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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 两种回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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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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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19:52:5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第一种回答
如果一定要彻底弄明白为什么1+1=2,需要先弄清什么是自然数,然后再弄清什么是自然数的“加法”(+)。
把这两个定义弄清了之后,你就会明白,1+1确实等于2 
简述一下:
第一,自然数的概念:
皮亚诺的经典定义是:
  ① 1是自然数。
  ② 1不是任何其他自然数的后继。
  ③ 每个自然数都有一个后继(这里记α的后继为α(+))
  ④ α(+)=b(+) 蕴涵α=b。
  ⑤ 设S是自然数的一个集合。如果S含有1,且S含有α蕴涵S含有α(+),则S含有任何自然数。
  上述五条缺一不可,严格界定了“自然数”的概念。这个定义看起来又臭又长,但在数学的历史上却很伟大。为了理解楼主的问题“为什么1+1=2”,其实我们只要掌握到,根据上述定义,1是第一个自然数,1的后继(称它为2)也是自然数,是第二个自然数;以此类推,3、4、5。。。都是自然数,这就够了。
 (补充一下,后来,为了使用集合论语言描述自然数的方便,人们又换了一种说法,定义第一个自然数是0,0的后继是1,等等。这个变更与皮亚诺的定义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大约在九十年代,我国的中小学正式改用“0是第一个自然数”的定义。)
第二:自然数的加法的定义。
加法定义:
对任何自然数α,b,存在惟一的自然数α+b,满足
①α+1=α(+),
②α+b(+)=(α+b)(+)。
α+b称为α与b的和,相应的运算称为加法。
这个定义第一条是说:任何自然数与1相加,结果等于这个自然数的后继!
至于什么是后继呢?这个纯粹是定义而已,具体前面已经说过了:1的后继是2,2的后继是3……
第二条后面再讲。
这个定义采用了所谓“递归”的方法,即,定义本身包含了需要被定义的概念
根据这个定义,1+1应该等于1的后继,即2!这就回答了“为什么1+1=2”这个初看起来很无聊,但细究起来很很培养人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的问题。
扩展开来,同理,2+1=“2的后继”,即3。写作:2+1=2(+)=3;
6+1=6(+),即7,等等。
以上我们只学会了某个自然数“加1”的结果,如果要计算任意两个自然数相加,譬如5+6,就需要上面加法定义的第二条了。
求任意两个自然数相加的方法如下,以5+6为例。
请注意下文所使用的符号,括弧内一个加号,表示的是“后继”:
5+6其实就是5+5(+),根据前述加法定义的第二条,它应该等于“(5+5)的后继”,即(5+5)(+);
先不要急着下断言,认为此式即为10(+),因为我们现在并不知道5+5等于10啊!
那么,“(5+5)的后继”,即(5+5)(+),究竟是多少呢?我们前面已经掌握了某个自然数“加1”的计算方法,经过一步一步地推理,最后我们就能确定“(5+5)的后继”。
5+5其实就是5+4(+),根据前述加法定义的第二条,它应该等于“(5+4)的后继”,即(5+4)(+);
5+4其实就是5+3(+),根据前述加法定义的第二条,它应该等于“(5+3)的后继”,即(5+3)(+);
5+3其实就是5+2(+),根据前述加法定义的第二条,它应该等于“(5+2)的后继”,即(5+2)(+);
5+2其实就是5+1(+),根据前述加法定义的第二条,它应该等于“(5+1)的后继”,即(5+1)(+);
好了,根据加法定义的第一条,我们知道:
5+1等于6。
这样,倒推回去,得:5+2=(5+1)(+)=6(+)=7
5+3=(5+2)(+)=7(+)=8
。。。
最后我们得出:  5+6=11
按照这个程序,我们可以得出任意两个自然数相加的结果,当然,如今我们已经不必如上述过程一步步地推理了。我们就按照小学生的办法计算,就可以了。

你看了以后,也许会气愤不过,大骂一声:这简直是在脱裤子放屁。
但是,严格的数学理论,对我们一般人来说,确实就是这么变态啊。





第二种
1、2都只是符号,都只是人定的,所以1+1=2只是一个表达式罢了,如果当初人们把“3”定义为“1”,“4”定义为“2”,那么我们现在就没有1+1=2了,而是3+3=4。
哥德巴赫猜想并不是去证明1+1=2之类,而是:
(a) 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所谓的1+1、1+2等等都是一个形式,他的意思:偶数可表示为 s个质数的乘积与t个质数的乘积之和(简称“s + t ”),是不是指我们现在一直在说的“1+1=2”


原来,一个无聊的问题,也可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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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21:46:40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解释很强啊
我理解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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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魔

u,小写,但必须叫u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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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大使 八年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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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21:35:23 |只看该作者
② 1不是任何其他自然数的后继

目前最新的自然数定义已确定为0也是自然数
浓硫酸下憋气最小步双脚杂耍扔八个九阶五魔方盲拧谁敢来太原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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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21:28:32 |只看该作者
都这么说的,老师教的就是等于二!再说都这么叫可半辈子了,也没人指正我说错啊!
要的就是性能!
最近出现了假木瓜,用我的名义忽悠了很多人,请各位亲们不要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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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21:24:47 |只看该作者
1. 这是一个概念性的问题, 不是实质性的问题. 这是人规定的, 是人的意志的表达与体现, 而不是自然的规律.
2. 不确定必以确定为基础, 可证必以不可证为基础. 一切的逻辑推理, 不论是多么严谨, 多么的准确, 这推理的最终基础必为无法证明的公理.
3. 如果A与B互为基础, 那么可以用A来证明B, 也可以用B来证明A, 若认定其中一个为不需证(也不可证), 那么可以证另一个. 倘若要以此来证明A和B都成立, 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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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21:21:26 |只看该作者
有点头绪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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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纪录(AsR) 国家(地区)纪录(NR) 十年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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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20:54:03 |只看该作者
第一种回答十分经典,确实值得认真揣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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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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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20:30:5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史展恺 于 2009-2-1 20:27 发表
LZ很牛啊,,解决了歌德巴赫猜想了~~~~~

注意...这是我找的质料...我还没有那么大的能里解决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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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20:30:10 |只看该作者
因为从小就是这样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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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 20:27:21 |只看该作者
LZ很牛啊,,解决了歌德巴赫猜想了~~~~~
中国魔方花样联盟:56901006
冲击CF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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