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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魔方 --- 概念定义 [复制链接]

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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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元老

11#
发表于 2014-9-13 10:16:51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尊达哥 发表于 2014-9-12 20:52
懒得看这些咬文嚼字的东西了。LZ能不能用一句简单的话概括一下?

一句话没法搞定,可以用一幅图概括,就首页那张大的,第一排是二阶,第二排是三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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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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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元老

12#
发表于 2014-9-13 13:08:25 |显示全部楼层
ggglgq 发表于 2014-9-13 11:09
  
  
  

这个魔方

存在争议正常,因为从不同角度看,它同时属于两种类别。
从转角看,所有块都是中心块,它是“帽子魔方”。
阁下认为帽子魔方阶等同于摘掉帽子,而我认为帽子魔方没有阶属性。
从转面看,所有块都是角块,满足阶魔方定义,属于二阶魔方。

看问题应该从各个方面看才对,不能单单将其看做转角魔方,就算给帽子魔方定义了阶的属性,这个魔方也应该有两个阶属性才对,作为阶魔方的阶——2,作为帽子魔方的阶——(存争议,你我各自认为是 1 和 不存在 )

28楼的魔方并非帽子魔方啊,它们就是标注了方向的三四五阶正六面体而已,没有能单独转动的“帽子”。
“伸出拳脚”自然是不会改变魔方的任何属性,包括阶属性,然而加了帽子则不同,帽子能转动,便多了一个切面,以及许多新状态。再比如三阶加了帽子,变成加宽三阶,便实际上出现了与五阶面块相同的簇,不再是三阶了。

魔中魔系列有各种不同的转动限制,与前面讨论的魔方都是不同的。其无限制版本(全自由面)和加宽三阶同构异形。有的两个限制版本(全1面和全0面)实际上是捆绑成了一个颜色三阶和一个方向三阶,其它魔方捆绑合并簇,变成阶魔方当然是可能的。


关于四面体降阶的观点
1、只从个别魔方出发,非所有同类魔方中总结,更从未考虑高阶情况;
2、两个魔方降阶的理由不同,不具有可推广性;
3、Skewb降阶的理由不合理(这点我阐述过两遍,而阁下又回避了);
4、独立了正四面体,破坏规律对各种情况的统一性。

Skewb的三阶性,我再举出一个佐证:四面体百慕大魔方。能百慕大化的阶魔方,阶数一定是3,因为百慕大化实际上是棱角易位加中心块变形,必须有棱块、角块、中心块,除中心块外无面块的三阶魔方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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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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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元老

13#
发表于 2014-9-15 01:12:43 |显示全部楼层
ggglgq 发表于 2014-9-13 18:13
  
  
    3、至于那些 正六面体 N 阶全色魔方 “帽子”的问题,就算咱们对“帽子”的概念

首先感谢阁下与我讨论了这么多,“回避问题”的措辞有所冒犯还请海涵,我的目的也是希望阁下正面阐述。阁下也进一步阐述了对Skewb的观点,但是高阶正四面体还是没有提到。

从32楼看,阁下对“阶”的定义好像是等同于层数。可是层数不能决定什么。二层正方体魔方,就包括转面的二阶、转棱的24Cube、转角的Skewb;三层五魔则更是种类繁多,切面从浅到深有三阶五魔、二阶五魔、水晶五魔......        同样的层数,不同的切割方向、深度,则截然不同。
何况层数和阶不相等也很常见,比如四阶五魔有五层,二阶五魔有三层,所以阁下32楼的佐证就...。


“阶”这个概念,本来只存在于正方体阶魔方上,这也没有争议。
可是扩展到其它魔方上,由于定义不同,就会有争议。还是需要一个好的定义,将概念扩展到合适的魔方上。
魔方是千姿百态的,并非所有的魔方都适合用阶来描述,所以我主张只给适合用阶描述的魔方定义阶。
阁下看来我这样圈定范围是为了“回避”,而我实际为了让“阶”这个概念的意义不变质,并且遵循统一的规则,没有违反规则的特例。
一楼的定义 有完善统一的规则,界定了明确的范围,我认为是个好定义。
正四面体和其他形体一样满足条件,满足规律。

要说正四面体阶魔方有什么特殊的,就是面对角,转面=转角这个特点了。
而正三棱柱、正五棱柱等阶魔方也有类似特点:面对棱,转面=转棱。
面对角和面对棱,都会使层数相比面对面的少,都要特殊处理的话,真是麻烦事。
规律还是简单统一好,层数什么并不重要,既然符合完善统一的定义和规律,何必单独处理。

至于31楼的“歧义性”,有点张冠李戴,那个1阶分明是阁下理论得出,怎么算到我头上。
“存在争议正常,因为从不同角度看,它同时属于两种类别。(让我补充完整)若只从一个角度看,便会得出片面的结论,导致争议。”
而阁下只从转角出发,忽视转面。与我转面角度得到的结论有争议是自然的,但并非合理的,得从两个角度综合看。

至于帽子,既然能转动,产生不同状态,摘掉的话还是有所区别的,不能等同。

我的目的并非争论,只是希望完善魔方的理论。阁下认为讨论的是“基本常识”。然而魔方理论还很不完善,许多概念还缺乏完备的定义。
我所做的,就是整理魔方的分类,符合一定规律的分为一类,给出完善的定义。对于诸如“阶”这样的关键概念,给出明确统一的定义

所以当阁下持有不同的“阶”的定义,并且只对某些魔方单独赋值,未给出明确的统一定义,适用范围又模糊。我当然坚持自己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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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4:54:27 |显示全部楼层
ggglgq 发表于 2014-9-16 10:57
 
  
  

‘阶’这个概念,本来只存在于正方体魔方上
也就是正六面体的二阶魔方、三阶魔方、四阶魔方......
“阶”这个词不就是用来描述这些魔方而引入的吗。

三阶魔方去了角块,当然就是一种新的魔方,变换群都不一样了。
还称为“三阶”只会带来混淆。应当以其特征来命名。
帽子魔方去了帽子,阿贝尔群变成了单位元素群,也不是同一种魔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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