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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国产仿金氏金字塔魔方 [复制链接]

红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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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00:43:50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amLR 于 2010-2-28 00:41 发表

如果是这个标准的话..耗子哥哥真的可以鄙视,真的是全部

用的Windows正版不?所有软件正版不?穿的鞋子有仿过Nike、Adidas不?
我支持楼上的观点。看没罪,传就不行了。

[ 本帖最后由 居士 于 2010-2-28 00: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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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00:50:0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耗子哥哥 于 2010-2-28 00:47 发表


我的正版Windows包括98、2000、XP、Vista、7。
正版Office包括2000、2007。
很多国产自由软件都可以查到我的注册帐号。
杀毒软件使用Norton Anti-Virus,从2001到现在每年一套。

抱歉让你们想找茬的失望了 ...

我只是想表达出,在中国这地方,买啥之前还得查一查是不是经过正版授权,活得也太累了,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再举个例子:看电影都只在电影院?听音乐只买正版碟?
再不行就举个例子:用过腾讯QQ吧?是仿人家的吧?

[ 本帖最后由 居士 于 2010-2-28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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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01:04:24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我看视频还是上优酷,听音乐还是在酷狗,也不能只用MSN不用QQ,我脱离不了干系,也没知识产权被人侵权,所以我没任何资格说人家盗版厂。
各走各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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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09:21:17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啰嗦一下吧,再审视一下我自己生活中侵了知识产权的地方。
我买不起Nike、Adidas和其他的名牌,只好买些国内仿着人家款式做的鞋子、衣服。
我买不起正版软件,于是在我的电脑上,需要购买的有Windows、Office、备份系统用的Ghost、浏览图片用的Acdsee、处理图片用的Photoshop、压缩用的WinRAR、玩的游戏(CS、魔兽争霸);不需要购买的,好比腾讯是国内赤裸裸的盗版大牛好比我还是照用QQ,我不想用IE,也没用Firefox,用的是使用IE内核的360……不列了,软件太多……
我还看过成千的电影,下载过无数的MP3,出去唱过K都没给版权费……
突然还想一个问题:魔方吧的服务器上,使用的软件都正版不?一个SQL数据库软件就2万多元!如果非正版,那我注册了魔方吧的帐号,又多了一条支持盗版的罪名了。
Sigh……
叹完气然后说个笑轻松些吧:有人说呐,这啥啥国外版权费啊,咱们祖先在清王朝赔款的时候都提前付过了,所以这国内盗版商才这么理直气壮……

[ 本帖最后由 居士 于 2010-2-28 09: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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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20:20:55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耗子哥哥都花这么多时间来打字,老大也出来解释,我也应该再讨论讨论吧。
首先明确一点,我与各位都非亲非故,以下所有讨论纯粹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论坛的大虾们不要误会,毕竟论坛气氛应该是讨论而不是吵架。
下边我说几点我的看法:

1、先明确一下所鄙视的是盗版的行为还是支持盗版的行为,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仿造的厂家是盗版行为,购买或者使用的是支持盗版的行为(不论有意还是无意,都是非法的)。

2、盗版的定义,也就是仿造与盗版怎么区分。好比QQ,我认为QQ有很多地方是侵权的,而耗子哥哥认为我的看法是偏激的,这就纠缠不清了。我想了想,提出一点:作为消费者,是很难知道自己购买的每一款商品是否有侵权行为的。否则的话,去士多买点小吃还得查查外包装有没有授权,那也太夸张了。所以,只有经法院或者版权管理机构裁定侵权的,我们才能确认其为盗版,否则姑且认为是仿造(涉嫌盗版)。毕竟那些“借鉴他人设计并且进行提升的行为”是否非法侵权,消费者实在非常难以界定。还是QQ,说不定哪天腾讯被微软、中国游戏中心、开心网、人人网之类受害者状告侵权成功了,那我这十来年使用QQ的行为,不正是让腾讯发展壮大的一种支持?

3、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中,要脱离盗版而生存,现实吗?耗子哥哥说得对,没钱并不是一个人支持盗版并且堂而皇之地认为盗版有理的理由,这一点肯定要支持的。但如果是没钱、或者根本没有正版渠道而迫不得已使用盗版呢?我从来不觉得盗版有理,但我的收入水平实在让我消费不起正版软件、正版电影、正版音乐,而我看的不少美剧也根本没有正规渠道引进国内,我周围没有一间K房为我去唱K时使用的音乐付版权费用。如果我不用Windows不上网不打游戏不看电影听音乐不和朋友出去聚会了,恐怕我很快与这个世界脱轨了。所以,我没有合理的理由去使用盗版软件,但目前是社会的底层,而我希望不要永远呆在底层,所以只有被鄙视的份。

4、我承认不是很懂版权规则,以下的只是问一问:
a)某产品在国内申请了版权,而在国外是被认为是侵权的被起诉,这产品能不能买?
b)免费提供的是否就是正版的呢?但开发其软件的人是盗用人家的代码的开发而来,又或者开发时候用的开发工具是盗版的,该软件是否合法?(我觉得,使用盗版工具开发、生产出产品,本身就是一种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而购买使用那些产品,同样是支持了盗版行为)
c)没有渠道支付版权费而使用盗版,这“没有支付渠道”本身是不是一个使用盗版的理由之一?使用盗版之后,再买一个同样的正版,是否就脱离了支持盗版的行为?
d)(这问题不讨论魔方吧,老大不用出面回答)假如我开设一个论坛,服务商为我的服务器安装的软件并非完全经过正版授权,或者我管理该论坛时所用的电脑上的软件并非正版,那我与我的论坛注册者是否正在支持盗版?

5、相信法律不会因为一个人侵了权,而将他所拥有的版权都剥夺。因此即使我常常下载MP3不给钱,我也是会问发表我文章的出版社索取稿费。我也没能力为了索取稿费而将我生活中所有侵权行为都去除了。这一点,我想表达的是:即使吧里的人曾经有过侵权的行为,也同样有权去维护自己魔方作品的版权。

以上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我使用盗版产品的行为亦是个人行为,并非希望读者支持盗版,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居士 于 2010-2-28 23: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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