并非所有的加减分操作都必须找到版规,在所有的论坛都如此,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都会根据个人的主观意识进行加减分操作。如果你想追 ...


  得到这样的回答我很满意,不过麻烦你一点,既然所谓的版规在你眼里形同虚设,那么请在今后的所有言论中不要用“按版规行事”这样的谎言欺骗大众。

  我得到满意的答案了,所以没必要采取进一步的兴趣,下面我会行驶我作为mf8自由一员的监督权,从现在起凡是出现你声称“按版规行事”的言论我都会积极站出来指责,到时候请不要滥用管理权限就是了。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诺大的北京,容不下一个平静的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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