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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ikeduo 于 2009-12-31 19:23 发表
新版logo怎么还是TM,换成国甲®,相信会更酷。 根据修订的《实施细则》,注册商标的标注方式只有三种方式,就是在注册商标后面加注:A、“注册商标”四个中文字,B、“注”字,注字外面加一个圆圈,C、“R”,R外面加一个圆圈。除此其他任何标注方式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注是中文字,显然不如使用?那样全世界都比较流行,所以我们建议最好使用?标注。
观察各种产品商标标注方式最为常见的是将带圈的R标注在注册商标的右上角,少数产品将?标注在注册商标的右下角。使用注字已经很少见了,还有的产品将注册和商标分别放到注册商标的两边。注册商标具体应该标注在那里,2002年修订的《实施细则》也有规定,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我们也见到一个著名的国外饮料品牌只在注册商标后面标注“商标”两字,这不合法律规范。我国法律对于标注不规范的行为并没有任何的处罚措施,但还是应当按法律规定进行标注。
我们可以看到国内也有很多商家自作主张标注“TM”,有的企业将TM表示为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但是还没有获得注册。“TM”是注册商标的英文简写,不管其他国家如何规定,我们国家《商标法》是不认可TM的,标注“TM”在我国不代表任何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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