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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4和13
答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运用了什么思维和方法。本题从逻辑否定中得出了逻辑肯定的结论。有点特殊,呵呵!
网上的3种解法我看了。除了第1种枚举试商法外,另外2种都有点毛病。现将本人的解法公布,请大家指教。我们解数学题,用的最多的是演绎法,即套用公式;这道题中大量运用了归纳法,呵呵!演绎是从一般到特殊,归纳是从特殊到一般。那个**说还有比这更好的,说是引用老马的结论,排除了41以上的——KAO,老马是谁啊?
题目解答分析:对于这两个数,(逐步缩小范围法)逻辑推理有以下四种情况:
Ⅰ庞不知孙知,
Ⅱ庞孙皆不知,
Ⅲ庞孙皆知,
Ⅳ庞知孙不知。
定义:
P:庞涓手上的数字
S:孙膑手上的数字
X、Y为这两个数字,2≤X<Y≤99
那么: P=X+Y
S=XY
事件1:庞涓首先开口道,“虽然我不能确定这两个数是什么,但是我可以肯定,你也不知
道这两个整数是什么。”
事件2:听庞涓这么一说,孙膑立刻笑了,他说道,“庞师兄,我本来确实不知道这两个数
是什么。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知道这两个数是什么了。”
事件3:庞涓也仰天大笑道,“孙师弟,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也知道这两个数是什么了。”
造成本题难解的原因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等,信息一点点地给出,答案一点点地显现。孙膑的信息最精确(他分解因式的可能组合一般较少),首先解出,其次是庞涓,然后是我们。我们的推理思维是从逻辑上排除不可能,剩下的就是可能的了。这样就减小了运算量。如果你一个个个去试,除非你是计算机!那么我们采取的排除步骤就是尽可能地前一步的排除效率大点,便于快速缩小范围,减小运算量。
排除效率:比如下面(B)中我们否定P>53(排除了144个)的就比(A)中我们否定P=5,6,196,197(排除了4个)的效率大。
推理过程:
一、 事件1发生前,庞涓手上的数字P是5-197之间的数字。即: 5≤P≤197。
已知:2≤X<Y≤99。
庞涓不知道又能确定孙膑肯定不知道这两个数,这属于第Ⅳ种情况。
此时我们可以有以下推论:
(A) 排除第Ⅲ种情况。
若P=5,有且仅有P=2+3,S=2×3;
若P=6,有且仅有P=2+4,S=2×4;
若P=196,有且仅有P=97+99,S=97×99;
若P=197,有且仅有P=98+99,S=98×99;
那么有: 7≤P≤195。
(B) 庞涓的和数P一定不是大于53的数。也就是否定了55≤P≤195。因为大于53的数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讨论:
1.假设55≤P≤152,P可以表达为P=53+(P-53),如果孙膑拿到的S正好等于53(P-53),这个数只能表达为53×(P-53),孙膑一下子就给出答案了——这属于第Ⅰ种情况,这就与庞涓的第一句话相矛盾(即应属于第Ⅳ种情况)。
2.假设153≤P≤195,P可以表达为P=97+(P-97),证明方法同上。
那么有: 7≤P≤53。
(C) 庞涓的和数P一定是奇数。假设P是偶数,由歌德巴赫猜想(100之内的大于4的偶数已经证明是成立的),我们进一步假设P可以表达为两个不相等的奇质数之和。那么,孙膑就有可能不经提示给出答案了——这属于第Ⅰ种情况,这就与庞涓的第一句话相矛盾。显然,对于 7≤P≤53间的偶数,还有一种可能——P是某个奇质数的2倍,孙膑有没有可能不经提示给出答案呢?把10,14,22,26,34,38,46一一试过,我们可以发现它们可以表达为两个不相等的奇质数之和。(歌德巴赫猜想说,任何一个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表达为两个奇质数之和。这显然包括两个质数相等的情况。说点题外话:如果证明了任何一个大于6的偶数都可以表达为两个不相等的奇质数之和,那么歌德巴赫猜想的这一点也必然成立。)
(D)庞涓手上的P不能表达为2+M。(M为质数)
假设P=2+M成立,而孙膑拿到的S正好等于2M;那么,孙膑一下子就给出答案了——这属于第Ⅰ种情况,这就与庞涓的第一句话相矛盾。
这样就只剩下: 11,17,23,27,29,35,37,41,47,51,53。
假设P=51,而孙膑拿到的S正好等于17×34,S只有S=17×34这一种组合方式,那么,孙膑一下子就给出答案了——这属于第Ⅰ种情况,这就与庞涓的第一句话相矛盾。
满足以上条件的这样的数字只剩下10个:11,17,23,27,29,35,37,41,53。
定义:C={11, 17, 23, 27, 29, 35, 37, 41, 47, 53}
二、 以上结论孙膑可通过庞涓的第一句得出。他知道,P为奇数且为以上10个数中的一个。P必拆成两数之和,一奇一偶,且至少有一个数是合数:如果偶的那个等于2,我们上面的步骤已经保证奇的那个是合数;如果偶的那个大于2,它必是合数。也就是说,S在拆为两个数的时候,必须把所有的2都分到其中的一个数中去,即2^n不能拆开。孙膑结合自己知道的S,排除其他组合,得出了唯一一组解。
三、 庞涓根据孙膑的话,将P的其他组合排除,得出了唯一一组解。那么他采取的是什么办法来排除呢?将S分解因式,讨论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 若 S=2^n*a (n为自然数且n>1)
2. 若 S=2*a*b
3. 若 S=2*a^2(a、b均为奇质数且不相等)
对于第1种,孙膑由P为奇数马上得出组合(2^n,a)。于是孙膑可以马上说自己知道了答案:(2^n,a)。
对于第2种,孙膑必然会在(2,ab)与(2a,b)至少两组之间苦恼不已(a与b可互换)。让我证明为什么至少两组,你数学水平高来证明一下这个猜想吧!我只知道若有被排除的那一组,是因为其和不在集合C中。那么,显然与孙膑的话矛盾。也就是说,庞涓将P拆为两个数时可以否定这种组合。
对于第3种,可以拆为(2,A^2 )、(2A,A)。对于(2A,A),2A与A之和3A是否在C中?我们一看,没有。所以孙膑可以马上说自己知道了答案:(2,A^2 )。
庞涓将P拆为两个数的所有的可能列出,有且仅有一种组合是满足条件的。然后他才能宣布他也知道了。我们在否定C中的某个数时,运用的是否定“庞涓听了孙膑的话后,得出了至少两组解”这种与事件3矛盾的情况,将C集合中的数一一试过。因为正面强攻才难,所以就侧面反证之。
假设P=11,你是庞涓,有以下四种组合,开始验证吧:
(2,9) S=2 ×3^2 孙膑有唯一一组解(2,9); (S=2*a^2型)
(3,8) S=2^3×3 孙膑有唯一一组解(3,8);(S=2^n*a 型)
(4,7) 不用再拆了,庞涓已经傻脸了:现在就有两种选择啦!
(5,6)
假设P=17,你是庞涓,有以下四组:
(2,15) S=2 ×3×5可拆为(2,15),(3,10),(5,6)。孙膑傻脸了:我真的不知道啊!(3,10)3,10之和不在C中,故排除。孙膑有两组解(2,15),(5,6)。这就 与孙膑的话矛盾。故P=2+15这种拆法是不对的;(S=2*a*b 型)
(3,14)S=2 ×3×7。这与上面的类型相同,此种拆法不对;
(4,13)S=2^2 ×13。证法同上面11中的(3,8)。孙膑有唯一一组解(4,13);
(5,12)S=2 ^2×3×5,这与将17拆为2+15的证法大同小异。孙膑无语中……这种拆法是不对的;
(6,11)S=2 ×3×11。这与上面的2+15类型相同,此种拆法不对;
(7,10)S=2 ×5×7。这与上面的类型相同,此种拆法不对;
(8, 9)S=2 ^3×3×3,可拆为(8,9),(3,24)。孙膑有两组解,此种拆法不对;
因而,庞涓也是有唯一一组解:(4,13)。此为本题的一组解。我们假设余下的都不是的。庞涓将P拆为两个数的所有的可能列出,有且仅有一种组合是满足条件的。然后他才能宣布他也知道了。我们只要证明余下的数拆分时得出“庞涓有至少两组解”这种与事件3矛盾的情况。因为正面强攻难,所以就侧面反证之。
通过以上三的推理过程,以23为例,只要能构筑形如 2^n+a 或2+a^2这样的组合两对,就可以将其排除啦。手推最快速的就是将23与4,8,16分相减,如差为质数,则为一种组合。显然有(4,19),(16,7)。
对于27有(4,23),(8,19);
对于29有(16,13);我们来看(4,25),这个4×25还有另一种拆法20×5,因为20与5之和不在C中,故(4,25)也可以算作一种组合;
对于35有(4,31),(16,19);
对于37有(8,29),(32, 5);
对于41有(4,37);我们来看(32,9),这个32×9只有这一种拆法啦,你拆成96×3就出界啦;
对于47有(4,43),(16,31);
对于53有(16,37);我们来看(32,21),这个32×21只有这一种拆法啦,理由同上面的41……
后记:
根据庞涓第一句话,我们得出了P在 C={11, 17, 23, 27, 29, 35, 37, 41, 47, 53}中。这条信息孙也知道了。他结合自己的积S马上排除除至少一个可能,得出唯一的一个答案。现在该庞推断了。他通过孙传递的信息——孙排除至少一个可能,得出唯一的一个答案,对自己的P进行分析排除,也得出唯一的一个答案。最后根据鬼谷子的结论,他们的答案是相同的。
各种解题思路不同的就是,怎么把上述的步骤化成可人工简单笔算的,在最短的时间里分析出答案。我写得有点啰嗦,因为这是推理嘛,占有信息越多越好。
[ 本帖最后由 大魔王檀石槐 于 2009-3-7 08:3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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