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三思网上的文章和这个论坛的讨论文章,提一些自己的想法(其实也是以前的老师教的,自己发展了一下),不必要弄得这么复杂!
如果知道坏球的轻重,那么“三分法”就OK了,没什么可讨论的。
如果不知道坏球的轻重,要找出球,并且知道坏球是轻了还是重了,那么N次最多能称(3^N-3)/2个小球。其中,“x^y”表示x的y次方。(有些文章没有注明这个红色的条件,所以有“三次称13个球”的问题。)
自己在证明的时候,还发现:如果标准球足够的话,那么N次最多能称(3^N-1)/2个小球。也就是比上面的数字多了1,而且达到了极限!(因为没有实际地把证明写下来,而且用的是构造法,所以至少需要的标准球数量还不确切,估计是只要有1个标准球就可以了。)
整个问题可以归结成“信息论”的问题。
称1次,有3种情况;称N次,有3^N种情况;
M个小球,每个小球都可能轻了或者重了,所以有2M种情况;
要得到最终的结果,必须:3^N > 2M
M最多为(3^N-1)/2(记为M*)。考虑到M是整数,这就是理论上的极限情况。
但第一次如果没有标准球的话,没办法很均匀地分配各种情况。
但是对于M*-1个球,正好是3的倍数。均匀分成三组,取两组上天平称。第一次称的三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对应了(3^(N-1)-1)/2种情况,而且有了足够多的标准球。之后的问题就解决了。
至于有多少种称的方法,个人认为没有太多的研究必要,怎么称都要遵循“均匀分配各种情况”这个关键,而且变化余地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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