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魔方
楼主: pengw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N阶正方体色子阵魔方状态变换定律:第四版 [复制链接]

Rank: 2

积分
595
帖子
305
精华
0
UID
4212
性别
251#
发表于 2005-12-3 14:57:47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乌木在2005-12-3 9:18:58的发言:

补充。我有222楼所说的“推广”想法是因为:

《N阶定律》的2.1的标题是“基本性质”,那么,222楼所引的

那一条,我认为还不够“基本”,我觉得推广后更基本:

“任何魔方态都是若干步90°转一些层的结果。”

它包含了一切“公式”的结果,何止“三交换”呢!

只是不知这样说法妥否?

既然清兄说这是“众人皆知,不言自明的真理,那就更应

该写进“基本性质”的了。不是吗?否则岂非大疏漏了?

**********清道夫

"魔方可以90度转动"是否也要做为基本性质写入?

**********清道夫

乌兄,麻烦你不要在这里讨论公式,N阶定律只讨论公式的结果,老先生,你能不能少问一点让人吐血的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积分
18050
帖子
16478
精华
9
UID
449
性别

魔方理论探索者 论坛建设奖 爱心大使 十年元老

252#
发表于 2005-12-3 15:56:58 |只看该作者

哈,我222楼所引的一条的上一条(“* 四个块交换位置是魔方结构定义的固

有属性”)不正是答复了您说的“"魔方可以90度转动"是否也要做为基本性

质写入?”?这“上一条”是《N阶定律》中的原话!我222楼的“推广”话应

是仅次于它(“* 四个块交换……”)的一条基本性质吧?

不讨论“公式”也可以,甚至可以“避讳”似的,而且不怕烦的话,以

四个块交换位置复合使用”(222楼引文中的原话!)代替“公式”两个字

(?!)。您说我在色向参照系问题上“过河拆桥”,难道忌讳“公式”两个

字就不于过河拆桥啦?我222楼等只提到公式两个字,根本不具体讨论什么

式的具体步骤,我明明说什么什么包含了公式的结果,哪里有一点点超越

了您规定的“N阶定律只讨论公式的结果”这一戒律?我让那一句“推广”的

基本性质涵盖所有的、以天文数字计的魔方状态,其中包括有一定特殊地位

的三交换结果,反而不好吗?真是“不识抬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3 18:45:26编辑过]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积分
595
帖子
305
精华
0
UID
4212
性别
253#
发表于 2005-12-3 16:40:58 |只看该作者

乌老家伙,没有谁需要你抬举,恰恰是辅导你象个脑瘫幼儿看图识字一样学什么N阶定律的人在抬举你,不要搞不懂就开始乱咬一气,人都快活到头了还这么低幼,真是少见,活象一个老年痴呆!乱发痴言而招致别人批是你罪应有得!请你不要在这个贴子下跟贴,你不够格,退回去玩你的二阶平面或写你那些狗屁不通/让人肉麻的打油诗!一个真不识抬举的疯老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3 16:55:06编辑过]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积分
18050
帖子
16478
精华
9
UID
449
性别

魔方理论探索者 论坛建设奖 爱心大使 十年元老

254#
发表于 2005-12-3 16:50:20 |只看该作者

关于魔方的基本性质看起来似乎“众人皆知,不言自明”,其实不然,真的

有人第1次接触魔方时,三个手指抓住一个角块想就地扭转,等等。此外,基

本性质看似平淡,其实确实是一切变化之基础。对于表面分割为n×n个正方

形的立方体魔方来说,大家熟悉其基本转法;对不熟悉的异形魔方,往往不

明其基本转法,就无从下手,例如Puzzler2.05 中的有些魔方或仅看到某种

怪魔方的图片,就有这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积分
18050
帖子
16478
精华
9
UID
449
性别

魔方理论探索者 论坛建设奖 爱心大使 十年元老

255#
发表于 2005-12-3 17:11:25 |只看该作者

请不要删去228楼,那是治我病的方子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4 16:50:14编辑过]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积分
18050
帖子
16478
精华
9
UID
449
性别

魔方理论探索者 论坛建设奖 爱心大使 十年元老

256#
发表于 2005-12-3 18:38:23 |只看该作者

表个态。1、我不介意,因为我是有不少毛病。2、我惹出228楼的“马蜂”

(并无贬义噢)的直接原因是我227楼说了“不识抬举”,不妥,应把最后那

句话改为对我自己说的“我真是吃力不讨好呀”之类的话,否则人家怎么接

受得了。换了我也会发毛的。所以,至少得先记住那四个字的“效果”,不

可造次。3、至于请我不要在《N阶定律》帖子下跟帖,No!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6322
帖子
6926
精华
47
UID
68
性别
兴趣爱好
结构

收藏爱好者 魔方破解达人 魔方结构大师 十年元老

257#
发表于 2005-12-3 19:01:21 |只看该作者

呵呵,乌木先生,我真的服了你了。

我也想知道一下清兄的骂功是否达到随心所欲的境界,希望你能探出个深浅。支持你。

骂功的最高境界是骂人不带脏字,算是一流的了。象清兄这种功力只属二流,可能还没达到二流。

[em01]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积分
18050
帖子
16478
精华
9
UID
449
性别

魔方理论探索者 论坛建设奖 爱心大使 十年元老

258#
发表于 2005-12-3 19:59:30 |只看该作者

我只接受烟兄对我关心的成分,您其余的话是大可不必的,不利于增进魔友

之情(含激烈争论之缘)嘛。您说了就收不回,但没什么大不了,以后大家

努力注意就是了。我常提些不三不四的问题,自以为至少表达了我这样的一

批人的疑惑吧,能得到回答最好,得到别的什么东西也不必计较,慢慢总会

有答案的。前提是共同努力玩好魔方(含玩理论)。这样,您不会再要我去

探什么深浅了吧?您说过“退一步海阔天空”,正其时也。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积分
595
帖子
305
精华
0
UID
4212
性别
259#
发表于 2005-12-3 20:06:57 |只看该作者
以后,门外级的三四流儿科问题,交由大烟头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积分
18050
帖子
16478
精华
9
UID
449
性别

魔方理论探索者 论坛建设奖 爱心大使 十年元老

260#
发表于 2005-12-3 22:05:33 |只看该作者

《N阶定律》说:

“* 推论1:任一中棱块色向独立改变一次,必然导致任意另一中棱块

色向独立改变一次 ”

建议修改为:

“* 推论1:任一中棱块色向改变一次,必然导致至少另一中棱块

色向改变一次 。”

理由:1、我可以一次改变四个,别人也许会一次只变两个,

故建议添加“至少”两字。

2、删去两个“独立”,理由我以前说过。

3、删去“任意”。理由:不妥。前半句有了“任一”,但这第1个

选定后,以及翻色方法确定后,另外的、同时翻的就不任意了。

翻法不同,“另外的”也随之不同,但也不任意。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手机版|魔方吧·中文魔方俱乐部

GMT+8, 2024-11-23 14:53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