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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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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我都无语了都 [复制链接]

铜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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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2:30:2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周一 于 2011-4-9 22:06 发表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看来还是懂法的。

  那么,我对你的“谩骂”在哪里?如果没有的话,请正面道歉。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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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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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2:35:3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周一 于 2011-4-9 21:55 发表


你要真读不懂中国文字,那么的崇洋媚外,请出去吧,不要在这里胡搅;

利用过期专利,是企业的合法行为,并受专利保护;
我买不起原版的菊花或我不愿买十倍于国产菊花的同样的国外产菊花,我买国产菊花是完全 ...


  楼主,我想多嘴一句,关于你的这句:

  我为什么不能发国产菊花的图片?是不合法吗?
  据我观察,好像没有任何人禁止你发你的菊花图片,如果需要禁止,我相信魔方吧会给你的处理是取消你发布的图片的权限,不过据我观察,现在你还能发布图片,所以你可以发。
  发个图片嘛,只要不是色_情_淫_秽_暴_力,我估计都不违法,好像也没有人指责你不合法。

  不过我不理解的是你口口声声和法律挂靠,有什么价值?毕竟没有人限制你这些权利,也没有讨论过你发布图片是否违法。

  同样,按照你的逻辑,我也用你的提问方式问你一句:

  我为什么不能对宣扬山寨的帖子扣分?是不合法吗?

  请正面回答,谢谢。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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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2:37:3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unny 于 2011-4-9 22:24 发表


请看好我说的内容你再发帖!
你答非所问吗?
我要你拿出来的,不是专利权期限的说明,是法律对于使用过期专利企业保护政策的条文说明


Lunny:

  建议你调整一下排版,红字没必要这么大,强调“保护”两个大字也许能让楼主看到重点。
点这里,我的经验就能增加1点:http://bbs.mf8-china.com/viewthread.php?tid=64324&page=7&authorid=1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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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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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2:37:39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lz你根本就不懂法,拿着网络上百度的一些抢文,片面的理解然后就认为是法了,你有核对过法律条文吗?你有正确理解法律条文吗?
如果你确实理解,请就关于专利法保护使用过期专利企业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

[ 本帖最后由 lunny 于 2011-4-9 22:40 编辑 ]
认真你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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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2:47:35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unny 于 2011-4-9 22:37 发表
我觉得lz你根本就不懂法,拿着网络上百度的一些抢文,片面的理解然后就认为是法了,你有核对过法律条文吗?你有正确理解法律条文吗?
如果你确实理解,请就关于专利法保护使用过期专利企业的法律条文进行解读


三、失效专利的两个效用
  失效专利的第一个效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无偿地使用之,由此获得经济效益。专利权作为工业产权之一,是专利局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亨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排他性,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失效专利则丧失了这种权利,即失去了专利法对其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地使用。

具体请参见如下贴子;

http://www.lawtime.cn/info/zscq/zlqlw/2009102537363_3.html关于 法律条文 中 对企业使用过期失效专利 进行保护;
我认为这不是一个问题,专利失效了,企业或个人当然可以使用;
如你想要正规的条文解释,我不是法律工作者 ,只能向专业人士咨询;如你确实需要,周一上班了,我问问专业人士;看有没有;如没有,咱们一起要求司法解释?:)
你的问题,对我也是一种学习,共勉!


[ 本帖最后由 大话王 于 2011-4-9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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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2:49:53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话王 于 2011-4-9 22:47 发表


三、失效专利的两个效用  失效专利的第一个效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无偿地使用之,由此获得经济效益。专利权作为工业产权之一,是专利局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亨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具 ...


  友情提示,含有连接可能被判定为隐性广告,建议修改。

  另,这些复制粘贴并没有解答别人对你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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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2:51:55 |只看该作者
两个人争论,只会想法设法绞尽脑汁甚至不折手段找出理由来让对方信服自己,虽然对方最后肯定不会这么做,争了这么久了,有谁会认为对方说的有道理的吗?既然做的什么都没有意义,大家还是不要吵了吧,不早了,明天好多地方都该有聚会的吧,早点休息吧。
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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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2:53:0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话王 于 2011-4-9 22:47 发表


三、失效专利的两个效用
  失效专利的第一个效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无偿地使用之,由此获得经济效益。专利权作为工业产权之一,是专利局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亨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 ...

你提供的,是“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论文 > 专利权论文 > ”下的一篇文章,可以说只是一个论文
不是正规法律条文。
我要你第一:给出法律条文原文,关于保护使用失效专利企业的条文原文(原文你懂么)
第二,给出对原文的理解和解释,不是直接引用别人的理解,换句话说,人家说的就全对么?毕竟都是各个人对法律的理解而已,你如果都提不出自己的理解,又怎么有资格判断别人说的正确与否呢?

另外,你引用的文章叫““失效专利”探讨”,既然是探讨,你为什么堂而皇之的号称是:法律规定,别人说不同意,就是违法,之类的呢?我引用你刚才的那贴里,你说的哪条是法律?
你开了好多贴,一再说“受到法律保护”,从你刚才说的来看,只是一个论文难道就算“法律”?你认为法律的定义是什么?是儿戏吗?为什么之前信誓旦旦的说“受法律保护”,现在又说什么咨询“司法工作者”?还不是你自己都没弄清楚就开始给其他人灌输你那根本片面和不成熟的思想!!!
咨询了又怎样?你若连条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都找不出,所有司法解释也都是各自的理解,是水中浮萍,立不住脚的,所以你自以为是“法律”的那篇文章,才很谦虚的起名叫“探讨”,而你直接拿来变成了“法律”了,真让我哭笑不得。
枉费这么多时间在你这里,没想到你所谓山寨强国论的根基都是不健全的,算了,你自己折腾去吧。


[ 本帖最后由 lunny 于 2011-4-9 23: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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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2:57: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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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23:00:0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unny 于 2011-4-9 22:53 发表

你提供的,是“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论文 > 专利权论文 > ”下的一篇文章,可以说只是一个论文
不是正规法律条文。
我要你第一:给出法律条文原文,关于保护使用失效专利企业的条文原文(原 ...


希望我们能解决问题,而不是。。。。

你可以查一下宪法,还有有关知识产权的 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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